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再循環方法和用于該再循環方法的再循環系統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再循環方法,用于從例如市場上的廢成像裝置、廢紙張等的產品中回收顯影劑,還涉及一種用于該再循環方法的再循環系統。
背景技術:
近年來,隨著對環境問題越來越重視,制造商和其它公司已經根據有效利用資源、減少浪費、降低成本等觀點而開始回收并再循環其產品。再循環方法通常分為以下幾種。
1)私人再使用一種再循環處理方法,其中使用產品的使用者再使用產品的一部分,也就是組成部分或類似物。例如,使用作為一種成像裝置的復印機的使用者,通過用顯影劑重新充滿容納顯影劑的容器即調色劑瓶而再使用該容器的情況對應于該方法。在這種情況下,再使用了待再循環的容器,因此沒有降低容器的價值。因此,私人再使用可以稱為一種使環境載荷降低效果達到最大并使再循環成本達到最小的處理方法。
2)產品再使用一種再循環處理方法,其中對使用后的從市場上回收的產品如復印機(下文稱之為“回收產品”)進行預定的再生處理,以便使回收的產品作為“再生產品”使用。在該處理方法的情況下,由于直接再利用了產品的大部分組分,因此環境載荷降低效果顯著提高。
3)組分再使用一種再循環處理方法,其中從回收的產品取得組分或單元并將其再使用為新產品中的組分或單元。該方法具有高環境載荷降低效果,因為能夠不進行制造處理,來提供通過對處理施加相當大量的能量而最初制造的組分或單元。
4)材料再循環一種再循環處理方法,其中將回收的產品破碎成單元材料,通過某些處理由其獲得待使用的再生材料。該方法包括閉環材料再循環方法和開環材料再循環方法,該閉環材料再循環方法能夠使產品的材料用在獲得該材料的產品所屬的領域中,而開環材料再循環方法是使產品的材料用在不同于獲得該材料的產品所屬的領域的領域中。
5)減少原材料一種再循環處理方法,其中回收的產品破碎成材料并進行分級等,對材料實施該方法以最終獲得待再使用的原材料。該方法實現零浪費再循環。
6)能量回收一種處理方法,其中例如回收產品中使用的易燃材料如塑料有效地用作燃燒的熱能。
在上述處理方法中,就降低環境載荷的效果來說,“1)私人再使用”是最好的。其它方法的擇優次序依次為2)、3)、......、6)。因此,實際促進制造商再循環的重點在于,如何通過更高等級的處理方法來保持該再循環。
但是實際上,可以通過更高級的處理方法進行非永久性連續處理,如上述“1)私人再使用”的處理方法。即,在一定時間周期后必須放棄該處理方法。這是因為,產品本身的功能在一定時期后會退化而不能在市場上或供使用者使用,且失去了使用該處理方法而再循環該產品的經濟價值。
在這樣的情況下,如果已經執行通過更高級處理方法如“1)私人再使用”進行的再循環,則實施處理方法“2)”和其它次要方法之一。通過次要處理方法而執行再循環一定時期。當該再循環對象退化時,替換另一種次要處理方法。再循環就是這樣進行的。在再循環中,僅通過上述方法“1)至6)”中的一種進行處理是不夠的;必須執行所有這些處理方法。
而且實際上,處理方法“1)至6)”通常必須彼此并行進行,這是因為處理處理即上述處理方法“1)至6)”之一根據產品(如復印機)的種類而改變;并且即使再循環限于一種產品,再循環處理的階段也根據產品中的組分/單元而改變。
涉及該問題的再循環處理方法是公知的,如在日本專利公開號為2000-181958中提出了該方法。在該提出的傳統再循環方法中,由原材料階段至處理階段的處理精確地定義為,利用再循環零件而故意生產再循環產品的材料流。
可以說辦公室機器如打印機、復印機和傳真機是為其促進基于上述方法的再循環的產品實例。但是在這樣的辦公室機器的情況下,廢物包括供應品如消耗品。該供應品的典型實例是包括調色劑和吸收劑的顯影劑、其上形成有圖像的廢紙張。因此,在這樣的機器的再循環中,考慮如何再循環這樣的供應品以及機器主體是非常重要的。
再循環作為供應品的顯影劑的處理方法是已知的,例如公開在日本專利公開號2001-3063中。根據公開的該傳統再循環方法,由于注意到調色劑和吸收劑為細微粒子的情況,因此在鐵制品中有效地利用廢調色劑和廢吸收劑。特別是,使用混合器使廢調色劑和廢吸收劑混合在待燒結的原材料中,并通過燒結設備對該待燒結的混合材料進行燒結,由此使得混合在燒結原材料中的廢調色劑和廢吸收劑中的鐵粉作為鐵原料得以有效利用。而且,廢調色劑中的部分樹脂燃燒而作為粉末焦炭的替代物得以有效利用。由于在將廢調色劑和廢吸收劑混合在待燒結的原材料中后對其進行燒結,因此可以容易地處理它們而不分散。
對用作供應品的紙張進行再循環處理的方法包括再循環紙的生產。由于寫在廢紙張上的文檔通常是機密文檔,因此預先通過切碎或溶解和凝固來處理廢紙張,處理過的紙再生成新紙張、衛生紙等。該處理方法對應于如上所述被分類的再循環方法中的上述“4)材料再循環”處理方法。但是由于采用再循環紙,因此目前存在紙品質問題,基本原因是,附著在所收集廢紙上的調色劑導致的再循環紙的紙質量污染。在對紙的質量要求很高的情況下,該問題顯得尤為嚴重。
另一方面,已經提出了再循環廢紙而不形成普通再循環紙的再循環設備。該再循環設備以這樣的方式進行工作,即,向廢紙張施加預定化學溶液,紙張中的纖維由此膨脹而降低了調色劑的粘結強度,并使調色劑受熱時與分離件保持壓力接觸,由此使其轉移到分離件上而得以去除。據說該處理比普通紙再循環更有利之處在于,從廢紙張上去除了圖像,從而能回收紙張為具有與原始高質量紙張相同的質量的紙張。
采用該再循環設備(還稱之為“調色劑去除設備”)的再循環處理方法基本對應于上述“2)產品再使用”處理方法。而且根據上述再循環處理方法的分類,據說通過調色劑去除設備進行的再循環比用于形成普通再循環紙的處理更有利。
采用該調色劑去除設備進行的再循環處理包括幾種不同的實施形式。在第一種實施形式中,使用者擁有他/她的調色劑去除設備,并在必要時由他/她自行進行再生處理。該形式的上述再循環處理方法被認為是對應上述“1)私人再使用”處理方法。然而,由于再生處理自行發生,所以其實際上對應于根據該分類的上述“2)產品再使用”處理方法。
在第二實施形式中,具有調色劑去除設備的組織或個人進行再生處理。例如,日本專利公開號2002-109021中公開了該形式的再循環。下面將參照
該形式。該形式中的再循環據說是一種極為有利的再循環處理方法。
日本專利公開號2001-3063中披露的上述再循環方法是一種有效環境保護手段。但是,如果制造者執行該方法作為再循環處理的核心,即作為主要處理方法,則存在執行該方法的持續性問題。該問題在于在環境保護活動中如何發現合適的經濟體制。即,在商業活動中,期望降低環境保護活動所需的成本的同時,進行該環境保護活動。也就是說,期望環境保護活動和利益獲取活動都要基于共同的出發點,且環境保護活動本身就是公司利益的來源。而且作為環境保護活動領域的組成部分的再循環領域也是同樣的。實施要予以支付,即以與獲得利益相同的方式,的再循環處理,比實施要進行反向支付的再循環處理更可取。但是,根據日本專利公開號2001-3063中公開的再循環處理方法,實施的再循環處理是反向支付的,即以這樣的形式調色劑/吸收劑供應方向使用調色劑或吸收劑的處理方支付費用。
從再循環處理的技術角度看,偏愛這種方式的原因為以下幾點。首先,在日本專利公開號2001-3063中公開的上述再循環處理方法中,由包含為調色劑中主要組分的樹脂(粘結劑樹脂)所附加的技術價值不夠高。調色劑中的樹脂組分被用作焦炭的替代物。但是在煉鐵中,僅使用一部分樹脂組分,而大部分樹脂組分被排氣設備氣化和處理。此外,在燒結步驟中廢調色劑和廢吸收劑的混合比限于0.5%或低于0.5%。這是因為,調色劑樹脂組分根據調色劑的種類而變化,且這種變化影響燒結礦石的還原條件等。在吸收劑中含有涂料。該涂料還影響也原條件或燒結礦石等。這也是限制混合比的原因。
其次,如果顯影劑處理成鐵原料、則不能說調色劑和吸收劑是有效的原材料,這是因為,由于燒結材料上述混合比限制為0.5%或低于0.5%而使由此生產的鐵量不夠大。而且調色劑包括含有鐵和不含鐵的部分。即使在這些含鐵的部分中,離子鐵含量為50%或更低,這是很不利的。因此,在用作鐵原材料的情況下,效率進一步降低。
為此,顯影劑用作待燒結原材料的功效很低,因此顯影劑的經濟附加值很低。也就是說,顯影劑不能稱為實施燒結處理所必須和有用的材料。
另一方面,在日本專利公開號2002-109021中公開的上述再循環處理方法還存在尚未解決的問題。該問題是,沒有提出處理作為辦公室機器另一供應品的調色劑的方法。也就是說,關于該再循環處理方法,僅提到在從廢紙張分離調色劑時結束的處理。如果通過掩埋,簡單的燒結或者其它一些類似的方式來處置分離的調色劑,則從環境保護的觀點看,該處理方法不能說是合理的。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一個目的是提供一種實現穩定再循環活動的再循環方法,該再循環活動進行這樣的再循環,使得包含各種含鐵調色劑的調色劑和各種吸收劑的任何顯影劑具有附加經濟價值。
本發明的另一目的是提供一種再循環系統,其中對過去用過的紙張進行紙再循環處理以及對用于形成廢紙張上圖像的調色劑進行再循環處理,由此更有利于保護環境。
根據本發明,從市場上用過的產品中回收顯影劑并對其進行處理的再循環方法包括從市場上回收廢顯影劑的顯影劑回收步驟,和使在該顯影劑回收步驟中回收的顯影劑可再次在市場上使用的顯影劑再生步驟。
一種對市場上用過的廢紙張進行處理的再循環系統,包括顯影劑去除分部,具有信息處理功能和通信功能,去除附著于廢紙張上的顯影劑,并容納去除的顯影劑;以及顯影劑處理分部,具有信息處理功能和通信功能,對容納在顯影劑去除分部中的顯影劑進行再循環處理。該顯影劑去除分部根據容納的顯影劑量,判定是否需要對顯影劑進行再循環處理,并在判定需要進行再循環時將再循環處理請求信息發送給顯影劑處理分部。該顯影劑處理分部在接收了來自顯影劑去除分部的再循環處理請求信息后,執行對顯影劑的再循環處理。
通過下面參照附圖進行的詳細說明,可以更清楚理解本發明的上述和其它目的、特征和優點,其中圖1是示出了作為由原材料階段至處理階段的材料流的傳統再循環系統的例子的原理圖;圖2是示出了另一傳統再循環系統的原理圖;圖3是示出了根據本發明第一實施例的再循環方法的原理圖;圖4是示出了圖3所示再循環方法的從屬原理圖;圖5是示出了根據本發明第二實施例的調色劑再生處理的例子的流程圖;圖6是示出了根據本發明第三實施例的其中混合有新調色劑的調色劑再生處理的例子的流程圖;圖7是示出了根據本發明第四實施例的其中再使用背離標準的調色劑的調色劑再生處理的例子的流程圖;圖8是示出了根據本發明第五實施例的其中混合有新調色劑的調色劑再生處理的另一形式的流程圖;圖9是示出了根據本發明第六實施例的其中混合有新調色劑的調色劑再生處理的另一形式的流程圖;圖10是示出了根據本發明第七實施例的兩種組分顯影劑回收和再生的原理圖;圖11是示出了根據本發明第七實施例的兩種組分顯影劑回收和再生的從屬原理圖;圖12是示出了根據本發明第八實施例的兩種組分顯影劑回收和再生的具體處理的流程圖;圖13是示出了根據本發明第九實施例的在再循環中心實施再循環處理的情況下的再循環原理圖;圖14是示出了根據本發明第九實施例使用的再循環系統和方法的原理圖;圖15是示出了根據本發明第九實施例在回收中心和再循環中心執行回收處理的情況下的再循環原理圖;
圖16是示出了根據本發明第十實施例的再循環方法原理圖,該再循環方法基于由顯影劑再生處理至顯影劑回收處理的信號;圖17是示意性示出了根據本發明第十實施例的執行顯影劑回收處理和顯影劑再生處理的系統的示意圖;圖18是示出了根據本發明第十實施例的通過輸出裝置產生的輸出的例子的示意圖,該輸出作為回收顯影劑驗收質量參考信息;圖19是示出了根據本發明第十一實施例的再循環方法原理圖,該再循環方法基于由顯影劑再生處理至顯影劑回收處理的信號;圖20是示出了根據本發明第十一實施例的通過輸出裝置產生的輸出的例子的示意圖,該輸出作為回收顯影劑驗收量信息;圖21是示意性示出了根據本發明第十二實施例的再循環系統的示意圖,其中執行基于來自顯影劑回收處理的信號的再循環信息管理;圖22是示出了根據本發明第十三實施例的再循環系統的基本原理圖;圖23是示出了根據本發明第十四實施例再循環系統的從屬原理圖;圖24是示出了根據本發明第十四實施例的調色劑去除裝置的例子的整體結構的示意圖;圖25是示出了根據本發明第十五實施例的再循環系統的基本原理圖,其中,顯影劑次存放分部設置在顯影劑去除分部內;圖26是示出了根據本發明第十六實施例的再循環系統的基本原理圖,其中,回收中心設置為顯影劑去除分部;圖27是示出了根據本發明第十七實施例的將回收的調色劑用于燒結的再循環系統的基本原理圖;圖28是示出了根據本發明第十八實施例的將回收的調色劑使用于造粒/成形的再循環系統的基本原理圖;圖29是示出了根據本發明第十九實施例的再循環系統的原理圖;圖30是示出了根據本發明第十九實施例的調色劑再生處理的另一形式流程圖,該處理再使用背離標準的調色劑。
具體實施例方式
在說明本發明之前,將參照附圖描述現有技術。
圖1示意性示出了日本專利公開號2000-181958中公開的再循環系統。也就是這樣的原理精確形成表示由原材料階段至處理階段的處理的材料流,并采用再循環零件按計劃生產再循環產品。
圖2示意性示出了日本專利公開號2000-109021中公開的再循環系統。在該系統中,如圖所示,服務器113管理對廢紙張進行再循環的再循環系統。設置在消費者位置的再循環箱111收集廢紙張并通過網絡將收集的信息發送到服務器113。調色劑去除裝置112安裝在移動回收衛星(處理車輛)上。服務器113根據再循環箱111中的收集信息確定再循環處理,并命令回收衛星完成再循環處理。該回收衛星回收再循環箱111中的記錄介質,并采用調色劑去除裝置112來進行回收處理,并再銷售回收的介質。
將參照附圖詳細描述本發明的實施例。
第一實施例圖3示出了根據本實施例的再循環方法的原理。在該再循環方法中,在顯影劑回收處理A1中從市場上回收顯影劑。在該顯影劑回收處理A1中,通過顯影劑回收分部1將顯影劑回收為回收顯影劑T1。如果從其中回收顯影劑T1的產品是電子照相成像裝置,則回收的顯影劑T1對應于回收使用后的裝置時,殘留在產品中,即裝置中的調色劑或吸收劑,或作為從裝置主體單獨回收的供應品而收集的調色劑或吸收劑。收集的回收顯影劑T1被輸送到顯影劑再生處理A2,由顯影劑再生分部2再生,此后在市場上作為再生顯影劑T2再次使用。
由顯影劑回收分部1和顯影劑再生分部2完成的顯影劑回收處理A1和顯影劑再生處理A2可以在一個工廠中作為單獨的處理來執行。但是,考慮到顯影劑回收廣泛地分布于市場上,從自然分布效率的觀點看,期望分別在不同的基地提供顯影劑回收分部1和顯影劑再生分部2,并單獨完成顯影劑回收處理A1和顯影劑再生處理A2。不必僅在一個基地完成每個處理。例如,可以將回收的顯影劑T1從執行顯影劑回收處理A1的多個地方輸送到用于顯影劑再生處理A2的特定地方。在這種情況下,可以在多個基地中的每個基地提供顯影劑回收分部1,而在一個基地提供顯影劑再生分部2。
由于完全利用回收的顯影劑T1作為再生顯影劑T2,因此可以完全利用再循環后顯影劑的基本功能。因此,可以實現完全利用,而不存在如日本專利公開號2001-3063中公開的上述技術所存在的降低功效的問題。為此,可以基本實現功能的完全利用,而與調色劑(鐵型、塑料型等)的類型無關。
第二實施例圖4示出了本實施例在待回收顯影劑為調色劑的情況下的再循環方法實例。如圖4所示,在調色劑回收處理B1中回收的回收調色劑T3在調色劑再生處理B2中再生為再生調色劑T4。在這種情況下,在調色劑回收處理B1中通過調色劑回收裝置3回收調色劑,并在調色劑再生處理B2中通過調色劑再生裝置4再生調色劑。
圖5示出了根據圖4所示再循環方法的調色劑再生處理B2的再生調色劑處理。在下述步驟中執行該再生處理。在步驟3-1中,驗收(回收)待回收的調色劑T3。在步驟3-2中進行驗收檢查。作為該驗收檢查,預先根據驗收標準進行檢查。例如通過期望的檢查方式進行是否包含灰塵或類似物的檢查。在步驟3-3中,進行預分級。執行該步驟的目的是,去除一部分回收的調色劑T3,回收的調色劑T3由于在市場上的磨損(磨蝕)而使其價值小于預定值;或者去除回收的調色劑T3中包含的灰塵或類似物。通過公知的手段如通用的風力分級完成該分級。
在步驟3-4中,將回收的調色劑T3包裝在容器中。在步驟3-5中,進行檢查以核對已包裝調色劑中的組分,并進行運輸檢查以核對包裝量。在步驟3-6中,將包裝在容器中并通過運輸檢查核對過的調色劑作為再生調色劑T4(產品)運輸到市場上去。
步驟3-2、3-3和3-5不是絕對必要的條件。根據條件如調色劑種類改變,如果必要的話,可以在調色劑再生處理中穿插這些步驟。在說明以下其它實施例和附圖時,將不重復描述或解釋步驟3-2、3-3和3-5。但是,假定涉及需要這些步驟的條件,再循環步驟在細節上基本與參照圖5所述的步驟相同,只是回收的目的改變。
第三實施例在上述第二實施例中,僅在調色劑再生步驟中使用回收的調色劑T3。但是在該實施例中,可以在再生調色劑中混合新生產的調色劑(下文稱“新調色劑”)T5。根據調色劑的特性設定新調色劑T5的混合比(等于或高于0%并低于100%)。圖6示出了調色劑再生處理B3,其中在圖5所示處理中步驟3-4之前加入混合新調色劑T5的步驟3-a。在步驟3-a中,回收的調色劑T3和在調色劑工廠生產的新調色劑T5相混合。
可以去除該步驟3-a(混合),而可以在步驟3-4(包裝)中混合并包裝回收的調色劑T3和新調色劑T5。但是,考慮到容器中回收的調色劑T3和新調色劑T5在包裝后的均勻性,期望在步驟3-a中,預先通過混合裝置如混合器使回收的調色劑T3和新調色劑T5混合。該處理可以作為選擇,使得去除步驟3-a(混合),并通過使容器振動而使混合和包裝后的容器(未示出)中的回收調色劑T3和新調色劑T5的均勻性得到提高。
第四實施例圖7示出了在調色劑再循環情況下的另一種調色劑再生處理B4。即,在本實施例中的調色劑再生處理B4中,在步驟4-1中驗收回收的調色劑T3;在步驟4-2中進行揉搓;在步驟4-3中研磨成粉;在步驟4-4中通過風力分級裝置等進行分級,以便僅選擇出大小合乎要求的微粒;在步驟4-5中進行包裝;和在步驟4-6進行運輸。這些步驟與生產新調色劑T5的傳統技術粉碎處理中的步驟基本相同。但是,在新生產的調色劑的情況下,在步驟4-2中揉搓調色劑原材料,而在本實施例中揉搓回收的調色劑T3。
本實施例的特征如下所述。在第二和第三實施例中,磨損的結果是使一部分回收調色劑T3的尺寸小于標準尺寸,在分級步驟中,去除這部分回收調色劑T3。在該實施例中,再次揉搓回收調色劑T3,因此,不需要丟棄不均勻的部分,而且可以將調色劑再次均勻的制成要求的尺寸。而且在本實施例中,可以在步驟4-4中進行分級。但是,在揉搓下一批(步驟4-2)之前,可以在作為本實施例中步驟4-7的再填充步驟中,再填充在步驟4-4去除的調色劑,由此實現調色劑的完全利用。
第五實施例圖8示出了在調色劑再循環情況下的另一調色劑再生處理B5。即,本實施例中的調色劑再生處理B5是調色劑再生處理B4的應用實例。圖8中由步驟4-1至步驟4-6的內容與圖7中所示的相同,因此不重復相應描述。本實施例的特征在于與步驟4-1至4-6并行執行下述步驟。即在步驟5-a中進行新原材料(新調色劑T5)的揉搓;在步驟5-b中重新進行揉搓;在步驟5-c中重新進行粉碎;和在步驟5-d中重新進行調色劑分級。這些步驟5-a至5-d是根據傳統粉碎處理生產新調色劑的步驟。但是在本實施例中,根據再生調色劑的特性有選擇地進行步驟5-a至5-d。
特別是,有以下四種選擇方式(流程圖中由附圖標記51所指的)一種情況,其中在步驟5-a中進行原材料(新調色劑T5)的揉搓后,在步驟4-2的揉搓中,使用步驟5-a中揉搓的新調色劑T5;(流程圖中由附圖標記52所指的)一種情況,其中在步驟5-b中進行新調色劑T5的揉搓后,在步驟4-3的粉碎中,使用步驟5-b中揉搓的新調色劑T5;(流程圖中由附圖標記53所指的)一種情況,其中在步驟5-c中重新進行新調色劑T5的粉碎后,在步驟4-4的分級中,使用步驟5-c中粉碎的新調色劑T5;和(流程圖中由附圖標記54所指的)一種情況,其中在步驟5-d中進行新調色劑T5的分級后,在步驟4-5的包裝中,使用步驟5-d中分級的新調色劑T5。
通過這些步驟,將新調色劑T5按要求混合于回收的調色劑T3中。在流程圖中由附圖標記51-54所示的每個流程中,可以設置使回收的調色劑部分和新調色劑部分混合的混合步驟(未示),并且可以在混合步驟中通過使用混合器或類似物來進行混合。在以下對其它實施例的描述中,不再重復描述關于回收的調色劑部分和新調色劑部分的混合器或類似物。但是,在與本實施例或第三實施例相同的條件下,進行相應的混合。
第六實施例圖9示出了在調色劑再循環情況下的另一種調色劑再生處理B6。即,在本實施例的調色劑再生處理B6中,由聚合實現有效利用,在調色劑生產中聚合是一種公知技術。在調色劑再生處理B6中,在步驟6-1中驗收回收的調色劑;在步驟6-2中進行溶解;在步驟6-3中進行聚合;在步驟6-4中進行分級;在步驟6-5中進行包裝;和在步驟6-6中進行運輸。與這些步驟并行,通過使用新調色劑材料進行下述步驟。
在步驟6-a中混合新原材料;在步驟6-b中重新進行溶解和揉搓;在步驟6-c中重新進行聚合;和在步驟6-d中重新進行調色劑分級。根據再生調色劑的特性按照要求有選擇地進行步驟6-a至6-d。在有些情況下,可不執行步驟6-a至6-d,而僅執行步驟6-1至6-6。
特別是,可以從以下四種方式中選擇(流程圖中由附圖標記61所指的)一種情況,其中在步驟6-a中進行原材料(新調色劑T5)的揉搓后,在步驟6-1中,將原材料混合在已驗收過的回收調色劑中,然后進行到溶解回收調色劑T3的步驟6-2;(在流程圖中由附圖標記62所指的)一種情況,其中在步驟6-b中重新進行新調色劑T5的溶解后,使在步驟6-2溶解后的回收調色劑T3與新調色劑T5混合,并然后進行到用于聚合的步驟6-3;(流程圖中由附圖標記63所指的)一種情況,其中在步驟6-c中重新進行新調色劑T5的聚合后,使在步驟6-3中聚合后的回收調色劑T3與新調色劑T5混合,并然后進行到用于分級的步驟6-4;和(流程圖中由附圖標記64所指的)一種情況,其中在步驟6-d中重新進行新調色劑T5的分級后,使在步驟6-4中分級后的回收調色劑T3與新調色劑T5混合,并然后進行到包裝的步驟6-5。通過執行將不均勻部分填充到溶解步驟即步驟6-2中的再生批量中的步驟,來有效利用在步驟6-4和6-d中去除的不均勻部分,在流程圖中由附圖標記65和66表示這些填充步驟。
第七實施例圖10示出了根據本實施例的再循環方法實例,其中待回收顯影劑是混合了調色劑和吸收劑的雙組分顯影劑。在該方法中,在雙組分顯影劑再生處理A4中,再生在雙組分顯影劑回收處理A3中回收的回收雙組分顯影劑T6。在雙組分顯影劑回收處理A3中,通過雙組分顯影劑回收裝置5回收該雙組分顯影劑T6。在該雙組分顯影劑再生處理A4中,通過雙組分顯影劑再生裝置6進行再生處理以便獲得再生的雙組分顯影劑T7。
圖11示出了在雙組分顯影劑再生處理A4中再生雙組分顯影劑的步驟。參照圖11,在步驟8-1中驗收雙組分顯影劑T6;在步驟8-2中進行包裝;并在步驟8-3中進行運輸。在步驟8-2的包裝中,可以混合新生產的調色劑T5或新生產的吸收劑T8。可以根據雙組分顯影劑T6的特性而設定調色劑或吸收劑的混合比例(等于或高于0%并低于100%)。
第八實施例圖12示出了根據本實施例的再循環方法,其中待回收的顯影劑是混合了調色劑和吸收劑的雙組分顯影劑。如圖12所示,在步驟9-1中驗收回收的雙組分顯影劑T6;在步驟9-2中進行分離;在步驟9-3和9-4中進行已分離材料的再生;在步驟9-5中進行混合和包裝;以及在步驟9-6中進行運輸。本實施例的特征在于,采用公知的風力分級手段或類似手段通過步驟9-2的分離將已回收的雙組分顯影劑T6分成調色劑和吸收劑,分離后的調色劑和吸收劑分別在步驟9-3和9-4中再生,并且在步驟9-5中將調色劑和吸收劑再次混合并進行包裝。在分離之后僅為調色劑的情況下,可以采用上述第二至第五實施例中的步驟進行再生處理。
第九實施例圖13示出了根據本實施例的再循環方法,其中在第一實施例中顯影劑回收分部1是再循環中心121。在本實施例的方法中,在再循環中心121收集廢顯影劑。該廢顯影劑包括第二至第八實施例中的回收調色劑T3和回收雙組分顯影劑T6。
在該再循環中心121,收集了各種廢物品、廢產品主要單元、廢供應品等,以及顯影劑。該再循環中心121的主要作用是,使收集的物品解體和分離。特別是,在該再循環中心121,在圖14所示的系統中進行有關物品的分解和分離,各種物品中包括調色劑的顯影劑被收集起來而與其它物品分離。
如圖14所示,在該再循環中心121,通過通信裝置(未示)使對象信息154、預分揀信息151和152、材料分離信息153、后分揀信息155和再循環處理信息157在再循環裝置150、待再循環的對象100、預分揀處理110、材料分離處理120、后分揀處理130和再循環處理處理140之間進行交換。
在預分揀處理110中,包括多個對象A、B......的待再循環對象100被分揀成多個預分揀組100a至100d;在材料分離處理120中,基于一種材料接一種材料而對每個組中的對象進行分離。在后分揀處理130中,針對不同再循環處理而分揀在材料分離處理120中分離的材料,以便形成后分揀組131a至131c,將后分揀組131a至131c分別供應到再循環處理處理140,以便進行與材料對應的處理1、2、3。這樣,在該再循環中心121,通過將顯影劑處理成待分揀的一種材料而回收該顯影劑。
對于這些處理,提供向其輸入有關待再循環對象的信息的通信分部(communication section)和一組公知的CPU、RAM、ROM,用于準備根據分解/分離操作條件分揀待再循環對象的第一分揀條件、根據一種接一種材料進行分揀的第二分揀條件、以及根據隨后進行的再循環處理種類進行分揀的第三分揀條件。第一分揀條件、第二分揀條件和第三分揀條件由通信分部發送到進行分揀操作的地方。
在圖13所示的系統中,僅再循環中心121回收顯影劑。作為選擇,如圖15所示,可以通過顯影劑回收分部122進行顯影劑回收處理,顯影劑回收分部122由從市場上回收顯影劑的回收中心101和分離顯影劑的再循環中心121組合而成。而且在圖15所示的該系統中,以上參照圖14所述的回收中心121的工作處理可以共同進行。
第十實施例本實施例將描述為在上述每個實施例中順利進行再循環處理所用的信息通信的各種裝置的實例。圖16示出了滿足質量條件的信息通信的實例。為了在顯影劑再生處理A2中的顯影劑再生分部2生產出高質量的再生顯影劑,顯影劑回收處理A1中的顯影劑回收分部1要求一定的質量條件。最好,從顯影劑再生處理A2中的顯影劑再生分部2向顯影劑回收處理A1中的顯影劑回收分部1傳達關于這樣條件的信息,而作為回收顯影劑驗收質量參考信息13a。在該回收顯影劑驗收質量參考信息13a中,關于每種不同顯影劑和每種不同調色劑單獨給出必需的標準。信息本身是共同發送的。例如,可允許的雜質量對應于回收顯影劑驗收質量參考信息13a的內容。
圖17表示傳送該回收顯影劑驗收質量參考信息13a的方法實例。如圖17所示,通信系統141包括個人電腦142和143,其作為顯影劑回收處理A1和顯影劑再生處理A2的通信裝置,并具有通信功能。具有通信功能的便攜式信息終端可以替代個人電腦142和143。這些個人電腦或便攜式信息終端連接到網絡144,如因特網或LAN,以便能夠彼此進行通信。因此,能夠很容易通過公知手段將回收顯影劑驗收質量參考信息13a從顯影劑再生處理A2傳送給顯影劑回收處理A1。
圖18中的表格14a顯示了回收顯影劑驗收質量參考信息13a作為待發送的信息實例。在顯影劑再生處理A2中,在例如個人電腦143上準備好表格14a,并通過網絡144進行發送。在顯影劑回收處理A1中在個人電腦142的屏幕上檢查表格14a。
可以提及信息通信的另一實例,其中將打印機145和146作為輸出裝置連接到個人電腦上,以在記錄介質如紙張上打印通過網絡144相互傳遞的信息,因而可核對該信息。例如,在回收顯影劑驗收質量參考信息13a的情況下,通過網絡144傳輸的表格14a可以在顯影劑回收處理A1中預先通過打印機145輸出到紙張上,并在打印紙張上核對該信息。除了打印機之外,也可將輸出裝置例如傳真機連接到網絡144上,以便接收信息并將表格14a輸出到紙張上。
第十一實施例圖19示出了順利進行再循環的信息通信的另一實例。本實施例中的實例是用于根據生產計劃進行生產的信息通信實例。為了在顯影劑再生處理A2中生產期望量的再生顯影劑T2,需要期望量的回收顯影劑T1。可以從顯影劑再生處理A2向顯影劑回收處理A1傳送關于該需要量的信息,作為回收顯影劑驗收量信息15a。例如,待使用的顯影劑量按月發送。
圖20中的表格15b示出了作為該信息通信形式的實例的回收顯影劑驗收量信息15a。在顯影劑再生處理A2中,在個人電腦143(見圖17)上準備好表格15b,并通過網絡144傳送。在顯影劑回收處理A1中,在個人電腦142上核對表格15b的內容。在表格15b中,例如按月輸入待購買的調色劑量,如圖20所示。另外,回收顯影劑附有識別碼,例如商品代碼151,并且也可以按月附上批號152,由此便于管理。可以在個人電腦142和143上進行該信息的管理。
第十二實施例圖21示出了使再循環執行狀態(關于該狀態的信息)便于掌握的結構的實例。如圖21所示,在該實施例中,在顯影劑回收處理A1中,通過信息處理器如個人電腦142,管理關于顯影劑處理的信息,包括關于發送給顯影劑再生處理A2的顯影劑信息,而作為再循環執行信息16a。特別是,再循環執行信息16a包括關于回收的顯影劑T1的種類和量的數據,該回收的顯影劑T1是在顯影劑回收處理A1中回收的;關于供應給顯影劑再生處理A2的一部分回收顯影劑T1的種類和量的數據(對應表格15b中的數據);以及關于再循環處理的種類(根據材料再循環的分級或類似情況)/量的數據,該數據是在不同于顯影劑再生處理A2中處理的處理中對顯影劑進行處理的情況下的處理裝置的細節。該調色劑再循環執行信息16a還包括從上述多種數據計算的再循環比率數據、材料再循環執行比率數據、能量回收執行比率數據等,根據上述類型的數據進行計算。可以在個人計算機142和143上進行這些類型數據的計算。
為了存儲和管理數據,可以進一步提供再循環信息管理處理A7。如果提供再循環信息管理處理A7,即使在分布多個顯影劑回收處理A1的情況下,也可以在再循環信息管理處理A7中共同地管理這些信息。
盡管已經描述了假定顯影劑為單一調色劑或具有調色劑和吸收劑的雙組分顯影劑的實施例,但是顯影劑的種類并不限于此。不必說,用于印刷機和噴墨打印機的各種油墨中的任一種可以視為待回收和再循環的對象。盡管在上述每個實施例中,顯影劑如調色劑主要視為待再循環的對象,但是作為盛放顯影劑的產品的容器如調色劑瓶或盒也被視為待再循環的對象。
第十三實施例下述每一實施例中視為待再循環對象的紙張限于這樣的紙張,其是在成像設備如復印機、傳真機或激光打印機中通過使用調色劑作為顯影劑而在其上形成有圖像(字符、圖形等)的那些紙張。通過一種不是調色劑的材料而在其上形成圖像的紙張不包括在那些通過顯影劑在其上形成圖像并根據本發明再循環的紙張中。
在本實施例中,如圖22所示,通過設置為顯影劑去除分部的調色劑去除分部C1從辦公室使用的紙張(下文中稱作為“廢紙張P1”)中去除調色劑。在去除了調色劑之后,獲得廢紙張P1作為再循環紙,并通過再次在辦公室中使用而進行再循環。另一方面,在調色劑去除分部C1中臨時存放一定量的去除的調色劑(下文稱“回收調色劑C3”)。隨后,從調色劑去除分部C1向設置為顯影劑處理分部的調色劑處理分部D1發送調色劑再循環處理請求信息200,并將調色劑輸送到調色劑處理分部D1。在調色劑處理分部D1中使調色劑經受再循環處理。
為了傳遞調色劑再循環處理請求信息200,調色劑去除分部C1和調色劑處理分部D1各自具有作為信息處理裝置和通信裝置的個人電腦,或在調色劑去除分部C1和調色劑處理分部D1的每個中使用的裝置可以合并板式計算機(未示出)。在本實施例中,設置個人電腦210和211,如圖所示。因此,為了存儲關于調色劑再循環處理請求信息200的數據,可以有效利用設置在個人電腦210和211的硬盤或類似物和板式計算機的內存。調色劑去除分部C1和調色劑處理分部D1連接網絡144。例如,可將圖17中所示的網絡兼容打印機145和146連接到網絡144上而作為網絡打印機,并起在紙張上輸出各種類型數據的輸出裝置的作用。
在不使用個人電腦210和211或板式計算機作為信息處理和通信裝置的情況下,可使用公知的傳真機(未示出)在紙張上存儲數據。
第十四實施例在本實施例中,如圖23所示,調色劑去除設備300設置為對應調色劑去除分部C1的顯影劑去除設備。圖24示出了調色劑去除設備300的結構。如圖24所示,該調色劑去除設備300具有送紙分部301、溶液供應和應用分部302、分離分部303、調色劑存放分部304、分離溶液箱305、操作分部306、修正(finishing)分部307和具有分離構件309的排紙分部308。
下面描述調色劑去除設備300的操作。當在辦公室E1產生廢紙張P1時,首先在送紙分部301設置該廢紙張P1。該送紙分部301一張接一張地將廢紙張P1輸送到設備內。另一方面,由分離溶液箱305向溶液供應和應用分部302供應預定化學溶液(分離溶液)。在溶液供應和應用分部302中,從分離溶液箱305供應的分離溶液應用在廢紙張P1上。由此使紙纖維膨脹,從而降低調色劑的粘結強度。在分離分部303中,調色劑在受熱的同時壓靠在分離構件309上。由此將調色劑轉移到分離構件309上。即,此時,從廢紙張P1上分離調色劑。
在調色劑存放分部304中,轉移給分離構件309的調色劑被除去而容納在該設備的存放部(未示出)中。在修正分部307中,去除紙張中的濕氣和紙張的卷曲。在排紙分部308中,儲存去除濕氣和卷曲后的紙張P2。通過操作分部306,輸入設備操作指令并顯示操作信息。該結構使其可以通過從饋送的廢紙張P1上去除在紙張上形成圖像的調色劑而獲得可以重新使用的再循環紙張P2。
在本實施例中,調色劑去除設備300是可以移動的。特別是,調色劑去除設備300可以與作為移動或運輸裝置的機動車輛構造成為一體,或者安裝在機動車輛上。但是,在這種情況下,調色劑去除設備300不光為使用廢紙張P1和再循環紙張P2的辦公室E1方所特有,而且為使廢紙張P1再循環的公司或個人(紙再循環者)所有。在這種情況下,當廢紙張P1堆積起來時,通過電話、傳真機或其它手段如利用計算機的電子郵件,從辦公室E1發出回收請求。根據該回收請求,調色劑去除設備300移動到相應的辦公室E1,而進行上述的紙張再循環處理。
平常,紙再循環者與多個辦公室E1進行業務聯系。在這種情況下,紙再循環者可以同時接收來自多個辦公室E1的請求。在這樣的活動中,調色劑去除設備300可以從一個辦公室E1移動到另一個辦公室,以進行紙再循環處理。
調色劑存放量測量傳感器以及信息處理和通信板(均未示出)合并在調色劑去除設備300中。調色劑存放量測量傳感器設置在調色劑存放分部304中。調色劑存放量測量傳感器測量由調色劑去除設備300積累的調色劑量,并將測量結果發送給信息處理和通信板。信息處理和通信板比較調色劑去除設備300預先輸入的存放限值和來自傳感器的輸出(當前存放量)。當當前存放值接近該限值時,信息處理和通信板發送調色劑再循環處理請求信息200。同時,操作分部306顯示接近該存放界限的信息。
在發送調色劑再循環處理請求信息200后,調色劑去除設備300移向調色劑處理分部D1。在進行移動后,從調色劑去除設備300的調色劑存放分部304中取出調色劑,并在調色劑處理分部D1中進行再循環處理。
第十五實施例本實施例是在很大范圍內安排有第十四實施例的情況下,用于提高運輸效率的配置實例。在本實施例中,如圖25所示,調色劑次存放分部F1提供為顯影劑次存放分部。當一個調色劑去除設備300收集的調色劑量接近調色劑存放界限時,該設備向調色劑次存放分部F1發送存放請求信息201,以請求該分部存放設備中的調色劑。在發送信息后,調色劑去除設備300將自行移動到調色劑次存放分部F1。調色劑次存放分部F1接著存放由調色劑去除設備300收集的調色劑。調色劑次存放分部F1收到來自多個調色劑去除設備300的類似存放請求信息201,這些設備位于調色劑次存放分部F1附近。因此,在調色劑次存放分部F1中存放了大量調色劑。
當存放在調色劑次存放分部F1中的調色劑量接近存放限值時,調色劑次存放分部F1向調色劑處理分部D1發送調色劑再循環處理請求信息200,以便請求其處理調色劑,并且將回收的調色劑T3輸送到調色劑處理分部D1。從巡回效率的觀點出發,期望每個調色劑去除設備200以小卡車或類似車輛的形式由一個辦公室E1向另一辦公室巡回活動。但是,如果每個調色劑去除設備300很小,則其調色劑存放量減小。
但是,在本實施例中,如果調色劑暫時收集在調色劑次存放分部F1并且如果通過利用大型卡車或類似車輛將調色劑由調色劑次存放分部F1輸送到調色劑處理分部D1,則運輸效率則會得到提高。但在這種情況下,重要的是將調色劑次存放分部F1設置在距離每個調色劑去除設備300足夠近,或者距離每個調色劑去除設備300至少比距離調色劑處理分部D1更近。
第十六實施例如圖26所示,本實施例是圖25所示調色劑去除設備300屬于每個辦公室E1并放置在該辦公室E1中的配置實例。在調色劑去除設備300設置在每個辦公室E1中的情況下,其不能像上述實施例中那樣進行自行移動。因此,當調色劑去除設備300中的調色劑量增加時,需要服務人員去辦公室E1回收調色劑。特別是,調色劑去除設備300收集的調色劑量接近調色劑存放限時,向回收中心121發送存放請求信息201,以便請求回收中心121存放設備中的調色劑。該回收中心121接收存放請求信息201,然后通過利用運輸裝置如卡車并使該運輸裝置移向放置調色劑去除設備300的辦公室E1而回收該調色劑。在回收時,還可回收其它辦公室廢產品(復印機等)和廢供應品(廢調色劑、廢盒等)。在多個辦公室E1中安裝調色劑去除設備300的情況下,以巡回方式從發送存放請求信息201的辦公室E1中進行回收。
以上述方式收集的調色劑暫時存放在回收中心121。該回收中心121存放來自所有辦公室E1的調色劑,這些辦公室位于回收中心121附近,并在其中安裝有調色劑去除設備300。因此,大量調色劑存放在回收中心121內。
當存放在回收中心121中的調色劑量接近存放界限時,回收中心121向調色劑處理分部D1發送調色劑再循環處理請求信息200,并通過利用大型卡車或類似設備將調色劑輸送到調色劑處理分部D1。此時由回收中心121向調色劑處理分部D1供應的調色劑可包括作為廢供應品回收的調色劑以及通過調色劑去除設備300從廢紙張P1分離的調色劑。
當調色劑從回收中心121運送到調色劑處理分部D1時,處理管理的批號可以附在待發送的這些批上,由此實現在調色劑再循環處理中的質量管理、處理量管理等。可以通過利用標簽打印機、條碼打印機或類似設備方便地附加批號。此外,在回收中心121中,可以進行下述實施例中處理的執行管理。例如,可以參考上述批號和調色劑處理分部D1中的處理細節,而計算關于材料再循環率、原材料再生率和能量回收率的數據,由此實現數據管理。為了實現這樣的數據管理,在回收中心121可以提供具有通信功能的個人電腦212作為數據處理裝置。該個人電腦212與網絡144連接,以能夠與調色劑處理分部D1中的個人電腦211進行通信。每個調色劑去除設備300也連接到網絡144上,以能夠與連接到網絡144的其它終端裝置進行通信。
第十七實施例下面參照圖27描述根據本實施例的在調色劑處理分部D1中進行再循環處理的具體實例。圖27示出了有效利用鐵制品并將材料排入燒結分部G1以便在煉鋼生產處理中進行燒結處理的方法的實例。在本例中,由日本專利公開號2001-3063中描述的廢調色劑處理方法和設備實現該有效利用。特別是,在特殊用途混合器中將回收的調色劑T3混合到含鐵礦石和粉末焦炭的鋼材料501中。通過用作燒結分部G1的燒結機,而燒結混合有調色劑的鋼材料501。因此,混合于鋼材料501的調色劑中的鐵組分被作為鐵資源得到有效利用。而且,使調色劑中的部分樹脂燃燒,從而使其作為鐵礦石還原劑,即粉末焦炭的替換物,而得到有效利用。在燒結分部G1中燒結后,將燒結的鋼材料502輸送到煉鐵廠中的鼓風爐(未示出)用于生鐵制造。
第十八實施例在本實施例中,如圖28所示,由調色劑去除分部C1收集的回收調色劑T3作為原材料與通過精煉鋁制成的鋁灰或鋁箔601或類似物一起使用,以便在造粒/成形處理的造粒/成形分部H1中造粒/成形,由此制造作為煉生鐵的亞原材料的煉鋼熔劑602。以此制得的煉鋼熔劑602輸送到煉鋼工。
在造粒/成形分部H1中,回收調色劑T3起煉鋼熔劑602的粘結劑作用。在用作粘結劑時,由于調色劑不與鋁金屬或作為含鋁化合物的氮化鋁起反應,因此該調色劑不會降低煉鋼熔劑602的質量。而且,調色劑具有很高的可成形性,即使在鋼制造處理中被添加在熔融生鐵或熔融鋼中,它也不會象傳統用作粘結劑的焦油或瀝青那樣使工作環境惡化。
此外,考慮到生產成本,該調色劑適合作為粘結劑使用。特別是,在造粒/成形分部H1中造粒/成形時,包括回收調色劑T3的待造粒或成形的對象,受到摩擦壓縮,不可避免地產生熱量。作為調色劑主要組分的粘結劑樹脂具有適當的軟化點,以在這樣的條件下具有良好固定特性,即良好熱熔性和低粘性。因此,不需要提供另外的加熱裝置。為此,顯然最好使用回收的調色劑T3。此外,調色劑呈細粒狀,且相對總體積具有很大的表面積,因此具有很大的摩擦表面,使得摩擦壓力效率很高,并且提高了導熱性和可流動性。因此進一步提高了加熱效率。
通過在造粒/成形分部H1中造粒/成形而被用作煉鋼熔劑602的造粒或成形材料可以呈任何形式,例如根據用途呈粒狀、球狀或餅狀。可能的成形方法大致分成濕式(造球機和低壓團塊機)和干式(高壓團塊機和旋轉沖壓機)(均未示出)。但是,為了避免作為煉鋼熔劑602主要組分的鋁金屬或氮化鋁與水發生反應的有害影響,最好使用干式成形機。此外,使用高壓團塊機時的生產率高于使用旋轉沖壓機時的生產率。當生產率很高時,能夠控制生產成本。因此在實際操作中,最好使用高壓團塊機。實際上,在普通操作中的高壓團塊機的碾壓力為10至20Ton/cm2,并且即使不提供特殊的加熱裝置,碾模溫度也會升高到60至80℃。因此,如果回收的調色劑T3的熔點約為60℃,且如果在成形時利用成形加熱,通常可以省略成形后的加熱。
第十九實施例圖29示出了本實施例的實現再循環方法的系統實例。該系統的特征在于,在調色劑去除分部C1中進行調色劑回收處理B1,并在執行調色劑再生處理B2的調色劑再生分部J1中,通過使用回收的調色劑T3作為原材料而生產再生調色劑T4,使在調色劑去除分部C1中收集的回收調色劑T3得以在市場上再次使用。在本實施例中,充分利用了再循環回收調色劑T3作為再生調色劑T4。因此,充分利用了再循環后調色劑的基本功能。
圖30示出了在調色劑再生分部J1中進行的調色劑再生處理B7。在該調色劑再生處理B7中,完成下述步驟。首先,在步驟28-1中,驗收回收調色劑T3。在步驟28-2中,進行驗收檢查。在該步驟中,按照預先設定的驗收標準進行檢查。例如,通過期望的檢查裝置進行是否包含灰塵或類似物的檢查。在步驟28-3中,通過使用揉搓機如加載磨粉機(未示出)進行揉搓。在步驟28-4中,采用公知的粉碎機如錘磨機或噴射磨,進行粉碎,以再次將揉搓調色劑制成細粒狀。步驟28-4可以具有幾個粗粉碎和細粉碎階段。在步驟28-5中,進行分級,以便選擇僅具有要求尺寸的微粒。去除尺寸在規定范圍之外的已粉碎調色劑的微粒。通過常用手段如氣力分級實現分級。尺寸很大的非一致性微粒返回到步驟28-4,而受到再次粉碎。尺寸較小的非一致性微粒返回到步驟28-3受到揉搓,從而達到完全利用。
在步驟28-6中,將分級調色劑包裝在容器內。在步驟28-7中,進行核對包裝調色劑中組分的檢查和核對包裝量等的運輸檢查。在步驟28-8中,運輸該調色劑。這些步驟基本上與生產新調色劑的傳統技術粉碎處理相同。
本發明具有以下優點。
(1)無論使用哪種調色劑和哪種吸收劑,廢顯影劑均在市場上再次作為顯影劑而得到完全利用。顯影劑基本功能的完全利用而由此提高了功能性和有效性,這與傳統技術燒結處理的用途不同。不浪費顯影劑的任何部分,并能夠提高回收顯影劑的經濟附加值,而使回收顯影劑很有價值,因此實現了可持續的再循環活動。
(2)可以掌握顯影劑再生處理中要求的質量特性和生產計劃。因此,可以平穩進行調色劑再循環,而不會出現質量投訴和庫存過剩。
(3)考慮到實體分配效率,需要在遠處進行顯影劑回收處理和顯影劑再生處理。即使在遠處進行這些處理,也能夠快速而準確地傳遞必要信息。此外,必要時,可以存儲和查閱這些信息。
(4)可以掌握和管理環境保護信息,以便實現平穩的調色劑再循環。
(5)調色劑處理分部如去除調色劑的調色劑去除設備和能夠進行調色劑再循環處理的調色劑再生分部的每一個提供有信息處理和通信裝置,以便實現關于調色劑再生的調色劑再生和通信識別。由此實現了用于紙張上圖像的調色劑的再循環,同時實現了通過生產再循環紙而進行的傳統再循環,因此更有力地使環境得到保護。
在本發明公開內容的教導下,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可以在不背離本發明的范圍的情況下,作出各種修改。
權利要求
1.一種由市場上用過的產品回收顯影劑并對其進行處理的再循環方法,所述方法包括顯影劑回收步驟,用于回收來自市場的廢顯影劑;以及顯影劑再生步驟,用于使在該顯影劑回收步驟中回收的顯影劑可再次在市場上使用。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該顯影劑包括調色劑。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該顯影劑再生步驟包括將回收顯影劑包裝在容器中,而不將回收調色劑處理成調色劑微粒。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該顯影劑再生步驟包括以要求的比例將回收調色劑混合于新生產的調色劑中,而不將回收調色劑處理成調色劑微粒,并將所述混合的調色劑包裝在容器中。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中該顯影劑再生步驟包括使用混合新生產調色劑和回收調色劑的混合器使新生產的調色劑和回收調色劑均勻化,并將所混合的調色劑包裝在該容器中。
6.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該顯影劑再生步驟包括在對所述回收調色劑進行揉搓、粉碎和分級后,將所述回收顯影劑包裝在容器中。
7.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該顯影劑再生步驟包括至少以下步驟之一進行所述回收調色劑的揉搓、粉碎、分級和包裝;在以要求比例混合新調色劑原材料后,進行揉搓;在以要求比例混合單獨揉搓的新調色劑原材料后,進行粉碎;在以要求比例混合單獨揉搓和粉碎的新調色劑原材料后,進行分級;以及在以要求比例混合新調色劑后,進行包裝。
8.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該顯影劑再生步驟包括在使所述回收調色劑溶解、聚合和分級后,將所述回收顯影劑包裝在容器中。
9.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該顯影劑再生步驟包括至少以下步驟之一進行所回收調色劑的溶解、聚合、分級和包裝;在以要求比例混合新調色劑原材料后,進行溶解;在以要求比例混合單獨溶解的新調色劑原材料后,進行聚合;在以要求比例混合單獨溶解、聚合的新調色劑原材料后,進行分級;以及在以要求比例混合新調色劑后,進行包裝。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該顯影劑是混合調色劑和吸收劑的雙組分顯影劑。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中該顯影劑再生步驟包括將所回收的雙組分顯影劑包裝在顯影劑容器中。
12.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中該顯影劑再生步驟包括將所回收的雙組分顯影劑分離成調色劑和吸收劑,并對分離的調色劑和吸收劑的每一個進行再生處理。
1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該顯影劑包括印刷油墨或噴墨式打印機的油墨。
1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在再循環中心執行該顯影劑回收步驟,在所述回收中心,通過使廢顯影劑與具有廢顯影劑的產品、產品中的單元或產品中的供應品容器分離而收集所述廢顯影劑。
15.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方法,其中該回收中心通過根據顯影劑的種類分離所述顯影劑而收集彼此分離的顯影劑。
1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在回收中心進行所述顯影劑回收步驟,所述回收中心具有從市場回收具有廢顯影劑的產品、產品中的單元或產品中供應品容器的功能,或者所述回收中心具有使廢顯影劑與在回收中心回收的物品分離的功能。
17.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方法,其中該回收中心通過根據顯影劑的種類分離所述顯影劑而收集彼此分離的顯影劑。
1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該顯影劑回收步驟包括通過通信裝置而接收由顯影劑再生步驟通過相同通信裝置發送的回收顯影劑驗收質量參考信息,和回收滿足質量條件的顯影劑,所述質量條件對應于所接收的回收顯影劑驗收質量參考信息。
19.如權利要求18所述的方法,其中該通信裝置包括能通過因特網進行通信的信息處理部件。
20.如權利要求1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顯影劑回收步驟和所述顯影劑再生步驟的每一個包括在數據存儲裝置中存儲發送/接收的信息,和通過輸出裝置輸出至少存儲在該數據存儲裝置中的數據。
21.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該顯影劑回收步驟包括通過通信裝置而接收由顯影劑再生步驟通過相同通信裝置發送的回收顯影劑驗收量信息,并向所述顯影劑再生步驟供應必需的回收顯影劑量,所述必需的回收顯影劑量對應于所接收的回收顯影劑驗收量信息。
22.如權利要求21所述的方法,其中該顯影劑回收步驟包括將標識號碼貼在待向所述顯影劑再生步驟供應的回收顯影劑上,所述標識號碼是根據待向所述顯影劑再生步驟供應的所述回收顯影劑種類而選擇的。
23.如權利要求2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顯影劑回收步驟包括當向所述調色劑再生步驟供應必需量的所述回收顯影劑時,根據所述回收顯影劑驗收量信息,而將關于每批供應品的制造代碼貼在待向所述顯影劑再生步驟供應的所述回收顯影劑上。
24.如權利要求21所述的方法,其中該通信裝置包括能通過因特網進行通信的信息處理部件。
25.如權利要求2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顯影劑回收步驟和所述顯影劑再生步驟的每一個包括在數據存儲裝置中存儲發送/接收信息,并通過輸出裝置輸出至少存儲在該數據存儲裝置中的數據。
26.如權利要求21所述的方法,其中該顯影劑回收步驟包括再循環信息管理步驟,用于由關于從市場上收集的顯影劑種類和數量的數據、供應給所述顯影劑再生步驟的所述回收顯影劑種類和數量的數據、不同于在通過其它裝置處理所述回收顯影劑的情況下向所述顯影劑再生步驟進行供應的裝置細節的數據、以及通過其它裝置處理的所述回收顯影劑種類和數量的數據,而計算再循環率數據、材料再循環率數據和能量回收率數據作為再循環執行數據。
27.如權利要求26所述的方法,其中該再循環信息管理步驟包括存儲和管理由所述顯影劑回收步驟通過所述通信裝置發送的所述再循環執行信息。
28.一種對在市場上用過的廢紙張進行處理的再循環系統,所述系統包括顯影劑去除分部,具有信息處理功能和通信功能,去除附著于廢紙張上的顯影劑,并存放所去除的顯影劑;以及顯影劑處理分部,具有信息處理功能和通信功能,對存放在所述顯影劑去除分部中的所述顯影劑進行再循環處理,其中所述顯影劑去除分部根據存放的顯影劑量,判定是否需要對顯影劑進行再循環處理,并在判定需要進行再循環時將再循環處理請求信息發送給所述顯影劑處理分部,并且所述顯影劑處理分部在接收了來自所述顯影劑去除分部的再循環處理請求信息后,執行對該顯影劑的再循環處理。
29.如權利要求28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顯影劑去除分部包括顯影劑去除設備,所述顯影劑去除設備具有信息處理裝置,處理各種信息;通信裝置,發送由所述信息處理裝置處理的結果;顯影劑去除裝置,從廢紙張上去除所述顯影劑;和顯影劑存放裝置,存放所去除的顯影劑。
30.如權利要求29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顯影劑去除設備是可移動的,并且在所述顯影劑去除設備已經發送所述再循環處理請求信息后,所述顯影劑去除設備自行移動以將所存放的顯影劑輸送到所述顯影劑處理分部。
31.如權利要求29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通信裝置的每一個包括能通過網絡進行通信的部件和傳真機的至少之一。
32.如權利要求29所述的系統,還包括數據存儲裝置和輸出裝置,所述存儲裝置存儲由每個分部接收或發送的信息,所述輸出裝置輸出至少存儲在所述數據存儲裝置中的數據。
33.如權利要求28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顯影劑去除分部包括顯影劑去除設備和顯影劑次存放分部,所述顯影劑去除設備具有信息處理裝置,處理各種信息;通信裝置,發送所述信息處理裝置處理的結果;顯影劑去除裝置,從廢紙張上去除所述顯影劑;以及顯影劑存放裝置,存放所述去除的顯影劑;所述顯影劑次存放分部具有信息處理和通信功能,并且實現存放在所述顯影劑去除設備的所述顯影劑的二次存放,其中所述顯影劑去除設備根據存放在所述顯影劑存放裝置中的顯影劑量,判定是否需要二次存放,并在判定需要進行二次存放時,將存放請求信息發送給所述顯影劑次存放分部,并且其中所述次存放分部在接收所述存放請求信息后,存放已存放在所述顯影劑去除設備中的所述顯影劑,根據通過二次存放而存放的顯影劑量而判定是否需要再循環處理所述顯影劑,并當判定需要進行再循環處理時,將再循環處理請求信息發送給所述顯影劑處理分部,
34.如權利要求33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顯影劑去除設備是可移動的,并且在所述顯影劑去除設備已經發送所述存放請求信息后,所述顯影劑去除設備自行移動以將存放在所述顯影劑存放裝置中的所述顯影劑輸送到所述顯影劑次存放分部。
35.如權利要求33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顯影劑次存放分部包括可移動回收裝置,并在所述顯影劑去除設備發送所述存放請求信息后,通過使用所述回收裝置而回收存放在所述顯影劑去除設備中的所述顯影劑。
36.如權利要求35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顯影劑次存放分部包括回收廢產品和供應品的回收中心,并且所述回收裝置包括運輸裝置,所述運輸裝置根據來自所述回收中心的請求,移動并回收來自所述顯影劑去除設備的顯影劑,且在臨時儲存顯影劑之后,將顯影劑傳輸給所述顯影劑處理分部。
37.如權利要求36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回收中心具有識別功能,用于將識別號碼貼在待供應給所述顯影劑處理分部的顯影劑的供應單元基體上。
38.如權利要求36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回收中心包括處理細節判定分部、數據檢測分部和再循環信息管理分部,所述處理細節判定分部判定在所述顯影劑處理分部進行的所述再循環處理對應于以下哪一個處理項目材料再循環、原材料再生和能量回收;所述數據檢測分部檢測供應量數據,所述供應量數據涉及供應給所述顯影劑處理分部的所述顯影劑量;所述再循環信息管理分部對于供應給所述顯影劑處理分部的顯影劑進行的再循環處理中的每個處理項目,根據由所述數據檢測分部檢測的供應量數據和由所述處理細節判定分部判定的處理細節,而計算再循環率。
39.如權利要求33所述的系統,其中每個所述通信裝置包括能通過網絡進行通信的部件和傳真機的至少一個。
40.如權利要求33所述的系統,還包括數據存儲裝置和輸出裝置,所述數據存儲裝置存儲由每個分部接收或發送的信息,所述輸出裝置輸出至少存儲在所述數據存儲裝置中的數據。
41.如權利要求28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顯影劑處理分部包括燒結分部,該燒結分部將所述回收顯影劑混合在待燒結的原材料中,并燒結所述原材料。
42.如權利要求28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顯影劑處理分部包括造粒/成形分部,其通過混合回收顯影劑和包括金屬粉末的材料而進行造粒或成形。
43.如權利要求28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顯影劑處理分部包括顯影劑再生分部,所述顯影劑再生分部處理所述回收顯影劑,以便使回收的顯影劑可再次在市場上使用。
全文摘要
一種再循環系統,該再循環系統在通過生產再循環紙而進行傳統再循環時,再循環用于紙張上圖像的調色劑,由此使該系統更有利于環境保護。該再循環系統包括顯影劑去除分部,具有信息處理功能和通信功能,用于去除附著于在市場上使用的紙張上的顯影劑,并存放該去除的顯影劑;以及顯影劑處理分部,具有信息處理功能和通信功能,對存放在該顯影劑去除分部中的顯影劑進行再循環處理。該顯影劑去除分部根據存放的顯影劑量,判定是否需要對顯影劑進行再循環處理,并在判定需要進行再循環時,將再循環處理請求信息發送給該顯影劑處理分部。該顯影劑處理分部在接收了來自顯影劑去除分部的再循環處理請求信息后,執行對顯影劑的再循環處理。
文檔編號G06Q50/00GK1550936SQ20041005957
公開日2004年12月1日 申請日期2004年3月19日 優先權日2003年3月19日
發明者森井良浩, 相馬諭 申請人:株式會社理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