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具指紋辨識功能的可攜式儲存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為一種可攜式儲存裝置,尤其指一種具指紋辨識功能的可攜式儲存裝置。
背景技術:
:隨著科技的發展,可攜式儲存裝置儼然已成為一種已經廣泛地應用在商業、教育與家務電子計算上不可缺的電子用品。這些裝置可以方便地從具有適當的連接端(例如USB端口的串行總線端口,IEEE1394協議(又稱"firewire")端口)的計算機上移除或安裝在其上。因此,這些可攜式數據儲存裝置可致能使用者在并未連接的不同計算機之間轉換數據。由于可攜式儲存裝置已經越來越廣泛地使用在不同機構與個人的電子計算環境等應用裝置中,避免未經授權的使用者存取儲存在可攜式或指定儲存媒體上的信息便成為今日信息技術中較重要的挑戰之一。例如,為了確保機密性的商業信息,個人信息,如醫藥與金融或其它種類的敏感數據,便必須具備一種可靠的安全量測方法,其可簡單且方便的使用,并可提供適當的保護位準給欲保護信息。目前已有部分的可攜式儲存裝置已給予使用者一種高度安全的生物辨識存取控制機制。在臺灣專利第M249146、1246028、M298197號中,皆揭露了一種具有指紋辨識(或生物辨識)的儲存裝置(或芯片卡),其提供設置在儲存裝置(或芯片卡)外殼正面的指紋辨識器給使用者,讓使用者得以由儲存裝置(或芯片卡)外殼正面輸入待辨識指紋影像。然而,當此儲存裝置(或芯片卡)必須置入應用裝置中時,由于指紋辨識器設置在儲存裝置(或芯片卡)外殼的正面,使得指紋辨識器也同時會被應用裝置遮蓋住。因此,使用者必須在將儲存裝置(或芯片卡)置入應用裝置前,先將指紋通過正面的指紋辨識器輸入至儲存裝置(或芯片卡)中,再將儲存裝置(或芯片卡)置入應用裝置中,以進一步將使用者的指紋影像傳送至應用裝置中作辨識。此外,指紋辨識器直接感測使用者完整的指紋,因此需要大范圍的感應電路。而為了達到此目的,儲存裝置(或芯片卡)就必須要有額外的電力來源供應給指紋辨識裝置,并且采用大范圍的感應電路,因此造成儲存裝置(或芯片卡)在體積設計上一個很大的限制。又如美國專利第6213403號中,雖然電子卡在被應用裝置包覆的情況下,仍能將指紋辨識器抽拉出來,以進行指紋辨識的工作。然而,此先前技術仍無法擺脫大范圍的感應電路所造成的問題。而在臺灣專利第1243437、200500860號中,其揭露了一種薄型滑動式指紋辨識器,雖然可以降低感應電路所占用的面積,然而此兩件先前技術中薄型滑動式指紋辨識器的感測窗口仍舊是局限在儲存裝置(或芯片卡)的正面位置,因此不僅無法擺脫在儲存裝置(或芯片卡)置入應用裝置時會產生的遮蓋問題,也無法解決電源供應時所產生的龐大電路的問題。
發明內容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具指紋辨識功能的可攜式儲存裝置,該裝置以薄型滑動式指紋辨識器來達成感測使用者指紋的目的,且薄型滑動式指紋辨識器設置在可攜式儲存裝置外殼的側邊,使得當可攜式儲存裝置在置入應用裝置后,使用者仍可通過薄型滑動式指紋辨識器來輸入待測指紋影像,以進行指紋辨識動作,提高執行指紋辨識的方便性,并降低電路占用面積。為達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的技術手段如下一種具指紋辨識功能的可攜式儲存裝置,包含界面單元、控制單元、記憶單元及薄型滑動式指紋辨識器,其中此薄型滑動式指紋辨識器設置在可攜式儲存裝置外殼的側邊。當使用者將可攜式儲存裝置連接于應用裝置后,薄型滑動式指紋辨識器仍能感測使用者的指紋,以進一步產生待辨識指紋影像。應用裝置通過指紋辨識程序,將此待辨識指紋影像及預先注冊的授權指紋影像作比較,判斷是否吻合,以決定可攜式儲存裝置內的保護數據是否能傳送至應用裝置中。本案產生待執行指紋影像的第一實施例中,控制單元將薄型滑動式指紋辨識器感測到的片段指紋影像傳送至應用裝置中重組,以進一步執行辨識動作。本案產生待辨識指紋影像的第二實施例中,控制單元將薄型滑動式指紋辨識器感測到的片段指紋影像先重組成待辨識指紋影像,再傳送至應用裝置中執行辨識動作。本案執行待辨識指紋影像的第一實施例中,指紋辨識程序及授權指紋影像預先儲存在記憶單元中。本案執行待辨識指紋影像的第二實施例中,指紋辨識程序及授權指紋影像預先儲存在應用裝置中。本案執行待辨識指紋影像的第三實施例中,指紋辨識程序及授權指紋影像分別預先儲存在應用裝置及記憶單元中。通過上述技術特征,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表現如下本案所提供的優點在于,當可攜式儲存裝置置入應用裝置的容置槽中時,使用者仍然可以利用薄型滑動式指紋辨識器來辨識指紋,以進一步將可攜式儲存裝置內所儲存的保護數據傳送至應用裝置中。本案所提供的另一優點在于,可攜式儲存裝置中的界面單元可以利用不同的連接界面,而應用于不同的應用裝置。本案所提供的再一優點在于,可攜式儲存裝置中薄型滑動式指紋辨識器運作所需的電力可由應用裝置來提供。本案所提供的再一優點在于,辨識指紋所需的指紋辨識程序及授權指紋影像(或其特征值)可預先儲存在應用裝置中。本案所提供的再一優點在于,辨識指紋所需的指紋辨識程序及授權指紋影像(或其特征值)可預先儲存在可攜式儲存裝置中。本案所提供的再一優點在于,辨識指紋所需的指紋辨識程序及授權指紋影像(或其特征值)可預先分別儲存在應用裝置及可攜式儲存裝置中。本案所提供的再一優點在于,薄型滑動式指紋辨識器所感測到的多個片段指紋影像先傳送至應用裝置中,再重組成待辨識指紋影像。本案所提供的再一優點在于,薄型滑動式指紋辨識器所感測到的多個片段指紋影像先在可攜式儲存裝置中重組成待辨識指紋影像,再傳送至應用裝置中作辨識。圖1為本案的具指紋辨識功能的可攜式儲存裝置;圖2為本案的可攜式儲存裝置連接于應用裝置的示意圖;圖3為本案的可攜式儲存裝置感測使用者指紋的示意圖;圖4為本案的可攜式儲存裝置應用于電子卡的外觀示意圖;圖5為本案的可攜式儲存裝置應用于記憶卡的外觀示意圖。圖中符號說明可攜式儲存裝置1電子卡11記憶卡12界面單元10控制單元20記憶單元30薄型滑動式指紋辨識器40應用裝置2容置槽具體實施方式請參考圖l所示,其為本案的具指紋辨識功能的可攜式儲存裝置。本案的可攜式儲存裝置(portablestoragedevice)1包含一界面單元(interfaceunit)10、一控制單元(controlunit)20、一記憶單元(memoryunit)30及一薄型滑動式指紋辨識器40。薄型滑動式指紋辨識器40設置于可攜式儲存裝置1的一側邊,為了使薄型滑動式指紋辨識器40方便感測使用者手指的指紋,因此可攜式儲存裝置1的外殼側邊也設有一感測窗口,使薄型滑動式指紋辨識器40得以感測使用者手指的指紋。此外,由于此薄型滑動式指紋辨識器40通過感測窗口來感測指紋,每感測一次即獲得一片段指紋影像,因此需要感測多個片段指紋影像,以進一步重組成一個完整的待辨識指紋影像。控制單元20連接于薄型滑動式指紋辨識器40,用以控制可攜式儲存裝置1內部的運作。在本案之一實施例當中,當薄型滑動式指紋辨識器40感測到片段指紋影像時,控制單元20會將感測到的片段指紋影像傳送出去,以進一步重組成一個完整的待辨識指紋影像。而在本案的另一實施例中,當薄型滑動式指紋辨識器40感測到片段指紋影像時,控制單元20會先將片段指紋影像重組成一個完整的待辨識指紋影像,以進一步傳送出去。界面單元IO用以連接一應用裝置(未繪示)。當此可攜式儲存裝置1連接于應用裝置時,便可通過此界面單元IO與應用裝置間進行數據交換的動作。因此,界面單元IO可以是一通用串行總線(universalserialbus,USB)連接界面、快捷卡(expresscard)連接界面或一般的PCI連接界面(未繪示),甚至也可以同時包含通用串行總線連接界面(未繪示)及快捷卡連接界面(未繪示)。在界面單元10同時包含通用串行總線連接界面(以下統稱USB連接界面)及快捷卡連接界面的情況下,由于快捷卡連接界面與USB連接界面所采用的電壓規格不同,因此快捷卡連接界面所提供的供應電壓與USB連接界面所提供的供應電壓也會有所不同。因此,在此實施例中,可攜式儲存裝置1可通過一電源調制單元(未繪示)及隔離單元(未繪示)即可解決,此電源調制單元(powermanagementunit)會將USB連接界面或快捷卡連接界面所提供的供應電壓作調整,以符合可攜式儲存裝置運作的所需。并且,應用裝置同時只能擇一連接于快捷卡連接界面或USB連接界面。記憶單元30連接于控制單元20,用以儲存保護數據(protectedfile)。然而,當記憶單元30與應用系統之間作數據傳輸時,由于界面單元10的工作電壓、控制單元20的工作電壓與記憶單元30所需的工作電壓皆不盡相同。因此,可以通過上述的電源調制單元來調整并供應記憶單元30所需的工作電壓。此外,電源調制單元更可依據記憶單元的型號、規格、廠牌等識別數據來調整記憶單元30的工作電壓。在記憶單元30的第二實施例中,記憶單元30可進一步儲存一授權指紋影像或其特征值。此授權指紋影像或特征值預先儲存在記憶單元30中,且為已授權的使用者的指紋影像或其特征值,用以與待辨識指紋影像或待辯識指紋影像的特征值作比對。而在記憶單元30的第三實施例中,記憶單元30可進一步儲存一授權指紋影像或其特征值及一指紋辨識程序。因此,記憶單元30可以是一閃存(flashmemory)。由上述可知,本案的可攜式儲存裝置1可置入如計算機(computer)、個人數字助理(personaldigitalassistant,PDA)或手機(cellphone)等應用裝置中。請參考圖2及圖3,以清楚闡述本案在將可攜式儲存裝置1連接至應用裝置時,如何擷取使用者的指紋,以進一步執行指紋辨識的動作,其中,圖2為本案的可攜式儲存裝置1連接于應用裝置的示意圖,而圖3為本案的可攜式儲存裝置1感測使用者指紋的示意圖。假設,可攜式儲存裝置1外殼提供給薄型滑動式指紋辨識器40感測片段指紋影像的感測窗口設置于相對應于界面單元10的側邊。首先,將可攜式儲存裝置1置入一應用裝置2側邊的一容置槽21中,并且可攜式儲存裝置1提供給薄型滑動式指紋辨識器40感測片段指紋影像的感測窗口外露于應用裝置2外。接著,使用者的手指必須靠近此感測窗口,甚至必須緊貼此感測窗口,使薄型滑動式指紋辨識器40得以感測到使用者的指紋。假設,薄型滑動式指紋辨識器40預設指紋掃描的方向與感測窗口延伸的方向垂直,則使用者必須上下移動手指,使薄型滑動式指紋辨識器40得以感測到完整的指紋。假設,薄型滑動式指紋辨識器40預設指紋掃描的方向與感測窗口延伸的方向平行,則使用者必須左右移動手指,使薄型滑動式指紋辨識器40得以感測到完整的指紋。而本案的掃描指紋的實施例也可包含先前技術臺灣專利第200500860號中關于指紋掃描的方向的實施例。另外一方面,在本案中執行指紋辨識的第一實施例中,假設應用裝置2中預先儲存了一指紋辨識程序及一授權指紋影像。當可攜式儲存裝置1連接于應用裝置2時,應用裝置2會要求使用者通過可攜式儲存裝置1輸入待辨識指紋影像。當薄型滑動式指紋辨識器40感測到使用者的片段指紋影像時,先傳送至控制單元20做處理,再通過界面單元10傳送至應用裝置2中進行重組動作。應用裝置2會進一步通過指紋辨識程序將接收到的多個片段指紋影像重組成完整的待辨識指紋影像,并且比較此待辨識指紋影像是否與預設的授權指紋影像吻合。當此待辨識指紋影像與預設的授權指紋影像吻合時,可攜式儲存裝置1會允許記憶單元30中的保護數據通過界面單元10傳送至應用裝置2中。否則,可攜式儲存裝置1將會阻止記憶單元30中的保護數據通過界面單元IO傳送至應用裝置2中。在本案中執行指紋辨識的第二實施例中,與第一實施例不同點在于,指紋辨識程序及授權指紋影像預先儲存在記憶單元30中。因此,當可攜式儲存裝置1連接于應用裝置2時,應用裝置2會要求使用者通過可攜式儲存裝置1輸入待辨識指紋影像,并且由記憶單元30中擷取指紋辨識程序及授權指紋影像。在本案中執行指紋辨識的第三實施例中,與第一實施例及第二實施例不同點在于,記憶單元30只儲存指紋辨識程序及授權指紋影像中的其中一個,而應用裝置2則儲存指紋辨識程序及授權指紋影像中的另一個。因此,當可攜式儲存裝置l連接于應用裝置2時,應用裝置2會要求使用者通過可攜式儲存裝置1輸入待辨識指紋影像,并且由記憶單元30中擷取指紋辨識程序或授權指紋影像。假設記憶單元30預先儲存授權指紋影像,而應用裝置2則預先儲存指紋辨識程序。此時,應用裝置2會由記憶單元30中擷取授權指紋影像,并利用指紋辨識程序來辨識此授權指紋影像是否與收到的待辨識指紋影像相吻合。此外,在本案中執行指紋辨識的第一至三實施例中,薄型滑動式指紋辨識器40所感測到的多個片段指紋影像亦可先在控制單元20重組成待辨識指紋影像,再通過界面單元10傳送至應用裝置2中進行指紋辨識動作。而執行指紋辨識動作時,亦可利用授權指紋影像的特征值來判斷待辨識指紋影像(或其特征值)是否相符。由于本案的可攜式儲存裝置1在置入應用裝置2后,仍可掃描指紋影像,因此可以具有許多實施態樣,如圖4所示的應用在電子卡(本體)11上,或是如圖5所示的應用在記憶卡12上,且記憶卡(本體)12具有快捷卡界面。所附圖式僅提供參考與說明用,并非用來對本案加以限制者。惟以上所述僅為本案的較佳可行實施例,非因此即局限本案的專利范圍,故舉凡運用本案說明書及圖標內容所為的等效結構變化,均同理包含于本案的范圍內,合予陳明。權利要求1.一種具指紋辨識功能的可攜式儲存裝置,其特征在于,包含一薄型滑動式指紋辨識器,設置在該可攜式儲存裝置的一側邊,用以感測滑動通過一指紋,形成一待辨識指紋影像;一控制單元,連接于該薄型滑動式指紋辨識器,用以控制該可攜式儲存裝置的運作;一界面單元,用以連接該控制單元及該可攜式儲存裝置外部的一應用裝置;以及一記憶單元,連接于該控制單元,用以儲存一保護數據。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指紋辨識功能的可攜式儲存裝置,其特征在于,該指紋滑動的方向與該薄型滑動式指紋辨識器一感測窗口的延伸方向相垂直或平行。3.如權利要求l所述的具指紋辨識功能的可攜式儲存裝置,其特征在于,該控制單元將該薄型滑動式指紋辨識器感測所得的復數個片段指紋影像通過該界面單元傳送至該應用裝置,以進一步重組成該待辨識指紋影像。4.如權利要求l所述的具指紋辨識功能的可攜式儲存裝置,其特征在于,該控制單元將該薄型滑動式指紋辨識器感測所得的復數個片段指紋影像重組成該待測指紋影像,以進一步通過該界面單元傳送至該應用裝置。5.如權利要求l所述的具指紋辨識功能的可攜式儲存裝置,其特征在于,該記憶單元更進一步儲存一授權指紋影像或該授權指紋影像的特征值,使該應用裝置得以通過擷取該授權指紋影像或該授權指紋影像的特征值,來辨識該待辨識指紋影像是否與該授權指紋影像或該授權指紋影像的特征值吻合。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具指紋辨識功能的可攜式儲存裝置,其特征在于,該記憶單元更進一步儲存一指紋辨識程序,使該應用裝置得以通過該指紋辨識程序,將該薄型滑動式指紋辨識器感測所得的復數個片段指紋影像重組成該待辨識指紋影像或該待辨識指紋影像的特征值,并且辨識該待辨識指紋影像是否與該授權指紋影像相符,或者辨識該待辨識指紋影像的特征值是否與該授權指紋影像的特征值相符。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指紋辨識功能的可攜式儲存裝置,其特征在于該應用裝置預先儲存一授權指紋影像及一指紋辨識程序,以進一步通過該指紋辨識程序將該薄型滑動式指紋辨識器感測所得的復數個片段指紋影像重組成該待辨識指紋影像,并且辨識該待辨識指紋影像是否與該授權指紋影像相符。8.如權利要求l所述的具指紋辨識功能的可攜式儲存裝置,其特征在于該應用裝置預先儲存一授權指紋影像的特征值及一指紋辨識程序,以進一步通過該指紋辨識程序將該薄型滑動式指紋辨識器感測所得的復數個片段指紋影像重組成該待辨識指紋影像的特征值,并且辨識該待辨識指紋影像的特征值是否與該授權指紋影像的特征值相符。9.一種具指紋辨識功能的可攜式儲存裝置,其特征在于,包含一本體,具有一第一端及一第二端,以及一設置于本體內部的一記憶單元及一控制單元,其中該第一端及該第二端相對應設置;一界面單元,設置于該第一端;以及一薄型滑動式指紋辨識器,設置于該第二端。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具指紋辨識功能的可攜式儲存裝置,其特征在于,該指紋滑動的方向與該薄型滑動式指紋辨識器一感測窗口的延伸方向相垂直或平行。專利摘要一種具指紋辨識功能的可攜式儲存裝置,以薄型滑動式指紋辨識器來達成感測使用者指紋的目的,該裝置包含界面單元、控制單元、記憶單元及薄型滑動式指紋辨識器,其中此薄型滑動式指紋辨識器設置在可攜式儲存裝置外殼的側邊。當可攜式儲存裝置在置入應用裝置后,使用者可通過薄型滑動式指紋辨識器來輸入待測指紋影像,以進行指紋辨識動作,提高執行指紋辨識的方便性,并降低電路占用面積。文檔編號G06F12/14GK201044099SQ20072014030公開日2008年4月2日申請日期2007年3月29日優先權日2007年3月29日發明者謝祥安,陳立白申請人: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