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夜明體溫計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一種夜明體溫計。
現在的體溫計自身不帶光源,需要外部光來觀看測得的溫度,白天還看得清。一到晚上,在燈光下看測溫度就很困難。如果,燈光稍暗一點或者老人眼力差一點,你就別想看了!而有病是不分白天晚上的。現在的體溫計使用起來,實在不方便!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利用現有玻璃體溫計,通過設置與體溫計連接的光源,利用玻璃的特性和幾何光學原理,發明一種,無論是白天還是夜晚,不再用外部光線,就能清清楚楚觀測體溫的新型體溫計。這不僅方便了千家萬戶,而且為軍隊等野外作業人員的醫護搶救也提供了方便!本實用新型,是通過以下技術方案來實現的1、在現有玻璃管體溫計末端(端42℃這端),與反光罩相連,在體溫計末端與反光罩的封閉空腔內安置有光源。2、或不用反光罩,而直接在光源的后部設有反光層,也可達到反光罩的效果,使光線盡可能多的由體溫末端進入體溫計。3、為了節約光能,還可在體溫計頂端(水銀球6這端)外面設上反光層。
下面利用附圖所示的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說明。
圖1為夜明體溫計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玻璃管沒有刻度、沒有白色襯層的光線原理圖。
圖3為現有的玻璃體溫計,用上本發明后,怎樣變成夜明體溫計的光線原理圖。
參照圖1,體溫計(1)末端與反光罩(3)連接,反光罩為碗形罩,罩內為反光材料。在體溫計(1)和反光罩(3)的封閉空腔內安置光源(2)光源后部連接電池與開關組成。
參照圖2,當光線由C1射向C時,只有入射角r小于42°時,光線C1、C才能在C點,由光密媒質玻璃進入光疏媒質空氣,折身向H。根據光線可逆原理,當光線HC在C點進入光密媒質玻璃后,折射向C1,在C1點形成入射角r1,當B4B5垂直于AB時,r1必然大于48°(因為r1和r是互為余角)。這樣,光線CC1在C1點就不可能離開光密媒質玻璃,進入光疏媒質空氣中,必然全反射,向C2方向射去。因為A1B1平行于AB,所以,光線C1C2在A1B1上的入射角,也等于r1,光線還要全反射。假設AB和A1B1無限長,C1C2這條光線,就永遠無法離開光密媒質玻璃,永遠在AB和A1B1之間全反射下去。再看另一條光線,光線D1D在D點離開光密媒質玻璃折射向H,在D點形成人射角r2(H1DD1),必然小于42°。因為B3B4是斜邊,我們通過D點,畫一條AB的平行線A2B2,就可看出D1D和A2D形成的夾角r3,遠遠小于r2,而r2小于42°,那么r3必然遠遠小于42°。因為A2B2平行于AB,r4和r3是互為余角,所以r4必然遠遠大于48°,因此,光線DD1在D1點也不可能從光密媒質玻璃中折射入光疏媒質空氣中,也和光線CC1一樣,在AB和A1B1中進行全反射。這樣,從理論上講,我們在AB、A1B1這兩條邊上是看不到光源H從BB1這端射入玻璃媒質的任何光的。那么,現有的玻璃管體溫計,怎么使它變成夜明的哪?參照圖3,現有的玻璃管體溫計A1B1邊上有一條白色襯層,實際是很小的密密麻麻的白色顆粒組成的,當光線從H射向C點,并在C點進入光密媒質玻璃后,折射向C1,由于白色顆粒,改變了反射角,當光線反射向E點時,入射角小于了42°,光線就在E點離開了光密媒質玻璃折射入光疏媒質空氣中,向E1方向射去,我們就看見了這條光。如果,在C1點反射向了C2點,在C2點的入射角仍大于42°,又會全反射向C3點,C3點是白色顆粒,又將光線反射到C4點,當C4點入射小于42°時,光線就可在C4點離開玻璃媒質,折入疏媒質空氣中,向C5方向射去,光線HD,以及其它光線也都如此。這條白色襯層的慢反射,就使我們能看到它是一條“發光”的白帶,水銀線在白色光帶襯托下清清楚楚,刻的字和刻度也清清楚楚。雖然,還有一小部分光線,會折射到水銀球的F點和F1點,再折射出來,但對夜明體溫計的清晰、實用已無大影響。如果,為了節約光能,在不加大成本的前提下,也可在AA1到F1這尖端,涂鍍一下反光層,夜明體溫計看起來會更清晰!
權利要求1.一種夜明體溫計,用現有玻璃體溫計(1),其特征在于玻璃體溫計(1)的末端與反光罩(3)相連,在體溫計(1)末端與反光罩(3)的封閉空腔內安置有光源(2),在光源(2)的后部,與電池和開關組成。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夜明體溫計,其特征在于或不設反光罩(3),而在光源(2)的后部,靠近電池(5)這邊,直接涂鍍反光層。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夜明體溫計,其特征在于在夜明體溫計的頂端(水銀球這端)的外層設有反光層。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是一種夜明體溫計,在現有玻璃體溫計末端(刻42℃這端)與反光罩相連,在體溫計末端與反光罩封閉的空腔內設置光源,這種體溫計,即使在全黑的條件下,不再需任何外界照明,測出的體溫也看得清清楚楚,使用起來更加實用方便。
文檔編號G01K1/06GK2406236SQ9925332
公開日2000年11月15日 申請日期1999年11月16日 優先權日1999年11月16日
發明者薛海英, 薛海燕 申請人:薛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