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檢測微小構件平直性的裝置的制造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構件檢測技術領域,具體地說是一種檢測微小構件平直性的裝置。
【背景技術】
[0002]隨著機械技術的不斷發展,生產中對機械構件的質量要求就會越來越高,特別是一些細小的構件的質量,尤其的重要。然而,現有的檢測構件平直性的技術是肉眼直接觀察,因為構件細小的原因,無法做到更加精確的檢測,往往會影響構件的質量。
【發明內容】
[0003]本發明為提供一種結構簡單、使用操作方便、可以放大檢測構件尺寸的檢測微小構件平直性的裝置。
[0004]本發明是通過下述技術方案實現的:
[0005]—種檢測微小構件平直性的裝置,包括箱體、底板、背板、側板、光源和平臺,所述底板設于所述箱體上方,所述側板垂直設于所述底板左、右兩側,所述背板垂直設于所述底板后側,所述平臺通過連接桿垂直設于所述底板中部,所述待測微小構件放置于所述平臺上,所述光源設于所述底板前側,所述背板的中部豎直方向上設有若干條對比線。
[0006]所述檢測微小構件平直性的裝置還包括驅動器和控制板,所述驅動器設于所述箱體內部,所述控制板設于所述箱體內,所述光源和驅動器分別與所述控制板電連接。
[0007]所述連接桿與所述驅動器相連接。
[0008]所述驅動器為電動機。
[0009]所述光源為發光二極管。
[0010]本發明所帶來的有益效果是:
[0011]本發明中,所述檢測微小構件平直性的裝置包括箱體、底板、背板、側板、光源和平臺,這里采用了光學投影的原理,把原本細小的構件通過放大尺寸來檢測其平直性,可以更加直觀的觀察所需檢測的構件,而且采用對比線來進行對比,可以更加準確的進行檢測。
【附圖說明】
[0012]以下結合附圖對本發明作進一步詳細說明。
[0013]圖1為本發明所述檢測微小構件平直性的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0014]圖中部件名稱對應的標號如下:
[0015]1、箱體;2、底板;3、背板;4、側板;5、光源;6、平臺;7、連接桿;8、微小構件;9、對比線;10、驅動器;11、控制板。
【具體實施方式】
[0016]下面結合附圖及實施例對本發明作進一步的詳述:
[0017]作為本發明所述檢測微小構件平直性的裝置的實施例,如圖1所示,包括箱體1、底板2、背板3、側板4、光源5和平臺6,這里采用了光學投影的原理,把原本細小的構件通過放大尺寸來檢測其平直性,可以更加直觀的觀察所需檢測的構件,所述底板2設于所述箱體4上方,所述側板4垂直設于所述底板2左、右兩側,所述背板3垂直設于所述底板2后側,所述平臺6通過連接桿7垂直設于所述底板2中部,所述待測微小構件8放置于所述平臺6上,所述光源5設于所述底板2前側,所述背板3的中部豎直方向上設有若干條對比線9,采用所述對比線9來進行對比,可以更加準確的進行檢測。
[0018]本實施例中,所述檢測微小構件平直性的裝置還包括驅動器10和控制板11,所述驅動器10設于所述箱體1內部,所述控制板11設于所述箱體1內,所述光源5和驅動器10分別與所述控制板11電連接。
[0019]本實施例中,所述連接桿7與所述驅動器10相連接,此處的設計,能夠使得檢測工作從多個角度進行,可以更加全面的檢測。
[0020]本實施例中,所述驅動器10為電動機。
[0021]本實施例中,所述光源5為發光二極管。
【主權項】
1.一種檢測微小構件平直性的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箱體、底板、背板、側板、光源和平臺,所述底板設于所述箱體上方,所述側板垂直設于所述底板左、右兩側,所述背板垂直設于所述底板后側,所述平臺通過連接桿垂直設于所述底板中部,所述待測微小構件放置于所述平臺上,所述光源設于所述底板前側,所述背板的中部豎直方向上設有若干條對比線。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檢測微小構件平直性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檢測微小構件平直性的裝置還包括驅動器和控制板,所述驅動器設于所述箱體內部,所述控制板設于所述箱體內,所述光源和驅動器分別與所述控制板電連接。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檢測微小構件平直性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桿與所述驅動器相連接。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檢測微小構件平直性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器為電動機。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檢測微小構件平直性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為發光二極管。
【專利摘要】本發明涉及構件檢測技術領域,具體地說是一種檢測微小構件平直性的裝置。該檢測微小構件平直性的裝置包括箱體、底板、背板、側板、光源和平臺,所述底板設于所述箱體上方,所述側板垂直設于所述底板左、右兩側,所述背板垂直設于所述底板后側,所述平臺通過連接桿垂直設于所述底板中部,所述待測微小構件放置于所述平臺上,所述光源設于所述底板前側,所述背板的中部豎直方向上設有若干條對比線。
【IPC分類】G01B11/27
【公開號】CN105333840
【申請號】CN201510894264
【發明人】蔣福根
【申請人】蔣福根
【公開日】2016年2月17日
【申請日】201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