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集料壓碎值測定儀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測定、測量儀器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集料壓碎值測定儀,集料壓碎值測定儀包括:試筒、底盤、加壓頭和取樣筒,試筒為中空筒狀,底盤包括底板,底盤的外周上設置凸起,試筒放置于凸起內側,凸起對試筒底部進行限位;加壓頭的底面蓋入試筒;取樣筒用于取出試筒內的試樣,試筒底部與取樣筒抵持,取樣筒的內徑大于試筒的內徑。本實用新型提供的集料壓碎值測定儀,包括取樣筒,將經過壓力試驗機加壓后的試筒取出,將試筒從底盤上取出來,加上取樣筒,再開動壓力試驗機,按1KN/s速度均勻加荷,加壓適當的力量,集料就全部脫落到取樣筒中,試樣容易取出,可省時省力快速的取出試樣,并且不會造成試筒的變形。
【專利說明】
一種集料壓碎值測定儀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測定、測量儀器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集料壓碎值測定儀。
【【背景技術】】
[0002]集料壓碎值用于衡量石料在逐漸增加的荷載下抵抗壓碎的能力,是衡量石料力學性質的指標,以評定其在公路工程中的適用性。集料壓碎值測定儀是按照GB/T 14685-2001《建筑用卵石、碎石》用于對粒徑為9.5?13.5_之間的石料進行試驗的儀器。
[0003]集料壓碎值測定儀包括由內徑150皿1、兩端開口的鋼制圓形試筒、加壓頭和底盤組成。實驗時,先將試筒安放在底盤上;再稱取試樣3000g,精確至lg。將試樣分兩層裝入試筒內,每裝完一層試樣后,在底盤的底板下面墊放一根直徑為1mm的鋼筋(圓鋼);接著將試筒按住,左右交替顛擊地面各25下,兩層顛實后,平整模內試樣表面,蓋上加壓頭。把裝有試樣的試筒置于壓力試驗機上,開動壓力試驗機,按lKN/s速度均勻加荷至200kN并穩荷5s,然后卸荷。取下加壓頭,倒出試樣,用孔徑2.36mm的篩,篩除被壓碎的細粒,稱出留在篩上的試樣質量,精確至lg。
[0004]在試驗中,倒試樣時很難倒出,都是用搗棒多次撞擊試筒才能將試樣擊散倒出,并且會讓試筒變形。
【【實用新型內容】】
[0005]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容易取出試樣的集料壓碎值測定儀,技術方案如下:
[0006]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集料壓碎值測定儀,包括:
[0007]試筒,試筒為中空筒狀;
[0008]底盤,底盤包括底板,底板的外周上設置凸起,試筒置于凸起內側,凸起對試筒底部進行限位;
[0009]加壓頭,加壓頭的底面蓋入試筒;以及
[0010]用于取出試筒內試樣的取樣筒,試筒底部與取樣筒抵持,取樣筒的內徑大于試筒的內徑。
[0011 ] 進一步地,取樣筒的外徑為184±0.3mm、內徑為155±0.2mm、高為135±2mm。
[0012]進一步地,取樣筒的開口處徑向設置限位槽,限位槽與試筒抵持。
[0013]進一步地,限位槽寬11mm。
[0014]進一步地,底盤的底板的厚度為10-15mm。
[0015]進一步地,底板的底面設置凹槽,集料壓碎值測定儀還包括鋼筋,鋼筋嵌入凹槽內且鋼筋凸出于凹槽表面。
[0016]進一步地,凹槽的形狀為十字交叉形。
[0017]進一步地,凹槽長200±0.3mm,槽深為5±0.I謹。
[0018]進一步地,試筒在距其上邊緣1mm處標注刻度線。
[0019]進一步地,加壓頭上設置把手。
[0020]本實用新型具體實施例的有益效果在于,本實用新型提供的集料壓碎值測定儀,包括取樣筒,將經過壓力試驗機加壓后的試筒取出,將試筒從底盤上取出來(試樣經過壓力試驗機加壓后卡在試筒內,不會掉出試筒),加上取樣筒,再開動壓力試驗機,按lKN/s速度均勻加荷,加壓適當的力量,集料就全部脫落到取樣筒中,試樣容易取出,可省時省力快速的取出試樣,并且不會造成試筒的變形。
【【附圖說明】】
[0021]圖1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供的一種集料壓碎值測定儀的結構示意圖。
[0022]圖2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供的一種集料壓碎值測定儀取料筒的結構示意圖。
[0023]圖3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供的一種集料壓碎值測定儀的試筒和取料筒結合的示意圖。
[0024]附圖標記:
[0025]2-加壓頭;21-第二把手;3-試筒;31-刻度線;4_底盤;41-第一把手;42-凸起;底板43; 6-取樣筒;61-限位槽。
【【具體實施方式】】
[0026]為了使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技術方案及優點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結合附圖及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進一步詳細說明。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僅用以解釋本實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實用新型。
[0027]如圖1至3所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供一種集料壓碎值測定儀,包括:底盤4、試筒
3、加壓頭2和取樣筒6。
[0028]試筒3為中空筒狀,進一步地,試筒3是兩端開口的鋼制圓筒,在另一個實施例中,試筒3在距其上邊緣1mm處標注刻度線31,該刻度線31為一條紅色的線條,寬為1mm。
[0029]底盤4包括底板43,底盤4的外周上有凸起42,當試筒3放置于凸起42內側上時,凸起42對試筒3進行限位;底盤4可以設置第一把手41,方便提放顛擊;在另一實施例中,底板43厚度為10-15mm,底板43加厚之后,在其底部設置凹槽不影響底盤4的承重能力;進一步地,底盤4的底板43的底面設置凹槽,集料壓碎值測定儀還包括鋼筋(圖未示),使用鋼筋可加強顛擊的力度,凹槽部分包裹鋼筋,鋼筋嵌入凹槽后,還有部分伸出凹槽,將試筒3按住,拉住底盤4的第一把手41,左右交替在地面顛擊試筒3時,鋼筋不會在地面亂轉,鋼筋在凹槽內被限位;進一步地,凹槽的形狀為十字交叉形,十字交叉的兩個方向可分別放入鋼筋,鋼筋嵌入凹槽被固定,以方便每層試樣(圖未示)裝入試筒3時可以交替顛擊。凹槽長200±
0.3mm,槽深為5 ±0.1mm。
[0030]加壓頭2包括底面和上表面,加壓頭2的底面和上表面均為圓形,加壓頭2底面的直徑大于加壓頭2上表面的直徑,加壓頭2的上表面也可以為橢圓或其他形狀,進一步地,加壓頭2上可設置第二把手21,加壓頭2的底面蓋入試筒3,當試筒3盛放了試樣后,加壓頭2的底面蓋住試樣,壓在試樣上面。
[0031]如圖3所示,取樣筒6的內徑大于試筒3的內徑,當需要取出試樣時,將試筒3從底盤4上提起,試筒3底部與取樣筒6抵持,方便試樣從試筒3中轉移到取樣筒6。取樣筒6的開口處徑向設置限位槽61,限位槽61與試筒3抵持,限位槽61限制試筒3移位,使試筒3與取樣筒6連接時不易移動。取樣筒6的外徑為184±0.3mm、內徑為155±0.2mm、高為135±2mm。限位槽61寬Ilmm0
[0032]使用上述實施例的集料壓碎值測定儀,將試筒3置于底盤4上,稱取試樣3000g,精確至lg。試樣分兩層裝入試筒3,每裝完一層試樣后,在底盤4下面(在另一個實施例中為凹槽內,進一步地,在十字凹槽內)墊放一直徑為1mm的鋼筋,將試筒3按住,拉住底盤4的第一把手41,左右交替在地面顛擊試筒3 二十五下(鋼筋在底盤4的凹槽上沿著顛擊試筒3的方向放置),放入第二層試樣時,又在另外一個方向(鋼筋也按照這個方向放置)左右交替在地面顛擊試筒3二十五下,兩層試樣顛實后,平整試筒3內試樣的表面,蓋上加壓頭2。當試筒3裝不下3000g的試樣時,以裝至試筒3距其上邊緣1mm處的刻度線為準。把裝有試樣的試筒3置于壓力試驗機上,開動壓力試驗機,按lKN/s速度均勻加荷至200kN并穩荷5s,然后卸荷,關閉壓力試驗機。取下底盤4(試樣經過壓力試驗機加壓后卡在試筒3內,不會掉出試筒3),將取樣筒6加在試筒3下,再開動壓力試驗機,按lKN/s速度均勻加荷,經過試驗,大概加至5-10KN,試樣就全部脫落到取樣筒6中。用孔徑2.36mm的篩篩除被壓碎的細粒,稱出留在篩上的試樣質量,精確至lg。
[0033]上文所說的規范具體為:
[0034]GB/T 14685—2001《建筑用卵石、碎石》
[0035]如果規范有修改,變動,更新,本實用新型的集料壓碎值測定儀可根據新規范的要求設置試筒3、底盤4和取樣筒6的大小和尺寸,本實用新型對此不做限制。
[0036]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實用新型,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和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
【主權項】
1.一種集料壓碎值測定儀,其特征在于,包括: 試筒,所述試筒為中空筒狀; 底盤,所述底盤包括底板,所述底板的外周上設置凸起,所述試筒置于所述凸起內側,所述凸起對所述試筒底部進行限位; 加壓頭,所述加壓頭的底面蓋入所述試筒;以及 用于取出試筒內試樣的取樣筒,所述試筒底部與所述取樣筒抵持,所述取樣筒的內徑大于所述試筒的內徑。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集料壓碎值測定儀,其特征在于,所述取樣筒的外徑為184±0.3mm、內徑為 155±0.2mm、高為 135±2mm。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集料壓碎值測定儀,其特征在于,所述取樣筒的開口處徑向設置限位槽,所述限位槽與所述試筒抵持。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集料壓碎值測定儀,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槽寬11mm。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集料壓碎值測定儀,其特征在于,所述底盤的底板的厚度為10-15mm0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集料壓碎值測定儀,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的底面設置凹槽,所述集料壓碎值測定儀還包括鋼筋,所述鋼筋嵌入所述凹槽內且所述鋼筋凸出于所述凹槽表面。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集料壓碎值測定儀,其特征在于,所述凹槽的形狀為十字交叉形。8.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集料壓碎值測定儀,其特征在于,所述凹槽長200± 0.3mm,槽深為5±0.Imm09.如權利要求1-8任一所述的集料壓碎值測定儀,其特征在于,所述試筒在距其上邊緣1mm處標注刻度線。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集料壓碎值測定儀,其特征在于,所述加壓頭上設置把手。
【文檔編號】G01N3/08GK205620237SQ201620423847
【公開日】2016年10月5日
【申請日】2016年5月11日
【發明人】楊黔, 馬濤, 呂曉舜, 喬東華, 何飛, 李新蘭
【申請人】貴州省交通規劃勘察設計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