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多通道氣體自動進樣裝置的制造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檢測儀器,特別涉及一種多通道氣體自動進樣裝置。
【背景技術】
[0002]我們知道在日常的實驗室氣相色譜分析中,其中一種常見的氣體采集方式為現場氣袋采樣,進樣方式一般是手動進樣方式,必須靠人去定時操作進樣,人工操作往往給氣體進樣帶來一定的人為因素誤差,如進樣時間的不一致會造成氣體出峰譜圖重復性不好,另外現在越來越多的在線氣體分析中,是不能靠手工操作來完成的,過去手動操作的氣體進樣方式滿足不了氣體在線分析的需要。另外一種是注射器氣瓶進樣,目前國際上最多的方式還是注射器氣瓶進樣,包括很多進口儀器原配的頂空進樣器也是采用這種方式。該方式需要將氣袋樣氣人工轉移到玻璃樣瓶中,操作繁瑣,費時費力。氣袋直接進樣方式還未見推廣。
[0003]中國專利局2010年6月30日公開的CN201518013U專利,名稱為多路持續供氣的氣體進樣裝置。該裝置公開了一種多氣路的氣體進樣裝置,該裝置包括一個多通道連接模塊,在所述多通道連接模塊上設有多個多路電磁閥,每個多路電磁閥包括一個進氣口和兩個出氣口,進氣口通過所述多通道連接模塊上的通氣管道與樣品氣的進氣管道相連接,一個出氣口通過所述多通道連接模塊上的進樣通氣管道與用于向檢測儀器提供樣氣的進樣口相連接,另一個出氣口通過所述多通道連接模塊上的排空通氣管道與用于將廢氣排空的排空口相連接。該裝置每一道進氣氣路通過三通閥連接進氣管和排氣管,需要進氣時,打開進氣管通道,需要將氣路排空時,打開排氣通道。顯然,該裝置的氣路連接的是固定的樣氣容器,因此需要采用排氣通道將樣氣容器排空,因此,該裝置并不適用于氣袋采樣直接進樣,而是需要將采樣的氣體轉移到固定容器中進樣。
【發明內容】
[0004]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解決現有的氣體進樣器不能適用氣袋采樣直接進樣問題,提供一種多通道氣體自動進樣裝置。
[0005]本實用新型解決其技術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多通道氣體自動進樣裝置,包括支架,支架上設有控制箱,控制箱內設有氣栗,氣栗后端連接氣體檢測儀器,氣栗前端連接有若干樣氣管和至少一條氮氣管,所述各條樣氣管及氮氣管后端通過電磁閥連接氣栗,支架通過水平設置的隔板分隔成多層結構,每層隔板上設有穿線孔,樣氣管在支架各層平均分布,樣氣管上下往復穿過對應隔板的穿線孔、端部下垂連接采樣氣袋,支架底部還設有與氮氣管連接的氮氣罐。每條樣氣管的前端直接扎入對應的采樣氣袋中,當樣氣管對應的電磁閥打開時,氣栗直接將采樣氣體抽入檢測儀器中。各條樣氣管的電磁閥依次打開,且同一時間只開啟一條樣氣管的電磁閥。在第一條樣氣管進氣之前、最后一條樣氣管進氣之后、相鄰兩條樣氣管進氣之間,均打開氮氣管對應的電磁閥,采用氮氣沖洗進樣管路和檢測儀器,防止各樣氣交叉污染。當氮氣管電磁閥打開時,所有樣氣管電磁閥關閉。將支架分設多層,當每一層樣氣全部完成檢測,轉移到檢測下一層樣氣時,可以對檢測完畢一層的采樣氣袋進行更換,提高檢測效率,實現循環,并且保證更換采樣氣袋不會出錯,將未完成檢測的采樣氣袋更換。
[0006]作為優選,所述支架的一側還設有供樣氣管、氮氣管上下穿行的管路柱,管路柱為中空柱體。
[0007]作為優選,管路柱在每層隔板的上下方以及支架底面上側開設供樣氣管、氮氣管穿出的孔。
[0008]作為優選,所述控制箱的正面設有與樣氣管一一對應的樣氣管指示燈、以及與氮氣管對應的氮氣管指不燈。
[0009]作為優選,所述樣氣管通過轉接頭連接抽氣頭,抽氣頭包括扎入口和蓋帽,扎入口從上側面扎入采樣氣袋,蓋帽從采樣氣袋下側面扣設在扎入口上,將扎入口包夾在蓋帽內部。
[0010]作為優選,所述轉接頭連接樣氣管的一段設有抽氣端指示燈,抽氣端指示燈通過隨樣氣管延伸的線路供電。可以實時觀測那一條樣氣管在抽氣。
[0011 ] 作為優選,所述氮氣管設置有多條,每一條氮氣管均連接有獨立的氮氣罐。
[0012]作為優選,各條氮氣管對應的電磁閥同步開閉。采用多氮氣管的設計,可以加大氮氣沖洗的效率,加強沖洗效果。
[0013]本實用新型采用氣栗作為抽氣動力源,實現氣袋采樣直接進氣,設置多條氣路分別連接樣氣采樣氣袋,實現連續進樣;并在不同樣氣進氣間隔采用氮氣管沖洗氣路,避免不同樣氣交叉污染;通過支架多層設置,可以對完成檢測的整層采樣氣袋更換,避免誤操作。
【附圖說明】
[0014]圖1是本實用新型一種結構示意圖。
[0015]圖2是本實用新型支架結構示意圖。
[0016]圖3是本實用新型樣氣管進氣端連接結構示意圖。
[0017]圖4是本實用新型樣氣管在隔板上穿接結構示意圖。
[0018]圖5是本實用新型管路連接結構示意圖。
[0019]圖中:1、控制箱,2、樣氣管指示燈,3、氮氣管指示燈,4、支架,5、管路柱,6、隔板,7、樣氣管,8、采樣氣袋,9、氮氣管,10、氮氣罐,11、穿管孔,12、標簽,13、轉接頭,14、抽氣端指示燈,15、扎入口,16、蓋帽。
【具體實施方式】
[0020]下面通過具體實施例并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進一步說明。
[0021]實施例:一種多通道氣體自動進樣裝置,如圖1所示。本裝置包括豎立的支架4,支架的頂部放置控制箱1,控制箱內設置電磁閥、氣栗、檢測儀器。如圖2所示,支架頂部設有頂板,底部設有底板,中部設有兩層隔板6將支架分隔成三層結構,支架的背側還設有上下設置的管路柱5,管路柱5為中空主體,管路柱在每層隔板的上下方以及底板上方開孔,便于管路穿過。
[0022]如圖5所示,氣栗連接有4條氮氣管9和60條樣氣管7,各氮氣管和各樣氣管分別通過對應的電磁閥連接氣栗。氣栗后端連接氣體檢測儀器。各氮氣管的前端均連接有氮氣罐10,四個氮氣罐設置在支架的底板上。各樣氣管7的前端連接采樣氣袋8。各樣氣管對應的電磁閥依次開啟進氣,且同一時間僅開啟一條樣氣管的電磁閥。四條氮氣管的電磁閥同步開閉。氮氣管的電磁閥與樣氣管的電磁閥不同時開啟。進氣前,先通氮氣管沖洗管路;根據樣氣數量選擇樣氣管數量,各樣氣管一次開啟,當兩條樣氣管切換之間,接通氮氣管沖洗管路;在所有樣氣檢測完畢后,最后接通氮氣管沖洗管路。
[0023]如圖1所示,樣氣管7在支架4的三層空間平均分布設置,支架的頂板和隔板上呈矩陣均勻開設有穿管孔U。如圖4所示,樣氣管7從管路柱穿到頂板、隔板位置后,從管路柱開孔位置穿出,上下往復蛇行穿過穿管孔一到兩次后,樣氣管端部向下垂設。
[0024]如圖3所示,樣氣管下端通過轉接頭13連接抽氣頭,抽氣頭包括扎入口 15和蓋帽16,扎入口從上側面扎入采樣氣袋8,蓋帽從采樣氣袋下側面扣設在扎入口上,將扎入口包夾在蓋帽內部,對采樣氣袋形成固定支撐并防漏。樣氣管的管壁外貼有標簽12。轉接頭與樣氣管連接一端的外壁上設有抽氣端指示燈14,抽氣端指示燈通過隨樣氣管延伸的線路供電。如圖1所示,在控制箱I的正面設有60個樣氣管指示燈2和4個氮氣管指示燈3,分別與每條樣氣管、氮氣管對應。當樣氣管抽氣時,對應的樣氣管指示燈和抽氣端指示燈均點亮,便于辨認。當氮氣管抽氣時,氮氣管指示燈點亮,當某條氮氣管對應的氮氣罐氣壓不足,氮氣管指示燈變色或者不亮。
【主權項】
1.一種多通道氣體自動進樣裝置,包括支架,支架上設有控制箱,其特征在于,控制箱內設有氣栗,氣栗后端連接氣體檢測儀器,氣栗前端連接有若干樣氣管和至少一條氮氣管,所述各條樣氣管及氮氣管后端通過電磁閥連接氣栗,支架通過水平設置的隔板分隔成多層結構,每層隔板上設有穿線孔,樣氣管在支架各層平均分布,樣氣管上下往復穿過對應隔板的穿線孔、端部下垂連接采樣氣袋,支架底部還設有與氮氣管連接的氮氣罐。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多通道氣體自動進樣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的一側還設有供樣氣管、氮氣管上下穿行的管路柱,管路柱為中空柱體。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多通道氣體自動進樣裝置,其特征在于:管路柱在每層隔板的上下方以及支架底面上側開設供樣氣管、氮氣管穿出的孔。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一種多通道氣體自動進樣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箱的正面設有與樣氣管一一對應的樣氣管指示燈、以及與氮氣管一一對應的氮氣管指示燈。5.根據權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一種多通道氣體自動進樣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樣氣管通過轉接頭連接抽氣頭,抽氣頭包括扎入口和蓋帽,扎入口從上側面扎入采樣氣袋,蓋帽從采樣氣袋下側面扣設在扎入口上,將扎入口包夾在蓋帽內部。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多通道氣體自動進樣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轉接頭連接樣氣管的一段設有抽氣端指示燈,抽氣端指示燈通過隨樣氣管延伸的線路供電。7.根據權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一種多通道氣體自動進樣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氮氣管設置有多條,每一條氮氣管均連接有獨立的氮氣罐。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一種多通道氣體自動進樣裝置,其特征在于:各條氮氣管對應的電磁閥同步開閉。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多通道氣體自動進樣裝置,解決現有的氣體進樣器不能適用氣袋采樣直接進樣問題。本裝置包括支架,支架上設有控制箱,其特征在于,控制箱內設有氣泵,氣泵后端連接氣體檢測儀器,氣泵前端連接有若干樣氣管和至少一條氮氣管,所述各條樣氣管及氮氣管后端通過電磁閥連接氣泵,支架通過水平設置的隔板分隔成多層結構,每層隔板上設有穿線孔,樣氣管在支架各層平均分布,樣氣管上下往復穿過對應隔板的穿線孔、端部下垂連接采樣氣袋,支架底部還設有與氮氣管連接的氮氣罐。本實用新型采用氣泵作為抽氣動力源,實現氣袋采樣直接連續進樣;并在不同樣氣進氣間隔采用氮氣管沖洗氣路,避免不同樣氣交叉污染;通過支架多層設置,可以對完成檢測的整層采樣氣袋更換,避免誤操作。
【IPC分類】G01N35/10
【公開號】CN204945158
【申請號】CN201520760372
【發明人】王會
【申請人】杭州同孚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6年1月6日
【申請日】201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