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推薦、出借以及再銷售數字產品的制作方法
推薦、出借以及再銷售數字產品
優先權請求和相關申請
本申請要求于2010年6月2日提交的美國非臨時申請No. 12/792,518的優先權并與該美國非臨時申請相關,在此通過引用進行合并。
背景技術:
數字龐大且不斷增長的人們通過消費數字內容產品(諸如音樂,電影,圖片,書籍和其他類型的數字內容)而享受娛樂。現今,許多人通過各種各樣的電子設備消費數字內容。這些電子設備是電子書籍閱讀器、蜂窩電話、個人數字助理(PDA)、便攜式媒體播放器、 平板電腦、上網本等等。
隨著越來越多的內容以數字形式可獲得,內容創作、生產和分發的經濟格局正在發生變化。特別是對數字音樂和電子書籍(或“電子書”)的情況。這些內容產品可以在線分發到電子設備,而無需便攜式物理介質產品(諸如磁帶盒、CD或物理紙質書)。結果,與對物理介質的常規分發通道相關聯的許多交易成本正在減少或完全消除。這將導致新的經濟模式的可能性,涉及推薦、出借和再銷售數字產品。
發明內容
目前披露描述其中諸如電子書籍(或“電子書”)的數字產品可被借出、推薦和再銷售的各種架構和技術。該架構提供功能環境以允許傳遞這樣的數字產品,并且提供經濟模型以支持二手市場。對于一個場景,用戶可正消費數字產品,諸如閱讀電子書,并提供出借該數字產品給另一個用戶。數字產品可整體或部分提供給第二用戶以讓她試試。在該出借周期期間,出借人可以或不可以訪問該數字產品。如果第二用戶喜歡該數字產品并決定買下它,則推薦費被支付給出借人。該推薦費可采取任意多種形式,諸如貨幣(例如,銷售收入的一部分),將來購買的信用,獎勵計劃的分,等等。
在另一個場景中,用戶可能希望再銷售數字產品。當產品被再銷售時,一部分再銷售收入被支付給原始作品的權利持有人。因此,產生了促進數字產品再銷售的二手市場。
該架構進一步支持推薦經濟,該推薦經濟鼓勵作者和其他權利持有人將作品發布為推薦其他數字產品用于購買的數字產品。例如,假設作者以電子書的形式發布作品。作者可包含到其他電子書的推薦的鏈接,因此,當讀者激活鏈接并選擇購買另一電子書時,推薦作者可以被支付推薦費。
數字產品可以以許多不同方式體現,例如包括,基于文本的產品、音頻產品、視頻產品、圖形產品等等。出于討論的目的,架構和技術在電子書籍的上下文中進行描述。如本文使用的術語“電子書籍”和/或“電子書”包括印刷作品(或部分印刷作品)的電子或數字表示,以及可包括文本、多媒體、超文本和/或超媒體的數字內容。印刷和/或數字作品的示例包括但不限于書籍、雜志、報紙、期刊、雜志、參考材料、電話本、教科書、選集、說明書、會議錄、表格、目錄、地圖、web頁面等等。但是,本文所述的某些概念也適用于其他類型的數字內容產品,諸如音樂、音頻書籍、視頻和人們觀看、收聽、消費、或另外經歷的其他內容產品。CN 102934136 A書明說2/15 頁
進一步地,電子書只是常見作品的一種形式。作品也可以以其他形式發布,諸如平裝書、精裝書和音頻。如果作品目前只以紙張形式體現(例如,平裝書或精裝書),推薦費和 /或再銷售安排的條款可提供給權利持有人作為吸引出版常見作品的電子版本(諸如電子書)的方式。
參照附圖提出詳細描述。在圖中,參考數字的最左邊的一個或多個數字標識其中所述參考數字第一次出現的圖。在不同附圖中使用相同的參考數字表示類似或相同的項目或特性
圖I示出了其中可以實施出借數字產品以及支付推薦費用用于出借產品到購買產品的任意轉換的各種模型的計算機和網絡的架構。
圖2表示具有出借用戶界面以方便用戶出借數字產品(諸如電子書籍)的電子書籍閱讀器設備。
圖3表示具有借出應答用戶界面以方便接收方用戶的肯定應答以接受出借的數字產品的便攜式通信設備。
圖4示出了其中可以實施數字產品再銷售以及與這樣的銷售相關聯的分發費用的各種模型的計算機和網絡的另一架構。
圖5示出了其中建立數字產品再銷售市場的示例布置。
圖6示出了其中允許權利持有人創建數字產品的計算機和網絡的另一架構,所述數字產品包括對其他數字 產品的推薦,以帶動其他數字產品的額外的購買。
圖7是示出了在圖1、4和6的各種架構中采用的計算系統中的所選模塊的框圖。
圖8是有利于出借數字產品(諸如電子書籍)以及當接收方購買正被出借數字產品的數字產品時支付推薦費用的示例過程的流程圖。
圖9是有助于再銷售數字產品(諸如電子書籍)以及在包括再銷售者以及一個或多個權利持有人之間分配收益的示例過程的流程圖。
圖10是有助于產品到產品推薦的示例過程的流程圖,其中一個數字產品包含對其他數字產品的推薦以吸引所推薦產品的進一步銷售。
具體實施方式
架構環境
圖I示出了其中諸如電子書籍(或“電子書”)的數字產品可被出借、推薦和再銷售的計算機和網絡的示例性架構100。架構100允許第一用戶102出借或再銷售出借人之前已經購買或另外擁有的數字產品。在某些場景中,第一用戶102向第二用戶104出借數字產品持續有限時間或無限時間。在這樣的場景中,第一用戶102也可以被稱為“出借人”,而第二用戶104可以被稱為“出借接受者”或簡單稱為“接受者”。在涉及再銷售的其他場景中,第一用戶102可以被稱作“再銷售者”,而第二用戶104被稱為購買者。
出和再銷售服務106促進在用戶之間的出借和再銷售過程。用戶102和104可以具有或不具有使用服務106的帳戶。對于出借,服務106維護跟蹤哪些用戶已出借哪些數字產品給哪些其他用戶和持續多長時間的記錄。對于再銷售,服務106記錄涉及數字產品5CN 102934136 A書明說3/15 頁再銷售的數據,諸如交易中涉及用戶的標識,數字產品的身份,以及日期。
服務106也促進了數字產品出借和再銷售的經濟環境。在關于出借的實施方式中,當出借接受者選擇購買被出借的產品時,通過支付推薦費或者其他獎勵來激勵用戶出借數字產品。例如,假設出借人102向出借接受者104出借電子書,如圖I中標有“出借許可”的流向箭頭所示。在對所述產品采樣之后,出借接受者104決定購買該數字產品,如標有“購買授權”的流向箭頭所示。出借和再銷售服務106跟蹤該出借轉換并向出借人102支付推薦費(例如,貨幣,未來購買的信用,獎勵分等等),如標有“支付推薦費”的流向箭頭所/Jn ο
在涉及再銷售的其他實施方式中,服務106在再銷售用戶和權利持有人(例如,作者,出版商,發布者(distributor,經銷商)等)之間分配來自再銷售的任何收益。再銷售用戶可被給予貨幣收益或獎勵其他價值單位。下文參照圖4更詳細描述再銷售實施方式。現在繼續參考圖I提供出借實施方式的更詳細描述。
第一用戶102具有促進數字產品消費的電子設備。在該示意圖中,電子設備體現為存儲一個或多個電子書的電子書籍閱讀器設備108,諸如由名為“Sam Author. ”的虛構作者編寫的題目為《China Now))的虛構電子書110。電子書110的封面圖像被呈現在設備 108的顯示器112上。電子書閱讀器設備108配備有出借模塊114,該出借模塊114允許出借人102將電子書借給其他用戶。出借模塊114提供可在顯示器112上呈現(render)以便于出借處理的用戶界面。出于討論的目的,接下來在繼續描述圖I中的架構100之前描述一個示例出借用戶界面。
圖2表示具有示例性出借用戶界面(UI) 200以便于用戶出借數字產品(諸如電子書110)的電子書閱讀器設備108。在該示意圖中,出借Π 200提供覆蓋在電子書110(SP, ((China Now》)封面圖像上的面板202,但也可使用其他顯示布局和格式。出借Π面板202可以以許多不同方式調用,包括通過從菜單選擇選項以出借書籍。菜單可從其中提示用戶識別數字產品以出借的主屏幕(未示出)觸發,或當已選擇特定數字產品時從本地菜單觸發。
出借Π面板202包括基本指令(例如,“出借電子書到”)以及輸入框204,其中出借人可以輸入數字產品被出借的一方的身份。在該示例中,出借接受者通過電子郵件地址識別,但可以采用其他慣例(例如,人的姓名,帳戶號碼,個人標識符等)。面板202還可以包括出借書籍持續時間的選項。該選項可允許選擇有限時間,如選項206所示以輸入出借產品的天數,或者無限時間,如選項208所示表示無時間限制。也可以呈現其他選項,以及其他的持續時間單位(例如,小時、周、月等)。
一旦出借人輸入信息,出借人可以通過選擇軟“出借”控制210啟動出借或通過選擇軟“取消”控制212取消該過程。指針214可以經由出借Π 200用來輔助導航,以及可通過導航機制216控制指針。在該示例中,導航機制是操縱桿,但也可以使用其他機制,諸如撥輪、觸摸板、按鈕等等。電子書閱讀器設備106進一步包括鍵盤218,以便于在輸入框204 輸入有意向的接受者的身份。在其他實施方式中,顯示器可包括觸摸響應屏幕,便于用戶通過觸摸或觸摸感應(proximity)輸入。在該實施方式中,軟控制210和212可通過手指、觸摸筆或者其他指向設備(未示出)的接觸或感應進行選擇。
再次參考圖1,出借模塊114本地跟蹤哪些項目被出借,出借期限以及產品已經被出借給誰。對于該示例,假設出借人102在一周時間內向出借接受者104出借電子書《China6Now》。出借模塊114創建顯示電子書110出借給用戶104持續一周的記錄。在一些實施方式中,出借人102不能訪問正在借出的數字產品。在其他實施方式中,出借人102可保留有限或無限權利,以當它們被借出時訪問數字產品。
出借模塊114通過網絡116向推薦和再銷售服務106提供出借信息。網絡116表示多個不同類型的網絡中的任何一個或組合,諸如因特網、有線電視網絡、移動網絡、無線網絡(例如WiFi、蜂窩等)和有線網絡。在一個實施方式中,電子書設備108配備有無線技術以至少部分經過無線網絡連接服務106。
如前所述,推薦和再銷售服務106通過監視用戶之間進行的出借來促進出借過程。用戶可以具有或不具有使用服務106的帳戶。服務106維護跟蹤哪些用戶向哪些其他用戶已經出借哪些數字產品和持續多長時間的記錄。推薦和再銷售服務106示出為托管在服務器118 (I),118 (2),……,118 (S)上,它們共同地具有處理和存儲能力以執行關于促進數字產品出借和再銷售的多種操作,以及相關聯的經濟環境。服務器118 (O- (S)可以以多種方式體現,包括作為單個服務器,集群服務器,服務器場或數據中心等等,但也可以使用其他服務器架構(例如,主機架構)。
推薦和再銷售服務106可包括在服務器118 (I) - (S)上托管的出借系統120 和再銷售交易系統122。出借系統120促進和跟蹤用戶之間的出借。出借系統120包括轉換獎勵分配器(distributor) 124,跟蹤在出借期間出借接受者嘗試之后何時選擇購買數字產品并向影響銷售轉化的產品出借人獎勵推薦費。再銷售交易系統122支持數字產品再銷售的市場環境。再銷售交易系統122具有分配計算器126,以處理再銷售者、一個或多個權利持有人和市場推動者之間的來自再銷售的收益。
出借和再銷售服務106可進一步支持數字產品(諸如電子書)的在線零售(例如,通過網站),并可促進數字產品的電子分布。在一些實施方式中,服務器118 (O- (S)存儲產品,單在其他實施方式中,服務器僅僅促進數字產品的公開、購買和交付。
出借接受者104可利用多種電子設備128以接收和消費由出借人102出借的數字產品。在一些情況下,如這里所示,接受者設備128可以不同與出借人設備108。在該示例中,接收者設備128能夠存儲和呈現電子書110。代表性設備128示出為包括另一版本的專用電子書閱讀器設備128 (I)、筆記本計算機設備128 (2)和便攜式多功能通信設備128 (D)0計算設備128 (2)和通信設備128 (D)使用閱讀器應用實施或能接收和呈現電子書 110。
盡管顯示了三個示例性設備,但也可以使用許多其他的設備,包括臺式電腦、平板電腦、PDA、便攜式媒體播放器、娛樂設備、上網本、游戲機、DVD播放機、媒體中心等。在一些情況下,客戶端設備128能夠允許讀者經過網絡116訪問服務106、瀏覽各種產品標題、下載樣本、訂購產品、接收出借產品以及授權支付將購的物品。通過這種方式,服務106促進各種接受者設備128選購、購買和/或交付電子書和其他內容產品。此外,服務106也可以跟蹤接收裝置128訪問或獲得內容的方式。例如,電子書服務可通過連接到PC的有線連接或通過到電子書閱讀器的無線連接跟蹤接受者設備128已下載的內容。
在某些實施方式中,接受者104有機會接受由出借人102出借的產品。在電子書 ((China Now》整體或部分傳遞到接受者設備128 (D)之前,可提示接受者肯定地接受電子書。一個示例UI在圖3中示出,在完成圖I的描述之前現在將對圖3中的示例UI進行描述。
圖3表示具有出借應答UI 300以便于由接受者用戶肯定應答來接收正出借的數字產品的便攜式通信設備128 (D)0響應于從出借人102接收到對出借數字產品的提議 (offer),出借應答Π 300被呈現在設備128 (D)的顯示器上。在該示例性示例中,UI 300 包含招呼(例如,“出借人愿意出借給你,,)以及對正提議的數字產品的推薦(reference)。 這里,數字產品是電子書《China Now》,以及推薦是電子書封面的縮略圖302。圖302之下是兩個按鈕。如果接受者想接受出借產品,則選擇“接受”按鈕304,而如果接受者不想要出借產品時,則選擇“不,謝謝”按鈕306。
UI 300可進一步向接受者提供立即購買將被提議的產品的機會。在該示例中, UI 300包括可被選擇以購買電子書的“購買”控制按鈕308,而并非接收出借電子書。出于繼續進行討論的目的,假設接受者104通過選擇控件304而選擇接受提議以被借出電子書 ((China Now》。作為響應,全部或部分的電子書被傳遞到設備128 (D)0
再次參照圖1,當從服務器106 (或直接從電子書設備108)下載所有或部分出借電子書110時,在一個實施例中,它被本地存儲在接受者設備128上以用于由出借接受者 104的后續訪問。包括到接受者設備128的最后一段的部分該傳輸可通過無線連接。當用戶選擇閱讀該電子書時,內容呈現在設備上。在圖I中,該出借電子書《China Now》的封面圖110被示出呈現在通信設備128 (D)的顯示器上。
在出借期間的某個時候,向接受者104提供機會以購買電子書并向出借人102返回所出借電子書。在圖I中,銷售轉換UI 130被呈現在電子書封面圖110上以詢問用戶 104是否有興趣購買電子書。在該簡單和示例性的銷售轉換UI 130中,假定接受者104具有使用服務106的帳戶并可通過選擇“是”按鈕132簡單購買電子書或通過選擇“否”按鈕 134拒絕提議。在用戶沒有帳戶的情況下,可提供更復雜的UI,以允許接受者104輸入賬戶和支付信息。
一旦接受者授權購買電子書,購買請求被提交給推薦和再銷售服務106,該推薦和再銷售服務106或將電子書交付給接受者設備128或安排交付電子書。此外,服務106確定購買是由出借人102出借電子書所產生。更具體而言,出借系統120確定誰向接受者出借電子書110而形成銷售轉化的基礎。出借人的身份可包括在來自接受者的購買請求中, 或者可以從在服務106維護的記錄中提取。
轉換獎勵分配器124確定什么類型的推薦費應獎勵給出借人102。推薦費可以是一定金額(monetary amount)、用于未來購買的信用、獎勵計劃分、或有足夠的價值鼓勵出借人的出借行為的其他形式。推薦費的金額或數量可基于多種因素有所不同,諸如數字產品的成本,數字產品的新奇性,數字產品的銷售排名,獲得數字產品的一般作品的許多其他形式,出借人狀態,接受者狀態,正購買的數字產品的大小,等等。又進一步地,可參與推薦費計算的其它因素包括數字產品如何由出借人或接受者消費。例如,如果接受者設備128 是通過wifi連接下載電子書的上網本或計算機設備,則推薦費可略微增加,因為發布電子書的成本低于其通過蜂窩連接傳遞到電子書閱讀器的情況。在另一個情況下,如果電子書正在電子書閱讀器設備上消費以鼓勵購買該設備,推薦費可增加。
盡管出借和推薦服務106在上文被描述為包括出借系統120和再銷售交易系統 122,在替代實施方式中,服務106的部分或所有組件可以是單獨的。例如,出借系統120可8由不同于再銷售交易系統122的實體來提供。以類似方式,每個系統的功能可以是分布式的。例如,出借系統120和/或再銷售交易系統122可以由多個當事方實施。
圖4示出了其中進行數字產品再銷售以及收益分配的計算機和網絡的示例性架構400。架構400允許第一用戶或再銷售者102再銷售出借人之前已經購買或另外擁有的數字產品。出借和再銷售服務106通過跟蹤再銷售的提議并向包括再銷售者102、服務106、 和不同權利持有人402的感興趣當事方分配收益而促進再銷售過程。
為了提供示例上下文,假設再銷售者102決定再銷售名為《China Now))的電子書 110。電子書閱讀器設備108配備有再銷售模塊404,該再銷售模塊404允許再銷售者102 通過在線市場或直接以一對一方式銷售來向其他用戶再銷售電子書。再銷售模塊404提供可呈現在顯示器112上的用戶界面406,用于促進出借過程。在該簡單的示例中,再銷售Π 406簡單地向再銷售者102提示他或她是否希望出售電子書110。提供兩個控件(“是”和 “否”控件)以允許再銷售者提供發起單獨的電子書或其他數字產品的再銷售。
一旦在Π 406中選擇“是”控件,再銷售者發起電子書110的再銷售,以及對再銷售電子書的授權被給予出借和再銷售服務106,由標有“再銷售”的流向箭頭所示。電子書可在此時從設備108的本地存儲器中刪除或禁用,或保持全面運行直到銷售點(point)完成。服務106可列出電子書以及新版本的電子書和其他所使用電子書。下面參考圖5更詳細地描述再銷售。
另一用戶408使用電子書設備128 (I)以瀏覽各種電子書的服務106 (或其他電子書零售商)。新的電子書以一種價格被提供,而試圖再銷售的“已用”電子書以較低且不同價格被提供。如圖4所示,在接受者設備128 (I)上提供Π 410以提供對新的電子書 ((China Now》和已用電子書《China Now》的選項。新版本的定價是9. 95美元,而已用版本的售價是7. 95美元。這些價格僅僅是示例性的,并非想要設定范圍或關系。該價格可以更高或更低,并可以有更大的差距。UI 410提供了“購買”控件412和414,以允許用戶選擇新的電子書的選項或已用電子書的選項。出于討論的目的,假設購買者408通過選擇“購買” 控件414而選擇購買已用電子書。購買請求被發送到服務106,如標有“購買已用”的流向箭頭所示。
再銷售交易系統122確定誰擁有已用電子書。可以通過與已用電子書的唯一序列號的關聯而確認再銷售者的身份。此外,再銷售交易系統122識別一般作品合適的權利持有人,其中電子書從該一般作品獲得。分配計算器126計算由再銷售產生的各種分配份額 (portion),并向包括再銷售者102和一個或多個權利持有人402的利益相關者進行支付。 如標有“支付”的流向箭頭所示。
如本文所示,權利持有人402可至少包括作者416和/或出版商418。一般來說,權利持有人102可以是持有或有權利復制、發布、進口、出口、創造衍生品、執行或公開展示、 銷售或者傳送內容的任何人或實體。在一些情況下,對于內容可以存在不止一個權利持有人(例如,出版商可具有在某些國家發布該內容的權利,而作者保留在其他國家發布該內容的權利;或出版商A可以具有以印刷形式發布書的權利,而出版商B可具有以電子書的形式發布書的權利)。各種類型數字內容的權利持有人的示例包括但不限于作者、出版商、唱片公司(music label)、電影制片廠、藝術家、作曲家、表演者、繼承人和代表。
再銷售者102、權利持有人402和服務106之間的分配份額可隨許多數量的因素變化,諸如數字產品的成本,已經再銷售的次數,產品的時期,等等。取決于持有、營銷以及對已用電子書的傳遞的成本,服務106可以被分配更多。例如,通過蜂窩網絡的交付成本可高于通過wifi連接或互聯網的交付。
圖5表示再銷售交易系統122如何建立數字產品(諸如電子書)的二手市場的一個示例配置500。再銷售交易系統122跟蹤由再銷售者再銷售他們的電子書的提議。在本不例中,系統122維護,該數據庫表格502存儲投放到市場的每個電子書的各種信息。表格 502包括包含被發布的每個電子書的唯一標識符的電子書標識字段504、包含電子書被再銷售次數的字段506、識別一般作品的作品(電子書從該一般作品獲得)識別字段508,一級包含再銷售者唯一標識符的用戶標識字段510。在本示例中,表格502包括標識符為74563 的新電子書的記錄512,其已被轉售零次,而一般作品的標識符為CN908 (BP,電子書《China Now》)。表格502還包括具有標識符CN908的相同作品(S卩,電子書《China Now)))的標識符為28745的已用電子書的記錄514。已用電子書已經被轉售三次,并由標識符為LE82的用戶擁有。
在圖5中,購買者408使用計算設備516通過網絡116訪問電子書零售商,該電子書零售商可以是服務106的 一部分。計算機516可運行請求和顯示web頁面的瀏覽器以形成電子書銷售Π 518。然而,這僅僅是一種可能的實施方式,其他技術也可以用于促進電子書銷售UI 518。
UI 518具有劃分為兩個區域的主屏幕區新電子書區域520和已用電子書區域 522。分界線分離這兩個區域520和522。在新區域520中,呈現電子書《China Now》的縮略圖524與表格502中的記錄512的至少一部分相關聯。對電子書的描述以及新電子書的價格被提供。新電子書的價格被設置為9. 95美元。還可以提供其他信息。
在已用區域522中,顯示兩個縮略圖526和528以表示至少兩個已用電子書已經有售。根據記錄514,第一已用電子書526由所有者LE82以7. 95美元的價格出售。第二已用電子書528由所有者LE857以4. 35美元的價格出售。Π 518包括與每個版本相關的 “現在購買”控件,允許購買者選擇并購買特定之一的選擇。
作為Π 518的一部分顯示是購買電子書閱讀器設備(或其他數字產品的其他內容呈現設備)的機會。也許購買者主要使用閱讀器應用在計算設備上閱讀電子書,現在想購買專用的閱讀器設備。銷售框530提供新電子書閱讀器設備的價格,以及提供“現在購買” 控件以發起購買。
此外,在文中所述的涉及出借或再銷售電子書的場景中,出借人/再銷售者有機會被支付由行動產生的推薦費或銷售收益。在一些實施方式中,如果出借人/再銷售者的活動使對方購買電子設備(諸如電子書閱讀器設備),則出借人/再銷售者可被給予進一步的費用或獎勵。因此,可建立進一步的刺激以鼓勵用戶發起行動,吸引其他人購買電子書和電子書閱讀器設備。
圖6表不支持推薦機制(economy)以鼓勵作者和其他權利持有人將作品發布為還推薦其他數字產品的數字產品的另一架構600。例如,假設作者以電子書形式發布作品。作者可包括對其他電子書或數字產品的鏈接推薦,這樣當閱讀器激活鏈接并選擇購買另一電子書或數字產品時,推薦作者可被支付來自部分銷售收入的推薦費。
在圖6中,架構600包括電子書閱讀器108和出借和再銷售服務106。電子書閱讀器設備108的兩個實例被示出以表示在兩個不同時間Tl和T2的不同屏幕呈現。設備的第一或上方的實例(標為108 (Tl))是當電子書閱讀器正呈現電子書602的頁面或部分時在 Tl進行的。作者(或諸如出版商的其他權利持有人)發布具有對其他作品的推薦的電子書 602。在該示例中,電子書602具有對名為《Urbanization of China》的另一電子書的推薦 604。推薦也形成鏈接,一旦驅動,啟動所推薦作品的用戶界面,該用戶界面包含更多信息和采樣或購買電子書的提議。
示出了一個示例性用戶界面606呈現在電子書閱讀器設備的第二或下發的實例, 其被標為108 (T2)。響應用戶激活鏈接604 (如“提供”流向箭頭所示),可由出借和再銷售服務106服務所推薦作品Π 606,或其可在本地由設備108產生。所推薦作品Π 606可包括例如封面的縮略圖608、關于所推薦電子書的信息610 (諸如作者名和價格)、以及采樣或購買電子書的各種選項。這里,“采樣”控件612允許用戶對部分所推薦作品采樣,“購買” 控件614可用于購買所推薦作品,以及“取消”控件616被提供以允許用戶關閉UI 606并返回閱讀電子書602。
在一個實施方式中,電子書602被形成為動態填充電子產品,通常包括一些靜態信息(諸如文本、圖像、音頻、視頻等)以及一個或多個動態字段,這些字段被配置成以從獨立于電子產品的來源動態填充。在圖6中,例如,呈現部分包括靜態文本和指出上海人口的動態字段618。因為該人口數量可以隨著時間推移而改變,該字段可重新填充以使得電子書保持與當前人口數據的更新。在一些情況下,動態電子產品可完全由動態字段形成,并可以不具有任何靜態信息。結果,因為動態字段不時地被填充和/或重新填充,動態電子產品可以隨時間而變化。
使用動態電子產品,對其他作品的推薦可以周期性地添加或更改作為重新填充的一部分。因此,到電子書《Urbanization of China》的鏈接之后可轉變為另一電子書。在這種方式下,權利持有人可繼續引導讀者更廣泛地收集其他電子書或數字產品。在2008年 3月31日提交的美國專利申請序列號為12/060,114、名稱為“Dynamically Populating Electronic Item”中對動態電子產品進行更詳細地描述,并通過引用在此合并。
出于討論的目的,假設用戶通過選擇“購買”控件614而選擇購買電子書602推薦的電子書或其他數字產品。電子書向出借和再銷售服務106 (如標為“接受”流向箭頭所示) 提交購買請求,且作為響應,服務106要么向電子書閱讀器設備108傳遞電子書或指導另一服務(諸如,電子商務零售商)提供電子書。購買請求包括在電子書602中發現的推薦所產生的購買的信息。
出借和再銷售服務106包括產品至產品推薦系統620,確定來自銷售所推薦數字產品的收益的收入分配。部分收益可以被付給所購買的數字產品(諸如名為《Urbanization of China》的電子書)的權利持有人402。此外,部分收益可付給所推薦的數字產品(諸如電子書602,其包含對所購買數字產品的推薦)的權利持有人402。產品至產品推薦系統620 具有分配功能/計算器622,計算所推薦的數字產品(諸如電子書602)和所購買的數字產品的權利持有人之間的收入的分配份額。該收入分配由標為“$”的流向箭頭所示。
該推薦機制證實是帶動數字產品銷售的有效營銷工具。對于一個場景,推薦數字產品可以是電子書,該電子書包括對該電子書的音頻版本或來自同源作品的電影的推薦。 對于另一場景,出版商可根據該出版商已經感興趣的其他數字產品來發布數字產品。對于另一場景,作家可推薦來自一系列作品的其他數字產品。
圖7表示可用于功能上支持推薦、出借和再銷售數字產品的實踐的代表性計算機系統700中的所選模塊,如上文關于架構100、400和600所述。系統700包括出借和再銷售服務106的服務器118 (O- (S)和任何電子設備108和128 (I)- (D),如由客戶端設備108表示的。服務器118 (O- (S)共同提供處理能力702和存儲器704。存儲器704 可包括易失性和非易失性存儲器和/或以任何類型或技術實現的用于存儲信息的可移動和不可移動介質,諸如計算機可讀指令、數據結構、程序模塊或其他數據。這樣的存儲器包括但不限于RAM、ROM、EEPR0M、閃存或其它存儲器技術、CD-ROM、數字多功能盤(DVD)或其它光存儲器、磁盒、磁帶、磁盤存儲或其它磁存儲設備、RAID存儲系統或可用于存儲期望信息并可以由計算設備訪問的任何其它介質。
在存儲器704存儲的是多個數據存儲器,包括用戶數據存儲器706,內容產品目錄和數據存儲器708以及出借/再銷售數據存儲器710。用戶數據存儲器706維護服務106 的用戶(諸如用戶102和104)的用戶數據。可響應用戶注冊或訂閱服務106或簡單地訪問與服務106相關聯的在線網站(諸如零售網站)而建立用戶數據。
內容產品目錄和數據存儲器708維護數字產品(諸如音樂、電子書、電影等)的目錄。此外,內容產品目錄和數據存儲器708還可以存儲能夠被下載到客戶端設備108的數字產品本身。以這種方式,當客戶端設備108訪問服務器118 (O- (S)時,用戶能夠瀏覽各種內容產品的目錄,然后從內容產品目錄和數據存儲器708購買并下載該內容產品。在其他實施方式中,服務器118 (O- (S)可支持目錄,但通過其他機制促進內容產品的遞送。
出借/再銷售數據存儲器710存儲關于出借和再銷售活動的數據,諸如用戶身份、 用戶設備、數字產品以及出借或再銷售的條款。出借/再銷售數據存儲器710可以將該信息存儲為表格中的記錄,該表格關聯各個交易的這樣的數據,如圖2中表格502所示。
客戶端設備108具有處理器712和存儲器714 (例如,易失性、非易失性等)。用戶界面(UI) 716被存儲在存儲器714中并在處理器712上執行,以允許客戶端設備108訪問服務106的服務器118 (O- (S)并請求各種內容產品。在一個實施方式中,Π 716是呈現由服務器118 (O- (S)提供的頁面或內容的瀏覽器或其它應用程序。
圖I中引入的出借模塊114被示出存儲在存儲器714中,并可在處理器712上執行,以便于向另一用戶出借數字產品。在一個實施方式中,出借模塊114可指導數字產品從客戶端設備108到另一設備的電子傳遞,諸如通過點對點無線連接或者通過物理連接。在另一個實施方式中,出借模塊114指導出借和再銷售服務106提供出借版本的數字產品。
當用戶出借數字產品時,出借模塊114收集有關交易的數據。這些數據包括數字產品的標識和元數據、出借人及接受者的身份,由出借人與接受者使用的電子設備的標識以及和出借期限。與該信息關聯的記錄被創建并本地存儲在客戶端設備108上。此外,該出借記錄可被傳遞到服務器118 (O- (S),用于確定將支付給出借人的關于借出拷貝到購買拷貝的任何轉換的推薦費。
出借模塊114可以進一步在建立和/或執行數字版權管理的過程中發揮作用。例如,出借模塊114可以指示并執行出借人保留對出借到另一用戶的數字產品的訪問權限。 在一個實施方式中,可暫時從客戶端設備108移除數字產品,并由服務106維護。在另一個實施方式中,數字產品可以在客戶端設備108上保留,但是禁止使用。仍然在其他實施方式CN 102934136 A書明說10/15 頁中,即使當數字產品處于出借中,但該數字產品可完全或部分地被訪問。
圖4中引入的再銷售模塊404也被存儲在存儲器714中,并有利于數字產品的再銷售。當用戶希望再銷售數字產品時,再銷售模塊404幫助用戶制定并提交出售數字產品的提議。再銷售模塊404還創建了再銷售數據記錄,該再銷售數據記錄包含數字產品的標識或再銷售者的身份。
—個或多個數字產品718可被存儲在客戶端設備108中。數字產品可以是用戶購買或其他方式獲取的,并因此屬于擁有者。此外,還有可能存在當前正處于出借的數字產品,并因此臨時由客戶端設備108存儲或訪問。一個或多個呈現引擎(未示出)也可以存儲在客戶端設備108的存儲器714中。這些呈現引擎使得用戶體驗任何數字產品718。例如, 一種類型的呈現引擎是電子書閱讀器應用程序,該電子書閱讀器應用程序便于顯示/表示數字電子書或其它基于文本的內容產品。其他類型的呈現引擎可以包括播放音樂或其他基于音頻的內容產品的音頻播放器或能夠播放視頻或其他基于視頻內容產品的視頻播放器。 呈現引擎也可以是允許播放多種類型的內容產品的多媒體播放器。
在圖7的實施方式中,出借系統120、再銷售交易系統122以及收入分配模塊620 是駐留在存儲器704中 并在處理器702上執行的軟件時能的系統。出借系統120跟蹤出借的事件,其中一個用戶向另一個出借數字產品。出借系統120收集由客戶端側出借模塊114 創建的出借記錄以監視哪些產品正在借出和那些當事方被涉及。出借系統120還可以設置和控制出借人及接受者對數字產品的訪問權限。當用戶在采樣出借產品之后決定購買數字產品時,出借系統120直接接收購買請求,或接收購買正在進行的通知。作為響應,出借模塊通知出借人并恢復對數字產品的所有權利。
此外,出借系統120向出借人支付推薦費,因為出借數字產品的行為使得接受者購買數字產品。出借系統120包括計算將被獎勵的推薦費的轉換獎勵分配器124。該費用可以是一定金額,諸如出售所得的一部分。可替換地,該費用可以是以信用或出借人將來購買的折扣的形式。此外,該費用可以是某種形式的非金錢獎勵,諸如可以是可兌換各種獎勵的分值。
再銷售交易系統122追蹤再銷售事件,其中用戶提供再銷售數字產品。出借系統 122收集客戶端側再銷售模塊404所生成的再銷售記錄以跟蹤被提供以用于再銷售的產品。出借系統122可以維護該信息的表格,諸如圖5的表格502,其存儲在出借/再銷售數據存儲器710中。數字產品可在私人一對一交易中或通過零售商再銷售。再銷售交易系統 122幫助建立二手市場。
此外,再銷售交易系統122具有分配計算器126以處理來自數字產品銷售的收益分配。收益可在再銷售者、一個或多個權利持有人以及市場推動者之間分配。盡管與第一次銷售相比權利持有人可能對于再銷售數字產品獲利較少,但二手市場仍然可以為權利持有人提供額外的收益源。
產品至產品推薦系統620在服務器118 (I)- (S)上實現以監控通過來自其他數字產品的推薦所產生的銷售。推薦系統620跟蹤用戶對關于數字產品的信息的請求,其中通過在其他數字產品中提供的鏈接發起該請求。如果用戶決定購買所推薦的數字產品,則推薦系統620捕獲該事件并向權利持有人支付推薦費。
產品至產品推薦系統620具有根據一個或多個分配模型720 (1)_720 (M)分配銷13售收益的分配功能/計算器622。分配模型720 (O- (M)中的每個確定這樣的推薦的權利持有人之間的不同分配。該產品至產品推薦系統620還可以包括報告模塊722,該報告模塊722編輯有關受益收入(revenuereceipt)和由推薦功能/計算器622執行的分配計算的信息。報告模塊722可被配置成生成包含該信息的周期報告,并向一個或多個權利持有人102分發這些報告。可替換地,報告模塊722可以經由用戶界面(諸如基于瀏覽器的界面)實時向請求權利持有人102提供信息。在這種方式下,權利持有人102可以在任何時間只需通過網絡訪問出借和再銷售服務106訪問來自計算機的有關收益分配的最新信息。
圖8示出了促進數字產品(諸如電子書)的出借以及當接收方購買正出借的數字產品的數字產品時支付推薦費用的一般過程800。該過程800 (以及圖9和10中分別所示的流程900和1000)以邏輯流程圖中方框(block)的集合示出,其代表可在硬件、軟件或它們的組合中實施的操作順序。在軟件的上下文中,方框表示電腦可執行指令,當由一個或多個處理器執行時,執行所述操作。一般來說,計算機可執行指令包括例程(routine)、程序、對象、組件、執行特定功能或實施特定抽象數據類型的數據結構等。其中操作被描述的順序并不用于被解釋為限制,且任意數量的所描述的方框可以以任何順序和/或并行組合以實現該過程。
出于討論的目的,過程800被描述為由圖I的結構100中的出借和再銷售服務106 執行。可以進行對圖7的計算系統700的進一步推薦。
在802,從出借人102接收向接受者出借數字產品的請求。在一個實施例中,電子書閱讀器裝置108提供出借UI,該出借Π允許用戶指定接受者以出借數字產品。繼續圖I 的該示例,假設出借人102向接受者出借電子書《China Now》。
在804,向接受者提供對數字產品的訪問。在某些實施方式中,服務106向接受者提供數字產品,接受者被允許享受充分和無限制地訪問數字產品。在其他的實施方式中,可以向數字產品施加限制,以便接受者沒有被給予充分的不受限制的對被出借的數字產品的訪問。該限制可以是基于時間的、內容限制的(即,只有部分被提供)、或兩者。
在806,可以可選地限制出借人對數字產品的訪問。類似于出借諸如書的物理產品,出借人可以有選擇地避免消費正出借的數字產品。
在808,創建出借記錄以跟蹤出借人身份、接受者的身份和正在出借的數字產品的標識。出借記錄可以存儲在服務106,諸如出借/再在銷售數據存儲器710。
在810,服務106監視接受者是否在瀏覽出借版本之后購買新版本的數字產品。如果接受者不購買數字產品(即,來自810的“否”分支),在812,服務確定是否出借期限已期滿。出借期限可以是任何有限的時間(如,天,周,月),或者其可以是無限的。在后者情況下, 數字產品被認為出借給接受者,直到接受者明確返回該數字產品。只要期限尚未期滿,服務將繼續監視接受者是否購買該數字產品,如來自812的“否”分支所示。如果出借期限期滿 (SP,來自812的“是”分支),在814禁止接受者對數字產品的訪問,并在816完全恢復出借人的訪問(至未被限制的程度)。
回到810,如果接受者決定購買她自己版本的數字產品(S卩,來自810的分支 “是”),在818向出借人支付推薦費。在這種情況下,出借數字產品的行為引起數字產品的銷售,并因此向出借人獎勵費用。該費用可以基于貨幣或基于非貨幣。其可以是折扣、信用、 分或其他價值獎勵。
圖9示出了便于再銷售數字產品(諸如電子書籍)以及在包括再銷售者以及基礎作品(underlying work)的一個或多個權利持有人的不同利益相關者之間分配收益的一般過程900。在902,出借及再銷售服務106維護創建并發布的數字產品的記錄。這些記錄可以被存儲在借出/再銷售數據存儲器710中,并跟蹤有關數字產品的信息。示例記錄512和 514在圖5的表格502中示出,其包括再銷售計數506。
在904,接收對再銷售數字產品的請求。在圖9中,再銷售者102發起請求以通過在電子書閱讀器設備108上呈現的UI再銷售電子書《ChinaNow》。該請求包括數字產品標識和再銷售者102的身份。請求也可具有所請求的再銷售價格,但是這可由服務設置。
在906,服務106確定數字產品是否可以被再銷售。在一種方法中,數字產品的數字版權管理可以禁止再銷售,因此再銷售者被禁止提供數字產品。在另一種方法中,服務 106使用請求中包含的數字產品的標識,并檢查關于數字產品的相關聯記錄。如果數字產品不能再銷售(即,來自906的“否”分支),在908,對再銷售數字產品的請求被拒絕,并通知再銷售者102。
然而,如果數字產品可以被再銷售(S卩,來自906的“是”分支),在910,服務106在其自己的再銷售網站或其他電子商務實體910上提供用于再銷售的數字產品。服務或銷售者可以設置再銷售價格,該再銷售價格通常是低于原來的銷售價格。
在912,服務監視來自其他買家的任何購買請求。該服務將繼續等待(如來自912 的“否”分支所示)直到進行銷售,或再銷售者停止試圖再銷售數字產品。一旦接收到購買請求(即,來自912的“是”分支),在914,再銷售所得的收益被分配給再銷售者和基礎作品的任何權利持有人。也就是說,不同于再銷售物理產品(例如,書籍),沒有金額支付給基礎作品的權利持有人,再銷售數字產品導致產品的傳遞,其本質上和原始版本相同。因此,為了建立市場,部分收益被支付給基礎作品的權利持有人。
在916,與特定產品相關聯的信息被更新以反映再銷售。例如,如果信息關于銷售計數(即,表格502中的欄506 ),該計數被改變以反映最近銷售。
圖10示出了便于產品至產品推薦的一般過程1000,其中一個數字產品包含對其他數字產品的推薦以促進所推薦產品的進一步銷售。在所示示例中,權利持有人402 (例如,作者416和出版商418)創建并發布包含對其他數字權利推薦的數字產品。數字產品可進一步由權利持有人、或通過服務106 (如這里所示)、或通過第三方的電子商務網站發布。 示出了電子書1002從權利持有人402提供至服務106。
在1004,推薦第二數字產品(例如,另一電子書或其他數字產品,諸如音頻產品,視頻產品等)的第一數字產品(例如,電子書1002)被提供。第一數字產品由使用電子設備的用戶消費,如在電子書閱讀器設備108 (Tl)上呈現的電子書602所示。
在1006,接收對瀏覽第二數字產品請求。通過用戶使用電子設備與推薦交互而產生該請求。作為一個示例,用戶可激活推薦另一個數字產品的電子書602中的鏈接。
在1008,響應于該請求,服務106向用戶提供有關第二數字產品的信息。這些信息可包括數字產品的概要、創建者名稱、出版商或發布者名稱、價格、評論等等。服務106也可以提供機會以出售第二數字產品。作為一個示例實施方式,此信息和機會可以以電子設備上呈現的Π形式呈現,諸如圖6中所示的Π 606,并如在設備108 (T2)上呈現的于此再現。
在1010,服務106監視對所推薦的或第二數字產品的購買請求。如果沒有收到請求(即,來自1010的“否”分支),過程1000結束。如果接收到購買請求(即,來自1010的 “是”分支),推薦費被支付給第一數字作品的權利持有人(例如,電子書1002的權利持有人 402)。以這種方式,激勵權利持有人向他們的數字產品添加推薦作為可能獲得額外獎勵的方式。該推薦費可以是貨幣或非貨幣。
條款I. 一種計算機實施的方法,該方法包括
在配置有特定可執行指令的一個或多個計算機的控制下,
跟蹤數字產品的出借交易,其中第一用戶向第二用戶出借在與所述第一用戶相關聯的第一電子設備上可消費的數字產品以在與所述第二用戶相關的第二設備上消費;
確定在接收由所述第一用戶出借的所述數字產品之后所述第二用戶是否提出購買所述數字產品的請求;以及
在所述第二用戶購買所述數字產品的情況下向所述第一用戶支付推薦費。
條款2.如條款(錯誤,未找到引用基礎)所述的計算機實施的方法,其中所述數字產品是電子書籍,以及所述第一電子設備室具有用戶界面的電子書籍閱讀器,所述用戶界面允許用戶向所述第二用戶出借所述電子書籍。
條款3.如條款(錯誤,未找到引用基礎)所述的計算機實施的方法,其中跟蹤出借交易包括從所述第一用戶接收出借所述數字產品的請求,并進一步包括向與所述第二用戶相關聯的所述第二設備下載所述數字產品。
條款4.如條款(錯誤,未找到引用基礎)所述的計算機實施的方法,其中跟蹤出借交易包括接收通知所述數字產品從所述第一設備被傳遞到所述第二設備。
條款5.如條款(錯誤,未找到引用基礎)所述的計算機實施的方法,其中跟蹤出借交易包括存儲出借的數字產品的標識,該數字產品的標識與所述第一用戶、所述第二用戶、 所述第一電子設備以及所述第二電子設備中的一個或多個身份相聯系。
條款6.如條款(錯誤,未找到引用基礎)所述的計算機實施的方法,其中確定所述第二用戶是否提交購買所述數字產品的請求包括從所述第二用戶接收請求以購買所述數字產品并促進所述數字產品的購買。
條款7.如條款(錯誤,未找到引用基礎)所述的計算機實施的方法,其中支付所述推薦費包括向所述第一用戶分配來自購買所述數字產品的部分收益。
條款8.如條款(錯誤,未找到引用基礎)所述的計算機實施的方法,其中支付所述推薦費包括獎勵非金錢獎勵。
條款9. 一種計算機實施的方法,該方法包括
在配置有特定可執行指令的一個或多個計算機的控制下,
維護數字產品的記錄;
接收所述數字產品所有者希望再銷售所述數字產品的指示;
以銷售價格提供所述數字產品用于再銷售;
一旦由購買者購買所述數字產品,向所述所有者和一個或多個權利持有人分配來自再銷售的收益;以及
更新所述數字產品的記錄,以反映從所有者到購買者的再銷售。
條款10.如條款I所述的計算機實施的方法,其中,所述數字產品包括以下中至少一者電子書籍、音頻產品、視頻產品、多媒體產品和圖像產品。
條款11.如條款I所述的計算機實施的方法,其中,所述數字產品包括如電子書籍,而權利持有人包括作者、出版商或發布者中的至少一者。
條款12.如條款I所述的計算機實施的方法,該方法進一步包括促進對所述數字產品的訪問權限從所述所有者到所述購買者的的傳遞。
條款13.如條款I所述的計算機實施的方法,該方法進一步包括促進所述數字產品從由所述所有者可訪問的存儲介質到由所述購買者可訪問的另一存儲介質的傳遞。
條款14. 一種計算機實施的方法,該方法包括
在配置有特定的可執行指令的一個或多個計算機的控制下,
提供第一數字產品由用戶消費,所述第一數字產品包含到第二數字產品的推薦, 所述第二數字產品不同于所述第一數字產品;
作為與所述第一數字產品交互的結果,接收來自用戶的購買第二數字產品的指示;以及
一旦購買所述第二數字產品,向所述第一數字產品的一個或多個權利持有人支付推薦費。
條款15.如條款5所述的計算機實施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數字產品是包括到所述第二數字產品的鏈接的電子書籍。
條款16.如條款5所述的計算機實施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數字產品是電子書籍, 而所述一個或多個權利持有人包括作者、出版商和發布者。
條款17.如條款5所述的計算機實施的方法,其中所述推薦包括鏈接,并且該方法還包括響應于用戶激活所述鏈接而提供關于所述第二數字產品的信息。
條款18.如條款5所述的計算機實施的方法,該方法進一步包括響應于用戶與所述第一數字產品的交互,提供所述第二數字產品的樣本。
條款19.如條款5所述的計算機實施的方法,該方法進一步包括響應于用戶與所述第一數字產品的交互,提供銷售所述第二數字產品機會。
條款20.如條款5所述的計算機實施的方法,其中所述推薦費是貨幣費用。
條款21.如條款5所述的計算機實施的方法,其中所述推薦費由來自購買的部分收益組成。
條款22. —種存儲計算機可讀指令的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當所述計算機可讀指令被執行時,指示處理器執行包括如下的操作
接收來自購買者的購買數字產品的請求,該請求作為所述購買者使用電子設備瀏覽出借版本的數字產品的結果而產生,所述出借版本的數字產品由出借人借出;以及
向所述出借人分配推薦費。
條款23.如條款10所述的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其中分配所述推薦費包括分配來自購買所述數字產品的部分收益。
條款24.如條款10所述的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其中分配所述推薦費包括獎勵非貨幣獎勵。
條款25. —種存儲計算機可讀指令的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當所述計算機可讀指令被執行時,指示處理器執行包括如下的操作17
接受由再銷售者提供用于再銷售的數字產品的再銷售價格;
向所述數字產品中的再銷售者和一個或多個權利持有人分配來自再銷售的部分收益。
條款26. —種存儲計算機可讀指令的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當所述計算機可讀指令被執行時,指示處理器執行包括如下的操作
接收對所推薦數字產品的請求,該請求源于在使用電子書籍閱讀器設備時用戶與電子書籍交互的結果,所述電子書籍包含對所推薦數字產品的推薦;
連同購買所推薦數字產品的購買選項或瀏覽所推薦數字產品的樣本的樣本選項中的至少一者,提供關于所推薦數字產品的信息,以在電子書籍閱讀器設備上顯示;
從所述電子書籍閱讀器設備接收購買所推薦數字產品的指示;以及
向所述電子書的一個或多個權利持有人支付推薦費。
條款27.如條款13所述的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其中所推薦數字產品包括以下中至少一者電子書籍、音頻產品、視頻產品、多媒體產品、和圖像產品。
條款28.如條款13所述的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其中所述推薦費是貨幣費用。
條款29.如條款13所述的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其中所述推薦費由來自購買的部分收益組成。
條款30. —種支持數字產品的二手市場的計算系統,該計算系統包括
一個或多個處理器;
由所述一個或多個處理器訪問的存儲器;
存儲在所述存儲器中并由所述一個或多個處理器可執行的出借系統,以跟蹤從第一用戶向第二用戶的數字產品的出借,并在所述第二用戶購買正出借的所述數字產品的情況下向所述第一用戶分配推薦費;以及
存儲在存儲器中并由所述一個或多個處理器執行的再銷售交易模塊,接受再銷售者正提供用于所述數字產品再銷售的再銷售價格,該再銷售交易模塊被配置成向所述數字產品中再銷售者和的一個或多個權利持有人分配來自再銷售的部分收益。
條款31.如條款(錯誤,未找到引用基礎)所述的計算系統,其中所述推薦費是貨幣費用。
條款32.如條款(錯誤,未找到引用基礎)所述的計算系統,其中所述推薦費由來自所述第二用戶購買所述數字產品的部分收益組成。
雖然以特定于結構特征和/或方法動作的語言描述了主題,但應當理解,在所附的權利要求書中定義的主題不一定限于所描述的特定特征或動作。相反,特定的特征和動作被公開作為實施權利要求的示例性形式。
權利要求
1.一種計算機實施的方法,該方法包括 在配置有特定可執行指令的一個或多個計算機的控制下, 維護數字產品的記錄; 接收所述數字產品所有者希望再銷售所述數字產品的指示; 以銷售價格提供所述數字產品用于再銷售; 一旦由購買者購買所述數字產品,向所述所有者和一個或多個權利持有人分配來自所述再銷售的收益;以及 更新所述數字產品的記錄,以反映從所述所有者到所述購買者的再銷售。
2.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計算機實施的方法,其中所述數字產品包括電子書籍,而所述權利持有人包括作者、出版商、或發布者中的至少一者。
3.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計算機實施的方法,該方法還包括促進對所述數字產品的訪問權限從所述所有者到所述購買者的傳遞。
4.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計算機實施的方法,該方法還包括促進所述數字產品從由所述所有者可訪問的存儲介質到由所述購買者可訪問的另一存儲介質的傳遞。
5.一種計算機實施方法,該方法包括 在配置有特定的可執行指令的一個或多個計算機的控制下, 提供第一數字產品由用戶消費,所述第一數字產品包含對第二數字產品的推薦,所述第二數字產品不同于所述第一數字產品; 作為與所述第一數字產品交互的結果,接收來自所述用戶的購買所述第二數字產品的指示;以及 一旦購買所述第二數字產品,向所述第一數字產品的一個或多個權利持有人支付推薦費。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計算機實施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數字產品是包含到所述第二數字產品的鏈接的電子書籍。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計算機實施的方法,其中所述推薦包括鏈接,并且該方法還包括響應于用戶激活所述鏈接而提供關于所述第二數字產品的信息。
8.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計算機實施的方法,該方法還包括響應于用戶與所述第一數字產品的交互,提供所述第二數字產品的樣本。
9.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計算機實施的方法,其中所述推薦費由來自所述購買的部分收益組成。
10.一種存儲計算機可讀指令的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當所述計算機可讀指令被執行時,指示處理器執行包括如下的操作 接收來自購買者的購買數字產品的請求,該請求作為所述購買者使用電子設備瀏覽出借版本的數字產品的結果而產生,所述出借版本的數字產品由出借人借出;以及 向所述出借人分配推薦費。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其中分配所述推薦費包括分配來自購買所述數字產品的部分收益。
12.—種存儲計算機可讀指令的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當所述計算機可讀指令被執行時,指示處理器執行包括如下的操作接受由再銷售者提供用于再銷售的數字產品的再銷售價格; 向所述數字產品中的再銷售者和一個或多個權利持有人分配來自所述再銷售的部分收益。
13.一種存儲計算機可讀指令的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當所述計算機可讀指令被執行時,指示處理器執行包括如下的操作 接收對所推薦數字產品的請求,該請求源于在使用電子書籍閱讀器設備時用戶與電子書籍交互的結果,所述電子書籍包含對所推薦數字產品的推薦; 連同購買所推薦數字產品的購買選項或瀏覽所推薦數字產品的樣本的樣本選項中的至少一者,提供關于所推薦數字產品的信息,以在所述電子書籍閱讀器設備上顯示; 從所述電子書籍閱讀器設備接收購買所推薦數字產品的指示;以及 向所述電子書的一個或多個權利持有人支付推薦費。
14.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其中,所述推薦費是貨幣費用。
15.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其中,所述推薦費包括來自所述購買的部分收益。
全文摘要
數字產品可以經由支持該產品的二手市場的計算架構以及支持該二手市場的經濟模式而被推薦、出借、或再銷售。在一個場景中,出借人可向另一個人出借數字產品,且如果個人在試用期后購買該數字產品,則向出借人支付推薦費。在另一種場景下,對于由于購買者按照一數字產品中包含的推薦行事而產生的其他數字產品的任何銷售,向該數字產品的權利持有人支付推薦費。
文檔編號G06Q30/02GK102934136SQ201180027431
公開日2013年2月13日 申請日期2011年6月1日 優先權日2010年6月2日
發明者I·W·弗里德, G·M·哈特, M·C·基爾邁爾, S·凱塞爾 申請人:亞馬遜技術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