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二維碼和移動電話在積分兌換系統上的應用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數據識別、數據表示、記錄載體及記錄載體的處理,尤其是二維碼技術和移動電話在積分兌換領域的應用。
背景技術:
“積分消費”是企業或商家培養長期消費的忠誠客戶的慣用手段。除國外最早推出積分消費的航空公司外,移動、聯通、各商業銀行以及大大小小的企業商家都采用“積分”的手段來吸引消費者。
但是,隨著積分消費得到越來越廣泛的應用,一些問題也逐漸顯現出來。
從消費者角度來看,為了在消費時能夠隨時享受積分優惠,需隨身攜帶各種積分卡,存放、取用都極為不便,磁條卡形式的積分卡還會因磁條消磁導致卡作廢,重新補卡將浪費消費者的時間和金錢,尤其對于一些限量發行的或價值較高的積分卡。
從積分提供商的角度來看,大量發卡將會產生可觀的制作成本和發送成本,同時,由于采用郵寄等發送形式一般時間較長,減低了消費者的積分消費熱情。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二維碼和移動電話在積分兌換系統上的應用方法,把移動電話和二維碼技術引入到積分消費中,方便消費者使用積分進行消費與積分提供商的積分管理。
本發明采取的技術方案是它包含積分提供商、聯盟商家、消費者及使用的移動電話、積分管理服務器、信息編碼發送服務器、識讀設備和驗證設備,其應用方法的步驟是A、消費者可以根據需要消費的情況,通過電話語音、WAP上網、互聯網或其它無線網絡的方式向積分管理服務器提出積分使用請求和積分使用的數量;B、積分管理服務器確認該消費者有足夠積分可供使用之后,向信息編碼發送服務器發送該消費者及積分使用信息;C、信息編碼發送服務器將收到的該消費者及積分使用信息編成一個二維碼,加密后,形成一個電子積分券,以短信或彩信的形式發送到消費者的移動電話上;D、消費者憑移動電話上接收、保存并顯示的電子積分券,在安裝在積分提供商、聯盟商家的與積分管理服務器相聯的識讀設備和驗證設備上進行識讀驗證,并可實現用積分進行消費;E、積分提供商與聯盟商家進行清算。
本發明的有益效果在于1、降低了提供商的制卡與送卡成本,為消費者提供了一個新穎、便利的積分消費方式,體現了對消費者的優質服務;2、有利于積分提供商對積分及積分消費者進行科學化的管理,促進了數字化社會的建設;3、由于二維碼技術是全新的自動識別與信息載體技術,具有容量大、保密性強、抗損與糾錯能力強等優點,是各種證件或卡片等大容量、高可靠信息實現存貯、攜帶與自動識讀的理想方法,且制作(生成)成本低廉;4、由于本發明是通過將消費者的積分信息編制成一個二維碼,并嵌入到消費者的移動電話上,形成一張虛擬的積分消費卡,從而解決各種不便,且便于積分提供商進行消費者與積分管理等。
圖1為系統原理2為電子積分券示意圖如圖1為系統原理圖,它包含積分提供商、聯盟商家、消費者及使用的移動電話、積分管理服務器、信息編碼發送服務器、識讀設備和驗證設備,其應用方法的步驟是A、消費者可以根據需要消費的情況,通過電話語音、WAP上網、互聯網或其它無線網絡的方式向積分管理服務器提出積分使用請求和積分使用的數量;B、積分管理服務器確認該消費者有足夠積分可供使用之后,向信息編碼發送服務器發送該消費者及積分使用信息;C、信息編碼發送服務器將收到的該消費者及積分使用信息編成一個二維碼,加密后,形成一個電子積分券,以短信或彩信的形式發送到消費者的移動電話上;D、消費者憑移動電話上接收、保存并顯示的電子積分券,在安裝在積分提供商、聯盟商家的與積分管理服務器相聯的識讀設備和驗證設備上進行識讀驗證,并可實現用積分進行消費;E、積分提供商與聯盟商家進行清算。
本發明中所述的電子積分券,可以是單純的二維碼圖形1,也可以是二維碼圖形1加上聯盟商家名稱或其他文字說明2。
本發明中所述的電子積分券是指積分消費,即用積分直接購買、交換商品或服務。
本發明中所述的電子積分券,可通過多種方式嵌入到消費者移動電話中。包括但不限于通過短信、彩信、WAP下載、WEB下載、EMAIL傳遞、FTP下載等方式。例如,消費者可以接收包含電子積分消費券的短信,或通過WEB網站下載電子積分消費券再通過USB數據線等方式傳遞到移動電話中。
本發明中所述的積分管理服務器,其主要功能是對包括消費者積分的生成、累計、扣除或其它數據進行賬戶管理;并為電子積分券提供識讀驗證的設備。
本發明中所述的信息編碼發送服務器是指二維碼生成模塊,加密模塊或者提供接口使用其它外部平臺來生成、發送電子積分券的設備;它是將積分管理服務器提交的消費者及積分信息編制成二維碼,加密后發送到消費者的移動電話上。
本發明中所述積分提供商,是指積分的提供者。如各航空公司、商業銀行、移動公司、聯通公司、各商場超市等,均可作為積分提供商提供積分。
本發明中所述聯盟商家,是指此商家與積分提供商達成聯盟的商家,而使得消費者可以用積分提供商提供的積分購買其商品或服務。
本發明中,積分提供商與聯盟商家可以是同一個機構,也可以不同。
本發明中,對于所生成的電子積分券,其二維碼包含的信息應該可以根據業務需求的不同而不同,它既可以包含指定的業務信息,如有效期、商品代碼、金額等,也可以只是無意義的數據作為索引,也可以是消費者的個人信息。信息的定制內容由積分管理服務器來控制,具體定制規則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本發明中,要求移動電話必須具有能完整顯示出二維碼圖形的顯示部件,如LCD液晶屏、TFT液晶屏等。不需要支持移動支付功能,但須具有數據傳遞功能,可以使用的方法包括移動通信網絡(GSM,CDMA等),紅外,藍牙,數據線(USB等)下載等等,但不限于此。
本發明中,消費者是通過SMS、MMS、WAP、WEB、IVR等方式,但不限于此,向積分管理服務器發出積分使用請求的。例如,消費者可以用移動電話撥打特服號碼,或編輯一定格式的短信,或通過WEB網站下載二維碼電子積分券,再通過USB數據線等方式傳遞到移動電話中。
本發明中,電子積分券除包含封裝了信息的二維碼外,還包含其它的一些信息如領購商品的名稱、時間、地點等。具體內容由積分提供商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本發明中,消費者也可以將二維碼電子積分券打印出來,同樣可以作為領購憑證。
識讀設備為常規的識讀設備,識讀方式可采用常規的掃描方式,如CCD、CMOS等。該識讀設備是通過RS-232口、紅外、藍牙、802.11無線網絡等通信方式與驗證設備相連接的。
本發明中,驗證設備可以與積分管理服務器通訊。其通訊可通過Modem,TCP/IP網絡、紅外、藍牙、802.11無線網絡等方式,但不限于此。
可以根據需要,以密碼、生物特征識別等技術進行身份驗證。
權利要求
1.一種二維碼和移動電話在積分兌換系統上的應用方法,其特征是它包含積分提供商、聯盟商家、消費者及使用的移動電話、積分管理服務器、信息編碼發送服務器、識讀設備和驗證設備,其應用方法的步驟是A、消費者可以根據需要消費的情況,通過電話語音、WAP上網、互聯網或其它無線網絡的方式向積分管理服務器提出積分使用請求和積分使用的數量;B、積分管理服務器確認該消費者有足夠積分可供使用之后,向信息編碼發送服務器發送該消費者及積分使用信息;C、信息編碼發送服務器將收到的該消費者及積分使用信息編成一個二維碼,加密后,形成一個電子積分券,以短信或彩信的形式發送到消費者的移動電話上;D、消費者憑移動電話上接收、保存并顯示的電子積分券,在安裝在積分提供商、聯盟商家的與積分管理服務器相聯的識讀設備和驗證設備上進行識讀驗證,并可實現用積分進行消費;E、積分提供商與聯盟商家進行清算。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二維碼和移動電話在積分兌換系統上的應用方法,其特征是所述的電子積分券可以是單純的二維碼圖形(1),也可以是二維碼圖形(1)加上其他文字說明(2)。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二維碼和移動電話在積分兌換系統上的應用方法,其特征是所述的電子積分券是指積分消費,它是指用積分直接購買、交換商品或服務。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二維碼和移動電話在積分兌換系統上的應用方法,其特征是所述的電子積分券是通過短信、彩信、WAP下載、WEB下載、EMAIL傳遞、FTP下載或其它通信方式嵌入到消費者移動電話中。
5.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二維碼和移動電話在積分兌換系統上的應用方法,其特征是所述積分提供商是指航空公司、移動公司、各商場超市或其它積分的提供者。
6.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二維碼和移動電話在積分兌換系統上的應用方法,其特征是所述聯盟商家是指與積分提供商達成聯盟的商家,而使得消費者可以用積分提供商提供的積分購買其商品或服務。
7.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二維碼和移動電話在積分兌換系統上的應用方法,其特征是積分提供商與聯盟商家可以是同一商家,也可以為不同商家。
8.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二維碼和移動電話在積分兌換系統上的應用方法,其特征是所述的信息編碼發送服務器是指二維碼生成模塊,加密模塊或者提供接口使用其它外部平臺來生成、發送電子積分券的設備;它是將積分管理服務器提交的消費者及積分信息編制成二維碼,加密后發送到消費者的移動電話上。
9.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二維碼和移動電話在積分兌換系統上的應用方法,其特征是所述的積分管理服務器,其主要是對包括消費者積分的生成、累計、扣除或其它數據進行賬戶管理;并為電子積分券提供識讀驗證的設備。
全文摘要
本發明涉及數據識別、數據表示、記錄載體及記錄載體的處理,尤其是二維碼和移動電話在積分兌換系統上的應用方法。本發明采取的技術方案是消費者可以根據需要消費的情況,通過電話語音、WAP上網、互聯網或其它無線網絡的方式向積分管理服務器提出積分使用請求和積分使用的數量;積分管理服務器確認后,向信息編碼發送服務器發送該消費者及積分使用信息;信息編碼發送服務器將收到的該消費者及積分使用信息編成一個二維碼,加密后,發送到消費者的移動電話;消費者憑移動電話上接收、保存并顯示的電子積分券,在識讀設備和驗證設備上進行識讀驗證,并可實現用積分進行消費;積分提供商與聯盟商家進行清算。本發明的有益效果在于降低了提供商的制卡與送卡成本,為消費者提供了一個新穎、便利的積分消費方式,體現了對消費者的優質服務。
文檔編號G06Q30/00GK1845166SQ20061007139
公開日2006年10月11日 申請日期2006年3月25日 優先權日2006年3月25日
發明者萬青, 翁毅, 林縉, 陳龍, 范漢星, 鄭友勝, 許盛東 申請人:福建新大陸電腦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