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刊登系統及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公開了一種廣告刊登系統及方法。該廣告刊登系統包括至少一用戶終端,每個用戶終端包括:一用于接收發布人信息及廣告信息的輸入設備、一用于儲存該廣告信息及該發布人信息的信息儲存設備、一用于在接收到表征該廣告信息及該發布人信息通過審核的輸入時發出一確認播放信息的審核確認模塊和一用于在收到該確認播放信息時播放該廣告信息的廣告播放模塊。本發明的方法為利用上述的廣告刊登系統實現的廣告刊登方法。本發明通過設置可讓用戶自行輸入廣告信息及發布人信息的終端,減少了廣告刊登的中間步驟,節省了時間提高了效率,同時還能擴大廣告的傳播范圍。
【專利說明】廣告刊登系統及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一種廣告刊登系統及方法。
【背景技術】
[0002]在今天這樣的媒介社會中,圖像逐漸替代了文字成為了一種形象化生存的社會必需品。以LED廣告為代表的電子廣告作為一種新媒體廣告形式,同樣依靠視覺圖像傳播信息,通過形象表達吸引受眾的購買欲望。廣告商針對不同的客戶群,在不同空間投放合適面積的LED顯示屏,使廣告的傳播效果最大化,這也就使LED廣告的視覺傳播形態變得豐富多彩起來。
[0003]電子廣告能夠刊登在包括車站、商場等各種公共場所的屏幕上,但電子廣告的刊登同樣需要經過申請、審核等程序。盡管電子廣告現在隨處可見,但商家想要在一處或多處的電子廣告屏播放其廣告需要聯絡多方并經過一系列繁瑣的流程,這就帶來許多不便,同時也增加了刊登電子廣告的成本。同時現有的電子廣告刊登系統各處的電子廣告顯示屏之間沒有關聯,導致傳播范圍較小。
【發明內容】
[0004]本發明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為了克服現有技術的廣告刊登系統需要大量的中間步驟,從廣告的申請播放到最終的投放耗費較多時間,廣告傳播的范圍較小的缺陷,提供一種廣告刊登系統及方法,通過設置可讓用戶自行輸入廣告信息及發布人信息的終端,使廣告的刊登更為便捷高效。
[0005]本發明是通過下述技術方案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的:
[0006]本發明提供了一種廣告刊登系統,其特點在于,其包括至少一用戶終端,每個用戶終端包括:
[0007]—輸入設備,用于接收發布人信息及廣告信息的輸入;
[0008]—信息儲存設備,用于儲存該廣告信息及該發布人信息;
[0009]一審核確認模塊,用于在接收到表征該廣告信息及該發布人信息通過審核的輸入時發出一確認播放信息;
[0010]—廣告播放模塊,用于在收到該確認播放信息時播放該廣告信息。
[0011]較佳地,該輸入設備包括至少一 USB接口,以便于流媒體輸入。
[0012]較佳地,該審核確認模塊在接收到由具有審核權限的對象所進行的表征該廣告信息及該發布人信息通過審核的輸入時,發出該確認播放信息。本發明對于該具有審核權限的對象不加限制,既可以是一審核人,也可以是通過數據端口輸入的數據。舉例來說,該過程可以是一審核人手動輸入選擇一廣告,以表示該廣告通過審核,然后該審核確認模塊發出該確認播放信息。
[0013]較佳地,該發布人信息包括一移動電話的號碼,該審核確認模塊在接收到由具有審核權限的對象所進行的表征該廣告信息及該發布人信息通過審核的輸入時,向該移動電話發出一播放詢問信息,并在接收到確認回復后發出該確認播放信息至該廣告播放模塊。可以理解地,如果在向一移動電話發出一播放詢問信息后,未接收到確認回復,則不發出任何信息。只有在接收到確認回復后,才發出該確認播放信息。
[0014]較佳地,該用戶終端的數量為至少兩個,每個用戶終端還包括一通訊裝置,用于直接在用戶終端間進行發布人信息及廣告信息的傳輸。根據用戶終端的相隔距離以及其傳輸信息的速度、流量的需要等因素選擇合適的通訊裝置是本領域的常規技術手段,在此不再贅述。
[0015]較佳地,該用戶終端的數量為至少兩個,該廣告刊登系統還包括一信息傳輸服務器,該信息傳輸服務器與每個用戶終端相連,用于在所有用戶終端間進行發布人信息及廣告信息的傳輸。
[0016]較佳地,該廣告播放模塊為一內置音箱的LED顯不屏。
[0017]本發明還提供了一種利用上述廣告刊登系統實現的廣告刊登方法,所述廣告刊登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0018]S1、該輸入設備接收廣告信息及發布人信息的輸入;
[0019]S2、該信息儲存設備儲存該廣告信息及該發布人信息;
[0020]S3、該審核確認模塊在接收到表征該廣告信息及該發布人信息通過審核的輸入時,發出一確認播放信息;
[0021]S4、該廣告播放模塊在收到該確認播放信息時播放該廣告信息。
[0022]較佳地,所述步驟S1為:
[0023]該輸入設備通過至少一 USB接口接收廣告信息及發布人信息的輸入。
[0024]較佳地,所述步驟S3包括以下步驟:
[0025]S31a、該審核確認模塊接收由具有審核權限的對象所進行的表征該廣告信息及該發布人信息通過審核的輸入;
[0026]S32a、該審核確認模塊發出該確認播放信息至該廣告播放模塊。
[0027]較佳地,該發布人信息包括一移動電話的號碼,所述步驟S3包括以下步驟:
[0028]S31b、該審核確認模塊接收由具有審核權限的對象所進行的表征該廣告信息及該發布人信息通過審核的輸入;
[0029]S32b、該審核確認模塊向該移動電話發出一播放詢問信息;
[0030]S33b、該審核確認模塊接收到確認回復;
[0031]S34b、該審核確認模塊發出該確認播放信息至該廣告播放模塊。
[0032]較佳地,該用戶終端的數量為至少兩個,每個用戶終端還包括一通訊裝置,所述步驟S3之后還有一步驟S4tla:
[0033]該通訊裝置將該確認播放信息、該廣告信息及該發布人信息發送至不具有該廣告信息及該發布人信息的用戶終端中由具有審核權限的對象所指定的至少一個用戶終端。
[0034]在該步驟S4tla中,該具有審核權限的對象可以利用該通訊裝置將該確認播放信息、該廣告信息及該發布人信息發送至其他的由該具有審核權限的對象選定的用戶終端。這樣,被選定的用戶終端也接收到了該廣告信息,同時因為接收到了該確認播放信息,被選定的用戶終端就會播放該廣告信息。通過該步驟S4tla,某一個用戶終端接收到的廣告信息,在審核后可以在多個不同的用戶終端進行播放。[0035]較佳地,該用戶終端的數量為至少兩個,該廣告刊登系統還包括一信息傳輸服務器,該信息傳輸服務器與每個用戶終端相連,所述步驟S3之后還有一步驟S4tlb:
[0036]該用戶終端將該確認播放信息、該發布人信息及該廣告信息復制至該信息傳輸服務器,由該信息傳輸服務器將該確認播放信息、該發布人信息及該廣告信息發送至不具有該廣告信息及該發布人信息的用戶終端中由具有審核權限的對象所指定的至少一個用戶終端。
[0037]本發明還提供了另一種廣告刊登系統,其特點在于,其包括至少兩個用戶終端和一服務器,其中每個用戶終端均和該服務器相連,每個用戶終端包括:
[0038]—輸入設備,用于接收發布人信息及廣告信息的輸入,并將該發布人信息及該廣告信息復制至該服務器;
[0039]—廣告播放模塊,用于在收到一確認播放信息時播放該廣告信息;
[0040]該服務器包括:
[0041]—信息儲存設備,用于接收并儲存該廣告信息及該發布人信息;
[0042]一審核確認模塊,用于在接收到表征該廣告信息及該發布人信息通過審核的輸入時,發出該確認播放信息。
[0043]每個用戶終端的輸入設備在接收到發布人信息及廣告信息的輸入時,均復制收到的信息并發送至一服務器,該服務器的信息儲存設備儲存有所有用戶終端收到的信息。對發布人信息及廣告信息的審核均在該服務器上完成。這使得所有用戶終端都非常簡單,只需要完成輸入和播放功能即可。
[0044]較佳地,該輸入設備包括至少一 USB接口。
[0045]較佳地,該審核確認模塊在接收到由具有審核權限的對象所進行的表征該廣告信息及該發布人信息通過審核的輸入時,發出該確認播放信息至該廣告播放模塊。
[0046]較佳地,該發布人信息包括一移動電話的號碼,該審核確認模塊在接收到由具有審核權限的對象所進行的表征該廣告信息及該發布人信息通過審核的輸入時,向該移動電話發出一播放詢問信息,并在接收到確認回復后發出該確認播放信息至該廣告播放模塊。
[0047]較佳地,該服務器還包括一信息共享單元,該信息共享單元用于將該確認播放信息、該廣告信息及該發布人信息發送至不具有該廣告信息及該發布人信息的用戶終端中由具有審核權限的對象所指定的至少一個用戶終端。
[0048]該信息共享單元使得在某一個用戶終端輸入的廣告信息能夠在多個用戶終端進行播放,而具體的在哪些用戶終端播放則由該具有審核權限的對象選擇。從所有用戶終端中選出一部分是本領域技術人員利用常規技術手段就能夠完成的。
[0049]較佳地,該廣告播放模塊為一內置音箱的LED顯不屏。
[0050]本發明還提供了另一種利用上述廣告刊登系統實現的廣告刊登方法,該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0051]T1、該輸入設備接收發布人信息及廣告信息的輸入,并將該發布人信息及該廣告信息復制至該服務器;
[0052]T2、該信息儲存設備接收并儲存該廣告信息及該發布人信息;
[0053]T3、該審核確認模塊接收到表征該廣告信息及該發布人信息通過審核的輸入時,發出一確認播放信息。[0054]T4、該廣告播放模塊接收到該確認播放信息,播放該廣告信息。
[0055]較佳地,所述步驟T1為:
[0056]該輸入設備通過至少一 USB接口接收廣告信息及發布人信息的輸入,并將該發布人信息及該廣告信息復制至該服務器。
[0057]較佳地,所述步驟T3包括以下步驟:
[0058]T31a、該審核確認模塊接收由具有審核權限的對象所進行的表征該廣告信息及該發布人信息通過審核的輸入;
[0059]T32a、該審核確認模塊發出該確認播放信息至該廣告播放模塊。
[0060]較佳地,該發布人信息包括一移動電話的號碼,所述步驟T3包括以下步驟:
[0061]T31b、該審核確認模塊接收由具有審核權限的對象所進行的表征該廣告信息及該發布人信息通過審核的輸入;
[0062]T32b、該審核確認模塊向該移動電話發出一播放詢問信息;
[0063]T33b、該審核確認模塊接收到確認回復;
[0064]T34b、該審核確認模塊發出該確認播放信息至該廣告播放模塊。
[0065]較佳地,該服務器還包括一信息共享單元,所述步驟T3后還有一步驟T4tl:該信息共享單元將該確認播放信息、該廣告信息及該發布人信息發送至不具有該廣告信息及該發布人信息的用戶終端中由具有審核權限的對象所指定的至少一個用戶終端。
[0066]本發明的積極進步效果在于:
[0067]本發明的城市廣告刊登系統及方法通過設置使用方便的用戶終端,讓用戶可以自行輸入廣告信息及發布人信息,在通過審核后就可以在一個或多個用戶終端進行廣告播放,不僅省去了大量中間步驟,使廣告的刊登更為便捷高效,同時還提供了一種方便的大范圍廣告傳播的途徑。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68]圖1為本發明的廣告刊登系統的第一實施例的示意圖。
[0069]圖2為本發明的廣告刊登系統的第二實施例的示意圖。
[0070]圖3為本發明的廣告刊登系統的第三實施例的示意圖。
[0071]圖4為本發明的廣告刊登系統的第一實施例的廣告刊登方法的流程圖。
[0072]圖5為本發明的廣告刊登系統的第三實施例的廣告刊登方法的流程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73]下面結合附圖給出本發明的多個較佳實施例,以詳細說明本發明的技術方案。
[0074]第一實施例:
[0075]如圖1所示,本實施例的廣告刊登系統包括至少一用戶終端,每個用戶終端包括一用于接收發布人信息及廣告信息的輸入的輸入設備1、一用于儲存該廣告信息及該發布人信息的信息儲存設備2、一用于在接收到表征該廣告信息及該發布人信息通過審核的輸入時發出一確認播放信息的審核確認模塊3和一用于在收到該確認播放信息時播放該廣告信息的廣告播放模塊4。
[0076]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理解,本實施例中的該輸入設備I和該信息儲存設備2的基本功能是現有的常規設備就能完成的。比如,該輸入設備I可以是鍵盤或者任意一種數據輸入端口。為了使該輸入設備I具備一定的通用性以及便于流媒體輸入,該輸入設備I包括至少一 USB接口。該廣告播放模塊4可以為一內置音箱的LED顯不屏。
[0077]在一個優選實施例中,該審核確認模塊3在接收到由具有審核權限的對象所進行的表征該廣告信息及該發布人信息通過審核的輸入時,發出該確認播放信息。本發明對于該審具有審核權限的對象不加限制,既可以是一審核人,也可以是通過數據端口輸入的數據。舉例來說,該審核確認模塊3首先通過登錄密碼、指紋鑒別等手段確認輸入者具有審核權限,然后由該輸入者手動輸入來選擇一廣告,以表示該廣告通過審核,最終該審核確認模塊3發出該確認播放信息。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理解,該審核確認模塊3并不僅限于上面列舉的方案,只要能夠達到僅讓具有權限的對象通過其輸入的信息來發出該確認信息即可。
[0078]優選地,該發布人信息包括一移動電話的號碼,該審核確認模塊3在接收到由具有審核權限的對象所進行的表征該廣告信息及該發布人信息通過審核的輸入時,向該移動電話發出一播放詢問信息,并在接收到確認回復后發出該確認播放信息至該廣告播放模塊
4。可以理解的,如果在向一移動電話發出一播放詢問信息后,未接收到確認回復,則不發出任何信息。只有在接收到確認回復后,才發出該確認播放信息,以提供該發布人一個取消廣告發布的機會。
[0079]為了擴大廣告的傳播范圍,該用戶終端的數量為至少兩個,每個用戶終端還包括一通訊裝置5,用于直接在用戶終端間進行發布人信息及廣告信息的傳輸。對于該通訊裝置5的具體設置本實施例不加限制,因為根據用戶終端的相隔距離以及其傳輸信息的速度、流量的需要,不同情況下適用的通訊裝置5并不相同,而選擇合適的通訊裝置5是本領域的常規技術手段,在此不再贅述。圖1中的用戶終端數量為兩個僅僅是舉例說明,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理解,更多數量的用戶終端同樣可以通過設置該通訊裝置5達到在其中任意兩個用戶終端間進行信息傳輸的目的。
[0080]如圖4和圖1所示,本實施例的廣告刊登系統的廣告刊登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0081]S1、該輸入設備I接收廣告信息及發布人信息的輸入;
[0082]S2、該信息儲存設備2儲存該廣告信息及該發布人信息;
[0083]S3、該審核確認模塊3在接收到表征該廣告信息及該發布人信息通過審核的輸入時,發出一確認播放信息;
[0084]S4、該廣告播放模塊4在收到該確認播放信息時播放該廣告信息。
[0085]其中所述步驟S1S:
[0086]該輸入設備I通過至少一 USB接口接收廣告信息及發布人信息的輸入。
[0087]所述步驟S3包括以下步驟:
[0088]S31a、該審核確認模塊3接收由具有審核權限的對象所進行的表征該廣告信息及該發布人信息通過審核的輸入;
[0089]S32a、該審核確認模塊3發出該確認播放信息至該廣告播放模塊4。
[0090]在一個優選實施例中,該發布人信息包括一移動電話的號碼,相應的情況下所述步驟S3包括以下步驟:
[0091]S31b、該審核確認模塊3接收由具有審核權限的對象所進行的表征該廣告信息及該發布人信息通過審核的輸入;[0092]S32b、該審核確認模塊3向該移動電話發出一播放詢問信息;
[0093]S33b、該審核確認模塊3接收到確認回復;
[0094]S34b、該審核確認模塊3發出該確認播放信息至該廣告播放模塊4。
[0095]在本優選實施例中是以所述步驟S31b、S32b、S33b和S34b替代了圖4中的步驟S31a和S32a。上述步驟S31a和S31b、S32a和S34b分別是相同的步驟,在增加了步驟S32b和S33b后,該廣告刊登方法能夠讓用戶有一次確認是否播放廣告的機會,如果用戶不發送確認回復至該審核確認模塊3,即相當于撤回該廣告的播放申請,不再播放該廣告。
[0096]在一個優選實施例中,該用戶終端的數量為至少兩個,每個用戶終端還包括一通訊裝置5,如圖4所示,在所述步驟S3之后還有一步驟S4tla:
[0097]該通訊裝置5將該確認播放信息、該廣告信息及該發布人信息發送至不具有該廣告信息及該發布人信息的用戶終端中由具有審核權限的對象所指定的至少一個用戶終端。
[0098]通過該步驟S4tla,某一個用戶終端接收到的廣告信息,在審核后可以由具備審核權限的對象設定多個用戶終端,從而在多個不同的用戶終端進行播放。
[0099]第二實施例:
[0100]如圖2所示,本實施例中該用戶終端的數量為至少兩個,本實施例與第一實施例的區別在于,所有的用戶終端均無需設置該通訊裝置5,該廣告刊登系統還包括了一信息傳輸服務器6,該信息傳輸服務器6與每個用戶終端相連,用于在所有用戶終端間進行發布人信息及廣告信息的傳輸。
[0101]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理解,該信息傳輸服務器6與每個用戶終端相連就能夠實現任意兩個用戶終端通過該信息傳輸服務器6進行信息傳輸的功能,對于該信息傳輸服務器6與每個用戶終端的連接方式則不加限制。常規技術手段中的有線連接、無線網絡連接等均可達到本發明需要的連接效果。
[0102]本實施例的廣告刊登系統的廣告刊登方法與第一實施例的廣告刊登系統的廣告刊登方法的區別在于,所述步驟S3之后的步驟S4tla被步驟S4tlb替代,所述步驟S4tlb為:
[0103]該用戶終端將該確認播放信息、該發布人信息及該廣告信息復制至該信息傳輸服務器6,由該信息傳輸服務器6將該確認播放信息、該發布人信息及該廣告信息發送至不具有該廣告信息及該發布人信息的用戶終端中由具有審核權限的對象所指定的至少一個用戶終端。
[0104]第三實施例:
[0105]如圖3所示,本實施例的廣告刊登系統包括至少兩個用戶終端和一服務器,其中每個用戶終端均和該服務器相連,每個用戶終端包括:
[0106]—輸入設備I,用于接收發布人信息及廣告信息的輸入,并將該發布人信息及該廣告信息復制至該服務器;
[0107]—廣告播放模塊4,用于在收到一確認播放信息時播放該廣告信息;
[0108]該服務器包括:
[0109]—信息儲存設備2,用于接收并儲存該廣告信息及該發布人信息;
[0110]—審核確認模塊3,用于在接收到表征該廣告信息及該發布人信息通過審核的輸入時,發出該確認播放信息。
[0111]圖3中僅示出兩個客戶終端只是為了說明方便。該服務器的信息儲存設備2儲存有所有用戶終端收到的信息,對發布人信息及廣告信息的審核均在該服務器上完成。用戶終端的功能僅有接收及儲存在本用戶終端輸入的信息和播放廣告。這使得用戶終端更加簡單所需要的組件更少,用戶終端數量很大時能夠大大降低成本。
[0112]為了方便輸入信息,該輸入設備I包括至少一 USB接口。該廣告播放模塊4可米用一內置音箱的LED顯不屏。
[0113]在一個優選實施例中,該審核確認模塊3在接收到由具有審核權限的對象所進行的表征該廣告信息及該發布人信息通過審核的輸入時,發出該確認播放信息至該廣告播放模塊4。更進一步的,該發布人信息包括一移動電話的號碼,該審核確認模塊3在接收到由具有審核權限的對象所進行的表征該廣告信息及該發布人信息通過審核的輸入時,向該移動電話發出一播放詢問信息,并在接收到確認回復后發出該確認播放信息至該廣告播放模塊4。
[0114]為了達到擴大廣告傳播范圍的目的,需要在多個不同的用戶終端播放同一廣告。為此,該服務器還包括一信息共享單元7,該信息共享單元7用于將該確認播放信息、該廣告信息及該發布人信息發送至不具有該廣告信息及該發布人信息的用戶終端中由具有審核權限的對象所指定的至少一個用戶終端。
[0115]該至少一個用戶終端是由該具有審核權限的對象選擇的,比如由審核人選定某幾個用戶終端。而在選定該至少一個用戶終端后,該信息共享單元7將信息從該信息儲存設備2中調用出來,并發送至該至少一個用戶終端。該至少一個用戶終端中的每一個都接收到了要播放的廣告信息,同時也收到了確認播放信息,這些用戶終端都將播放該廣告信息。
[0116]如圖5和圖3所示,本實施例的廣告刊登系統的廣告刊登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0117]T1、該輸入設備I接收發布人信息及廣告信息的輸入,并將該發布人信息及該廣告信息復制至該服務器;
[0118]T2、該信息儲存設備2接收并儲存該廣告信息及該發布人信息;
[0119]T3、該審核確認模塊3接收到表征該廣告信息及該發布人信息通過審核的輸入時,發出一確認播放信息。
[0120]T4、該廣告播放模塊4接收到該確認播放信息,播放該廣告信息。
[0121]其中,所述步驟T1為:
[0122]該輸入設備I通過至少一 USB接口接收廣告信息及發布人信息的輸入,并將該發布人信息及該廣告信息復制至該服務器。
[0123]所述步驟T3包括以下步驟:
[0124]T31a、該審核確認模塊3接收由具有審核權限的對象所進行的表征該廣告信息及該發布人信息通過審核的輸入;
[0125]T32a、該審核確認模塊3發出該確認播放信息至該廣告播放模塊4。
[0126]在一個優選實施例中,該發布人信息包括一移動電話的號碼,相應的,圖5中所不的步驟T31a和T32a被下述步驟T31b、T32b、T33b和T34b替代,也就是說所述步驟T3包括以下步驟:
[0127]T31b、該審核確認模塊3接收由具有審核權限的對象所進行的表征該廣告信息及該發布人信息通過審核的輸入;
[0128]T32b、該審核確認模塊3向該移動電話發出一播放詢問信息;[0129]T33b、該審核確認模塊3接收到確認回復;
[0130]T34b、該審核確認模塊3發出該確認播放信息至該廣告播放模塊4。
[0131]在一個優選實施例中,該服務器還包括一信息共享單兀7,相應的,如圖5所不的所述步驟T3后還有一步驟T4tl:該信息共享單元7將該確認播放信息、該廣告信息及該發布人信息發送至不具有該廣告信息及該發布人信息的用戶終端中由具有審核權限的對象所指定的至少一個用戶終端。
[0132]雖然以上描述了本發明的【具體實施方式】,但是本領域的技術人員應當理解,這些僅是舉例說明,本發明的保護范圍是由所附權利要求書限定的。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在不背離本發明的原理和實質的前提下,可以對這些實施方式做出多種變更或修改,但這些變更和修改均落入本發明的保護范圍。
【權利要求】
1.一種廣告刊登系統,其特征在于,其包括至少一用戶終端,每個用戶終端包括: 一輸入設備,用于接收發布人信息及廣告信息的輸入; 一信息儲存設備,用于儲存該廣告信息及該發布人信息; 一審核確認模塊,用于在接收到表征該廣告信息及該發布人信息通過審核的輸入時發出一確認播放信息; 一廣告播放模塊,用于在收到該確認播放信息時播放該廣告信息。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廣告刊登系統,其特征在于,該輸入設備包括至少一USB接口。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廣告刊登系統,其特征在于,該審核確認模塊在接收到由具有審核權限的對象所進行的表征該廣告信息及該發布人信息通過審核的輸入時,發出該確認播放信息。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廣告刊登系統,其特征在于,該發布人信息包括一移動電話的號碼,該審核確認模塊在接收到由具有審核權限的對象所進行的表征該廣告信息及該發布人信息通過審核的輸入時,向該移動電話發出一播放詢問信息,并在接收到確認回復后發出該確認播放信息至該廣告播放模塊。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廣告刊登系統,其特征在于,該用戶終端的數量為至少兩個,每個用戶終端還包括一通訊裝置,用于直接在用戶終端間進行發布人信息及廣告信息的傳輸。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廣告刊登系統,其特征在于,該用戶終端的數量為至少兩個,該廣告刊登系統還包括一信息傳輸服務器,該信息傳輸服務器與每個用戶終端相連,用于在所有用戶終端間進行發布人信息及廣告信息的傳輸。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廣告刊登系統,其特征在于,該廣告播放模塊為一內置音箱的LED顯示屏。
8.一種廣告刊登系統,其特征在于,其包括至少兩個用戶終端和一服務器,其中每個用戶終端均和該服務器相連,每個用戶終端包括: 一輸入設備,用于接收發布人信息及廣告信息的輸入,并將該發布人信息及該廣告信息復制至該服務器; 一廣告播放模塊,用于在收到一確認播放信息時播放該廣告信息; 該服務器包括: 一信息儲存設備,用于接收并儲存該廣告信息及該發布人信息; 一審核確認模塊,用于在接收到表征該廣告信息及該發布人信息通過審核的輸入時,發出該確認播放信息。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廣告刊登系統,其特征在于,該輸入設備包括至少一USB接口。
10.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廣告刊登系統,其特征在于,該審核確認模塊在接收到由具有審核權限的對象所進行的表征該廣告信息及該發布人信息通過審核的輸入時,發出該確認播放信息至該廣告播放模塊。
11.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廣告刊登系統,其特征在于,該發布人信息包括一移動電話的號碼,該審核確認模塊在接收到由具有審核權限的對象所進行的表征該廣告信息及該發布人信息通過審核的輸入時,向該移動電話發出一播放詢問信息,并在接收到確認回復后發出該確認播放信息至該廣告播放模塊。
12.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廣告刊登系統,其特征在于,該服務器還包括一信息共享單元,該信息共享單元用于將該確認播放信息、該廣告信息及該發布人信息發送至不具有該廣告信息及該發布人信息的用戶終端中由具有審核權限的對象所指定的至少一個用戶終端。
13.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廣告刊登系統,其特征在于,該廣告播放模塊為一內置音箱的LED顯示屏。
14.一種利用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廣告刊登系統的廣告刊登方法,該廣告刊登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51、該輸入設備接收廣告信息及發布人信息的輸入; 52、該信息儲存設備儲存該廣告信息及該發布人信息; 53、該審核確認模塊在接收到表征該廣告信息及該發布人信息通過審核的輸入時,發出一確認播放信息; 54、該廣告播放模塊在收到該確認播放信息時播放該廣告信息。
15.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廣告刊登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SI為: 該輸入設備通過至少一 USB接口接收廣告信息及發布人信息的輸入。
16.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廣告刊登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S3包括以下步驟: S31a、該審核確認模塊接收 由具有審核權限的對象所進行的表征該廣告信息及該發布人信息通過審核的輸入; S32a、該審核確認模塊發出該確認播放信息至該廣告播放模塊。
17.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廣告刊登方法,其特征在于,該發布人信息包括一移動電話的號碼,所述步驟S3包括以下步驟: S31b、該審核確認模塊接收由具有審核權限的對象所進行的表征該廣告信息及該發布人信息通過審核的輸入; S32b、該審核確認模塊向該移動電話發出一播放詢問信息; S33b、該審核確認模塊接收到確認回復; S34b、該審核確認模塊發出該確認播放信息至該廣告播放模塊。
18.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廣告刊登方法,其特征在于,該用戶終端的數量為至少兩個,每個用戶終端還包括一通訊裝置,所述步驟S3之后還有一步驟S4tla: 該通訊裝置將該確認播放信息、該廣告信息及該發布人信息發送至不具有該廣告信息及該發布人信息的用戶終端中由具有審核權限的對象所指定的至少一個用戶終端。
19.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廣告刊登方法,其特征在于,該用戶終端的數量為至少兩個,該廣告刊登系統還包括一信息傳輸服務器,該信息傳輸服務器與每個用戶終端相連,所述步驟S3之后還有一步驟S4tlb: 該用戶終端將該確認播放信息、該發布人信息及該廣告信息復制至該信息傳輸服務器,由該信息傳輸服務器將該確認播放信息、該發布人信息及該廣告信息發送至不具有該廣告信息及該發布人信息的用戶終端中由具有審核權限的對象所指定的至少一個用戶終端。
20.一種利用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廣告刊登系統的廣告刊登方法,該方法包括以下步驟:T1、該輸入設備接收發布人信息及廣告信息的輸入,并將該發布人信息及該廣告信息復制至該服務器; T2、該信息儲存設備接收并儲存該廣告信息及該發布人信息; T3、該審核確認模塊接收到表征該廣告信息及該發布人信息通過審核的輸入時,發出一確認播放信息; T4、該廣告播放模塊接收到該確認播放信息,播放該廣告信息。
21.如權利要求20所述的廣告刊登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TX為: 該輸入設備通過至少一 USB接口接收廣告信息及發布人信息的輸入,并將該發布人信息及該廣告信息復制至該服務器。
22.如權利要求20所述的廣告刊登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T3包括以下步驟: T31a、該審核確認模塊接收由具有審核權限的對象所進行的表征該廣告信息及該發布人信息通過審核的輸入; T32a、該審核確認模塊發出該確認播放信息至該廣告播放模塊。
23.如權利要求20所述的廣告刊登方法,其特征在于,該發布人信息包括一移動電話的號碼,所述步驟T3包括以下步驟: T31b、該審核確認模塊接收由具有審核權限的對象所進行的表征該廣告信息及該發布人信息通過審核的輸入; T32b、該審核確認模塊向該移動電話發出一播放詢問信息; T33b、該審核確認模塊接收到確認回復; T34b、該審核確認模塊發出該確認播放信息至該廣告播放模塊。
24.如權利要求20所述的廣告刊登方法,其特征在于,該服務器還包括一信息共享單元,所述步驟T3后還有一步驟T4tl:該信息共享單元將該確認播放信息、該廣告信息及該發布人信息發送至不具有該廣告信息 及該發布人信息的用戶終端中由具有審核權限的對象所指定的至少一個用戶終端。
【文檔編號】G06Q30/02GK103593782SQ201210295653
【公開日】2014年2月19日 申請日期:2012年8月17日 優先權日:2012年8月17日
【發明者】嚴湘 申請人:紐海信息技術(上海)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