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主局局部放電試驗的套管均壓帽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的用于主局局部放電試驗的套管均壓帽,包括殼體,所述殼體是由上部的球冠和中部的圓筒,以及底部的均壓半環組成。所述球冠內為空腔,底部敞口,敞口端與空腔的圓筒上端口相連,環圓筒下端口內套有均壓半環。在所述球冠頂部中心固定有空腔內筒。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安裝便捷,可以有效均勻套管頂端因高電壓引起的電場,從而防止套管頂端不均勻電場產生的電暈對試驗的干擾。
【專利說明】用于主局局部放電試驗的套管均壓帽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均壓環,尤其涉及一種用于500kV或750kV主局局部放電試驗的套管均壓帽。
【背景技術】
[0002]在進行主局局部放電試驗中,套管頂部會因高電壓引起不均勻的電場,而套管頂端不均勻電場產生的電暈對主局局部放電試驗會產生干擾,從而使得試驗效果不理想。
【發明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出一種可有效均勻套管頂端因高電壓引起的電場的用于500kV或750kV主局局部放電試驗的套管均壓帽。
[0004]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這樣實現的:用于主局局部放電試驗的套管均壓帽包括殼體,所述殼體是由上部的球冠和中部的圓筒,以及底部的均壓半環組成。所述球冠內為空腔,底部敞口,敞口端與空腔的圓筒上端口相連,環圓筒下端口內套有均壓半環。在所述球冠頂部中心固定有空腔內筒。
[0005]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安裝便捷,可以有效均勻套管頂端因高電壓引起的電場,從而防止套管頂端不均勻電場產生的電暈對試驗的干擾。
[0006]【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07]本實用新型的具體結構由以下的附圖和實施例給出:
[0008]圖1是用于主局局部放電試驗的套管均壓帽結構示意圖。
[0009]圖例:1.內筒,2.殼體,3.支撐柱,4.手孔,5.等電位螺栓,6.均壓半環,7.套管入口。
[0010]【具體實施方式】:
[0011]本實用新型不受下述實施例的限制,可根據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與實際情況來確定具體的實施方式。
[0012]實施例:如圖1所示,用于主局局部放電試驗的套管均壓帽包括殼體2,所述殼體2是由上部的球冠和中部的圓筒,以及底部的均壓半環6組成。所述球冠內為空腔,底部敞口,敞口端與空腔的圓筒上端口相連,連接處密閉相連。環圓筒下端口內套有均壓半環6,連接處封閉相連。在所述球冠頂部中心固定有空腔內筒1,環內筒1下部設置有水平的支撐柱3,支撐柱3外端與球冠內壁相連。
[0013]如圖1所示,在前述圓筒側壁中部開設有對稱的通孔,所述通孔為手孔4,便于工作人員抬升該設備小范圍移動。在前述圓筒內壁下部設置有等電位螺栓5,其用于和導電桿連接等電位線。
[0014]前述均壓半環6是內為空腔,上端敞口的圓環,其敞口端位于圓筒內,封閉端向下。均壓半環6所圍空間形成套管入口 7。
[0015]所述內筒1上端口與球冠相連,內筒1下敞口開放,用于安放高壓套管的導電桿。
[0016]所述殼體2、均壓半環6、套管入口 7的尺寸均是依據電力變壓器高壓側試驗電壓值產生的電場強度要求計算而來,不可隨意改變尺寸。
[0017]使用時,將均壓半環6套于加壓相(ABC相中的一相)套管頂部,套管頂部的導電桿套入內筒I。整個裝置可以有效均勻套管頂端因高電壓引起的電場,從而防止套管頂端的導電桿和儲油柜不均勾電場產生的電暈對試驗的干擾。
[0018]顯然,本實用新型的上述說明僅僅是為清楚地說明本實用新型所作的舉例,而并非是對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式的限定。凡是屬于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所引申出的顯而易見的變化或變動仍處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列。
【權利要求】
1.一種用于主局局部放電試驗的套管均壓帽,其特征在于:其包括殼體,所述殼體是由上部的球冠和中部的圓筒,以及底部的均壓半環組成,所述球冠內為空腔,底部敞口,敞口端與空腔的圓筒上端口相連,連接處密閉相連,環圓筒下端口內套有均壓半環,連接處封閉相連,在所述球冠頂部中心固定有空腔內筒。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主局局部放電試驗的套管均壓帽,其特征在于:環內筒下部設置有水平的支撐柱,支撐柱外端與球冠內壁相連。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主局局部放電試驗的套管均壓帽,其特征在于:在前述圓筒側壁中部開設有對稱的通孔,所述通孔為手孔。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主局局部放電試驗的套管均壓帽,其特征在于:在前述圓筒內壁下部設置有等電位螺栓。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主局局部放電試驗的套管均壓帽,其特征在于:前述均壓半環是內為空腔,上端敞口的圓環,其敞口端位于圓筒內,封閉端向下,均壓半環所圍空間形成套管入口。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主局局部放電試驗的套管均壓帽,其特征在于:所述內筒上端口與球冠相連,內筒下敞口開放。
【文檔編號】G01R1/18GK204228772SQ201420672608
【公開日】2015年3月25日 申請日期:2014年11月13日 優先權日:2014年11月13日
【發明者】吳標, 徐路強, 許廣虎, 金銘, 范旭華 申請人:國家電網公司, 國網新疆電力公司電力科學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