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可彎折的觸控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觸控裝置,尤其是涉及一種可彎折固定,以使可攜式裝置具有支 架功能的觸控裝置。
背景技術:
一般移動電話、個人數字助理、導航系統或整合式的可攜式裝置,為了輸入操作方 便,多配備有觸控式熒幕,可利用使用者的手指或額外附加的觸控筆直接接觸熒幕以進行 輸入或操作。而配備有觸控筆的裝置中,通常在裝置的一側會預留一符合觸控筆尺寸的容置 槽,在不使用觸控筆時可將觸控筆置入容置槽內以方便收納。然而目前市面上的觸控筆 (或其他型態的觸控裝置)通常不具備彎折的能力,另一方面,可攜式裝置除了握持于使用 者手上使用外,也有相當多的機會需置放于如桌面的平面上使用。然而,目前可攜式裝置通 常沒有配置適當的支架以直立或傾斜擺置于桌面上,或必須另行設計一額外的支架,實有 使用上的不便。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可彎折的觸控裝置,在部分的觸控裝置延伸出可攜式 裝置時,觸控裝置可彎折以作為可攜式裝置的支架使用,且于全部的觸控裝置抽出可攜式 裝置時,其又可豎直使用作為觸控筆以進行輸入或操作,也不會發生挫曲。本發明揭露一種可彎折的觸控裝置,其包含有一第一柱體、一第二柱體以及一限 制元件。該第二柱體以可相對該第一柱體轉動至一第一位置或一第二位置的方式樞接于該 第一柱體。該限制元件可活動地卡合于該第一柱體以及該第二柱體之間,當該限制元件卡 合該第一柱體與該第二柱體時,該第二柱體被限制于該第一位置。本發明另揭露一種具有可彎折觸控裝置的可攜式裝置,其包含有一殼體以及一觸 控裝置。該殼體具有一容置槽。該觸控裝置容置于該容置槽,并可自該容置槽內抽離以與 該殼體分離,該觸控裝置包含有一第一柱體、一第二柱體以及一限制元件。該第二柱體以可 相對該第一柱體轉動至一第一位置或一第二位置的方式樞接于該第一柱體。該限制元件可 活動地卡合于該第一柱體以及該第二柱體之間,當該限制元件卡合該第一柱體與該第二柱 體時,該第二柱體被限制于該第一位置。
圖1為本發明可彎折的觸控裝置第一實施例的分解示意圖;圖2為觸控裝置第一實施例的剖視示意圖;圖3為觸控裝置第一實施例彎折狀態的示意圖;圖4為本發明可彎折的觸控裝置作為一可攜式裝置的支架的示意圖;圖5為本發明可彎折的觸控裝置第二實施例的示意5圖6為觸控裝置第二實施例受可攜式裝置的彈性凸點推動以釋鎖的示意圖
圖7為觸控裝置第二實施例彎折狀態的示意圖8為本發明可彎折的觸控裝置第三實施例的分解示意圖9為觸控裝置第三實施例的剖視示意圖10為觸控裝置第三實施例彎折狀態的示意圖11為第三實施例中,第一柱體的示意圖12為第三實施例的旋轉座的示意圖13為第三實施例的旋轉座與第一柱體其中一狀態的示意圖14為第三實施例的旋轉座與第一柱體另一狀態的示意圖15為本發明可彎折的觸控裝置第四實施例的分解示意圖。
主要元件符號說明1、3、5、:觸控裝置2殼體
11、31、51、71 第一柱體12、32、52、72 第二二柱體
13、33、73限制元件14內座
15外座16抵塊
17、55、75第一彈簧18第二彈簧
19、39、59樞接柱21容置槽
22,42彈性凸點34扭簧
38連接點50,111觸控端
53,74旋轉座54卡合塊
100可攜式裝置121、141、521、樞接孔
532
122抵靠部132突出部
311卡合部511長槽
512段差部513第一卡點組
514第二卡點組531滑槽
533第一卡孔組534第二卡孔組
541T型端
具體實施例方式請參考圖1,圖1為本發明所揭露的可彎折的觸控裝置1第一實施例的分解示意 圖。觸控裝置1可為可攜式裝置如移動電話(mobile phone)、個人數字助理(PDA)、智慧型 手機(smart phone)、導航系統(PND)、全球定位系統裝置(GPS)或整合式的小型攜帶型電 子裝置所使用的觸控筆或其他形式的觸控元件,這些可攜式裝置具有觸控式熒幕,利用觸 控裝置1可直接在觸控式熒幕上進行操作。觸控裝置1包含有一第一柱體11以及一第二柱體12,其中第二柱體12樞接于第 一柱體11上,因此可相對第一柱體11轉動而呈直立狀或彎折狀。請一并參考圖2,圖2為 第一實施例的觸控裝置1于直立狀的剖視示意圖。在第一實施例中,第一柱體11包含一內 座14以及一外座15,其皆為中空的柱體,而外座15具有一觸控端111,為尖型筆頭,可方便
6對觸控熒幕進行點選與控制。內座14安裝于外座15內,其一端具有樞接孔141,第二柱體 12相對第一柱體11的一端也具有樞接孔121,通過樞接柱19穿過樞接孔141以及樞接孔 121,使第二柱體12可相對第一柱體12樞轉。觸控裝置1另包含一限制元件13,在第一實 施例中為一套筒,限制元件13套合于第一柱體11的內座14外,并可相對第一柱體11的內 座14移動。通過一第二彈簧18套于內座14外,并連接于限制元件13與外座15之間,當 限制元件13在第一柱體11上移動時,限制元件13與第一柱體11會壓縮第二彈簧18使第 二彈簧18具有彈性偏壓力。在圖2中,第二柱體12相對第一柱體11位于一直立位置,因此觸控裝置1呈一直 線筆型,可作一般觸控筆使用。在圖2的狀態中,套合于第一柱體11的限制元件13也套合 于第二柱體12與第一柱體11樞接的一端,因此限制元件13可卡合第一柱體11以及第二 柱體12,使第二柱體12無法相對第一柱體11樞轉,以將第二柱體12限制在該直立位置。 此外,限制元件13具有一突出部132,在套合于第二柱體12的樞接端時,突出部132可抵靠 于第二柱體12上的抵靠部122,使限制元件13不會相對第一柱體11過度向外滑出。觸控裝置1的第二柱體12可相對第一柱體11由圖2的該直立位置沿逆時鐘(CCW) 方向轉動至如圖3的一彎折位置。當全部的觸控裝置1于一可攜式裝置的殼體2的容置槽 21內時,其是呈如圖2所述的直線筆型。如圖3所示,部分的觸控裝置1抽出于容置槽21 外時,換言之,當觸控裝置1沿N方向的相反方向自該可攜式裝置的容置槽21內抽離時,容 置槽21內的一彈性凸點22會推動限制元件13的突出部132向N方向相對第一柱體11移 動,直到限制元件13與第二柱體12脫離套合時,第二柱體12不再受到限制元件13的限制, 而可相對第一柱體11樞轉至如圖3所示的該彎折位置。同時連接于限制元件13與第一柱 體11之間的第二彈簧18受到壓縮而具有將限制元件13向第二柱體12方向推的彈性偏壓 力。由于第二柱體12此時與第一柱體11相對處于彎折的位置,因此第二彈簧18會將限制 元件13推至僅抵靠于第二柱體12的側面,此時限制元件13套合第一柱體11,并可進一步 將第二柱體12限制于如圖3所示的彎折位置。請參考圖4,圖4為觸控裝置1作為可攜式裝置100的支架的示意圖。此時觸控裝 置1已彎折呈一 L型,且其第一柱體11仍位于可攜式裝置100的容置槽21內,其第二柱體 12則彎折伸出容置槽21,并且觸控裝置1的第一柱體11再多伸出部分于容置槽21外,而 限制元件13脫離彈性凸點22并抵住第二柱體12的樞接端,因此可以將可攜式裝置100維 持于如圖4所示的直立或傾斜直立的位置,方便使用者將可攜式裝置100放于平面上使用。請繼續參考圖2以及圖3。觸控裝置1另包含一抵塊16以及一第一彈簧17,抵塊 16可滑動地穿設于第一柱體11的內座14,第一彈簧17則設置于內座14的中空內部,并連 接于抵塊16以及第一柱體11之間。抵塊16可在第二柱體12位于圖2的直立位置或圖3 的彎折位置時,通過第一彈簧17的彈性偏壓力,抵靠第二柱體12的樞接端,以同樣發揮將 第二柱體12維持在圖2的直立位置或圖3的彎折位置的作用,并賦予觸控裝置1在直線筆 型與彎折L型兩狀態之間變換時,推動第二柱體12自動定位至直立位置或彎折位置的功 能,增加使用上的細致感。請參考圖5、圖6以及圖7。圖5為本發明第二實施例的觸控裝置3于直線筆型狀 態的示意圖,圖6為觸控裝置3受可攜式裝置的彈性凸點42推動以釋鎖的示意圖,圖7為 觸控裝置3于彎折L型狀態的示意圖。第二實施例的觸控裝置3包含有一第一柱體31以
7及一第二柱體32,第二柱體32通過樞接柱39樞接于第一柱體31,且可在如圖5、圖6的直 立位置以及圖7的彎折位置間轉動。觸控裝置3另包含一卡勾狀的限制元件33,固定于第 二柱體32的連接點38上。在觸控裝置3設置于直立筆型狀態時,限制元件33會卡合于第 一柱體31上一卡合部311 (在本實施例中,其為一穿過第一柱體31壁面的穿孔),此時第二 柱體32受到限制元件33的限制而無法相對第一柱體31轉動,因此觸控裝置3呈一直線筆 型,可作一般觸控筆使用。當將觸控裝置3抽出可攜式裝置的容置槽(圖上未顯示)時,容置槽上的彈性凸 點42通過卡合部311的穿孔而將限制元件33推出卡合部311,如圖6所示。由于本實施例 的限制元件33為一可撓性的薄型彈片卡勾(clipspring),其長度固定而可在圖5的狀態中 限制第二柱體32的動作。而在圖7中,限制元件33可在側向受力而彎曲變形,因此可允許 第二柱體32相對第一柱體31轉動至彎折位置,在僅有第二柱體32延伸出可攜式裝置時, 提供支架的功能。而卡勾狀的限制元件33也可通過一設置于連接點38處的扭簧34而固 定于第二柱體32上。在觸控裝置3設置于直立筆型狀態時,限制元件33因扭簧34彈力之 故會卡合于第一柱體31上一卡合部311。因此,限制元件33可達成如上述與彈性凸點42 及第二柱體32間的相互運動,同樣可提供支架的功能。請參考圖8、圖9以及圖10。圖8為本發明第三實施例的觸控裝置5的分解示意 圖,圖9為觸控裝置5于直線筆型狀態的示意圖,圖10為觸控裝置5于彎折L型狀態的示 意圖。觸控裝置5包含有一觸控端50、一第一柱體51、一第二柱體52、一旋轉座53、一卡合 塊54以及一第一彈簧55,其中第二柱體52通過旋轉座53以及卡合塊54樞接于第一柱體 51上,因此可相對第一柱體51轉動而呈直立狀或彎折狀。請一并參考圖9,第一柱體51為 中空柱狀,第一彈簧55設置于第一柱體51內,其連接第一柱體51以及卡合塊54。旋轉座 53結合卡合塊54(卡合塊54設置于旋轉座53的滑槽531內,且可在滑槽531內小幅度移 動)而設置于第一柱體51—端,且可相對第一柱體51沿R方向(或相反方向)轉動。旋轉 座53的一端具有樞接孔532,第二柱體52相對旋轉座53的一端也具有樞接孔521,通過樞 接柱59穿過樞接孔532以及樞接孔521,使第二柱體52可相對旋轉座53沿CCW方向(或 相反方向)樞轉,而第二柱體52也可帶動旋轉座53以及卡合塊54沿著R方向(或相反方 向)相對第一柱體51轉動。當觸控裝置5位于如圖9所示的直線筆型狀態時,樞接于旋轉座53的第二柱體52 相對第一柱體51位于一直立位置,由于第二柱體52會受到卡合塊54的抵靠,且卡合塊54 此時因抵靠于第一柱體51內壁的段差部512,無法進行橫向L方向的移動,僅能在第一柱 體51上沿R方向轉動,因此第二柱體52可有效被卡合塊54抵住而無法沿CCW方向相對旋 轉座53轉動。因此旋轉座53以及卡合塊54所構成觸控裝置5的限制元件可卡合第一柱 體51以及第二柱體52,使第二柱體52無法相對第一柱體51沿CCW方向(或相反方向)樞 轉,以將第二柱體12限制在該直立位置。當第二柱體52帶動旋轉座53以及卡合塊54沿著R方向(或相反方向)相對第一 柱體51轉動,直到卡合塊54的一 T型端541對齊第一柱體51中空部位的一長槽511時, 卡合塊54可于圖9中相對第一柱體51進行橫向L方向的移動,因此可受到第二柱體52沿 CCW方向轉動的推擠而延伸于長槽511內,而第二柱體52則可相對第一柱體51樞轉至如圖 10所示的該彎折位置。同時連接于卡合塊54與觸控端50之間的第一彈簧55受到壓縮而
8具有將卡合塊54向第二柱體52方向推的彈性偏壓力。由于第二柱體52此時與旋轉座53 相對處于彎折的位置,因此第一彈簧55會將卡合塊54推至抵靠于第二柱體52的側面,可 進一步將第二柱體52限制于如圖10所示的彎折位置。請參考圖11至圖14。圖11為第一柱體51的示意圖,其以半透明的方式顯示內 部結構,圖12為旋轉座53的示意圖,圖13為第三實施例的旋轉座53與第一柱體51其中 一狀態的示意圖,圖14為第三實施例的旋轉座53與第一柱體51另一狀態的示意圖。當第 三實施例的觸控裝置5的第二柱體52相對第一柱體51沿R方向旋轉時,第一柱體51以及 旋轉座53分別具有相對應的卡合部,使第二柱體52每相對第一柱體51 (或第一柱體51相 對第二柱體52)轉動九十度時,進行卡合限位。如圖11所示,第一柱體51面對旋轉座53 的內壁面上具有一第一卡點組513以及一第二卡點組514,第一卡點組513突出于第一柱 體51內壁相對面,第二卡點組514突出于第一柱體51內壁相對面,且第一卡點組513的延 伸線C與第二卡點組514的延伸線D彼此垂直。如圖12所示,旋轉座53相對第一柱體51 的外壁面則具有一第一卡孔組533以及一第二卡孔組534,第一卡孔組533位于旋轉座53 外壁相對面,第二卡孔組534位于旋轉座53外壁相對面,且第一卡孔組533的延伸線A與 第二卡孔組534的延伸線B彼此平行。當旋轉座53設置在第一柱體51內時,第一卡點組 513以及第一卡孔組533共同位于空間中一第一截面上,第二卡點組514以及第二卡孔組 534共同位于空間中一第二截面上,由圖上可看出,第一截面以及第二截面為沿著觸控裝置 5的軸向具有相異位置的截面。請參考圖13以及圖14。當第一柱體51相對第二柱體52轉動至圖13的狀態時, 第一卡點組513與第一卡孔組533卡合,延伸線A與延伸線C重疊(而延伸線B與延伸線 D則彼此垂直),觸控裝置5的兩柱體51、52彼此間的相對轉動產生一限位作用,此時觸控 裝置5被限制在該直立位置(即直線筆型狀態)。當第一柱體51相對第二柱體52繼續轉 動至圖14的狀態時,第二卡點組514與第二卡孔組534卡合(此時第一卡點組513與第一 卡孔組533脫離卡合),延伸線B與延伸線D重疊(而延伸線A與延伸線C則彼此垂直), 觸控裝置5的兩柱體51、52彼此間的相對轉動也產生一限位作用,此時觸控裝置5可折彎 做為支架使用,而卡合塊54的長槽511,令卡合塊54可在圖9中相對長槽511,令卡合塊54 可在圖9中相對第一柱體51進行橫向L方向的移動,因此可受到第二柱體52沿CCW方向 轉動的推擠而延伸于長槽511內。通過卡孔組533、534以及卡點組513、514的特殊位置的 配合,當第一柱體51相對第二柱體52轉動時,每轉動九十度,其中一卡孔組會與相對應在 同一截面上的卡點組卡合,并且兩組卡孔卡點組依序反復卡合,使第一柱體51以及第二柱 體52之間的轉動每九十度產生限位的效果,增加使用的功能性。而每當卡孔與卡點組合或 分離時,同時會產生一卡合反饋感(click-point feedback),以讓使用者明確知道此時第 一柱體51與第二柱體52間轉動的相對位置,而提醒使用者在此情況下是否可彎折觸控裝 置5,增加使用上的便利性。請參考圖15,圖15為本發明第四實施例的觸控裝置7的分解示意圖。觸控裝置7 包含有一第一柱體71、一第二柱體72以及一限制元件73,其中第二柱體72通過旋轉座74 樞接于第一柱體71上,因此可相對第一柱體71轉動而呈直立狀或彎折狀。限制元件73為 一套筒,于一般觸控筆使用狀態,限制元件73套合于第二于第二柱體72,并可移動地套合 于旋轉座74與第一柱體71的樞接端或與其脫離套合。在第二柱體72與旋轉座74之間連
9接一第一彈簧75,當限制元件73套合于旋轉座74與第一柱體71的樞接端時,第二柱體72 無法相對第一柱體71轉動而被限制于直立位置。當沿著N方向拉動限制元件73以及第二 柱體72時,限制元件73脫離與旋轉座74以及第一柱體71的樞接端的套合狀態,使第二柱 體72可相對第一柱體71轉動至彎折位置。同時連接于旋轉座74與第二柱體72之間的第 一彈簧75被拉長而具有回復偏壓力,可于第二柱體72相對第一柱體71再次樞轉至直立位 置時,帶動第二柱體72以及限制元件73沿N方向的相反方向向第一柱體71移動,使限制 元件73再次套合于旋轉座74與第一柱體71的樞接端。本發明所揭露的可彎折的觸控裝置具有前段的第一柱體以及后段的第二柱體,第 二柱體樞接于第一柱體而可相對第一柱體在一直立位置與一彎折位置之間轉動。觸控裝置 另包含一限制元件,可活動地卡合于第一柱體與第二柱體之間,以將觸控裝置限制于一直 立筆型狀態作為觸控筆且可避免觸控筆發生挫曲,或一彎折狀態以作為一可攜式裝置的支 架。限制元件另可于觸控裝置于可攜式裝置內抽出過程中受可攜式裝置殼體內一彈性凸點 帶動而相對應地脫離限制該第二柱體轉動的狀態,使觸控裝置方便設置成彎折狀態。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的較佳實施例,凡依本發明權利要求所做的均等變化與修 飾,皆應屬本發明的涵蓋范圍。
10
權利要求
一種可彎折的觸控裝置,其包含有第一柱體;第二柱體,以可相對該第一柱體轉動至一第一位置或一第二位置的方式樞接于該第一柱體;以及限制元件,可活動地卡合于該第一柱體以及該第二柱體之間,當該限制元件卡合該第一柱體與該第二柱體時,該第二柱體被限制于該第一位置。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觸控裝置,其中該限制元件為一套筒,以可于該第一柱體上活 動的方式套設于該第一柱體上,該限制元件并可活動地套合于該第二柱體以卡合該第一柱 體與該第二柱體,或與該第二柱體脫離套合時,該第二柱體可相對該第一柱體樞轉至該第 二位置。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觸控裝置,另包含一彈性件,連接于該限制元件以及該第一柱 體之間,當該限制元件與該第二柱體脫離套合時,該彈性件處于一壓縮狀態。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觸控裝置,其中該限制元件具有一突出部,當該觸控裝置于一 可攜式裝置的一容置槽內移動時,其中該容置槽另具有一彈性凸點,該突出部可被該彈性 凸點推動而帶動該限制元件相對該第一柱體移動。
5.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觸控裝置,其中該第二柱體具有一抵靠部,該限制元件套合于 該第二柱體,且抵靠于該抵靠部。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觸控裝置,其中該第一柱體具有一卡合部,該限制元件為一卡 勾,固定于該第二柱體并與該卡合部卡合,以將該第二柱體限制于該第一位置,且該卡合部 為一穿過該第一柱體壁面的穿孔。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觸控裝置,其中該限制元件包含一旋轉座,該第二柱體以可沿 一第一方向相對該旋轉座轉動的方式樞接于該旋轉座,該旋轉座以可沿一第二方向相對該 第一柱體轉動的方式設置于該第一柱體內。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觸控裝置,其中該限制元件另包含一卡合塊,該旋轉座具有一 滑槽,該卡合塊設置于該滑槽內以抵靠該第二柱體,該將第二柱體限制于該第一位置。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觸控裝置,其中該卡合塊具有一T型端,該第一柱體具有一長 槽,當該旋轉座沿該第二方向相對該第一柱體轉動至該T型端對齊該長槽時,該第二柱體 可沿該第一方向相對該旋轉座轉動,該卡合塊于該滑槽內滑動,以令該T型端卡合于該長 槽。
10.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觸控裝置,另包含一彈性件,連接于該卡合塊以及該第一柱體 之間,當該第二柱體沿該第一方向相對該旋轉座轉動,以推動該卡合塊于該滑槽內滑動并 卡合于該長槽時,該彈性件處于一壓縮狀態。
11.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觸控裝置,其中該旋轉座相對該第一柱體的壁面具有一第一 卡孔以及一第二卡孔,該第一柱體相對該旋轉座的壁面分別具有對應該第一卡孔以及該第 二卡孔位置的第一卡點以及第二卡點,當該旋轉座相對該第一柱體沿該第二方向轉動時, 該第一卡點與該第一卡孔卡合或該第二卡點與該第二卡孔卡合。
12.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觸控裝置,其中該旋轉座設置于該第一柱體內時,在空間中 具有一第一截面以及一第二截面,該第一卡孔以及該第一卡點位于該第一截面上,該第二 卡孔以及該第二卡點位于該第二截面上,在該旋轉座相對該第一柱體每轉動九十度時,該第一卡點以及該第二卡點分別與該第一卡孔以及該第二卡孔依序卡合。
1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觸控裝置,其中當該第二柱體相對該第一柱體轉動至該第一 位置時,該觸控裝置形成一直線筆型;當該第二柱體相對該第一柱體轉動至該第二位置時, 該觸控裝置形成一 L型。
14.一種具有可彎折觸控裝置的可攜式裝置,其包含有殼體,具有一容置槽;以及觸控裝置,容置于該容置槽,并可自該容置槽內抽離以與該殼體分離,該觸控裝置包含有第一柱體;第二柱體,以可相對該第一柱體轉動至一第一位置或一第二位置的方式樞接于該第一 柱體;以及限制元件,可活動地卡合于該第一柱體以及該第二柱體之間,當該限制元件卡合該第 一柱體與該第二柱體時,該第二柱體被限制于該第一位置。
15.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可攜式裝置,其中該限制元件為一套筒,以可在該第一柱體 上活動的方式套設于該第一柱體上,該限制元件并可活動地套合于該第二柱體以卡合該第 一柱體與該第二柱體,或與該第二柱體脫離套合時,該第二柱體可相對該第一柱體樞轉至 該第二位置。
16.如權利要求15所述的可攜式裝置,另包含一彈性件,連接于該限制元件以及該第 一柱體之間,當該限制元件與該第二柱體脫離套合時,該彈性件處于一壓縮狀態。
17.如權利要求15所述的可攜式裝置,其中該限制元件具有一突出部,該容置槽具有 一彈性凸點,當該觸控裝置在該容置槽內移動時,該突出部被該彈性凸點推動而帶動該限 制元件相對該第一柱體移動。
18.如權利要求15所述的可攜式裝置,其中該第二柱體具有一抵靠部,該限制元件套 合于該第二柱體,且抵靠于該抵靠部。
19.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可攜式裝置,其中該第一柱體具有一卡合部,該限制元件為 一卡勾,固定于該第二柱體并與該卡合部卡合,以將該第二柱體限制于該第一位置,且該卡 合部為一穿過該第一柱體壁面的穿孔。
20.如權利要求19所述的可攜式裝置,其中該容置槽具有一彈性凸點,當該觸控裝置 在該容置槽內移動時,該卡勾被該彈性凸點推動并與該卡合部脫離卡合。
21.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可攜式裝置,其中該限制元件包含一旋轉座,該第二柱體以 可沿一第一方向相對該旋轉座轉動的方式樞接于該旋轉座,該旋轉座以可沿一第二方向相 對該第一柱體轉動的方式設置于該第一柱體上。
22.如權利要求21所述的可攜式裝置,其中該限制元件另包含一卡合塊,該旋轉座具 有一滑槽,該卡合塊設置于該滑槽內以抵靠該第二柱體,該將第二柱體限制于該第一位置。
23.如權利要求22所述的可攜式裝置,其中該卡合塊具有一T型端,該第一柱體具有一 長槽,當該旋轉座沿該第二方向相對該第一柱體轉動至該T型端對齊該長槽時,該第二柱 體可沿該第一方向相對該旋轉座轉動,該卡合塊于該滑槽內滑動,以令該T型端卡合于該 長槽。
24.如權利要求22所述的可攜式裝置,另包含一彈性件,連接于該卡合塊以及該第一3柱體之間,當該第二柱體沿該第一方向相對該旋轉座轉動,以推動該卡合塊在該滑槽內滑 動并卡合于該長槽時,該彈性件處于一壓縮狀態。
25.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可攜式裝置,其中當該第二柱體相對該第一柱體轉動至該第 一位置時,該觸控裝置形成一直線筆型。
26.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可攜式裝置,其中當該第二柱體相對該第一柱體轉動至該第 二位置時,該觸控裝置形成一 L型而具有支撐該可攜式裝置的功能。
27.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可攜式裝置,其中該觸控裝置為一觸控筆,且該可攜式裝置 可為移動電話、個人數字助理、智慧型手機、導航系統或全球定位系統裝置。全文摘要
本發明公開一種可彎折的觸控裝置,該觸控裝置具有前段的第一柱體以及后段的第二柱體,第二柱體樞接于第一柱體而可相對第一柱體在一直立位置與一彎折位置之間轉動。觸控裝置另包含一限制元件,可活動地卡合于第一柱體與第二柱體之間,以將觸控裝置限制于一直立筆型狀態作為觸控筆且可避免觸控筆發生挫曲,或一彎折狀態以作為一可攜式裝置的支架。限制元件另可于觸控裝置于可攜式裝置內抽出過程中,受可攜式裝置殼體內一彈性凸點帶動而相對應地脫離限制該第二柱體轉動的狀態,使觸控裝置方便設置成彎折狀態。
文檔編號G06F3/033GK101907934SQ20091014704
公開日2010年12月8日 申請日期2009年6月8日 優先權日2009年6月8日
發明者葉英豪 申請人:宏達國際電子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