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體燃燒小推車與主燃燒器固定底板分離裝置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一種單體燃燒小推車與主燃燒器固定底板分離裝置,包括燃燒室,燃燒室內設置有可移動小推車和固定燃燒架,小推車上設置有相互垂直的第一側壁和第二側壁,第一側壁、第二側壁的頂部和底部均設置有硅酸鈣板,第一側壁的下側連接有穿孔鋼板,固定燃燒架內設置有相互垂直的第一側板和第二側板,第一側板底部連接有固定底板,固定底板的一角設置有主燃燒器,固定燃燒架頂部設置有集氣罩;本發明將小推車與固定底板分開,將主燃燒器安裝于固定底板上,在裝卸待檢試件時,僅需將小推車沿軌道拉出,而無需將小推車及安裝在固定底板上的所有部件隨之拉出,此結構便于裝卸待測試件,既省時,又省力;且小推車易冷卻、可有效的延長主燃燒器的壽命。
【專利說明】單體燃燒小推車與主燃燒器固定底板分離裝置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屬于建材燃燒性能試驗領域,特別涉及一種單體燃燒小推車與主燃燒器固定底板分離裝置。
【背景技術】
[0002]現有《建筑材料或制品的單體燃燒試驗》均執行國標GB/T20284-2006 (等同采用國際標準EN13823:2004)的技術規定,根據該標準附錄E “設計草圖”的要求,該裝置重要部件的小推車與主燃燒器的固定底板是合為一體的,這既不便于裝卸待測試件,小推車不易冷卻、且頻繁顛簸容易損壞主燃燒器。
[0003]采用現有技術中的單體燃燒爐進行建筑材料或制品的單體燃燒試驗,拆卸待檢試件時,需要將小推車及安裝在固定底板上的所有部件均隨著小推車取出后,才可拆卸待檢試件;如此操作方式既費時,又費力。
【發明內容】
[0004]本發明提供了一種單體燃燒小推車與主燃燒器固定底板分離裝置,以解決現有技術中不便于裝卸待測試件,既費時,又費力;小推車不易冷卻、且頻繁顛簸容易損壞主燃燒器的問題。
[0005]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采用以下技術方案;
一種單體燃燒小推車與主燃燒器固定底板分離裝置,包括燃燒室,所述燃燒室內設置有可移動的小推車和固定燃燒架,所述小推車上設置有相互垂直的第一側壁和第二側壁,所述第一側壁、第二側壁的頂部和底部相對位置均設置有平行于地面的硅酸鈣板,固定燃燒架內設置有相互垂直的第一側板和第二側板,第一側板底部連接有平行于地面的固定底板,固定底板的一角設置有主燃燒器,第一側板的邊緣設置有副燃燒器,固定燃燒架頂部設置有集氣罩。
[0006]進一步的,每個硅酸鈣板上均設置有卡槽,所述卡槽上可安裝待檢試件。
[0007]進一步的,所述卡槽為相平行的兩個槽,每個槽的位置相對應。
[0008]進一步的,所述第一側板、第二側板和固定底板的底部均設置有支架。
[0009]進一步的,所述第一側壁和第二側壁底部均設置有滾輪。
[0010]進一步的,所述滾輪下設置有軌道。
[0011]進一步的,所述小推車的第二側壁上設置有小車門。
[0012]進一步的,當小推車推入燃燒室時,第一側壁、第二側壁、第一側板、第二側板、集氣罩和固定底板構成封閉的燃燒室。
[0013]進一步的,第一側壁的下側連接有穿孔鋼板。
[0014]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本發明將小推車與固定底板分開,并將主燃燒器安裝于固定燃燒架的固定底板上,使得在裝卸待檢試件的時候,僅需將小推車沿著軌道拉出,而無需再將小推車及安裝在固定底板上的所有部件均隨著小推車取出,此結構便于裝卸待測試件,既省時,又省力;且小推車易冷卻、有效的延長主燃燒器的壽命。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5]圖1是本發明小推車的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發明固定燃燒架的結構示意圖;
圖3是本發明固定燃燒架的剖視圖;
圖4是本發明燃燒室的結構示意圖;
其中:1-小推車,2-第一側壁,3-第二側壁,4-第一側板,5-第二側板,6-固定底板,
7-硅酸鈣板,8-卡槽,9-滾輪,10-軌道,11-集氣罩,12-主燃燒器、13-副燃燒器、14-小車門,15-支架、16-待測試樣、17-穿孔鋼板。
【具體實施方式】
[0016]為使本發明實現的技術手段、創作特征、達成目的與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結合【具體實施方式】,進一步闡述本發明。
[0017]一種單體燃燒小推車與主燃燒器固定底板分離裝置,包括燃燒室,所述燃燒室內設置有可移動的小推車I和固定燃燒架,所述小推車I上設置有相互垂直的第一側壁2和第二側壁3,所述第一側壁2、第二側壁3的頂部和底部相對位置均設置有平行于地面的硅酸鈣板7,固定燃燒架內設置有相互垂直的第一側板4和第二側板5,第一側板4底部連接有平行于地面的固定底板6,固定底板6的一角設置有主燃燒器12,第一側板4的邊緣設置有副燃燒器13,固定燃燒架頂部設置有方形集氣罩11。
[0018]每個硅酸鈣板7上均設置有卡槽8,所述卡槽8上可安裝待檢試件16。
[0019]所述卡槽7為相平行的兩個槽,每個槽的位置相對應。
[0020]所述第一側板4、第二側板5和固定底板6的底部均設置有支架15。
[0021]所述第一側壁2和第二側壁3底部均設置有滾輪9。
[0022]所述滾輪9下設置有軌道10。
[0023]所述小推車的第二側壁3上設置有小車門14。
[0024]當小推車I推入燃燒室時,第一側壁2、第二側壁3、第一側板4、第二側板5、集氣罩11和固定底板6構成封閉的燃燒室。
[0025]第一側壁2的下側連接有穿孔鋼板17。
[0026]本發明在保持原有尺寸、規格、功能的前提下,將小推車的兩大功能部件進行分離,即試件固定架保留原小推車功能,可以自如出入燃燒室,對主燃燒器的固定底板則進行固定安裝,這樣小推車裝卸試件方便自如,燃燒試驗后小推車出燃燒室也容易冷卻,避免試件跌落損壞主燃燒器等部件,也不因小推車頻繁進出運行顛簸加速主燃燒器和其它部件的老化、磨損。
[0027]根據本發明人近兩年的實際應用,本發明至少顯現出了如下效果:
1.小推車比原來更輕巧、方便操作;
2.本發明能使小推車及待測試件在燃燒試驗后快速冷卻,平均縮短6-10分鐘;
3.操作人員裝、卸試件更加方便,平均每一試件作業時間縮短10-15分鐘;
4.主燃燒器等部件得到了很好的保護,一是避免了每一試件兩回顛簸的損傷和人員裝卸試件有可能造成的損壞,使以前平均半年要大修一次的燃燒器,如今兩年未見損壞大修。
[0028]以上顯示和描述了本發明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發明的優點。本行業的技術人員應該了解,本發明不受上述實施例的限制,上述實施例和說明書中描述的只是說明本發明的原理,在不脫離本發明精神和范圍的前提下,本發明還會有各種變化和改進,這些變化和改進都落入要求保護的本發明范圍內。本發明要求保護范圍由所附的權利要求書及其等效物界定。
【權利要求】
1.一種單體燃燒小推車與主燃燒器固定底板分離裝置,包括燃燒室,其特征在于:所述燃燒室內設置有可移動的小推車(1)和固定燃燒架,所述小推車(1)上設置有相互垂直的第一側壁(2)和第二側壁(3),所述第一側壁(2)、第二側壁(3)的頂部和底部相對位置均設置有平行于地面的硅酸鈣板(7),固定燃燒架內設置有相互垂直的第一側板(4)和第二側板(5),第一側板(4)底部連接有平行于地面的固定底板(6),固定底板(6)的一角設置有主燃燒器(12),第一側板(4)的邊緣設置有副燃燒器(13),固定燃燒架頂部設置有集氣罩(11)。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單體燃燒小推車與主燃燒器固定底板分離裝置,其特征在于:每個硅酸鈣板(7)上均設置有卡槽(8),所述卡槽(8)上可安裝待檢試件(16)。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單體燃燒小推車與主燃燒器固定底板分離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卡槽(7)為相平行的兩個槽,每個槽的位置相對應。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單體燃燒小推車與主燃燒器固定底板分離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側板(4)、第二側板(5)和固定底板(6)的底部均設置有支架(15)。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單體燃燒小推車與主燃燒器固定底板分離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側壁(2)和第二側壁(3)底部均設置有滾輪(9)。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單體燃燒小推車與主燃燒器固定底板分離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滾輪(9 )下設置有軌道(10 )。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單體燃燒小推車與主燃燒器固定底板分離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小推車的第二側壁(3)上設置有小車門(14)。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單體燃燒小推車與主燃燒器固定底板分離裝置,其特征在于:當小推車(1)推入燃燒室時,第一側壁(2)、第二側壁(3)、第一側板(4)、第二側板(5)、集氣罩(11)和固定底板(6 )構成封閉的燃燒室。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單體燃燒小推車與主燃燒器固定底板分離裝置,其特征在于:第一側壁(2)的下側連接有穿孔鋼板(17)。
【文檔編號】G01N31/12GK104237451SQ201410502216
【公開日】2014年12月24日 申請日期:2014年9月26日 優先權日:2014年9月26日
【發明者】謝照榮 申請人:上海合評消防檢測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