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精測試儀的霧霾防護裝置以及酒精測試儀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酒精測試儀的霧霾防護裝置以及酒精測試儀。其中,該酒精測試儀的霧霾防護裝置包括:霧霾檢測器,用于檢測空氣中的顆粒污染物含量;第一控制器,與霧霾檢測器連接,用于當顆粒污染物含量超過預設閾值時生成第一控制指令;第二控制器,與警示燈連接,用于根據第二控制器上的物理按鍵生成第二控制指令;警示燈,分別與第一控制器和第二控制器連接,用于根據第一控制指令發射警示光線,以及用于根據第二控制指令調節警示燈的狀態。本實用新型解決了現有技術中的酒精測試儀在霧霾天使用時、使用者自身安全性較差的技術問題。
【專利說明】
酒精測試儀的霧霾防護裝置以及酒精測試儀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交通領域,具體而言,涉及一種酒精測試儀的霧霾防護裝置以及酒精測試儀。
【背景技術】
[0002]近年來隨著工業發展,霧霾天氣日益頻繁且霧霾程度也日益加劇。霧霾除了對人體健康的影響,還會降低能見度,霧霾嚴重時能見度甚至不足20米。若交警在此天氣下排查酒駕或指揮交通,由于汽車駕駛員的視線受到干擾,交警的生命安全將會受到嚴重威脅。目前,交警在霧霾天排查酒駕時自身危險性較高,而現有技術的酒精測試儀中,并無一種能提高使用者自身安全性。因此,現有的酒精測試儀在霧霾天使用時、存在使用者自身安全性較差的技術問題。
[0003]針對上述的問題,目前尚未提出有效的解決方案。
【實用新型內容】
[0004]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供了一種酒精測試儀的霧霾防護裝置以及酒精測試儀,以至少解決現有技術中的酒精測試儀在霧霾天使用時、使用者自身安全性較差的技術問題。
[0005]根據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一個方面,提供了一種酒精測試儀的霧霾防護裝置,包括:霧霾檢測器,用于檢測空氣中的顆粒污染物含量;第一控制器,與上述霧霾檢測器連接,用于當上述顆粒污染物含量超過預設閾值時生成第一控制指令;第二控制器,與警示燈連接,用于根據上述第二控制器上的物理按鍵生成第二控制指令;上述警示燈,分別與上述第一控制器和上述第二控制器連接,用于根據上述第一控制指令發射警示光線,以及用于根據上述第二控制指令調節上述警示燈的狀態。
[0006]進一步地,上述霧霾檢測器為PM2.5檢測器或PMl O檢測器。
[0007]進一步地,上述酒精測試儀的霧霾防護裝置還包括:顯示器,與上述霧霾檢測器連接,用于顯示上述顆粒污染物含量。
[0008]進一步地,上述物理按鍵至少包括以下一種或幾種:上述警示燈的開關按鍵、上述警示燈的亮度調節按鍵以及上述警示燈的模式調節按鍵。
[0009]進一步地,上述警示燈為LED燈或氙氣燈。
[0010]進一步地,上述LED燈為方形LED平板燈。
[0011]進一步地,上述酒精測試儀的霧霾防護裝置還包括LTE通信模塊,用于向遠程主機發送上述顆粒污染物含量。
[0012]進一步地,上述LTE通信模塊上設置有LTE高頻天線,上述LTE通信模塊通過上述LTE高頻天線與上述遠程主機無線連接。
[0013]進一步地,上述酒精測試儀的霧霾防護裝置還包括:告警器,與上述第一控制器連接,用于根據上述第一控制指令進行告警。
[0014]根據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另一個方面,還提供了一種酒精測試儀,包括具有上述任一種的酒精測試儀的霧霾防護裝置。
[0015]在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該酒精測試儀的霧霾防護裝置通過霧霾檢測器檢測空氣中的顆粒污染物含量,并通過第一控制器基于該顆粒污染物含量生成的第一控制指令控制警示燈發射警示光線,以及通過第二控制器上的物理按鍵生成的第二控制指令調節警示燈的狀態,達到了在能見度較低的霧霾天氣中警示道路上行進的車輛慢行、避讓該酒精測試儀的使用者的目的,實現了提高酒精測試儀的使用者自身安全性的技術效果。
【附圖說明】
[0016]此處所說明的附圖用來提供對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理解,構成本申請的一部分,本實用新型的示意性實施例及其說明用于解釋本實用新型,并不構成對本實用新型的不當限定。在附圖中:
[0017]圖1是根據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一種可選的酒精測試儀的霧霾防護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0018]圖2是根據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另一種可選的酒精測試儀的霧霾防護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0019]圖3是根據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又一種可選的酒精測試儀的霧霾防護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0020]圖4是根據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一種可選的酒精測試儀的硬件示意圖;
[0021]圖5是根據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另一種可選的酒精測試儀的硬件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22]為了使本技術領域的人員更好地理解本實用新型方案,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的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應當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0023]需要說明的是,本實用新型的說明書和權利要求書及上述附圖中的術語“第一”、“第二”等是用于區別類似的對象,而不必用于描述特定的順序或先后次序。
[0024]根據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供了一種酒精測試儀的霧霾防護裝置,如圖1所示,該酒精測試儀的霧霾防護裝置可以包括:霧霾檢測器101、第一控制器103、第二控制器105、警示燈107。
[0025]其中,霧霾檢測器101,用于檢測空氣中的顆粒污染物含量;第一控制器103,與霧霾檢測器101連接,用于當顆粒污染物含量超過預設閾值時生成第一控制指令;第二控制器105,與警示燈107連接,用于根據第二控制器105上的物理按鍵生成第二控制指令;警示燈107,分別與第一控制器103和第二控制器105連接,用于根據第一控制指令發射警示光線,以及用于根據第二控制指令調節警示燈的狀態。
[0026]在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該酒精測試儀的霧霾防護裝置通過霧霾檢測器檢測空氣中的顆粒污染物含量,并通過第一控制器基于該顆粒污染物含量生成的第一控制指令控制警示燈發射警示光線,以及通過第二控制器上的物理按鍵生成的第二控制指令調節警示燈的狀態,達到了在能見度較低的霧霾天氣中警示道路上行進的車輛慢行、避讓該酒精測試儀的使用者的目的,實現了提高酒精測試儀的使用者自身安全性的技術效果。
[0027]可選地,該第一控制器103可以與第二控制器105相互配合、共同控制該警示燈107在該酒精測試儀的霧霾防護裝置的使用者所需要的情形下工作。該預設閾值可以人為的進行設置,并且需要考慮該預設閾值所對應的實際能見度。該警示燈107發射的警示光線可以提醒司機前方有人或有障礙物,需提高警惕、減速慢行。
[0028]可選地,該霧霾檢測器可以為PM2.5檢測器或PMlO檢測器。
[0029]其中,PM2.5檢測器可以檢測到空氣中的當量直徑不大于2.5微米的顆粒物,PMl O檢測器可以檢測到空氣中的當量直徑不大于10微米的顆粒物。基于實際情況,該霧霾檢測器還可以為除上述二者之外的其他類型的顆粒物檢測器。
[0030]可選地,圖2是根據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另一種可選的酒精測試儀的霧霾防護裝置的結構示意圖,如圖2所示,該酒精測試儀的霧霾防護裝置還可以包括:顯示器201,與霧霾檢測器101連接,用于顯示顆粒污染物含量。
[0031]可選地,該顯示器201還可以用于顯示日期、時間、該酒精測試儀的當前電量、駕駛員呼出氣體中的酒精濃度值等。該顯示器201可以為液晶顯示器。
[0032]可選地,該物理按鍵至少包括以下一種或幾種:警示燈的開關按鍵、警示燈的亮度調節按鍵以及警示燈的模式調節按鍵。
[0033]其中,物理按鍵可以由該酒精測試儀的使用者人為操作。第二控制器基于物理按鍵生成的第二控制指令可以被理解為一種輔助性的、強制性的控制指令。例如,警示燈根據第一控制器當前生成的第一控制指令發射警示光線,若酒精測試儀的使用者所處道路當前無車輛行進、或者駕駛員已經停車接受酒駕檢測,則使用者可以通過物理按鍵關閉該警示燈,從而使警示燈停止發射警示光線。
[0034]可選地,該警示燈的開關按鍵用于生成調節警示燈的開關狀態的控制指令,該警示燈的亮度調節按鍵用于生成調節警示燈發射的光線亮度的控制指令,以及該警示燈的模式調節按鍵用于生成調節警示燈的發光模式的控制指令,例如,該發光模式可以為頻閃或常殼。
[0035]可選地,該警示燈可以為LED燈或氙氣燈。
[0036]其中,LED燈(Light Emitting D1de,發光二極管)是一種可以直接將電能轉化為可見光的燈具,氣氣燈(High Intensity Discharge)是指內部充滿包括氣氣在內的惰性氣體混合體、沒有鹵素燈(Halogen Lamp)所具有的燈絲的高壓氣體放電燈。若作為警示燈使用,上述警示燈發射的光線需顏色純凈、辨識度較高且具備較強的穿透力。
[0037]可選地,LED燈為方形LED平板燈。
[0038]需要說明的是,選用方形LED平板燈作為酒精測試儀的霧霾防護裝置的警示燈,是考慮到現有的酒精測試儀的形狀一般為長方體,除去顯示屏、物理按鍵、進氣管、充電或數據傳輸接口所在的側面,其余方形側面較為平整,因此,方形LED平板燈可有效利用酒精測試儀上的方形側面,以使發光面積最大化。
[0039]可選地,酒精測試儀的霧霾防護裝置還包括LTE通信模塊,用于向遠程主機發送顆粒污染物含量。
[0040]需要說明的是,酒精測試儀的霧霾防護裝置還可以用于向遠程主機發送酒駕信息(駕駛員姓名、車輛信息、駕駛員呼出的酒精濃度值等)。采用LTE通信模塊進行數據通信,數據傳輸不僅速率較高,而且傳輸過程安全可靠。
[0041 ] 可選地,LTE通信模塊上設置有LTE高頻天線,LTE通信模塊通過LTE高頻天線與遠程主機無線連接。
[0042]需要說明的是,該酒精測試儀的霧霾防護裝置的LTE通信模塊通過LTE高頻天線與遠程主機無線連接時,需要基于該酒精測試儀的霧霾防護裝置的位置已被4G網絡所覆蓋。
[0043]可選地,圖3是根據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另一種可選的酒精測試儀的霧霾防護裝置的結構示意圖,如圖3所示,該酒精測試儀的霧霾防護裝置還可以包括:告警器301,與第一控制器103連接,用于根據第一控制指令進行告警。
[0044]可選地,該告警器301可以為聲音告警器、光告警器、震動告警器等。告警器301可以至少具有以下兩個作用:第一、提醒該酒精測試儀的使用者當前霧霾較為嚴重,可以采用佩戴口罩、護目鏡等方式防霾;第二、若告警器301告警而警示燈未亮,則提醒該酒精測試儀的使用者當前霧霾較為嚴重,可以檢查警示燈是否正常。
[0045]可選地,圖4是根據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一種可選的酒精測試儀的硬件示意圖,圖5是根據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另一種可選的酒精測試儀的硬件示意圖,如圖4、圖5所示,該酒精測試儀可以包括:進氣管401、殼體403、皮帶扣405、霧霾檢測口 407、顯示器409、物理按鍵411、蜂鳴告警器413、方形LED平板燈415。
[0046]其中,進氣管401設置在該酒精測試儀的殼體403的頂部側面,霧霾檢測口407設置在該酒精測試儀的殼體403的底部側面,顯示器409、物理按鍵411以及蜂鳴告警器413設置在該酒精測試儀的殼體403的正面,方形LED平板燈415設置在該酒精測試儀的殼體403的背面,皮帶扣405可以設置在該酒精測試儀的殼體403的左部側面或右部側面。
[0047]可選地,交警在使用如圖4、圖5所示的酒精測試儀時,可以通過該皮帶扣405將該酒精測試儀固定在腰帶上,在執勤的過程中,若霧霾較為嚴重,司機并不知道前方區域有交警,因而未能提高警惕。若交警使用如圖4、圖5所示的酒精測試儀的霧霾防護裝置,則司機可在看到交警本人之前看到警示光線,因此會下意識的減速慢行,從而防止因能見度較差、警惕度不夠而造成的交通事故的發生。
[0048]在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該酒精測試儀的霧霾防護裝置通過霧霾檢測器檢測空氣中的顆粒污染物含量,并通過第一控制器基于該顆粒污染物含量生成的第一控制指令控制警示燈發射警示光線,以及通過第二控制器上的物理按鍵生成的第二控制指令調節警示燈的狀態,達到了在能見度較低的霧霾天氣中警示道路上行進的車輛慢行、避讓該酒精測試儀的使用者的目的,實現了提高酒精測試儀的使用者自身安全性的技術效果。
[0049]本實用新型所要保護的控制器以及構成該控制器的各個組件都是一種具有確定形狀、構造且占據一定空間的實體產品。如與門、非門等電子器件;或,微處理器、子處理器等都是可以獨立運行的、具有具體硬件結構的計算機設備、終端或服務器。
[0050]以上僅是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方式,應當指出,對于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原理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改進和潤飾,這些改進和潤飾也應視為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
【主權項】
1.一種酒精測試儀的霧霾防護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霧霾檢測器,用于檢測空氣中的顆粒污染物含量; 第一控制器,與所述霧霾檢測器連接,用于當所述顆粒污染物含量超過預設閾值時生成第一控制指令; 第二控制器,與警示燈連接,用于根據所述第二控制器上的物理按鍵生成第二控制指令; 所述警示燈,分別與所述第一控制器和所述第二控制器連接,用于根據所述第一控制指令發射警示光線,以及用于根據所述第二控制指令調節所述警示燈的狀態。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酒精測試儀的霧霾防護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霧霾檢測器為PM2.5檢測器或PMl O檢測器。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酒精測試儀的霧霾防護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酒精測試儀還包括: 顯示器,與所述霧霾檢測器連接,用于顯示所述顆粒污染物含量。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酒精測試儀的霧霾防護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物理按鍵至少包括以下一種或幾種:所述警示燈的開關按鍵、所述警示燈的亮度調節按鍵以及所述警示燈的模式調節按鍵。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酒精測試儀的霧霾防護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警示燈為LED燈或氙氣燈。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酒精測試儀的霧霾防護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LED燈為方形LED平板燈。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酒精測試儀的霧霾防護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酒精測試儀的霧霾防護裝置還包括LTE通信模塊,用于向遠程主機發送所述顆粒污染物含量。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酒精測試儀的霧霾防護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LTE通信模塊上設置有LTE高頻天線,所述LTE通信模塊通過所述LTE高頻天線與所述遠程主機無線連接。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酒精測試儀的霧霾防護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酒精測試儀還包括: 告警器,與所述第一控制器連接,用于根據所述第一控制指令進行告警。10.—種酒精測試儀,其特征在于,包括權利要求1至9中任一項所述的酒精測試儀的霧霾防護裝置。
【文檔編號】G01N33/48GK205643087SQ201620250315
【公開日】2016年10月12日
【申請日】2016年3月28日
【發明人】張水利, 周美麗, 邵婷婷, 莫德華
【申請人】張水利, 延安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