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汽車左前組合燈檢具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屬于汽車檢測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汽車左前組合燈檢具。
【背景技術】
[0002]汽車左前組合燈安裝在車身上是可能會存在間隙,導致汽車左前組合燈不滿足要求,
[0003]在實現本發明的過程中,發明人發現現有技術至少存在以下問題:現階段沒有檢測汽車左前組合燈安裝在車身上的間距的檢具。
【發明內容】
[0004]本發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方便地檢測汽車左前組合燈安裝在車身上的間距是否滿足要求的汽車左前組合燈檢具。
[0005]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明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汽車左前組合燈檢具,具有:
[0006]底板;
[0007]固定設置在所述底板上的支架;
[0008]形狀與車身上安裝左前組合燈的安裝孔相同的型面塊,所述型面塊包括上型面塊和下型面塊,所述下型面塊固定在所述支架上;
[0009]設置在所述底板上的用于定位左前組合燈的定位塊;
[0010]固定在所述底板上的安裝座,所述安裝座上設有翻轉臂,所述翻轉臂一端與安裝座鉸接,另一端與所述上型面塊固定連接;所述翻轉臂驅動所述上型面塊靠近或遠離所述下型面塊。
[0011]所述底板上還設有與所述左前組合燈貼合的零貼面。
[0012]所述底板上還設有檢測螺紋銷。
[0013]所述底板上還設有基準塊。
[0014]所述底板上還設有吊耳和銘牌。
[0015]上述技術方案中的一個技術方案具有如下優點或有益效果,方便快捷地檢測汽車左前組合燈安裝在車身上的間距是否滿足要求。
【附圖說明】
[0016]圖1為本發明實施例中提供的汽車左前組合燈檢具的結構示意圖;
[0017]上述圖中的標記均為:1、底板,2、基準塊,3、定位塊,4、檢測螺紋銷,5、零貼面,6、型面塊,61、上型面塊,62、下型面塊,7、翻轉臂,8、銘牌,9、吊耳,10、支架。
【具體實施方式】
[0018]為使本發明的目的、技術方案和優點更加清楚,下面將結合附圖對本發明實施方式作進一步地詳細描述。
[0019]參見圖1,一種汽車左前組合燈檢具,具有:
[0020]底板;
[0021 ]固定設置在底板上的支架;
[0022]形狀與車身上安裝左前組合燈的安裝孔相同的型面塊,型面塊包括上型面塊和下型面塊,下型面塊固定在支架上;
[0023]設置在底板上的用于定位左前組合燈的定位塊;
[0024]固定在底板上的安裝座,安裝座上設有翻轉臂,翻轉臂一端與安裝座鉸接,另一端與上型面塊固定連接;翻轉臂驅動上型面塊靠近或遠離下型面塊。
[0025]底板上還設有與左前組合燈貼合的零貼面。
[0026]底板上還設有檢測螺紋銷。
[0027]底板上還設有基準塊。
[0028]底板上還設有吊耳和銘牌。
[0029]使用時,通過翻轉臂帶動上型面塊和下型面塊分離,將汽車左前組合燈通過定位塊安裝在底板上,操縱翻轉臂帶動上型面塊和下型面塊扣合,模擬左前組合燈安裝在車身上狀況,通過用通止規檢測左前組合燈與型面塊的間隙,判斷是否滿足要求。
[0030]采用上述的結構后,方便快捷地檢測汽車左前組合燈安裝在車身上的間距是否滿足要求。
[0031]上面結合附圖對本發明進行了示例性描述,顯然本發明具體實現并不受上述方式的限制,只要采用了本發明的方法構思和技術方案進行的各種非實質性的改進,或未經改進將本發明的構思和技術方案直接應用于其它場合的,均在本發明的保護范圍之內。
【主權項】
1.一種汽車左前組合燈檢具,其特征在于,具有: 底板; 固定設置在所述底板上的支架; 形狀與車身上安裝左前組合燈的安裝孔相同的型面塊,所述型面塊包括上型面塊和下型面塊,所述下型面塊固定在所述支架上; 設置在所述底板上的用于定位左前組合燈的定位塊; 固定在所述底板上的安裝座,所述安裝座上設有翻轉臂,所述翻轉臂一端與安裝座鉸接,另一端與所述上型面塊固定連接;所述翻轉臂驅動所述上型面塊靠近或遠離所述下型面塊。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左前組合燈檢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上還設有與所述左前組合燈貼合的零貼面。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汽車左前組合燈檢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上還設有檢測螺紋銷。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汽車左前組合燈檢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上還設有基準塊。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汽車左前組合燈檢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上還設有吊耳和銘牌。
【專利摘要】本發明公開了一種汽車左前組合燈檢具,具有:底板;固定設置在底板上的支架;形狀與車身上安裝左前組合燈的安裝孔相同的型面塊,型面塊包括上型面塊和下型面塊,下型面塊固定在支架上;設置在底板上的用于定位左前組合燈的定位塊;固定在底板上的安裝座,安裝座上設有翻轉臂,翻轉臂一端與安裝座鉸接,另一端與上型面塊固定連接;翻轉臂驅動上型面塊靠近或遠離下型面塊,方便快捷地檢測汽車左前組合燈安裝在車身上的間距是否滿足要求。
【IPC分類】G01B5/14, G01B5/00
【公開號】CN105588495
【申請號】CN201510939462
【發明人】潘龍文, 丁毅, 黃洪武, 朱建明
【申請人】蕪湖安瑞光電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6年5月18日
【申請日】201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