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有照明燈的手表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屬于手表技術領域,具體是一種帶有照明燈的手表。
【背景技術】
[0002]手表俗稱腕表,是我們經常佩戴的一種計時工具。在商務場合佩戴一塊手表可以提高人的氣質。現有技術中,手表一般只能用于看時間,其它功能還很少。因此,需要技術上的進步,結構上的改進,使手表的功能更加多樣化,方便我們的生活。
【實用新型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解決現有技術中的不足,提供一種帶有照明燈的手表。
[0004]本實用新型包括手表殼體、表帶,所述的手表殼體與表帶通過插拔方式連接,手表殼體與表帶連接處設置有轉軸,所述的手表殼體上端面設置有液晶顯示屏,手表殼體的右側設置有LED照明燈,所述的LED照明燈罩有樹脂凹透鏡,所述手表殼體的左側設置有USB插口,所述的USU插口與設置在手表殼體內部的電池連接,所述的手表殼體上端部還設置有充電警示燈。
[0005]優選的,所述的LED照明燈至少設置有三顆燈珠。
[0006]優選的,所述的手表殼體設置有LED照明燈的啟動開關。
[0007]優選的,所述的轉軸穿過表帶與手表殼體兩側的限位卡件連接。
[0008]優選的,所述的USB插口處設置有防塵蓋。
[0009]優選的,所述的表帶是由不銹鋼材料制成。
[0010]本實用新型是一種帶有照明燈的手表,設置在手表殼體右側的LED照明燈可以提供照明功能,樹脂凹透鏡可以增強照明的功率。手表殼體的左側設置的USB插口可以為手表殼體內部的電池進行充電。另外,本實用新型制造成本不高,結構簡單,實用性強,本實用新型適合在相關技術領域推廣應用。
【附圖說明】
[0011]圖1為本實用新型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2]下面將參照附圖對本實用新型進行更詳細的描述,其中表示了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例,應該理解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修改在此描述的本實用新型而仍然實現本實用新型的有利效果。因此,下列描述應當被理解為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的廣泛知道,而并不作為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
[0013]為了清楚,不描述實際實施例的全部特征。在下列描述中,不詳細描述公知的功能和結構,因為它們會使本實用新型由于不必要的細節而混亂。應當認為在任何實際實施例的開發中,必須作出大量實施細節以實現開發者的特定目標,例如按照有關系統或有關商業的限制,由一個實施例改變為另一個實施例。另外,應當認為這種開發工作可能是復雜和耗費時間的,但是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來說僅僅是常規工作。
[0014]為使本實用新型的目的、特征更明顯易懂,下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作進一步的說明。需要說明的是,附圖均采用非常簡化的形式且均使用非精準的比率,僅用以方便、明晰地輔助說明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目的。
[0015]如圖1所示,本實用新型包括手表殼體1、表帶2,所述的手表殼體I與表帶2通過插拔方式連接,手表殼體I與表帶2連接處設置有轉軸,轉軸穿過表帶與手表殼體兩側的限位卡件連接。所述的手表殼體I上端面設置有液晶顯示屏3,手表殼體I的右側設置有LED照明燈4,所述手表殼體I的左側設置有USB插口 5,所述的USU插口 5與設置在手表殼體I內部的電池連接,所述的手表殼體I上端部還設置有充電警示燈6,當手表殼體I內部電池沒電了,充電警示燈6自動亮起紅燈提示充電。
[0016]本實用新型的LED照明燈4至少設置有三顆燈珠,LED照明燈4罩有樹脂凹透鏡7,此結構設計增強了本實用新型的照明功率。所述的手表殼體I設置有LED照明燈的啟動開關8。
[0017]本實用新型的USB插口 5處設置有防塵蓋,防止灰塵進入USB孔內,避免了靜電的產生。
[0018]本實用新型的表帶2是由不銹鋼材料制成。此結構設計保證了本實用新型耐腐蝕性強,延長其使用壽命。
[0019]對這些實施例的多種修改對本領域的專業技術人員來說將是顯而易見的,本文中所定義的一般原理可以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精神或范圍的情況下,在其他實施例中實現。因此,本實用新型實施例將不會被限制于本文所示的這些實施例,而是要符合與本文所公開的原理和新穎特點相一致的最寬的范圍。
[0020]以上僅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實用新型實施例,凡在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保護范圍之內。
【主權項】
1.帶有照明燈的手表,包括手表殼體、表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手表殼體與表帶通過插拔方式連接,手表殼體與表帶連接處設置有轉軸,所述的手表殼體上端面設置有液晶顯示屏,手表殼體的右側設置有LED照明燈,所述的LED照明燈罩有樹脂凹透鏡,所述手表殼體的左側設置有USB插口,所述的USU插口與設置在手表殼體內部的電池連接,所述的手表殼體上端部還設置有充電警示燈。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帶有照明燈的手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LED照明燈至少設置有三顆燈珠。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帶有照明燈的手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手表殼體設置有LED照明燈的啟動開關。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帶有照明燈的手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轉軸穿過表帶與手表殼體兩側的限位卡件連接。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帶有照明燈的手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USB插口處設置有防小至~K rm.ο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帶有照明燈的手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表帶是由不銹鋼材料制成。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屬于手表技術領域,具體是帶有照明燈的手表。本實用新型包括手表殼體、表帶,所述的手表殼體與表帶通過插拔方式連接,手表殼體與表帶連接處設置有轉軸,所述的手表殼體上端面設置有液晶顯示屏,手表殼體的右側設置有LED照明燈,所述的LED照明燈罩有樹脂凹透鏡,所述手表殼體的左側設置有USB插口,所述的USU插口與設置在手表殼體內部的電池連接,所述的手表殼體上端部還設置有充電警示燈。設置在手表殼體右側的LED照明燈可以提供照明功能,樹脂凹透鏡可以增強照明的功率。手表殼體的左側設置的USB插口可以為手表殼體內部的電池進行充電。本實用新型制造成本不高,實用性強,本實用新型適合在相關技術領域推廣應用。
【IPC分類】F21Y101-02, G04C10-00, F21V5-04, G04B47-00
【公開號】CN204515351
【申請號】CN201520212025
【發明人】黃宇莎
【申請人】黃宇莎
【公開日】2015年7月29日
【申請日】201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