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礦用信集閉系統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信集閉系統領域,具體地說,是一種礦用信集閉系統。
【背景技術】
[0002]安裝井下信集閉系統是實現井口提升、井底車場、主巷運輸、生產石門和采取運輸各環節中運輸、提升、行車指揮自動化的主要方式,由于井下地形復雜,通信困難,實現井下監控、調度,是保障井下作業人員安全的重要途徑,也是現有技術中需要解決的關鍵問題。
【實用新型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現有技術的不足,提供一種礦用信集閉系統。
[0004]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礦用信集閉系統,包括地上主控站、井下分控站,地上主控站與井下分控站之間采用CAN總線連接,其特征在于,所述井下分控站包括漏泄通信系統和機車運輸監控系統,所述漏泄通信系統包括設置在井下分控站內的基地電臺、與基地電臺連接的匯接機、與基地電臺實現通信的礦用手持電臺或車載固定電臺、鋪設在井道中的漏泄電纜,所述機車運輸監控系統包括設置在井下分控站內的礦用分站、與礦用分站連接的接線盒,所述接線盒連接信號器、轉轍機、車碼接收機、計輪傳感器,所述計輪傳感器安裝在井下軌道沿線上,所述車碼接收機與安裝在機車上的車碼發送機以無線電波方式連接,在礦用分站與接線盒之間還設有礦用中繼放大器。
[0005]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方案,所述漏泄電纜采用雙護套電纜。
[0006]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方案,所述接線盒內設有通信電纜。
[0007]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積極效果是:
[0008]1.本實用新型可以使地上主控站的人員隨時靈活、迅速地對機車進行調度指揮,優選機車近路,有效提高機車軌道利用率,提高機車運行效率和運輸能力,同時實現地上主控站人員與井下作業人員相互通話,保障井下作業人員的安全、高效地工作。
【附圖說明】
[0009]圖1是本實用新型系統框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0]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礦用信集閉系統,為使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技術方案及效果更佳清楚、明確,以下參照附圖對本實用新型進一步詳細說明。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僅用以解釋本實用新型,并不用與限定本實用新型。
[0011]如圖1所示,一種礦用信集閉系統,包括地上主控站、井下分控站,地上主控站與井下分控站之間采用CAN總線連接,其特征在于,所述井下分控站包括漏泄通信系統和機車運輸監控系統,所述漏泄通信系統包括設置在井下分控站內的基地電臺、與基地電臺連接的匯接機、與基地電臺實現通信的礦用手持電臺或車載固定電臺、鋪設在井道中的漏泄電纜,所述機車運輸監控系統包括設置在井下分控站內的礦用分站、與礦用分站連接的接線盒,所述接線盒連接信號器、轉轍機、車碼接收機、計輪傳感器,所述計輪傳感器安裝在井下軌道沿線上,所述車碼接收機與安裝在機車上的車碼發送機以無線電波方式連接,在礦用分站與接線盒之間還設有礦用中繼放大器。
[0012]其中,所述漏泄電纜采用雙護套電纜。
[0013]其中,所述接線盒內設有通信電纜。
[0014]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的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主權項】
1.一種礦用信集閉系統,包括地上主控站、井下分控站,地上主控站與井下分控站之間采用CAN總線連接,其特征在于,所述井下分控站包括漏泄通信系統和機車運輸監控系統,所述漏泄通信系統包括設置在井下分控站內的基地電臺、與基地電臺連接的匯接機、與基地電臺實現通信的礦用手持電臺或車載固定電臺、鋪設在井道中的漏泄電纜,所述機車運輸監控系統包括設置在井下分控站內的礦用分站、與礦用分站連接的接線盒,所述接線盒連接信號器、轉轍機、車碼接收機、計輪傳感器,所述計輪傳感器安裝在井下軌道沿線上,所述車碼接收機與安裝在機車上的車碼發送機以無線電波方式連接,在礦用分站與接線盒之間還設有礦用中繼放大器。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礦用信集閉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漏泄電纜采用雙護套電纜。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礦用信集閉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接線盒內設有通信電纜。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礦用信集閉系統,屬信集閉系統領域,地上主控站與井下分控站之間采用CAN總線連接,其特征在于,所述井下分控站包括漏泄通信系統和機車運輸監控系統,所述漏泄通信系統包括設置在井下分控站內的基地電臺、匯接機、與基地電臺實現通信的礦用手持電臺或車載固定電臺,所述機車運輸監控系統包括礦用分站、與礦用分站連接的接線盒,所述接線盒連接信號器、轉轍機、車碼接收機、計輪傳感器,本實用新型可以使地上主控站的人員隨時靈活、迅速地對機車進行調度指揮,優選機車近路,有效提高機車軌道利用率,提高機車運行效率和運輸能力,同時實現地上主控站人員與井下作業人員相互通話,保障井下作業人員的安全、高效地工作。
【IPC分類】H04B5/00, G05B19/418
【公開號】CN204989942
【申請號】CN201520593012
【發明人】羅映南, 羅酉
【申請人】廈門鉅時科技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6年1月20日
【申請日】201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