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試驗設備溫差鎖保護系統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設備溫度檢測技術領域,特別是涉及一種環境試驗設備溫差鎖保護系統。
【背景技術】
[0002]溫度保護模塊廣泛應用于擁有溫控功能的產品,以防止產品的溫控功能失控而造成不必要的損失。若產品溫控溫度超出溫度保護模塊的閾值,溫度保護模塊則會做出相應的保護輸出,一般是直接關斷產品的所有輸出控制。環境試驗設備是模擬自然氣候環境所有試驗箱的總稱,將溫度保護模塊用在有溫度功能的環境試驗設備上,可保護設備及樣品不受損壞。
[0003]傳統的環境試驗設備溫度保護系統使用兩套獨立測量系統,一為控制系統溫度保護系統,二為超溫保護器,每套系統都有各自的保護閥值,當測量不在閥值范圍里,就各自報警,產生對應的保護動作。當兩個測量系統當中的任一傳感器損壞,產生一個不可靠的測量值,而該測量值又剛好在設定閥值內,此時對應的溫度保護是不會產生報警的。在兩套獨立的溫度保護系統下,試驗樣品或設備依然存在損壞的危險。傳統的環境試驗設備溫度保護系統存在溫度保護可靠性低的缺點。
【實用新型內容】
[0004]基于此,有必要針對上述問題,提供一種溫度保護可靠性高的環境試驗設備溫差鎖保護系統。
[0005]—種環境試驗設備溫差鎖保護系統,包括溫度采集裝置、信號傳輸裝置、信號處理裝置和報警裝置,所述信號傳輸裝置用于連接環境試驗設備溫度保護系統的設備運行溫度保護裝置,所述信號傳輸裝置連接所述溫度采集裝置,所述信號處理裝置連接所述信號傳輸裝置和所述報警裝置,
[0006]所述信號傳輸裝置接收所述設備運行溫度保護裝置輸出的設備溫度信號以及所述溫度采集裝置輸出的溫度采集信號并輸出;所述信號處理裝置接收所述設備溫度信號和溫度采集信號,以及發送報警信號至所述報警裝置;所述報警裝置接收到所述報警信號后輸出報警信息。
[0007]上述環境試驗設備溫差鎖保護系統,信號傳輸裝置接收設備運行溫度保護裝置輸出的設備溫度信號以及溫度采集裝置輸出的溫度采集信號并輸出。信號處理裝置接收設備溫度信號和溫度采集信號計算得到溫度差值,判斷溫度差值是否大于預設的誤差閾值,若是則發送報警信號至報警裝置;報警裝置接收到報警信號后輸出報警信息。通過在環境試驗設備中設置溫差鎖增加測量溫度比較功能,計算兩個測量系統的溫度差值,并在溫度差值大于誤差閾值時輸出報警信息,提示維護人員進行維護檢修,實時確保環境試驗設備內的溫度和設定溫度一致,保護好樣品和設備,通過溫差鎖可判斷設備溫度測量是否偏離準確值,提升了溫度保護可靠性。
【附圖說明】
[0008]圖1為一實施例中環境試驗設備溫差鎖保護系統的結構圖;
[0009]圖2為一實施例中信號處理裝置的結構圖;
[0010]圖3為一實施例中溫度采集裝置的結構圖;
[0011]圖4為一實施例中數據采集電路的原理圖;
[0012]圖5為一實施例中溫度保護控制電路的原理圖;
[0013]圖6為另一實施例中環境試驗設備溫差鎖保護系統的結構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4]—種環境試驗設備溫差鎖保護系統,如圖1所示,包括溫度采集裝置100、信號傳輸裝置110、信號處理裝置120和報警裝置130,信號傳輸裝置110用于連接環境試驗設備溫度保護系統的設備運行溫度保護裝置,信號傳輸裝置110連接溫度采集裝置100,信號處理裝置120連接信號傳輸裝置110和報警裝置130。
[0015]溫度采集裝置100對環境試驗設備內的溫度進行檢測得到溫度采集信號,信號傳輸裝置110接收設備運行溫度保護裝置輸出的設備溫度信號以及溫度采集裝置100輸出的溫度采集信號并輸出。信號處理裝置120接收設備溫度信號和溫度采集信號進行處理,得到設備溫度值和試驗樣品溫度值。信號處理裝置120根據設備溫度值和試驗樣品溫度值計算得到溫度差值,判斷溫度差值是否大于預設的誤差閾值,若是則發送報警信號至報警裝置130。報警裝置130接收到報警信號后輸出報警信息,提示維護人員進行維護檢修。
[0016]具體地,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如圖2所示,信號處理裝置120包括信號處理電路122和比較電路124,信號處理電路122連接信號傳輸裝置110和比較電路124,比較電路124連接報警裝置130。
[0017]信號處理電路122接收信號傳輸裝置110輸出的設備溫度信號和溫度采集信號進行處理,得到設備溫度值和試驗樣品溫度值。根據設備溫度值和試驗樣品溫度值計算得到溫度差值并發送至比較電路124。比較電路124判斷溫度差值是否大于預設的誤差閾值,若是則發送報警信號至報警裝置130。誤差閾值的具體取值可根據實際情況調整。
[0018]報警裝置130輸出報警信息的具體方式可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報警裝置130具體可包括連接信號處理裝置120的報警燈,通過控制報警燈閃爍進行報警。報警裝置130也可包括連接信號處理裝置120的蜂鳴器,通過控制蜂鳴器發聲進行報警。本實施例中報警裝置130同時包括報警燈和蜂鳴器,進行聲光報警以確保工作人員可及時發現,提高報警可靠性。可以理解,在其他實施例中,報警裝置130也可以是直接將報警信息發送至環境試驗設備的總控制器。
[0019]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如圖3所示,溫度采集裝置100包括數據采集電路102和溫度保護控制電路104,數據采集電路102連接溫度保護控制電路104和信號傳輸裝置110。
[0020]如圖4所示為一實施例中數據采集電路102的原理圖,如圖5所示為一實施例中溫度保護控制電路104的原理圖。通過溫度保護控制電路104控制數據采集電路102對環境試驗設備進行溫度檢測,得到溫度采集信號傳輸至信號傳輸裝置110,還可通過數據采集電路102將溫度采集信號傳輸至環境試驗設備溫度的總控制器進行顯示或保存。
[0021]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如圖6所示,環境試驗設備溫差鎖保護系統還包括連接信號處理裝置120的數據顯示裝置140。數據顯示裝置140用于實時顯示設備溫度值、試驗樣品溫度值和溫度差值,以便工作人員進行數據觀察。數據顯示裝置140具體可選用數碼管,便于觀察且成本低。
[0022]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環境試驗設備溫差鎖保護系統還包括連接信號處理裝置120和報警裝置130的供電裝置,供電裝置用于為信號處理裝置120和報警裝置130提供工作電壓。供電裝置具體可接入外部市電進行轉換后供電,也可直接采用蓄電池進行供電。
[0023]上述環境試驗設備溫差鎖保護系統,通過在環境試驗設備中設置溫差鎖增加測量溫度比較功能,計算兩個測量系統的溫度差值,并在溫度差值大于誤差閾值時輸出報警信息,提示維護人員進行維護檢修,實時確保環境試驗設備內的溫度和設定溫度一致,保護好樣品和設備,通過溫差鎖可判斷設備溫度測量是否偏離準確值,提升了溫度保護可靠性。
[0024]以上所述實施例的各技術特征可以進行任意的組合,為使描述簡潔,未對上述實施例中的各個技術特征所有可能的組合都進行描述,然而,只要這些技術特征的組合不存在矛盾,都應當認為是本說明書記載的范圍。
[0025]以上所述實施例僅表達了本實用新型的幾種實施方式,其描述較為具體和詳細,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為對實用新型專利范圍的限制。應當指出的是,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構思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變形和改進,這些都屬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因此,本實用新型專利的保護范圍應以所附權利要求為準。
【主權項】
1.一種環境試驗設備溫差鎖保護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溫度采集裝置、信號傳輸裝置、信號處理裝置和報警裝置,所述信號傳輸裝置用于連接環境試驗設備溫度保護系統的設備運行溫度保護裝置,所述信號傳輸裝置連接所述溫度采集裝置,所述信號處理裝置連接所述信號傳輸裝置和所述報警裝置, 所述信號傳輸裝置接收所述設備運行溫度保護裝置輸出的設備溫度信號以及所述溫度采集裝置輸出的溫度采集信號并輸出;所述信號處理裝置接收所述設備溫度信號和溫度采集信號,以及發送報警信號至所述報警裝置;所述報警裝置接收到所述報警信號后輸出報警信息。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環境試驗設備溫差鎖保護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信號處理裝置包括信號處理電路和比較電路,所述信號處理電路連接所述信號傳輸裝置和所述比較電路,所述比較電路連接所述報警裝置。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環境試驗設備溫差鎖保護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報警裝置包括連接所述信號處理裝置的報警燈。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環境試驗設備溫差鎖保護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報警裝置包括連接所述信號處理裝置的蜂鳴器。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環境試驗設備溫差鎖保護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連接所述信號處理裝置的數據顯示裝置。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環境試驗設備溫差鎖保護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溫度采集裝置包括數據采集電路和溫度保護控制電路,所述數據采集電路連接所述溫度保護控制電路和所述信號傳輸裝置。7.根據權利要求1-6任意一項所述的環境試驗設備溫差鎖保護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連接所述信號處理裝置和報警裝置的供電裝置。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環境試驗設備溫差鎖保護系統,包括溫度采集裝置、信號傳輸裝置、信號處理裝置和報警裝置。信號傳輸裝置接收設備溫度信號以及溫度采集信號并輸送至信號處理裝置。信號處理裝置發送報警信號至報警裝置。報警裝置接收到報警信號后輸出報警信息。通過在環境試驗設備中設置溫差鎖增加測量溫度比較功能,計算兩個測量系統的溫度差值,并在溫度差值大于誤差閾值時輸出報警信息,提示維護人員進行維護檢修,實時確保環境試驗設備內的溫度和設定溫度一致,保護好樣品和設備,通過溫差鎖可判斷設備溫度測量是否偏離準確值,提升了溫度保護可靠性。
【IPC分類】G01K3/08
【公開號】CN205228661
【申請號】CN201521055335
【發明人】鄭建福, 鄧海兵, 徐偉權, 羅亦坤, 馬軍, 黃國爵
【申請人】廣州賽寶儀器設備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6年5月11日
【申請日】201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