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壓器的升溫測試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一種升溫測試方法,尤其是變壓器的升溫測試方法。
【背景技術】
[0002]變壓器(Transformer)是利用電磁感應的原理來改變交流電壓的裝置,主要構件是初級線圈、次級線圈和鐵芯(磁芯)。主要功能有:電壓變換、電流變換、阻抗變換、隔離、穩壓(磁飽和變壓器)等。按用途可以分為:電力變壓器和特殊變壓器(電爐變、整流變、工頻試驗變壓器、調壓器、礦用變、音頻變壓器、中頻變壓器、高頻變壓器、沖擊變壓器、儀用變壓器、電子變壓器、電抗器、互感器等)。電路符號常用T當作編號的開頭.例:T01,T201等。
[0003]變壓器的應用極為廣泛,因此對于變壓器的性能測試是變壓器使用壽命的要點。
【發明內容】
[0004]本發明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變壓器的升溫測試方法,能夠快速進行日常的測試,監控其工作性能。
[0005]本發明是通過以下技術方案來實現的。
[0006]一種變壓器的升溫測試方法,包括:
[0007](I)預先放置至少三個待測試的變壓器,并確保待測試的變壓器空載電流為閾值狀態;
[0008](2)對待測試的變壓器在進行升溫測試前,對其直流電阻進行測試,在常溫狀態下放置4-5小時,并讀取直流電阻的數據;
[0009](3)將待測試的變壓器放入測試臺進行升溫測試,測試時間至少為5小時,并使用表面溫度計監測升溫測試的溫度;
[0010](4)使用電阻測試計算:ΔΤ = Χ(234.5+初始溫度)+ (初始溫度-飽和后環境溫度)。
[0011]進一步地,⑵在24°C -28°c的恒溫室內放置4-5小時。
[0012]進一步地,(3)測試臺為石棉制的測試臺。
[0013]本發明的有益效果:
[0014]能夠應對變壓器在日常狀態下的檢測維護,監控其工作性能,確保其使用壽命在常規范疇內;并且本方法較為簡便,能夠被普通技術人員熟悉掌握,效果較佳。
【具體實施方式】
[0015]下面根據實施例對本發明作進一步詳細說明。
[0016]本發明,變壓器的升溫測試方法,包括:
[0017](I)預先放置至少三個待測試的變壓器,并確保待測試的變壓器空載電流為閾值狀態;
[0018](2)對待測試的變壓器在進行升溫測試前,對其直流電阻進行測試,在常溫狀態下放置4-5小時,并讀取直流電阻的數據;
[0019](3)將待測試的變壓器放入測試臺進行升溫測試,測試時間至少為5小時,并使用表面溫度計監測升溫測試的溫度;
[0020](4)使用電阻測試計算:ΔΤ = X(234.5+初始溫度)+ (初始溫度-飽和后環境溫度)。
[0021]在本實施案例中,⑵在24°C _28°C的恒溫室內放置4-5小時。
[0022]在本實施案例中,(3)測試臺為石棉制的測試臺。
[0023]本發明,變壓器的升溫測試方法,能夠應對變壓器在日常狀態下的檢測維護,監控其工作性能,確保其使用壽命在常規范疇內;并且本方法較為簡便,能夠被普通技術人員熟悉掌握,效果較佳。
[0024]上述實施例只為說明本發明的技術構思及特點,其目的在于讓熟悉此領域技術的人士能夠了解本
【發明內容】
并加以實施,并不能以此限制本發明的保護范圍。凡根據本發明精神實質所作的等效變化或修飾,都應涵蓋在本發明的保護范圍內。
【主權項】
1.一種變壓器的升溫測試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1)預先放置至少三個待測試的變壓器,并確保待測試的變壓器空載電流為閾值狀態; (2)對待測試的變壓器在進行升溫測試前,對其直流電阻進行測試,在常溫狀態下放置4-5小時,并讀取直流電阻的數據; (3)將待測試的變壓器放入測試臺進行升溫測試,測試時間至少為5小時,并使用表面溫度計監測升溫測試的溫度;(4)使用電阻測試計算:ΛT = X (234.5+初始溫度)+ (初始溫度_飽和后環境溫度)。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變壓器的升溫測試方法,其特征在于,(2)在24°C_28°C的恒溫室內放置4-5小時。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變壓器的升溫測試方法,其特征在于,(3)測試臺為石棉制的測試臺。
【專利摘要】本發明公開了一種變壓器的升溫測試方法,包括:(1)預先放置至少三個待測試的變壓器,并確保待測試的變壓器空載電流為閾值狀態;(2)對待測試的變壓器在進行升溫測試前,對其直流電阻進行測試,在常溫狀態下放置4-5小時,并讀取直流電阻的數據;(3)將待測試的變壓器放入測試臺進行升溫測試,測試時間至少為5小時,并使用表面溫度計監測升溫測試的溫度;(4)使用電阻測試計算:ΔT=X(234.5+初始溫度)+(初始溫度-飽和后環境溫度)。本發明的優點在于,能夠快速進行日常的測試,監控其工作性能。
【IPC分類】G01R31/00, G01R27/02
【公開號】CN104977490
【申請號】CN201510397487
【發明人】何來傳
【申請人】巢湖市金輝自控設備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5年10月14日
【申請日】201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