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中文數字輸入法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屬于數字小鍵盤中文輸入法。
在現有數字小鍵盤中文輸入法中,有已在手機中使用的筆順碼漢字輸入法,中國專利號ZL94101477.0。筆順碼采用0-9十位數字輸入漢字,1-6代表單筆畫,7,8,9,0代表筆畫組合,輸入單字以筆畫組合優先規則,正打三碼,倒打三碼,最多六碼。筆順碼有以下主要問題(1)將豎與豎鉤分開,不符合漢字基本筆畫分類的規范,導致同一偏旁有兩種不同編碼,使用不便。(2)打倒二,倒三碼,既不符合書寫筆順,也增添使用難度。(3)在筆畫組合優先的規則下,沒有顧及筆順與字形結構,造成軟字截筆,解肢漢字。(4)為減少碼長,筆順碼設計從第一碼起即在屏幕顯字以供選擇,但每個字最早究竟在第幾碼出現,沒有規則可循,因此使用者只有兩個選擇,或者打完六碼,但如上所述,倒二,倒三碼難度大;或者打完每一碼即查找屏幕出現之字,以每字平均碼長為4計,打每個字要多看三屏,共30個字,必然增加視力負擔,也降低輸入速度。
本發明的目的是克服上述問題,提出一種遵循漢字傳統規范與書寫筆順的中文數字輸入方法。
本發明的要點在于采用漢字的偏旁部首及書寫筆順規范做為編碼與輸入規則的依據,將漢字起筆所在的偏旁部首以及無偏旁部首之起筆本身,分為十類,對應0-9十位數字,做為漢字輸入的第一碼。每個漢字最多為四碼,前兩碼確定漢字的偏旁部首或起筆本身,后兩碼為偏旁部首或起筆外,該字的首尾偏旁部首或筆順組合,或單筆畫本身。為達到方便使用和遵循書寫規范,采用打兩碼后,翻屏找字的技術解決方案。
與現有技術比較,本發明具有下列優點(1)采用以偏旁部首為特征的輸入方法,符合漢字的構字規律,具直觀性強,易辨認的特點。(2)采用從漢字起筆即可找到該字的技術方案,不設容錯碼,既保持了輸入方法的系統性和筆順規范,同時照顧到某些不熟悉筆順的使用者,方便實際操作。(3)在屏幕上顯字的設計上,按漢字本身實際碼長而出現,而且只有極少數漢字需要翻屏,因此減少了在屏幕上找字的視力消耗,提高輸入速度。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明的具體實施方案作進一步的詳細描述。
圖1為本發明對漢字輸入第一碼所對應的偏旁部首和無偏旁部首之起筆本身種類的對應圖,反映整個編碼方案的核心和構想。按0-9任何一個數字,屏幕即顯示十個格子分布著同類的偏旁部首或單筆畫,提示第二碼應輸入的數字,熟練者不必看屏幕,不熟悉者根據屏幕提示,輸入對應的第二碼數字。
圖2是第三,第四碼數字對應的偏旁部首,筆畫組合或單筆畫。
本發明以0-9十位數字給漢字編碼,將漢字起筆的偏旁部首和無偏旁部首的起筆本身,按偏旁部首所具有的形,義,筆順特征,分為義,形和筆順三大部,0,9,8為義部,0代表人物類,如亻,彳,人,女等;9為動物類代表犭,牛,羊,馬等;8為五行類代表钅,木,氵,火,土等;7,6為形部,7為缺形類,形狀是三面相連,一面開,開口向左右上下,如,匚,山,冂;6為橫豎交接類,以橫為起筆,且有豎與之相交或相連接的偏旁部首,如王,十,艸,扌等。1-5為筆順部,也包括無部首的起筆本身,對應之“橫一,豎二,撇三,挎四,五折”。漢字輸入第一碼即決定該字在此十類中的類屬,第二碼確定該字的實際偏旁部首或起筆本身。第三碼為該字在起筆的偏旁部首或無偏旁部首的單筆后,緊接的偏旁部首或筆畫組合,或無部首或筆畫組合之單筆;第四碼為該字之最后一筆所在的偏旁部首或筆畫組合,如無偏旁部首或筆畫組合,則取其本身。所有漢字最多四碼。在取第一碼時,按有義取義,無義取形,無形無義取筆順的取碼規則。如“標”字,木字旁同時具有義,形和筆順屬性,應取義部8,而不是6或1,四碼為8218。本發明采用查字的技術方案,打兩碼后即可按鍵找字,如“撇”字,不知其筆順或記不起如何寫,打61,進入扌類的范圍,按翻頁鍵即可找到,如知道第三碼是6,則打完第三碼,再按翻頁鍵,“撇”字會更快出現,如不知第三碼,但知道第四碼為9,則第三碼用*號代替,打61*9。
權利要求
1.一種以0-9十位數字輸入漢字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按漢字起筆的偏旁部首或無偏旁部首之起筆本身,分為十類,對應0-9十位數字,做為漢字輸入的第一碼。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方法,第二碼確定該字起筆的偏旁部首或起筆本身,之后按翻頁鍵可找到該字。
全文摘要
本發明公開了一種以數字小鍵盤輸入漢字的方法,根據漢字特有的偏旁部首和書寫筆順特征,進行編碼,確定輸入規則。將漢字按起筆所在偏旁部首及無偏旁部首的起筆本身,依據偏旁部首所具之形,義,筆順三種屬性,分為十類,并與0-9十位數字對應,為漢字輸入第一碼。第二碼確定偏旁部首或筆畫組合,或起筆本身。第三,四碼為該字緊接之首尾部首,筆畫組合,或其本身。每字最多四碼,第二碼后有翻頁找字之技術設置。
文檔編號G06F3/023GK1310374SQ0110223
公開日2001年8月29日 申請日期2001年1月18日 優先權日2001年1月18日
發明者湯步青 申請人:湯步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