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一種叉車門架檢測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叉車門架撓度測量的檢測裝置。
背景技術:
由于叉車起重系統各滾輪間隙、門架槽鋼受力變形、加工精度、輪胎變形等因素的影響,叉車標準載荷狀態在低位時與起升至最大高度時,載荷的基準點發生縱向或橫向的位移,該位移即門架的縱向或橫向撓度。目前叉車門架撓度測量的方法主要是采用鉛垂吊點投影的方法進行測定,將鉛垂的磁座吸靠在貨叉架上,隨著貨叉架的運動而上升,鉛垂本體通過拉線及自重自垂直,位于臨近地面進行吊點。載荷剛起升離開地面時的低位工況下在地面上吊點標識o,以o為原點建立二維直角坐標系oxy,x軸垂直于叉車縱向中心線,y軸平行于叉車縱向中心線;再將載荷起升至最大高度處,再吊點標識o',o'點在oxy直角坐標系中的縱坐標及門架的縱向撓度值,橫坐標即為門架的橫向撓度值。
但目前鉛垂法存在的問題是:對環境風速要求較高,只能在無風的環境下進行。此外,鉛垂線過長導致鉛垂平衡較為困難。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叉車門架撓度測量的檢測裝置,能夠避免鉛垂測定叉車門架撓度受風速環境影響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采用了以下技術方案:
一種叉車門架撓度測量的檢測裝置,包括支架及安裝在支架上且沿鉛錘方向布置的鉛錘體,所述鉛錘體內固定設有激光發生器,所述激光發生器的激光頭垂直向下設置,所述鉛錘體的底部沿鉛錘方向設有與所述激光頭相對應的導向孔。
進一步的,所述支架由沿垂直方向布置的第一支撐架及呈水平方向布置的第二支撐架整體焊接而成,所以第二支撐架通過垂直向下布置的連接架與所述鉛錘體固定連接。
進一步的,所述鉛錘體包括上蓋體及與上蓋體螺紋連接的下蓋體,所述下蓋體內安裝有用于固定激光發生器的保持架。
進一步的,所述第一支撐架的側面設有用于與叉車門架上的擋貨架上通過磁連接的磁座。
進一步的,所述連接架由豎直設置的連接桿、設于連接桿底端的十字軸及設于連接桿頂端的固定塊構成,在第二支撐架上設有與連接桿大小相匹配的軸孔,所述連接桿穿過軸孔,通過固定塊沿鉛錘方向固定在支架上。
由上述技術方案可知,本發明所述的叉車門架撓度測量的檢測裝置,結合了鉛垂自豎直和激光光點直線投影的特點,結構簡單,操作方便,能夠快速自豎直和自平衡,時間提高了檢測效率,解決了使用鉛垂測定叉車門架撓度受風速環境影響的問題。
附圖說明
圖1是本發明的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發明測量時叉車標準載荷狀態在低位時的結構示意圖;
圖3是本發明測量時叉車標準載荷狀態在起升至最大高度時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明做進一步說明:
如圖1所示,本實施例的叉車門架撓度測量的檢測裝置,包括支架1及安裝在支架1上且沿鉛錘方向布置的鉛錘體2,鉛錘體2內固定設有激光發生器3,激光發生器3的激光頭31垂直向下設置,鉛錘體2的底部沿鉛錘方向設有與激光頭31相對應的導向孔23。
本實施例的,支架1由沿垂直方向布置的第一支撐架11及呈水平方向布置的第二支撐架12整體焊接而成,所以第二支撐架12通過垂直向下布置的連接架4與鉛錘體2固定連接。在第一支撐架11的側面設有用于與叉車門架上的擋貨架上通過磁連接的磁座6。為了方便激光發生器的安裝及開關的開啟和關閉,本實施例的鉛錘體2是由上蓋體21及與上蓋體21螺紋連接的下蓋體22,下蓋體22內安裝有用于固定激光發生器3的保持架5。開啟激光發生器3后,激光從激光頭31射出,通過導向孔23后通過中心線射出。
進一步的,連接架4由垂直設置的連接桿41、設于連接桿底端的十字軸42及設于連接桿41頂端的固定塊43構成,在第二支撐架12上設有與連接桿41大小相匹配的軸孔,連接桿41穿過軸孔,通過固定塊43沿鉛錘方向固定在支架1上,上蓋體21設有用于安裝十字軸42的安裝孔。
如圖2所示,叉車門架測量系統包括外門架71及與外門架71滑動連接的內門架72,內門架72在動力裝置的作用下可沿外門架71向上運動,在內門架72上固定安裝有擋貨架73,該擋貨架73可隨內門架72上下運動,在擋貨架上設有貨叉75,該貨叉75用于放置載荷塊74。本發明的測量裝置通過磁座6安裝在擋貨架73上,安裝后的鉛錘體2可實現自垂直。
撓度測定示意如圖2和圖3所示。圖2中,測量裝置安裝在叉車擋貨架73上,貨叉75上裝載載荷塊74,內門架72沿外門架71起升至載荷塊74剛離開地面,調整外門架71至垂直狀態,測量裝置的鉛錘體2內的激光在地面的投影點記為o點,以o為原點建立二維直角坐標系oxy,x軸垂直于叉車縱向中心線,y軸平行于叉車縱向中心線。如圖3所示,內門架72沿外門架71起升最大高度處,測量裝置的鉛錘體2的激光在地面的投影記為o'點,o'點在oxy直角坐標系中的縱坐標及門架的縱向撓度值,橫坐標即為門架的橫向撓度值。
以上所述的實施例僅僅是對本發明的優選實施方式進行描述,并非對本發明的范圍進行限定,在不脫離本發明設計精神的前提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對本發明的技術方案作出的各種變形和改進,均應落入本發明權利要求書確定的保護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