具有用于嵌體間距的結構的射頻id標簽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提供了一種射頻識別(RFID)安全系統標簽。該標簽包含RFID元件和第一外殼部分。第一外殼部分限定了內部和開口。第一外殼部分的內部包含內周邊以及布置于內周邊的至少一部分附近的架子。第一外殼部分的內部還包含多個突出部,其中該多個突出部從架子朝開口延伸。RFID元件至少部分地布置于該多個突出部上。
【專利說明】具有用于嵌體間距的結構的射頻ID標簽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射頻識別(RFID)安全標簽領域,并且更特別地涉及使標簽外殼對包含于其內的RFID嵌體的性能的影響最小化。
【背景技術】
[0002]除了其他環境外,無線通信標簽通常可見于零售店和/或倉庫環境中。出于存貨、資產管理和/或安全的目的,無線通信標簽可以被用來跟蹤并識別物品,例如,包裝、容器、庫存物品及商品。
[0003]無線通信標簽的一種類型是射頻識別(RFID)標簽。RFID標簽傳輸所存儲的信息,例如,與使用射頻(RF)信號的物品相關的信息。特別地,RFID標簽可以包含其上布置有天線和集成電路(IC)芯片的嵌體,其中IC芯片與天線連接。IC芯片存儲所編程的信息,例如,與物品相關的信息。響應于接收到來自RFID讀取器的詢問信號,IC芯片將所編程的信息轉換成通過天線來傳輸的相應的電磁信號。RFID標簽被調諧以按照特定的頻率或者狹窄范圍的頻率來接收詢問信號。
[0004]但是,RFID標簽的性能會依據各種因素而變化。一個因素涉及在RFID標簽的嵌體和塑料外殼之間的相互作用。例如,當定位于外部且不與外殼接觸時,天線可以展示出對詢問信號的特定應答。將基板與天線一起布置于RFID標簽的外殼之內,可以改變天線的頻率應答,使得充分少的詢問信號由RFID標簽捕獲,BP, RFID標簽可以不“應答”或者將會對詢問信號應答不佳。在基板與外殼之間的相互作用或接觸會導致天線失諧。而且,基板在RFID標簽內的移動可以進一步改變在基板與外殼之間的相互作用,例如,使天線的調諧頻率移位。例如,RFID標簽可以貼附于在商店或倉庫周圍移動的商品,使得具有天線的基板在RFID標簽之內四處移位這會改變基板與外殼之間的相互作用。已變得失諧的RFID標簽會無法接收詢問信號,因為天線對于詢問信號不再是調諧的。換言之,RFID讀取器無法讀取或詢問RFID標簽,或者讀取性能被降級。
[0005]影響RFID標簽的性能的另一個因素是外殼材料。例如,信號丟失或天線失諧可能會由塑料外殼材料的損耗特性造成。而且,由不同制造所使用的外殼材料的變化同樣會導致調諧變化。換言之,外殼材料自身可以使RFID標簽失諧。
[0006]已經有幾種解決方案被提出,用于幫助維持RFID標簽性能。一種解決方案是抑制基板在RFID標簽內的移動。例如,基板可以膠合于外殼,或者外殼可以構造有用于將基板穩固地壓向外殼上的夾狀結構。雖然這種解決方案減少了基板的移動,但是在基板與外殼之間的相互作用很可能會增大。雖然RFID標簽的調諧頻率可以不因移動而改變,但是在基板與外殼之間增大的相互作用可能已經使天線失諧,即,RFID標簽將會很可能保留為失諧的。
[0007]另一種解決方案涉及通過增加外殼尺寸來降低天線與外殼之間的相互作用。特別地,外殼的尺寸增加,使得天線能夠定位于遠離外殼的嵌體支撐結構之處。但是,這種解決方案會不利地增加標簽的尺寸,從而例如增加制造成本,并且會減損標簽所貼附于其上的物品的審美吸引力。
【發明內容】
[0008]本發明有利地提供了用于改進的安全標簽外殼的系統、器件和方法。
[0009]根據一種實施例,本發明提供了一種射頻識別(RFID)安全系統標簽。該標簽包含RFID元件和第一外殼部分。第一外殼部分限定了內部和開口。第一外殼部分的內部包含內周邊以及布置于內周邊的至少一部分附近的架子。第一外殼部分的內部還包含多個突出部,其中該多個突出部從架子向外朝開口延伸。RFID元件至少部分地布置于該多個突出部上。
[0010]根據另一種實施例,本發明提供了一種安全系統標簽。該標簽包含用于限定內部和開口的第一外殼部分。第一外殼部分的內部包含內周邊以及布置于內周邊的至少一部分附近的架子。第一外殼部分的內部還包含多個突出部,其中該多個突出部從架子向外朝開口延伸。
[0011]根據另一種實施例,本發明提供了一種方法。安全標簽貼附于商品上。該安全標簽包含射頻識別(RFID)元件和外殼部分。外殼部分限定了內部和開口。外殼部分的內部包含內周邊以及布置于內周邊的至少一部分附近的架子。外殼部分的內部包含多個突出部,其中該多個突出部從架子向外朝開口延伸。RFID元件至少部分地布置于該多個突出部上。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2]通過參考下面結合附圖來考慮的詳細描述,對本發明及其附隨的優點和特征的完全理解將會更容易理解,在附圖中:
[0013]圖1示出了根據本發明所構造的示例性的安全標簽系統的側視圖;
[0014]圖2示出了根據本發明所構造的安全標簽系統的分解圖;
[0015]圖3示出了根據本發明所構造的安全標簽的第一外殼部分的透視圖;
[0016]圖4示出了根據本發明所構造的嵌體的頂視圖;
[0017]圖5示出了根據本發明所構造的安全標簽的第二外殼部分的透視圖;
[0018]圖6示出了根據本發明所構造的安全標簽系統的一部分的透視圖;
[0019]圖7示出了根據本發明所構造的安全標簽系統的一部分的截面圖;
[0020]圖8示出了根據本發明所構造的安全標簽系統的一部分的另一個截面圖;
[0021]圖9示出了根據本發明所構造的安全標簽系統的另一種實施例的一部分的截面圖;以及
[0022]圖10示出了根據本發明的原理所構造的突出部的側視圖;
[0023]圖11示出了根據本發明的原理所構造的另一個突出部的側視圖;
[0024]圖12示出了根據本發明的原理所構造的又一個突出部的側視圖;
[0025]圖13示出了根據本發明的原理所構造的再一個突出部的側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26]本發明有利地提供了用于射頻識別(RFID)標簽的系統、器件和方法。因此,系統、器件和方法構件在合適的情況下由常規符號表示于附圖中,僅示出與本發明的實施例的理解有關的那些具體的細節,以免使本公開內容由對于獲益于本文的描述的本領域技術人員來說為顯而易見的細節而變得不明確。
[0027]如同本文所使用的,關系術語,例如,“第一”和“第二”、“頂部”和“底部”等,可以只是用來將一個實體或元件與另一個實體或元件區分開,而不一定要求或暗示在這樣的實體或元件之間的任何物理或邏輯關系或順序。
[0028]現在參照附圖,在附圖中,相似的附圖標記指代相似的元件。在圖1中示出了根據本發明的原理所構造的且一般標示為“10”的示例性的安全標簽系統的側視圖。系統10包含第一外殼部分12,該第一外殼部分12可以被成形為與標簽分離機構(未不出)配對。第一外殼部分12可以由聚合物和/或別的剛性材料模制而成。系統10還包含第二外殼部分14,該第二外殼部分14可以被成形為與標簽分離機構配對。第二外殼部分14可以由聚合物和/或別的剛性材料模制而成。例如,第一外殼部分12和/或第二外殼部分14可以由硬塑料(例如,注射成型的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ABS)塑料)或其他塑料(例如,聚碳酸酯)制成。除了本【技術領域】已知的其他接合機構之外,第一外殼部分12和第二外殼部分14是可以經由超聲波焊接和/或卡夾配合而固定于彼此上的連結部分。在連結時,第一及第二部分可以限定容積。
[0029]參照圖2,圖中提供了根據本發明的原理的系統10的分解圖。除了下面將詳細討論的其他構件外,系統10還包含第一外殼部分12、第二外殼部分14、夾具16和/或嵌體18。第一外殼部分12可以包含可以被成形為容納可分離的安全元件(例如,鎖定銷或平頭釘(未示出))的腔體20。第一外殼部分12可以包含孔眼22被配置以允許可分離的安全元件可移除地插入第一外殼部分12之內。除了可以可去除地與夾具16接合的其他可分離的安全元件外,可分離的安全元件可以是鎖定銷或平頭釘。
[0030]第二外殼部分14將在下文參照圖5詳細討論。在連結或配對時,第一及第二部分限定了容積。夾具16被配置用于可移除地接合可分離的安全元件。夾具16被成形為與第二外殼部分14配對,并且可以定位于由第二外殼部分14限定的內部或內部區域之內,即,夾具16布置于由所配對的第一及第二部分限定的容積之內。除了本【技術領域】已知的其他材料外,夾具16還可以由金屬和/或塑料制成。
[0031]嵌體18是被配置為布置于第二外殼部分14的內部或者由所配對的第一及第二部分限定的容積之內的插入件。嵌體18可以是參照圖4詳細討論的RFID嵌體(也稱為“RFID元件”)。嵌體18可以被成形為匹配于下面將參照圖6來詳細討論的第二外殼部分14的內部或內部區域之內。雖然被定位于第二外殼部分14的內部之內,但是除了其他元件外,嵌體18也可以由第一外殼部分12和/或第二外殼部分14基本上固定于原位。除了其他因素外,嵌體18可以是剛性的、半剛性的或柔軟的,至少部分地基于用來創建嵌體18的材料和/或設計需要。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意識到,在不脫離本發明的精神和范圍的情況下,也可以使用其他插入件形狀和/或材料。
[0032]安全系統標簽10的第一外殼部分12的上透視圖參照圖3來描述。第一外殼部分12包含內表面23和內部區域24,其中內部區域24至少部分由第一外殼部分12的外圍來限定。第一外殼部分12可以包含配置用于允許將可分離的安全元件可移除地插入其內的孔眼22。第一外殼部分12可以包含一個或多個約束柱體26。約束柱體26可以被配置用于在嵌體18布置于第二外殼部分14的內部之內時并且在第一外殼部分12和第二外殼部分14連結時約束嵌體18的移動。特別地,約束柱體26可以被配置用于將嵌體18的至少一部分壓向第二外殼部分14的架子42 (圖5)、突出部44 (圖5)和/或其他部分,使得嵌體18在基本上垂直于架子42的方向上的移動減少。約束柱體26可以被配置為在第一外殼部分12與第二外殼部分14配對時并且在嵌體18至少部分地布置于突出部44上時至少沒有物理接觸天線30 (圖5)和/或IC芯片34 (圖5)。雖然約束柱體26的形狀被示為近似圓柱形和/或矩形,但是除了其他設計考慮外,也可以至少部分地基于設計需要而并入其他形狀。第一外殼部分12可以包含被配置用于與配對元件50配對的固位器27,將參照圖5詳細討論。電子商品監測(EAS)元件28可以布置于第一外殼部分12的內部區域之內。特別地,EAS元件可以調整大小以匹配于第一外殼部分12的內部區域之內。除了其他本【技術領域】已知的方法外,EAS元件28可以經由粘合劑可移除地貼附于第一外殼部分12的一個或多個表面上,例如,EAS元件28可以可移除地貼附于內表面23。除了本【技術領域】已知的其他EAS元件外,EAS元件28可以是聲磁EAS元件。
[0033]嵌體18的頂視圖參照圖4來描述。嵌體18可以是可對RFID詢問信號應答的RFID嵌體。嵌體18包含基板32以及布置于基板32上的天線30。天線30被配置用于接收及傳輸射頻信號。特別地,天線30具有蝕刻于基板32上的導電材料的圖形。天線30可以基本上沿著嵌體18的外圍而定位。除了本【技術領域】已知的其他天線外,天線30可以是偶極天線或環形天線。嵌體18可以包含布置于其上的且與天線30電通信的集成電路(“1C”)芯片34。除了其他信息外,IC芯片34可以存儲與物品或商品相關的數據。嵌體18可以包含被配置用于與第二外殼部分14上的柱體46配對的一個或多個嵌體孔眼36,這將參照圖5來詳細描述。嵌體18表面可以包含配置用于與突出部44配對的缺口(未示出),由此幫助減少嵌體18的移動。
[0034]第二外殼部分14的透視圖參照圖5來描述。第二外殼部分14可以包含開口 40以及至少部分地由第二外殼部分14的外圍所限定的內部區域38。第二外殼部分14可以包含沿著第二外殼部分14的外圍的至少一部分而定位的架子42。架子42可以包含至少第一區段42a、第二區段42b和第三區段42c,其中第二區段42b和/或第三區段42c基本上垂直于第一區段42a。第一區段42a和第二區段42b可以沿著第二外殼部分14的外圍的至少一部分而定位。第三區段42c可以定位于第二區段42b之間并基本上與其平行。第一區段42a、第二區段42b和第三區段42c可以至少部分地為嵌體18提供支撐結構。第一區段42a、第二區段42b和第三區段42c可以具有各自的長度和寬度,其中第一區段42a的長度可以大于第二區段42b和/或第三區段42c的長度。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理解,架子42可以包含一個或多個區段。作為選擇,該一個或多個區段可以與架子42分離或脫離。
[0035]第二外殼部分14可以包含至少部分地布置于架子42的一部分上的一個或多個突出部44。突出部44可以從架子42向外朝開口 40延伸,使得突出部44基本上垂直于架子42。突出部44可以具有由突出部44從架子42延伸出的大小所限定的高度,這將在下文參照8-9詳細討論。雖然突出部44被示為具有立方體狀或矩形棱柱狀的形狀,但是突出部44可以具有其他形狀,例如,圓柱形狀或圓錐體形狀。
[0036]突出部44被配置用于將嵌體18與架子42的至少一部分間隔開,使得在嵌體18與架子42之間的相互作用和/或物理接觸減少,即,天線30與架子42間隔開。突出部44可以形成為第二外殼部分14的一部分,或者可以是與架子42附接的分離元件。突出部44可以按照周期性的和/或非周期性的方式布置于架子42上。在一種實施例中,突出部44沿著架子42的第一區段42a而布置,然而沒有突出部沿著第二區段42b而布置。布置于架子42上的突出部44的數量可以依據設計而改變。
[0037]第二外殼部分14可以包含配置用于接合嵌體18的一個或多個柱體46。當與嵌體18接合時,柱體46可以減少嵌體18在基本上與柱體46垂直的或與架子42平行的方向上的移動。第二外殼部分14可以包含配置用于接合夾具16和容納孔27的配對元件50。第二外殼部分14可以包含被布置用于容納可分離的安全元件的容納孔48。容納孔48可以基本上與孔眼22對齊。例如,當第一外殼部分12與第二外殼部分14連結時,可分離的安全元件可以經由孔眼22來可移除地插入,并由容納孔48所容納,使得可分離的安全元件在與容納孔48垂直的方向上的移動減少。
[0038]與夾具16和嵌體18接合的第二外殼部分14的透視圖參照圖6來描述。嵌體18被定位于第二外殼部分14的內部之內,使得嵌體孔眼36與柱體46接合。嵌體18與架子42及突出部44接觸。特別地,突出部44減少了在嵌體18( S卩,天線30)與架子42的第一區段42a之間的相互作用和/或物理接觸,使得嵌體18的期望調諧頻率得以基本上保持。例如,減少在第一區段42a與嵌體18之間的相互作用可以在嵌體18由第一及第二外殼部分所容納時防止嵌體18的讀取頻率偏移達15-20MHZ,即,基本上維持嵌體18的讀取頻率。作為選擇,在第一區段42a與嵌體18之間的相互作用可以將嵌體18的讀取頻率基本上維持于第一頻率(例如,850MHz)與第二頻率(例如,950MHz)之間。在嵌體18與架子42的第二區段42b之間的相互作用和/或物理接觸可以基本上不改變嵌體18的調諧頻率,使得突出部不需要位于架子的第二區段42b和/或其他區段上。架子的外周界可以基本上順應于(conform to)RFID嵌體18的外周界。夾具16與配對元件50接合,并且可以被定位,使得夾具16的至少一部分與嵌體18重疊。
[0039]其上布置有嵌體18的第二外殼部分14的一部分的截面圖參照圖7來描述。突出部44可以使嵌體18與架子42間隔開,使得在嵌體18與架子42之間的相互作用減少,SP,在天線30與架子42之間的相互作用通過經由突出部44使天線30或嵌體18與架子42間隔開而減少。雖然嵌體18被示為基本上平面的,但是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意識到,嵌體18可以包含可以不平鋪于一個或多個突出部44上的柔軟的薄基板。除了其他因素外,在突出部44之間的距離以及突出部44的數量可以基于設計需要而改變。
[0040]參照圖8,圖中示出了第二外殼部分14以及布置于其上的嵌體18的截面圖。架子42具有延伸至第二外殼部分14的底表面之上的高度hi。突出部44具有延伸到架子42之上的高度h2,使得每個突出部的高度h2被配置為在RFID嵌體18至少部分地布置于該多個突出部上時基本上維持RFID嵌體18的預定的讀取頻率。嵌體18布置于架子42和突出部44之上,使得在嵌體18與架子42之間的物理相互作用及電相互作用減少。天線30的至少一部分可以與架子42重疊,但又與其間隔開。將天線30的至少一部分及嵌體18與架子42重疊可允許第一及第二外殼部分的尺寸保持最小,同時仍然減少在架子42與嵌體18之間的相互作用。
[0041]雖然天線30的至少一部分在圖8中被示為相對突出部44偏移的,但是作為選擇,天線30的至少一部分可以被配置為與突出部44的至少一部分重疊。約束柱體26可以將嵌體18壓向架子42和突出部44,從而例如減少嵌體18在基本上與突出部44和/或約束柱體26平行的方向上或者在基本上垂直于架子42的方向上的移動。出于清晰起見,在圖8中省略了架子42的其他部分、第一外殼部分12和/或第二外殼部分14。
[0042]參照圖9,圖中提供了根據本發明的原理的包含第二外殼部分14以及布置于其上的嵌體18的另一種實施例的截面圖。圖9基本上對應于圖8中的元件,除了在第二外殼部分14的一側的架子42的高度小于在第二外殼部分14的另一側的架子高度。例如,第二外殼部分14的一側(例如,區段42b)可以具有架子高度h3,而另一側(例如,區段42a,例如,遠端側)可以具有架子高度hi。突出部44布置于具有高度h2的架子42之上。除了其他值之外,突出部44的高度可以根據設計需要而在例如0.05至0.5毫米(mm)之間變化。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意識到,除了其他因素外,其他高度配置可以依據制造、成本考慮、系統10的總尺寸、嵌體18的尺寸和/或其他構件在系統10內的定位來實現。
[0043]與圖8的實施例一樣,圖9的嵌體18被配置,使得天線30的至少一部分通過突出部44與架子42間隔開。特別地,天線30的至少一部分可以與架子42的至少一部分(例如,第一區段42a)重疊。雖然天線30的至少一部分在圖9中被示為相對突出部44偏移的,但是作為選擇,天線30的至少一部分可以被配置為至少部分與多個突出部44之一重疊。
[0044]參照圖10,圖中示出了突出部44的示例性側視圖。突出部44具有尖端區段44a和主體區段44b。尖端區段44a可以在架子42的遠端,并且可以具有一個或多個形狀,例如,近似幾何形狀。例如,尖端區段44a可以具有近似半球形狀。圖11示出了突出部44的另一種實施例的示例性側視圖。尖端區段44a和主體區段44b可以基本上對應于圖10中的類似部分,除了尖端區段44a可以具有近似金字塔形狀。圖12示出了突出部44的另一種實施例的側視圖。尖端區段44a和主體區段44b可以基本上對應于圖10中的類似區段,除了尖端區段44a可以具有近似矩形棱柱形狀。圖13是突出部44的另一種實施例的側視圖。突出部44可以具有與圖10中的類似區段基本上對應的尖端區段44a和主體區段44b,除了尖端區段44a在圖13中被示為具有梯形形狀。
[0045]雖然圖10-13所示的尖端區段44a被示為具有矩形形狀,但是尖端區段44a可以具有其他幾何的和/或非幾何的形狀。圖5所示的每個突出部44的形狀可以具有基本上彼此相同的尖端區段44a的形狀。作為選擇,尖端區段44a的形狀可以依據設計需要而改變。除了其他形狀外,主體區段44b可以具有一個或多個形狀,例如,基本上矩形的形狀或圓柱形的形狀。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理解,突出部44可以包含一個或多個區段。
[0046]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意識到,本發明并不限制于上文所具體示出及描述的內容。另外,除非上文作了相反的說明,否則應當注意,附圖并非全都是按照比例的。在不脫離本發明的范圍和精神的情況下,根據上述教導的各種修改及變更都是可能的,本發明的范圍和精神僅由后面的權利要求書所限制。
【權利要求】
1.一種射頻識別RFID安全系統標簽,包含: RFID元件;以及 第一外殼部分,所述第一外殼部分限定了內部和開口,所述第一外殼部分的所述內部包含: 內周邊; 布置于所述內周邊的至少一部分附近的架子;以及 多個突出部,所述多個突出部從所述架子向外朝所述開口延伸,所述RFID元件至少部分地布置于所述多個突出部上。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RFID安全系統標簽,其中所述架子的外周界基本上順應于所述RFID元件的外周界。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RFID安全系統標簽,其中所述架子至少部分地由第一區段以及與所述第一區段基本上垂直的第二區段限定,所述第一區段具有比所述第二區段大的長度,所述多個突出部布置于所述第一區段上。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RFID安全系統標簽,其中所述多個突出部中的每個都具有高度,每個突出部的所述高度被配置為在所述RFID元件布置于所述多個突出部上時將所述RFID元件的預定讀取頻率基本上維持于第一頻率與第二頻率之間。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RFID安全系統標簽,其中所述第一頻率為850MHz,而所述第二頻率為950MHz。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RFID安全系統標簽,其中所述多個突出部中的每個突出部都具有在所述架子遠端的尖端區段,所述尖端區段具有近似幾何形狀。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RFID安全系統標簽,其中所述近似幾何形狀為半球形狀、金字塔形狀和梯形形狀之一。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RFID安全系統標簽,其中所述RFID元件具有基板以及布置于所述基板上的天線,所述天線的至少一部分與所述架子重疊并且至少部分地通過所述多個突出部而與所述架子間隔開。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RFID安全系統標簽,還包含: 限定了第二內部的第二外殼部分,所述第二外殼部分被配置為與所述第一外殼部分配對,所述第一及第二外殼部分在配對時限定了容積; 電子商品監測EAS元件,所述EAS元件布置于所述容積內;以及 所述RFID元件布置于所述容積內。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RFID安全系統標簽,還包含第二外殼部分,所述第二外殼部分被配置為與所述第一外殼部分配對,所述第二外殼部分限定了第二開口,所述第二外殼部分包含: 內表面;以及 多個柱體,所述多個柱體從內部表面向外朝所述開口延伸,所述多個柱體在所述第一外殼部分與所述第二外殼部分配對時并且在所述RFID元件至少部分地布置于所述多個突出部上時被配置為壓向所述RFID元件。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RFID安全系統標簽,其中所述多個柱體在所述第一外殼部分與所述第二外殼部分配對時并且在所述RFID元件至少部分地布置于所述多個突出部上時被配置為沒有物理接觸所述RFID元件。
12.—種安全系統標簽,包含: 第一外殼部分,所述第一外殼部分限定了內部和開口,所述第一外殼部分的所述內部包含: 內周邊; 布置于所述內周邊的至少一部分附近的架子;以及 多個突出部,所述多個突出部從所述架子向外朝所述開口延伸。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安全系統標簽,其中所述架子至少通過第一區段以及與所述第一區段基本上垂直的第二區段來限定,所述第一區段具有比所述第二區段大的長度,所述多個突出部布置于所述第一區段上。
14.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安全系統標簽,還包含射頻識別RFID元件,所述RFID元件至少部分地布置于所述多個突出部上。
15.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安全系統標簽,還包含第二外殼部分,所述第二外殼部分被配置為與所述第一外殼部分配對,所述第二外殼部分限定了第二開口,所述第二外殼部分包含: 內表面;以及 多個柱體,所述多個柱體從內部表面向外朝所述開口延伸,所述多個柱體在所述第一外殼部分與所述第二外殼部分配對時并且在所述RFID元件至少部分地布置于所述多個突出部上時被配置為壓向所述RFID元件。
16.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安全系統標簽,其中所述RFID元件具有天線,所述天線的至少一部分沿著所述架子定位并且至少部分地通過所述多個突出部而與所述架子間隔開,所述多個柱體在所述第一外殼部分與所述第二外殼部分配對時并且在所述RFID元件至少部分地布置于所述多個突出部上時被配置為沒有物理接觸所述天線。
17.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安全系統標簽,其中所述架子的外周界基本上順應于所述RFID元件的外周界。
18.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安全系統標簽,其中所述架子至少部分地由第一區段以及與所述第一區段基本上垂直的第二區段限定,所述第一區段具有比所述第二區段大的長度,所述多個突出部布置于所述第一區段上。
19.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安全系統標簽,其中所述多個突出部中的每個突出部都具有在所述架子遠端的尖端區段,所述尖端區段具有近似幾何形狀。
20.—種方法,包括: 將安全標簽貼附于物品,所述安全標簽包含: 射頻識別RFID元件;以及 外殼部分,所述外殼部分限定了內部和開口,所述外殼部分的所述內部包含: 內周邊; 布置于所述內周邊的至少一部分附近的架子;以及 多個突出部,所述多個突出部從所述架子向外朝所述開口延伸,所述RFID元件至少部分地布置于所述多個突出部上。
21.根據權利要求2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RFID元件具有天線,所述天線的至少一部分與所述架子重疊并且至少部分地通過所述多個突出部而與所述架子間隔開。
22.根據權利要求2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多個突出部中的每個突出部都具有在所述架子遠端的尖端區段,所述尖端區段具有半球形狀、金字塔形狀和梯形形狀之一。
【文檔編號】G06K19/04GK104272325SQ201280069293
【公開日】2015年1月7日 申請日期:2012年7月12日 優先權日:2011年12月13日
【發明者】G·陳德拉姆歐勒, E·戴, H·A·帕特森 申請人:泰科消防及安全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