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多對多買賣方整合競標系統及其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為一種有關于多對多買賣方整合競標系統及其方法,特別指通過整合多買方與多賣方的多對多買賣方整合競標系統及其方法。
背景技術:
一家大企業通常有好幾間公司,或者包含數個分公司,可能因為全球化的布局,分別設立于不同的國家;或是因為商業上稅務的考量分別成立數間公司或數個子公司。相同地,一間公司也有可能不只有一個生產工廠(生產線、生產基地),尤其是大公司通常會包含數個生產工廠,這些生產工廠可能因為原料需求、成本因素或技術考量等原因,分別分布于不同的地點。另一方面來說,也有可能是因為擴大生產規模、擴大投資規模、或公司合并而產生的現象。尤其在競爭的環境下,為了增加企業的競爭力,不是并購其它公司就是被其它公司所并購,公司合并成為企業生存之道。
有鑒于上述現象,買方公司(簡稱買方)與賣方公司(例如,供貨商簡稱賣方)之間的買賣行為,因此產生復雜的多對多關系。舉例來說,A公司、B公司及C公司其產品(原物料)的供貨商分別為甲公司、乙公司及丙公司,其購買相同商品議定的價格卻分別為三種不同的價格。然而A公司、B公司及C公司恰為同一企業體的不同公司,而甲公司、乙公司及丙公司亦可能為同一企業體的不同公司。由上述所述,買方與賣方對于相同商品的買賣,出現不同價格的情形,事實上這是不合理的現象。
傳統的商業模式是由買方分別向各賣方詢問價格,根據價格的高低決定要向哪一個賣方下單,因為雙方議價時多半不公開,因此會產生諸多爭議,所以,現今大多采用公開競標的方式。由于網際網絡的發展,傳統公開競標的方式也變成網絡競標的模式。根據以往的作法,當A公司、B公司及C公司有產品需求時,無論是傳統公開競標的方式或是網絡競標的模式,各公司勢必都要分別舉行競標活動,也會產生采購相同商品卻有不同價格的情形。所以,如果可以整合A公司、B公司及C公司的需求統一競標,不但可以利用大量的訂單壓低競標價格,而且只需舉辦一次的競標活動。換一個角度來看,甲公司、乙公司及丙公司參與買方的競標活動,也有可能會開出三種不同的競標價格。事實上,甲公司、乙公司及丙公司也是屬于同一企業體的不同公司,實在沒有必要彼此互相削價競爭。
另外一方面,如果A公司、B公司及C公司的生產工廠分別為a工廠、b工廠及c工廠,各工廠實為競標商品實際的需求方。倘若各工廠位于不同的國家,而其當地相對應的供貨商分別甲公司、乙公司、丙公司。因此,當a工廠需要采購產品時,A公司必須為其舉辦競標活動,因為當地的甲公司所需的物流成本較低,所以能夠開出較低的競標價格。也因如此,A公司也會因為成本考量而向甲公司下單,由甲公司直接供貨給a工廠。
由前述所知,同一企業體的各公司對于相同產品的采購會出現不同價格,其重要的原因是基于供貨商物流成本的考量。因此,整合A公司、B公司及C公司的需求統一競標,不但不會壓低競標價格,反而會出現比各公司獨自競標的價格還高的情形。因為競標商品實際的需求方位于不同的國家,而參與競標的賣方必須考慮物流成本的問題,不得不提高競標的出價。因此,單只整合買方是不夠的,賣方也需加以整合。因為,賣方加以整合才能應付多買方大量的訂單,增加參與競標時的實力,當得標之后可分配訂單并轉單,由當地的賣方直接出貨,降低物流的成本。
發明內容
有鑒于多買方與多賣方之間產生的多對多關系,因此,當商品競標時若能建立一套機制,整合同一企業體的各買方公司的需求,并選出一個買方代表負責主持競標,而同一企業體的各賣方公司也選出一個賣方代表參加競標,當數個賣方代表競標完成之后,由買方代表下單給得標賣方代表,得標賣方代表接單之后,轉單至各賣方公司,再由各賣方公司出貨。因此,多買方與多賣之間只要舉辦一次競標活動,且能讓達到統一價格的目的。
所以為達上述目的,本發明所提的多對多買賣方整合競標系統中,包含有一設立買方模塊,用以整合同一企業體數個買方的需求,決定一買方代表與產生一運送條款;一設立賣方模塊,用以整合同一企業體數個賣方的關系,根據該運送條款,協議一競標價格,并決定各企業體的一賣方代表;及一競價模塊,用以根據各企業體的該賣方代表的該競標價格進行比價,產生一得標價格與一得標賣方代表。
另外,本發明所提的多對多買賣方整合競標方法,包含有下列步驟,首先,藉由整合數個買方公司的需求,決定一買方代表,由該買方代表主持競標;并且根據數個賣方公司的關系,決定各企業體的賣方代表參加競標;再來,各企業體的賣方代表互相競價,根據其競標價格的高低決定得標賣方代表;買方代表下單給得標賣方代表;得標賣方代表分配訂單并轉單給同一企業體各賣方,由各賣方出貨。
有關本發明具體可行之實施方式,茲就配合圖式說明如下
圖1A為傳統買賣方交易模式的示意圖;圖1B為本發明所多對多買賣方整合競標系統及其方法的示意圖;圖2為本發明多對多買賣方整合競標系統及其方法的方塊圖;及圖3為本發明多對多買賣方整合競標系統及其方法的流程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
首先,通過圖1A簡單說明傳統買賣方交易模式,以往當工廠b有商品(原物料)需求時,必須將商品需求回報給公司B(步驟100);并委由其公司B舉辦競標活動,公司B分別邀請供貨商甲、供貨商乙及供貨商丙參與競標活動(步驟102);經過競價之后,最后得標的是供貨商乙,此時才由公司B向供貨商乙下單采購商品(步驟104);由供貨商乙出貨至工廠b(步驟106)。上述之運作模式,同樣發生在當工廠a與工廠c有商品需求時,其公司A與公司C也必須分別舉辦競標活動,因而產生多對多買賣方的復雜關系,又由于各個公司各自舉辦競標活動,所以產生了相同商品不同價格的問題。
因此,本發明希望能整合多對多買賣方的關系,當數個買方有相同商品的需求時,能夠整合數個買方的需求,并選出一個買方代表主持競標活動,利用以量制價的手法壓低價格。所以,也希望能整合數個賣方的關系,讓同一企業體的各賣方公司共同決定一個賣方代表,由各企業體的賣方代表參與競標。
圖1B為本發明多對多買賣方整合競標系統及其方法的示意圖,當工廠a、工廠及工廠c有商品需求時,必須分別將商品需求回報給公司A、公司B及公司C,公司A、公司B及公司C整合其三家公司的需求(步驟200);然后,決定一個買方代表(公司B),由公司B負責主持競標活動(步驟202);另一方面,整合同一企業體的各供貨商的關系,決定各企業體的賣方代表(例如,賣方代表1、賣方代表2及賣方代表3),由各企業體的賣方代表參與競標,各企業體的賣方代表經過競價之后,產生得標賣方代表2,此時由公司B向賣方代表2下單采購商品(步驟204);得標賣方代表2可分配訂單,并轉單給其同一企業體之各供貨商(供貨商甲、供貨商乙及供貨商丙)(步驟206);然后由當地的各供貨商分別出貨給工廠a、工廠b及工廠c(步驟208)。
因此,同一企業體的各供貨商由原本競爭關系轉為合作關系,且當其賣方代表得標之后更可分配訂單,具有彈性出貨的優點,另一方面,直接由當地的供貨商出貨更可節省其物流成本。
圖2為本發明多對多買賣方整合競標系統及其方法的系統方塊圖,其競標系統10包含有設立買方模塊12、下單模塊13、設立賣方模塊14、轉單模塊15及競價模塊16分別說明如下設立買方模塊12,可應用于同一企業體的各公司采購相同產品,或是各公司結盟采購相同產品。此時,各買方可整合相同產品的需求,并根據各買方的需求產生一個運送條款,此運送條款中明訂商品運送的目的地。其中,最主要的目的是決定出一個買方代表,而買方代表決定的規則可為下列幾種,包含以產品需求量的大小決定買方代表、以產品類別決定買方代表及以地理位置決定買方代表。結標之后,買方代表通過下單模塊13向賣方代表下單。
設立賣方模塊14,可應用于同一企業體間的各公司參與同一競標活動,或是各賣方結盟參與競標。根據各賣方所提供的資料(企業體代號或集團代號)進行分析,因為相關企業或集團的各賣方具有相同的企業體代號,所以,很容易的便能搜尋出相同企業體的各賣方,建立其關系并促使相同企業體的各賣方決定一個賣方代表,由各企業體的各賣方代表通過競價模塊16出價參與競標活動。而賣方代表的決定,通常是根據買方代表決定的規則,作相對應的決定(例如,以產品需求量最大者為其買方代表,則以具有產品供應量最大者為其賣方代表)。結標之后,得標賣方代表經由交易系統18獲得買方代表的訂單。然后分配訂單并經由轉單模塊15轉單給相同企業體的各賣方。
競價模塊16,根據運送條款中所明訂商品運送的目的地,相同企業體的各賣方可評估其物流成本,由相同企業體的各賣方協議一個共同的競標價格,然后各企業體的各賣方代表根據其競標價格參與競標。結標之后,會產生一個得標價格與一個得標賣方代表,并將結標結果傳送給設立買方模塊12所決定的買方代表與設立買方模塊14所決定的各賣方代表。
圖3為本發明多對多買賣方整合競標系統及其方法的流程圖,包含下列步驟首先,搜尋具有相同企業體代號的各買方,整合相同企業體各買方的需求與產生一個運送條款,并決定一個買方代表(步驟300);搜尋具有相同企業體代號的各賣方,整合相同企業體各賣方決定一個賣方代表(步驟302),并根據運送條款協議出一個競標價格;各企業體的各賣方代表根據所協議之競標價格參與競標,結標之后,獲得一個得標價格與產生一個得標賣方代表(步驟304);根據得標價格,下單給得標賣方代表(步驟306);然后,得標賣方分配訂單,并轉單給各賣方(步驟308)。
以上所述者,僅為本發明其中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非用來限定本發明的實施范圍;即凡依本發明權利保護范圍所作的均等變化與修飾,皆為本發明專利范圍所涵蓋。
權利要求
1.一種多對多買賣方整合競標系統,應用于企業體之間的競標活動,其特征在于該系統包含一設立買方模塊,用以整合同一企業體數個買方的需求,決定一買方代表與產生一運送條款;一設立賣方模塊,用以整合同一企業體數個賣方的關系,根據該運送條款,協議一競標價格,并決定各企業體的一賣方代表;及一競價模塊,用以根據各企業體的該賣方代表的該競標價格進行比價,產生一得標價格與一得標賣方代表;
2.如權利要求1所述多對多買賣方整合競標系統,其特征在于該運送條款明訂競標商品運送的目的地。
3.如權利要求1所述多對多買賣方整合競標系統,其特征在于該設立買方模塊還包含一下單模塊,用以根據該得標價格下單給該得標賣方代表。
4.如權利要求1所述多對多買賣方整合競標系統,其特征在于該數個賣方的關系是根據企業體的代號決定。
5.如權利要求1所述多對多買賣方整合競標系統,其特征在于該設立賣方模塊還包含一轉單模塊,用以分配訂單并轉單給同一企業體的數個賣方。
6.如權利要求1所述多對多買賣方整合競標系統,其特征在于該買方代表決定的規則是根據一產品需求量的大小、一產品類別、一買方的地理位置群組組合中任何一種決定該買方代表。
7.一種多對多買賣方整合競標方法,應用于企業體之間的競標活動,其特征在于該方法包含下列步驟整合同一企業體數個買方的需求,決定一買方代表與產生一運送條款;整合同一企業體數個賣方的關系,根據該運送條款,協議一競標價格,并決定各企業體的一賣方代表;根據各企業體的該賣方代表的該競標價格進行比價,產生一得標價格與一得標賣方代表;根據該得標價格下單給該得標賣方代表;及分配訂單并轉單給同一企業體的數個賣方。
8.如權利要求7所述多對多買賣方整合競標方法,其特征在于該運送條款明訂商品運送的目的地。
9.如權利要求7所述多對多買賣方整合競標方法,其特征在于該買方代表根據一產品需求量的大小、一產品類別、一買方的地理位置群組組合中任何一種決定該買方代表。
10.如權利要求7所述多對多買賣方整合競標方法,其特征在于該數個賣方的關系是根據企業體的代號決定。
全文摘要
一種多對多買賣方整合競標系統及其方法,為解決多買方與多賣方對于同樣的商品在競標時產生不同價格的問題,利用整合多買方的需求與整合具有關系的多賣方,成為一個買方代表與多個賣方代表的競標系統。其方法包含下列步驟,整合數個買方公司的需求,決定一個買方代表;根據數個賣方公司的關系,決定各企業體的賣方代表;根據各企業體的賣方代表所開出的競標價格,決定出得標賣方代表;買方代表下單給得標賣方代表;賣方代表分配訂單并轉單給各賣方。
文檔編號G06Q30/00GK1870033SQ200510034778
公開日2006年11月29日 申請日期2005年5月27日 優先權日2005年5月27日
發明者簡志宏 申請人:佛山市順德區順達電腦廠有限公司, 神達電腦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