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自動化商場購物管理系統及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是有關于一種購物管理系統,特別是關于一種以物品條形碼掃描及重量比對來進行購物的商場管理系統及其方法。
背景技術:
在傳統的購物環境中,購物者可在商品陳列場所中任意選購所需的物品,再由商場服務人員對每一項物品的價格進行計算,以向購物者收費。雖然目前的消費付費方面,已由傳統的現金交易普遍改為現金卡或信用卡支付款項,但傳統購物型態仍沒有太大的改變。
雖然目前的大型商場提供更多的陳列商品,可供購物者不需前往多處商店即可購足所需的商品,但在大型商場的購物型態中仍存有許多不便之處。例如,購物者需要在選好所需的物品之后,需集中在商場收銀臺,排隊等候每一項商品的價格計算、付費。這對于購物者而言,經常會造成浪費時間的問題。而對于商場服務人員而言,商場中必需配置許多服務人員,這對于商場經營的成本方面也形成極大的人力成本壓力。再者,商場中的服務人員需有一定時間的培訓及管理、稽核措施,否則極易造成價格計算、物品、付費方面的錯誤,也容易引起不必要的購物糾紛。
發明內容
本發明所欲解決的技術問題在現有技術中,有些廠商研發出較為便捷的購物環境,例如美國發明專利第6,755,322號中,揭露出一種自動購物的系統,該系統提供一貨物承置貨架及載送的架構,以使貨物可經由X、Y軸向的載送機構而安全且平順地送至載貨臺。然而,此類的技術雖然可提供較為便捷、親和的購物環境,但對于前述傳統商場購物所存在的缺點仍無法有效改善。
為了突破傳統購物型態的缺失,且由于國際互聯網技術及電子商務技術的進展,使得傳統購物型態之外,另增加了網絡購物的型態。網絡購物主要是建構一國際互聯網購物的系統平臺,購物者只要通過個人計算機連上國際互聯網,即可進行物品的購買及付費,故購物者并不需要實際到達商品的陳列商店,即可達到購物的目的。在先前技術中,亦有相關的專利技術被研發出。例如在美國發明專利第6,735,778號中,揭露出一種在宅購物的系統,通過網絡系統及該發明技術,可使購物者可在自宅進行購物。
雖然網絡購物對購物者而言,提供了購物者很大的便利性,但對于許多購物者而言,卻喪失了許多購物的樂趣。且,對大部分的購物者而言,可能對于網絡購物及國際互聯網并不熟悉,故在進行網絡購物時,經常會發生不可預期的狀況。再者,網絡購物在付費方面,目前也經常會發生安全上的問題。
因此,鑒于前述各現有技術的缺失,本發明的主要目的即是提供一種商場購物管理系統,期能提供購物者在商場環境中進行購物時,能更具便捷性。
本發明的另一目的是提供一種自動化購物管理系統,其以物品條形碼掃描及重量比對來進行購物的商場管理系統及其方法。
本發明的另一目的是提供一種可實時傳送購物信息的購物管理系統,其通過系統管理主機及購物推車的控制器對標示有條形碼的商品進行物品的確認。
本發明的另一目的是提供一種借由物品條形碼及物品重量來確認購物者選購物品正確性的自動化購物管理系統,購物者可將選購的商品承放在一購物推車中,該購物推車配置有一推車終端機,具有一條形碼掃描裝置及一磅秤,可掃描該選購商品的條形碼及稱重,以產生一商品條形碼數據及重量數據。該數據在經過系統管理主機核對確認后,而自動產生購物記錄。
本發明解決問題的技術手段本發明為解決公知技術的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手段是在商場中配置有一系統管理主機以及陳列有多種標示有條形碼的商品,購物者可將選購的商品承放在一購物推車中,該購物推車配置有一推車終端機,具有一條形碼掃描裝置及一磅秤,可掃描該選購商品的條形碼及稱重,以產生一商品條形碼數據及重量數據。該系統管理主機具有一商品數據庫,可儲存有該商場中所陳列各商品的條形碼數據。該系統管理主機具有一購物記錄存儲器,可在購物者每一次選購商品并放置在購物推車中時,由該微控器產生一筆購物記錄,并記錄在該購物記錄存儲器中。
本發明的較佳實施例中,該推車終端機中包括有一推車認證編號儲存單元,以使每一購物推車具有各別的推車認證編號;一購物者身份辨識裝置,作為購物者身份辨識之用;一顯示裝置,用來顯示購物的狀況;一警示裝置,以在可能的購物錯誤狀況發生時,由該警示裝置發出警示。
本發明對照先前技術的功效相較于現有技術,本發明有效克服了商場環境購物型態中所遇到的集中排隊等候價格計算、付費的麻煩,也克服了商場經營的人力成本壓力、商場服務人員長期培訓及管理稽核的成本等問題。通過本發明技術的管理機制,可使物品的選購得到實時的確認。再者,本發明借由物品條形碼及物品重量來確認購物者選購物品正確性,益增本發明在商場應用的技術價值。
圖1顯示本發明的系統架構示意圖。
圖2顯示本發明中各個購物推車的推車終端機的電路功能方塊圖。
圖3顯示本發明中系統管理主機的電路功能方塊圖。
圖4顯示本發明的購物管理控制流程。
符號說明1 商場2 購物推車3 推車終端機31 微控器32 推車認證編號儲存單元33 購物者身份辨識裝置34 顯示裝置35 無線信號傳送接收器36 條形碼讀取裝置361 條形碼讀取裝置界面電路37 磅秤371 磅秤界面電路38 緩存器39 警示裝置4 商品41 條形碼5 系統管理主機51 微控器52 無線信號傳送接收器53 顯示裝置54 購物者身份數據庫
55 商品數據庫56 購物記錄存儲器具體實施方式
本發明所采用的具體實施例,將借由以下的實施例及附呈圖式作進一步的說明。
參閱圖1所示,顯示本發明的系統架構示意圖。本發明主要是在一商場1中配置有數部的購物推車2,每一部購物推車2配置有一推車終端機3,且該推車終端機3具有無線信號發射的功能。
在該商場1中陳列有不同品項的商品4,而每一項商品4皆編以條形碼41。在該商場1中的適當位置處,設置有一系統管理主機5,且在該系統管理主機5具有無線信號接收的功能,可接收各個購物推車2的推車終端機3所發射出的信號。
借由該推車終端機3的控制,可使購物者在進行購物時,經由身份辨識、購物管理、信息傳送等功能,而實現本發明的自動化商場購物管理系統。
參閱圖2所示,其是顯示本發明中各個購物推車2的推車終端機3的電路功能方塊圖。而圖3是顯示本發明中系統管理主機5的電路功能方塊圖。茲同時參閱圖1-圖3對本發明作一說明如后。
每一個購物推車2中的推車終端機3包括有一微控器31,該微控器31連接有一推車認證編號儲存單元32,以使每一購物推車2具有各別的推車認證編號,作為購物推車辨識之用。該微控器31亦連接有一購物者身份辨識裝置33,作為購物者身份辨識之用。當購物者在進入商場中時,首先會以信用卡或該商場所核發的客戶卡經刷卡方式,由購物者身份辨識裝置33輸入其身份數據至該微控器31,以供微控器31進行身份的辨識程序。
當微控器31接收到購物者由購物者身份辨識裝置33所輸入的身份數據之后,該微控器31可將個人數據由顯示裝置34予以顯示,并通過無線信號傳送接收器35以無線傳輸的方式傳送至系統管理主機5,由該系統管理主機5接收及確認購物者的身份。
一條形碼讀取裝置36經由一條形碼讀取裝置界面電路361連接至該微控器31,通過該條形碼讀取裝置36可掃描購物者所選購的商品的條形碼。一磅秤37經由一磅秤界面電路371連接至該微控器31,通過該磅秤37可量測出購物者所選購的商品的重量。
該微控器31配置有一緩存器38,可用以暫存購物者所輸入的上述身份數據、選購的商品、商品重量等信息。該微控器31亦可連接有一警示裝置39,以在可能的購物錯誤狀況發生時,由該警示裝置39適時發出聲音或燈光的警示。
而在本發明的系統管理主機5方面,其包括有一微控器51、一無線信號傳送接收器52、一顯示裝置53、一購物者身份數據庫54、一商品數據庫55、一購物記錄存儲器56,其中該無線信號傳送接收器52可接收由推車終端機3的無線信號傳送接收器35所發出的無線信號。該購物者身份數據庫54中儲存了多筆購物者身份數據。該商品數據庫5 5預先存錄了商場1中所陳列的各項商品的商品條形碼數據s1、及每項商品的商品重量數據s2。該購物記錄存儲器56中可在購物者進行正常的購物時,用來儲存多筆購物記錄R1、R2、R3...。
參閱圖4所示,其是顯示本發明的購物管理控制流程。當本發明中的系統管理主機5在完成系統啟始(步驟101)之后,即可接收及管理商場中各個購物者的購物狀況。當購物者進入商場并經過身份確認(步驟102)及取得具有認證編號的購物推車(步驟103)之后,即可依據所需而進行購物程序。
購物者將欲選購的商品拿下后,首先需借由條形碼讀取裝置36掃描該商品4的條形碼41(步驟104),以將該商品4的條形碼數據s1送至微控器31中。然后,購物者即可將該商品4放置在購物推車2的容置位置處。該購物推車2的容置位置下方恰安裝磅秤37,故可由該磅秤37予以稱重以得知其重量(步驟105),并將重量值s2送至微控器31中。此時,該商品4的條形碼數據s1及重量值s2在經由微控器31接收之后(步驟106),微控器31會通過無線信號傳送接收器35以無線傳輸的方式實時傳送至系統管理主機5(步驟107)。
當該系統管理主機5接收到推車終端機3所傳送過來的商品4的條形碼數據s1及重量值s2之后,會與其內建的商品數據庫55中對應商品的商品條形碼數據s1及商品重量數據s2進行比對(步驟108)。在經過比對判別之后(步驟109),若得知兩者數據相符時,即可由該系統管理主機5產生一筆代表已正確購物的購物記錄R1,并儲存在購物記錄存儲器56中(步驟110)。每一筆購物記錄可包括有該商品的品名、價格、數量等信息。此時,推車終端機3的顯示裝置34上亦可顯示該購物狀況的相關提示(步驟111)。之后,購物者即完成正確的購物程序(步驟112)。
在步驟109的判別步驟中,若得知兩者數據不符時,則本發明可產生錯誤信息并執行購物錯誤的處理程序(步驟200)。例如,若商品未經掃描即置入購物推車內時,則磅秤37會測知其重量增加,并由推車終端機3中的無線信號傳送接收器35將此一信號狀況傳送至系統管理主機5。此時,系統管理主機5會得知重量增加的信號,但并未有該項商品重量的商品條形碼掃描輸入,故可查覺出購物者所選購的商品并未經掃描即置入購物推車內。此時,系統管理主機5可以經由無線信號傳送接收器52傳送回一錯誤信息予推車終端機3。推車終端機3中的顯示裝置34可立即顯示商品未掃描的警訊,直到購物者將該未經掃描的商品取出。
反之,若購物者在正確購物之后,又將任一商品由購物推車內取出,則由于重量減輕,故在該推車終端機3及系統管理主機5的控制之下,可由顯示裝置34導引購物者取消記錄的流程。取消方式可直接將欲退回的商品在條形碼讀取裝置36前掃描一次,即可進行準確無誤的購物。
借由上述的本發明實施例可知,本發明確具產業上的利用價值。以上的實施例說明,僅為本發明的較佳實施例說明,凡熟悉此項技術者當可依據本發明的上述實施例說明而作其它種種的改進及變化。然而這些依據本發明實施例所作的種種改進及變化,當仍屬于本發明的發明精神及界定的專利范圍內。
權利要求
1.一種自動化商場購物管理系統,包括有一商場,在該商場中陳列有多種可供選購的商品,每一商品上都標示有條形碼;至少一購物推車,可供購物者推動移行于該商場中,并供承放購物者選購的商品;一推車終端機,配置在該購物推車,該推車終端機具有一微控器;一條形碼掃描裝置,可掃描該選購商品的條形碼,并產生一商品條形碼數據;一無線信號傳送接收模塊,可傳送每一選購商品的條形碼數據;一系統管理主機,配置在該商場中,該系統管理主機具有一微控器;一商品數據庫,預先儲存有該商場中所陳列各商品的條形碼數據;一無線信號傳送接收模塊,可傳送接收各個購物推車的推車終端機的無線信號傳送接收模塊所發射出的條形碼數據;一購物記錄存儲器,可在購物者每一次選購商品并放置在購物推車中時,由該微控器產生一筆購物記錄,并記錄在該購物記錄存儲器中。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動化商場購物管理系統,其中該推車終端機中還包括有一推車認證編號儲存單元,以使每一購物推車具有各別的推車認證編號。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動化商場購物管理系統,其中該推車終端機中還包括有一購物者身份辨識裝置,作為購物者身份辨識之用。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動化商場購物管理系統,其中該推車終端機中還包括有一顯示裝置。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動化商場購物管理系統,其中該推車終端機中還包括有一磅秤,經由一磅秤界面電路連接至該微控器,通過該磅秤可量測出購物者所選購商品的重量。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動化商場購物管理系統,其中該推車終端機中還包括有一警示裝置,以在可能的購物錯誤狀況發生時,由該警示裝置發出警示。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動化商場購物管理系統,其中該系統管理主機中還包括有一購物者身份數據庫,用以儲存多筆購物者身份數據。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動化商場購物管理系統,其中該商品數據庫中還儲存了多筆該商場中所陳列的各項商品的商品重量數據。
9.一種自動化商場購物管理方法,是在一商場中配置有一系統管理主機以及陳列有多種標示有條形碼的商品,購物者可將選購的商品承放在一購物推車中,該方法包括下列步驟(a)確認購物者身份;(b)購物者取得購物推車;(c)掃描購物者選購商品的商品條形碼,以得到該商品的條形碼數據;(d)對該商品予以稱重,以得到該商品的重量數據;(e)將商品條形碼數據及重量數據傳送至系統管理主機;(f)系統管理主機將接收到的商品條形碼數據及重量數據與其內建的商品數據庫中對應商品的商品條形碼數據及商品重量數據進行比對;(g)若選購的商品條形碼數據及重量數據與系統管理主機內建的商品數據庫中對應商品的商品條形碼數據及商品重量數據比對符合,則產生一筆購物記錄,并儲存在系統管理主機中的一購物記錄存儲器中;若該數據比對不符時,則產生一錯誤信息。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自動化商場購物管理方法,其中步驟(e)中,該商品條形碼數據及重量數據是以無線方式傳送至該系統管理主機中。
11.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自動化商場購物管理方法,其中步驟(g)之后,還包括將該選購的商品條形碼數據及重量數據與系統管理主機內建的商品數據庫中對應商品的商品條形碼數據及商品重量數據比對符合的信息提示于該購物推車的一顯示裝置的步驟。
12.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自動化商場購物管理方法,其中步驟(g)之后,若該選購的商品條形碼數據及重量數據與系統管理主機內建的商品數據庫中對應商品的商品條形碼數據及商品重量數據比對不符時,則還包括一產生錯誤信息及執行一購物錯誤的處理程序的步驟。
全文摘要
一種自動化商場購物管理系統,是在一商場中配置有一系統管理主機以及陳列有多種標示有條形碼的商品,購物者可將選購的商品承放在一購物推車中,該購物推車配置有一推車終端機,具有一條形碼掃描裝置及一磅秤,可掃描該選購商品的條形碼及稱重,以產生一商品條形碼數據及重量數據。該系統管理主機具有一商品數據庫,可儲存有該商場中所陳列各商品的條形碼數據。該系統管理主機具有一購物記錄存儲器,可在購物者每一次選購商品并放置在購物推車中時,由該微控器產生一筆購物記錄,并記錄在該購物記錄存儲器中。
文檔編號G06Q30/00GK101089886SQ20061009220
公開日2007年12月19日 申請日期2006年6月14日 優先權日2006年6月14日
發明者廖登鎮 申請人:巨豪實業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