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自動區分導航用戶的方法及其移動終端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提供一種自動區分導航用戶的方法及其移動終端,其中,所述方法包括:移動終端判斷當前是否已啟用導航;如果是,則判斷三個第一條件中的至少一個是否成立,所述三個第一條件包括在所述用戶操作所述導航時車輛是否處于行駛狀態、在所述車輛行駛時是否檢測到所述移動終端被操作、在所述車輛行駛時是否檢測到所述移動終端的晃動幅度大于預設幅值;如果判斷結果為所述第一條件均不成立,則確定使用所述導航的用戶為駕駛員,否則確定使用所述導航的用戶為乘客。通過上述方式,能夠自動區分導航用戶的身份。
【專利說明】-種自動區分導航用戶的方法及其移動終端
【技術領域】
[0001] 本發明涉及移動【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自動區分導航用戶的方法及其移動終 端。
【背景技術】
[0002] 目前在駕駛的時候,用戶普遍使用移動終端里的導航軟件來指引方向。而且為了 保證駕駛安全,駕駛員和乘客使用導航的習慣和所要遵從的交通法規要求均不相同,故如 果移動終端能夠區分出使用導航的用戶為駕駛員或者乘客,則可以針對駕駛員或者乘客而 實現不同的使用體驗,進而最大程度的方便用戶,保證駕駛安全。
[0003] 然而,現有移動終端并未能自動區分導航用戶的身份。
【發明內容】
[0004] 本發明主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自動區分導航用戶的方法及其移動終端, 能夠自動區分導航用戶的身份。
[0005] 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明采用一種技術方案:提供一種自動區分導航用戶的 方法,包括:移動終端判斷當前是否已啟用導航;如果是,則判斷三個第一條件中的至少一 個是否成立,所述三個第一條件包括在所述用戶操作所述導航時車輛是否處于行駛狀態、 在所述車輛行駛時是否檢測到所述移動終端被操作、在所述車輛行駛時是否檢測到所述移 動終端的晃動幅度大于預設幅值;如果判斷結果為所述第一條件均不成立,則確定使用所 述導航的用戶為駕駛員,否則確定使用所述導航的用戶為乘客。
[0006] 其中,所述判斷三個第一條件中的至少一個是否成立;如果判斷結果均為所述第 一條件不成立,則確定使用所述導航的用戶為駕駛員,否則確定使用所述導航的用戶為乘 客,具體包括:判斷在啟動所述導航時車輛是否處于行駛狀態;如果在啟動所述導航時車 輛處于行駛狀態,則確定使用所述導航的用戶為乘客,如果在啟動所述導航時車輛不處于 行駛狀態,則判斷在所述車輛行駛時是否檢測到所述移動終端被操作;如果在所述車輛行 駛時檢測到所述移動終端被操作,則確定使用所述導航的用戶為乘客,如果在所述車輛行 駛時檢測不到所述移動終端被操作,則判斷在所述車輛行駛時是否檢測到所述移動終端的 晃動幅度大于預設幅值;如果在所述車輛行駛時檢測到移動終端的晃動幅度大于預設幅 值,則確定使用所述導航的用戶為乘客,如果在所述車輛行駛時檢測不到所述移動終端的 晃動幅度大于預設幅值,則確定使用所述導航的用戶為駕駛員。
[0007] 其中,所述判斷在所述車輛行駛時是否檢測到所述移動終端被操作,包括:判斷在 所述車輛行駛的第一預設時間內是否檢測到所述移動終端是否被操作;和/或,所述判斷 在所述車輛行駛時是否檢測到所述移動終端的晃動幅度大于預設幅值,包括:判斷在所述 車輛行駛的第二預設時間內是否檢測到所述移動終端的晃動幅度大于預設幅值。
[0008] 其中,所述判斷在車輛行駛時是否檢測到所述移動終端被操作,具體包括:判斷在 所述車輛行駛時是否檢測到移動終端的開關power鍵和/或主頁home鍵被按壓、和/或在 所述車輛行駛時是否檢測到對移動終端的觸摸屏的操作。
[0009] 其中,所述判斷在車輛行駛時是否檢測到所述移動終端的晃動幅度大于預設幅 值,之前包括:根據在所述車輛行駛時所述移動終端的陀螺儀或重力傳感器輸出的數據計 算得到所述移動終端的晃動幅度。
[0010] 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明采用另一種方案:提供一種自動區分導航用戶的 移動終端,包括第一判斷模塊、第二判斷模塊和確定模塊,所述第一判斷模塊用于判斷當前 是否已啟用導航,并將第一判斷結果發送給所述第二判斷模塊;所述第二判斷模塊用于在 第一判斷結果為當前已啟用導航時,判斷三個第一條件中的至少一個是否成立,所述三個 第一條件包括在所述用戶操作所述導航時車輛是否處于行駛狀態、在所述車輛行駛時是否 檢測到所述移動終端被操作、在所述車輛行駛時是否檢測到所述移動終端的晃動幅度大于 預設幅值,并將所述第二判斷結果發送給所述確定模塊;所述確定模塊用于在所述第二判 斷結果為所述第一條件均不成立,則確定使用所述導航的用戶為駕駛員,否則確定使用所 述導航的用戶為乘客。
[0011] 其中,所述第一判斷模塊包括第一判斷單元、第二判斷單元和第三判斷單元,所述 第一判斷單元用于判斷在啟動所述導航時車輛是否處于行駛狀態,并將所述第三判斷結果 發送給所述第二判斷單元和確定模塊;所述第二判斷單元用于在第三判斷結果為在啟動 所述導航時車輛不處于行駛狀態時,判斷在所述車輛行駛時是否檢測到所述移動終端被操 作,并將第四判斷結果發送給所述第三判斷單元和確定模塊;所述第三判斷單元用于在第 四判斷結果為在所述車輛行駛時檢測不到所述移動終端被操作時,判斷在所述車輛行駛時 是否檢測到所述移動終端的晃動幅度大于預設幅值,并將第五判斷結果發送給確定模塊; 所述確定模塊具體用于在第三判斷結果為在啟動所述導航時車輛處于行駛狀態時、在第四 判斷結果為在所述車輛行駛時檢測到所述移動終端被操作時、或在第五判斷結果為在所述 車輛行駛時檢測到移動終端的晃動幅度大于預設幅值時,確定使用所述導航的用戶為乘 客,在所述第五判斷結果為在所述車輛行駛時檢測不到所述移動終端的晃動幅度大于預設 幅值時,確定使用所述導航的用戶為駕駛員。
[0012] 其中,所述第二判斷單元具體用于在第三判斷結果為在啟動所述導航時車輛不處 于行駛狀態時,判斷在所述車輛行駛的第一預設時間內是否檢測到所述移動終端是否被操 作;所述第三判斷單元具體用于在第四判斷單元為在所述車輛行駛時檢測不到所述移動終 端被操作時,判斷在所述車輛行駛的第二預設時間內是否檢測到所述移動終端的晃動幅度 大于預設幅值。
[0013] 其中,所述第二判斷單元具體用于在第三判斷結果為在啟動所述導航時車輛不處 于行駛狀態時,判斷在所述車輛行駛時是否檢測到移動終端的開關power鍵和/或主頁 home鍵被按壓、和/或在所述車輛行駛時是否檢測到對移動終端的觸摸屏的操作。
[0014] 其中,所述第三判斷單元還用于根據在所述車輛行駛時所述移動終端的陀螺儀或 重力傳感器輸出的數據計算得到所述移動終端的晃動幅度。
[0015] 區別于現有技術,本發明在使用導航時,通過判斷在所述用戶操作所述導航時車 輛是否處于行駛狀態、在車輛行駛時是否檢測到所述移動終端被操作、在車輛行駛時是否 檢測到所述移動終端的晃動幅度大于預設幅值上述三個第一條件中的至少一個,可確定用 戶為駕駛員或乘客,由于上述第一條件均是根據不同用戶身份使用導航的習慣而作出,故 具有較高的準確性,保證了移動終端能夠準確地區分開導航用戶的身份。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6] 圖1是本發明區分導航用戶的方法一實施方式的流程圖;
[0017] 圖2是本發明區分導航用戶的方法另一實施方式的流程圖;
[0018] 圖3是本發明區分導航用戶的移動終端一實施方式的結構示意圖;
[0019] 圖4是本發明區分導航用戶的移動終端另一實施方式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20] 下面結合附圖和具體的實施方式進行說明。
[0021] 請參閱圖1,圖1是本發明區分導航用戶的方法一實施方式的流程圖。本實施方式 中,該方法包括:
[0022] 101 :移動終端判斷當前是否已啟用導航。
[0023] 本實施方式中的移動終端具有導航功能。通常情況下,在駕駛時,駕駛員或者乘客 會使用移動終端的導航功能,而為保證行車安全,移動終端往往需要區分出使用者為駕駛 員還是乘客,以進入便于使用者操作的模式,如在區分出駕駛員為使用者時,則移動終端可 自動進入車載模式,以使駕駛員可語音操作移動終端,故移動終端自動區分出使用導航的 用戶為駕駛員或乘客,可為移動終端的后續操作提供極大的幫助。
[0024] 具體,移動終端可定時或者在接收到用戶指令時檢測當前是否已啟用導航功能, 即導航功能是否打開,如果是,則執行102,如果不是,則可在下次定時或者再接收到用戶指 令時重新執行101以判斷當前是否已啟用導航。
[0025] 102:移動終端判斷三個第一條件中的至少一個是否成立,所述三個第一條件包括 在所述用戶操作所述導航時車輛是否處于行駛狀態、在車輛行駛時是否檢測到所述移動終 端被操作、在車輛行駛時是否檢測到所述移動終端的晃動幅度大于預設幅值。
[0026] -般情況下,駕駛員在操作導航,如開啟導航或者輸入目的地等時,往往需要停止 車輛行駛,而乘客操作導航而可以在任何時候,如車輛行駛或者停車時。故移動終端可將 判斷在所述用戶操作所述導航時車輛是否處于行駛狀態作為一個第一條件,來判斷使用導 航的用戶為駕駛員或是乘客。其中,移動終端可采用速度傳感器測量當前速度、或者采用位 移傳感器來測量移動距離、或者采用聲音接收器來接收當前車輛的引擎或者周圍環境的聲 音,通過接收到的聲音判斷當前是否在行駛中等方式來檢測在對導航操作時車輛是否處于 行駛狀態。
[0027] 在車輛行駛時,駕駛員一般不會操作移動終端,如按壓開關鍵(即power鍵)和/ 或主頁鍵(即home鍵)、對觸摸屏進行操作,故可將在車輛行駛時是否檢測到移動終端被操 作,如在車輛行駛時是否檢測到開關鍵和/或主頁鍵被按壓、在車輛行駛時是否檢測到對 觸摸屏的操作,作為一個第一條件,來判斷使用導航的用戶為駕駛員或是乘客。
[0028] 在車輛行駛時,如果是駕駛員在使用移動終端的導航,一般會將移動終端固定在 車上,不會出現大幅度的晃動,如果是乘客,則一般會手持,容易出現大幅度的晃動。故可將 在車輛行駛時是否檢測到移動終端的晃動幅度大于預設幅值的作為一個第一條件,來判斷 使用導航的用戶為駕駛員或是乘客。其中,該預設幅值可由移動終端自定義或者由用戶預 先設定。移動終端可在車輛行駛時所述移動終端的陀螺儀或重力傳感器輸出的數據計算得 到所述移動終端的晃動幅度,并根據獲得的晃動幅度判斷移動終端的晃動幅度是否大于預 設幅值。
[0029] 移動終端至少判斷上述三個第一條件是否成立,如果移動終端所執行判斷的第一 條件均不成立,則執行103,否則,執行104。
[0030] 103 :移動終端確定使用所述導航的用戶為駕駛員。
[0031] 如果移動終端所執行判斷的第一條件均不成立,則確定使用所述導航的用戶為駕 駛員。
[0032] 104 :移動終端確定使用所述導航的用戶為乘客。
[0033] 如果移動終端所執行判斷的第一條件有成立的,則確定使用所述導航的用戶為駕 駛員。
[0034] 可以理解的是,移動終端判斷的第一條件個數越多,則確定用戶為駕駛員或乘客 的準確率越高。作為優化實施例,移動終端可先后或者同時判斷上述三個第一條件,并在上 述三個第一條件均成立時,才確定使用所述導航的用戶為駕駛員。
[0035] 另外,如果移動終端執行判斷的是在車輛行駛時是否檢測到移動終端被操作、在 車輛行駛時是否檢測到幅度大于預設幅值的晃動上述兩個中的第一條件時,其中的檢測動 作可以為在行駛過程中一直進行檢測,或者定時執行檢測,在此不作限定。
[0036] 本實施方式在使用導航時,通過判斷在所述用戶操作所述導航時車輛是否處于行 駛狀態、在車輛行駛時是否檢測到所述移動終端被操作、在車輛行駛時是否檢測到所述移 動終端的晃動幅度大于預設幅值上述三個第一條件中的至少一個,可確定用戶為駕駛員或 乘客,由于上述第一條件均是根據不同用戶身份使用導航的習慣而作出,故具有較高的準 確性,保證了移動終端能夠準確地區分開導航用戶的身份。
[0037] 請參閱圖2,圖2是本發明區分導航用戶的方法另一實施方式的流程圖。本實施方 式中,該方法包括:
[0038] 201 :移動終2而判斷當如是否已啟用導航。
[0039] 本實施方式中,移動終端定時檢測以判斷出用戶啟動導航時,執行202。
[0040] 202 :移動終端判斷在啟動所述導航時車輛是否處于行駛狀態。
[0041] 為準確判斷出使用導航的用戶的身份,移動終端采用先后判斷上述三個第一條件 的方式。首先,依據駕駛員在開啟導航時往往需要停止車輛行駛的習慣,移動終端判斷在啟 動所述導航時車輛是否處于行駛狀態,如果是,則執行203,如果不是,則執行204。
[0042] 203 :移動終端確定使用所述導航的用戶為乘客。
[0043] 當移動終端判斷的第一條件有成立的,則可確認使用所述導航的用戶為乘客。
[0044] 204 :移動終端判斷在所述車輛行駛時是否檢測到所述移動終端的power鍵和/或 home鍵被按壓。
[0045] 本實施方式中,移動終端先判斷在車輛行駛中是否檢測到移動終端被操作。其中, 移動終端通過先后判斷在車輛行駛中移動終端的power鍵和/或home鍵是否被按壓以及 是否有對移動終端的觸摸屏的操作,兩個方面來檢測移動終端被操作。故首先,移動終端可 選取在車輛行駛的一段時間如在車輛行駛的第一預設時間內判斷是否檢測到移動終端的 power鍵和/或home鍵被按壓,如果是,則執行203,確定導航用戶為乘客,如果不是,則執 行 205。
[0046] 205:移動終端判斷在所述車輛行駛時是否檢測到所述移動終端的晃動幅度大于 預設幅值。
[0047] 如果移動終端的power鍵和/或home鍵在車輛行駛的第一預設時間內中沒有 被按壓,則可認為導航用戶為駕駛員的可能性較大,故可選取在車輛行駛的一段時間如在 車輛行駛的第二預設時間內判斷是否檢測到所述移動終端的晃動幅度大于預設幅值,如果 是,則執行203,以確定導航用戶為乘客,如果不是,則執行206。
[0048] 206:移動終端判斷在車輛行駛時是否檢測到對移動終端的觸摸屏的操作。
[0049] 如果沒有檢測到移動終端的晃動幅度大于預設幅值,則可進一步認為導航用戶為 駕駛員的可能性較大,故可再選取在車輛行駛的一段時間如在車輛行駛的第三預設時間內 判斷是否檢測到對移動終端的觸摸屏的操作,如果是,則執行203,以確定導航用戶為乘客, 如果不是,則執行207。
[0050] 可以理解的是,上述第一、第二、第三預設時間可以系統自定義或者由用戶預先輸 入,而第一、第二、第三預設時間可為相同或者不同的時間段。
[0051] 207 :移動終端確定使用所述導航的用戶為駕駛員
[0052] 如果沒有檢測到對移動終端的觸摸屏的操作,則可更進一步認為導航用戶為駕駛 員的可能性較大,綜合上述三個條件的檢測,移動終端則可確定使用導航的用戶為駕駛員, 并可根據確定后的導航用戶的身份,進入不同的操作模式,如導航用戶為駕駛員則進入車 載模式。結合這種方式,移動終端可實現模式的智能切換,譬如為乘客提供精簡的功能,從 而降低耗電量、流量費用,而為駕駛員提供詳細的功能、操作指示、匯報實時交通路況等等, 以利于駕駛員的駕駛操作。
[0053] 請參閱圖3,圖3是本發明區分導航用戶的移動終端一實施方式的結構示意圖。本 實施方式中,該區分導航用戶的移動終端300包括第一判斷模塊310、第二判斷模塊320和 確定模塊330。
[0054] 第一判斷模塊310用于判斷當前是否已啟用導航,并將第一判斷結果發送給所述 第二判斷模塊320。
[0055] 本實施方式中的移動終端300具有導航功能。通常情況下,在駕駛時,駕駛員或者 乘客會使用移動終端300的導航功能,而為保證行車安全,移動終端300往往需要區分出使 用者為駕駛員還是乘客,以進入便于使用者操作的模式,如在區分出駕駛員為使用者時,則 移動終端300可自動進入車載模式,以使駕駛員可語音操作移動終端300,故移動終端300 自動區分出使用導航的用戶為駕駛員或乘客,可為移動終端300的后續操作提供極大的幫 助。
[0056] 具體,移動終端300的第一判斷模塊310可定時或者在接收到用戶指令時檢測當 前是否已啟用導航功能,即導航功能是否打開,如果不是,則第一判斷模塊310可在下次定 時或者再接收到用戶指令時重新判斷當前是否已啟用導航。
[0057] 第二判斷模塊320用于在第一判斷結果為當前已啟用導航時,判斷三個第一條件 中的至少一個是否成立,所述三個第一條件包括在所述用戶操作所述導航時車輛是否處于 行駛狀態、在所述車輛行駛時是否檢測到所述移動終端300被操作、在所述車輛行駛時是 否檢測到所述移動終端300的晃動幅度大于預設幅值,并將所述第二判斷結果發送給所述 確定模塊330。
[0058] -般情況下,駕駛員在操作導航,如開啟導航或者輸入目的地等時,往往需要停止 車輛行駛,而乘客操作導航而可以在任何時候,如車輛行駛或者停車時。故第二判斷模塊 320可將判斷在所述用戶操作所述導航時車輛是否處于行駛狀態作為一個第一條件,來判 斷使用導航的用戶為駕駛員或是乘客。其中,第二判斷模塊320可采用速度傳感器測量當 前速度、或者采用位移傳感器來測量移動距離、或者采用聲音接收器來接收當前車輛的引 擎或者周圍環境的聲音,通過接收到的聲音判斷當前是否在行駛中等方式來檢測在對導航 操作時車輛是否處于行駛狀態。
[0059] 在車輛行駛時,駕駛員一般不會操作移動終端300,如按壓開關鍵(即power鍵) 和/或主頁鍵(即home鍵)、對觸摸屏進行操作,故可將在車輛行駛時是否檢測到移動終端 300被操作,如在車輛行駛時是否檢測到開關鍵和/或主頁鍵被按壓、在車輛行駛時是否檢 測到對觸摸屏的操作,作為一個第一條件,來判斷使用導航的用戶為駕駛員或是乘客。
[0060] 在車輛行駛時,如果是駕駛員在使用移動終端的導航,一般會將移動終端固定在 車上,不會出現大幅度的晃動,如果是乘客,則一般會手持,容易出現大幅度的晃動。故可將 在車輛行駛時是否檢測到移動終端300的晃動幅度大于預設幅值的作為一個第一條件,來 判斷使用導航的用戶為駕駛員或是乘客。其中,該預設幅值可由移動終端自定義或者由用 戶預先設定。第二判斷模塊320可在車輛行駛時所述移動終端300的陀螺儀或重力傳感器 輸出的數據計算得到所述移動終端300的晃動幅度,并根據獲得的晃動幅度判斷移動終端 300的晃動幅度是否大于預設幅值。
[0061] 第二判斷模塊320至少判斷上述三個第一條件是否成立,并將第二判斷結果發送 給確定模塊330。
[0062] 確定模塊330用于在所述第二判斷結果為所述第一條件均不成立,則確定使用所 述導航的用戶為駕駛員,否則確定使用所述導航的用戶為乘客。
[0063] 在第二判斷模塊320所執行判斷的第一條件均不成立時,確定使用所述導航的用 戶為駕駛員。在第二判斷模塊320所執行判斷的第一條件有成立時,確定使用所述導航的 用戶為駕駛員。
[0064] 可以理解的是,第二判斷模塊320判斷的第一條件個數越多,則確定用戶為駕駛 員或乘客的準確率越高。作為優化實施例,第二判斷模塊320可先后或者同時判斷上述三 個第一條件,并在上述三個第一條件均成立時,才確定使用所述導航的用戶為駕駛員。
[0065]另外,如果第二判斷模塊320執行判斷的是在車輛行駛時是否檢測到移動終端被 操作、在車輛行駛時是否檢測到幅度大于預設幅值的晃動上述兩個中的第一條件時,其中 的檢測動作可以為在行駛過程中一直進行檢測,或者定時執行檢測,在此不作限定。
[0066] 本實施方式在使用導航時,通過判斷在所述用戶操作所述導航時車輛是否處于行 駛狀態、在車輛行駛時是否檢測到所述移動終端被操作、在車輛行駛時是否檢測到所述移 動終端的晃動幅度大于預設幅值上述三個第一條件中的至少一個,可確定用戶為駕駛員或 乘客,由于上述第一條件均是根據不同用戶身份使用導航的習慣而作出,故具有較高的準 確性,保證了移動終端能夠準確地區分開導航用戶的身份。
[0067] 請參閱圖4,圖4是本發明區分導航用戶的移動終端另一實施方式的流程圖。本實 施方式中,該區分導航用戶的移動終端400包括第一判斷模塊410、第二判斷模塊420和確 定模塊430,第二判斷模塊420包括第一判斷單元421、第二判斷單元422和第三判斷單元 423。
[0068] 第一判斷模塊410與上一實施方式的第一判斷模塊相同,在此不作贅述。
[0069] 第一判斷單元421用于在第一判斷結果為當前已啟用導航時,判斷在啟動所述導 航時車輛是否處于行駛狀態,并將所述第三判斷結果發送給所述第二判斷單元422和確定 模塊430。
[0070] 為準確判斷出使用導航的用戶的身份,第二判斷模塊420采用先后判斷上述三個 第一條件的方式。首先,依據駕駛員在開啟導航時往往需要停止車輛行駛的習慣,第二判斷 模塊420的第一判斷單元421在第一判斷模塊410定時檢測以判斷出用戶啟動導航時,判 斷在啟動所述導航時車輛是否處于行駛狀態。
[0071] 第二判斷單元422用于在第三判斷結果為在啟動所述導航時車輛不處于行駛狀 態時,判斷在所述車輛行駛時是否檢測到所述移動終端400被操作,并將第四判斷結果發 送給所述第三判斷單元423和確定模塊430。
[0072] 本實施方式中,第二判斷單元422先判斷在車輛行駛中是否檢測到移動終端被 400操作。其中,第二判斷單元422通過先后判斷在車輛行駛中移動終端400的power鍵和 /或home鍵是否被按壓以及是否有對移動終端400的觸摸屏的操作,兩個方面來檢測移動 終端400被操作。故首先,第二判斷單元422可選取在車輛行駛的一段時間如在車輛行駛 的第一預設時間內判斷是否檢測到移動終端400的power鍵和/或home鍵被按壓。
[0073] 如果移動終端400的power鍵和/或home鍵在車輛行駛的第一預設時間內中沒 有被按壓,則可進一步認為導航用戶為駕駛員的可能性較大,故可再選取在車輛行駛的一 段時間如在車輛行駛的第二預設時間內判斷是否檢測到對移動終端400的觸摸屏的操作。
[0074] 第三判斷單元423用于在第四判斷結果為在所述車輛行駛時檢測不到所述移動 終端400被操作時,判斷在所述車輛行駛時是否檢測到所述移動終端400的晃動幅度大于 預設幅值,并將第五判斷結果發送給確定模塊430。
[0075] 如果檢測不到對移動終端的觸摸屏的操作,則可進一步認為導航用戶為駕駛員的 可能性較大,故可選取在車輛行駛的一段時間如在車輛行駛的第二預設時間內判斷是否檢 測到所述移動終端的晃動幅度大于預設幅值。
[0076] 可以理解的是,上述第一、第二、第三預設時間可以系統自定義或者由用戶預先輸 入,而第一、第二、第三預設時間可為相同或者不同的時間段。
[0077] 確定模塊430具體用于在第三判斷結果為在啟動所述導航時車輛處于行駛狀態 時、在第四判斷單元為在所述車輛行駛時檢測到所述移動終端400被操作時、或在第五判 斷結果為在所述車輛行駛時檢測到移動終端400的晃動幅度大于預設幅值時,確定使用所 述導航的用戶為乘客,在所述第五判斷結果為在所述車輛行駛時檢測不到所述移動終端 400的晃動幅度大于預設幅值時,確定使用所述導航的用戶為駕駛員。
[0078] 如果第五判斷結果為沒有檢測到所述移動終端400的晃動幅度大于預設幅值, 則可更進一步認為導航用戶為駕駛員的可能性較大,綜合上述三個條件的檢測,確定模塊 430則可確定使用導航的用戶為駕駛員,并可根據確定后的導航用戶的身份,進入不同的操 作模式,如導航用戶為駕駛員則進入車載模式。而在第三判斷結果為在啟動所述導航時車 輛處于行駛狀態時、在第四判斷結果為在所述車輛行駛時檢測到所述移動終端400被操作 時、或在第五判斷結果為在所述車輛行駛時檢測到移動終端400的晃動幅度大于預設幅值 時,確定模塊430則確定使用所述導航的用戶為乘客。
[0079] 通過上述方案,本發明在使用導航時,通過判斷在所述用戶操作所述導航時車輛 是否處于行駛狀態、在車輛行駛時是否檢測到所述移動終端被操作、在車輛行駛時是否檢 測到所述移動終端的晃動幅度大于預設幅值上述三個第一條件中的至少一個,可確定用戶 為駕駛員或乘客,由于上述第一條件均是根據不同用戶身份使用導航的習慣而作出,故具 有較高的準確性,保證了移動終端能夠準確地區分開導航用戶的身份。
[0080] 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的實施例,并非因此限制本發明的專利范圍,凡是利用本發 明說明書及附圖內容所作的等效結構或等效流程變換,或直接或間接運用在其他相關的技 術領域,均同理包括在本發明的專利保護范圍內。
【權利要求】
1. 一種自動區分導航用戶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移動終端判斷當前是否已啟用導航; 如果是,則判斷三個第一條件中的至少一個是否成立,所述三個第一條件包括在所述 用戶操作所述導航時車輛是否處于行駛狀態、在所述車輛行駛時是否檢測到所述移動終端 被操作、在所述車輛行駛時是否檢測到所述移動終端的晃動幅度大于預設幅值; 如果判斷結果為所述第一條件均不成立,則確定使用所述導航的用戶為駕駛員,否則 確定使用所述導航的用戶為乘客。
2.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判斷三個第一條件中的至少一個是 否成立;如果判斷結果均為所述第一條件不成立,則確定使用所述導航的用戶為駕駛員,否 則確定使用所述導航的用戶為乘客,具體包括: 判斷在啟動所述導航時車輛是否處于行駛狀態; 如果在啟動所述導航時車輛處于行駛狀態,則確定使用所述導航的用戶為乘客,如果 在啟動所述導航時車輛不處于行駛狀態,則判斷在所述車輛行駛時是否檢測到所述移動終 端被操作; 如果在所述車輛行駛時檢測到所述移動終端被操作,則確定使用所述導航的用戶為乘 客,如果在所述車輛行駛時檢測不到所述移動終端被操作,則判斷在所述車輛行駛時是否 檢測到所述移動終端的晃動幅度大于預設幅值; 如果在所述車輛行駛時檢測到移動終端的晃動幅度大于預設幅值,則確定使用所述 導航的用戶為乘客,如果在所述車輛行駛時檢測不到所述移動終端的晃動幅度大于預設幅 值,則確定使用所述導航的用戶為駕駛員。
3. 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判斷在所述車輛行駛時是否檢測到所述移動終端被操作,包括: 判斷在所述車輛行駛的第一預設時間內是否檢測到所述移動終端是否被操作; 和/或,所述判斷在所述車輛行駛時是否檢測到所述移動終端的晃動幅度大于預設幅 值,包括: 判斷在所述車輛行駛的第二預設時間內是否檢測到所述移動終端的晃動幅度大于預 設幅值。
4. 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判斷在車輛行駛時是否檢測到所 述移動終端被操作,具體包括: 判斷在所述車輛行駛時是否檢測到移動終端的開關power鍵和/或主頁home鍵被按 壓、和/或在所述車輛行駛時是否檢測到對移動終端的觸摸屏的操作。
5. 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判斷在車輛行駛時是否檢測到所 述移動終端的晃動幅度大于預設幅值,之前包括: 根據在所述車輛行駛時所述移動終端的陀螺儀或重力傳感器輸出的數據計算得到所 述移動終端的晃動幅度。
6. -種自動區分導航用戶的移動終端,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判斷模塊、第二判斷模塊 和確定模塊, 所述第一判斷模塊用于判斷當前是否已啟用導航,并將第一判斷結果發送給所述第二 判斷模塊; 所述第二判斷模塊用于在第一判斷結果為當前已啟用導航時,判斷三個第一條件中的 至少一個是否成立,所述三個第一條件包括在所述用戶操作所述導航時車輛是否處于行駛 狀態、在所述車輛行駛時是否檢測到所述移動終端被操作、在所述車輛行駛時是否檢測到 所述移動終端的晃動幅度大于預設幅值,并將所述第二判斷結果發送給所述確定模塊; 所述確定模塊用于在所述第二判斷結果為所述第一條件均不成立,則確定使用所述導 航的用戶為駕駛員,否則確定使用所述導航的用戶為乘客。
7. 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移動終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判斷模塊包括第一判斷單 元、第二判斷單元和第三判斷單元, 所述第一判斷單元用于判斷在啟動所述導航時車輛是否處于行駛狀態,并將所述第三 判斷結果發送給所述第二判斷單元和確定模塊; 所述第二判斷單元用于在第三判斷結果為在啟動所述導航時車輛不處于行駛狀態時, 判斷在所述車輛行駛時是否檢測到所述移動終端被操作,并將第四判斷結果發送給所述第 三判斷單元和確定模塊; 所述第三判斷單元用于在第四判斷結果為在所述車輛行駛時檢測不到所述移動終端 被操作時,判斷在所述車輛行駛時是否檢測到所述移動終端的晃動幅度大于預設幅值,并 將第五判斷結果發送給確定模塊; 所述確定模塊具體用于在第三判斷結果為在啟動所述導航時車輛處于行駛狀態時、在 第四判斷結果為在所述車輛行駛時檢測到所述移動終端被操作時、或在第五判斷結果為在 所述車輛行駛時檢測到移動終端的晃動幅度大于預設幅值時,確定使用所述導航的用戶為 乘客,在所述第五判斷結果為在所述車輛行駛時檢測不到所述移動終端的晃動幅度大于預 設幅值時,確定使用所述導航的用戶為駕駛員。
8. 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移動終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判斷單元具體用于在第三 判斷結果為在啟動所述導航時車輛不處于行駛狀態時,判斷在所述車輛行駛的第一預設時 間內是否檢測到所述移動終端是否被操作; 所述第三判斷單元具體用于在第四判斷單元為在所述車輛行駛時檢測不到所述移動 終端被操作時,判斷在所述車輛行駛的第二預設時間內是否檢測到所述移動終端的晃動幅 度大于預設幅值。
9. 根據權利要求6或7所述的移動終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判斷單元具體用于在第 三判斷結果為在啟動所述導航時車輛不處于行駛狀態時,判斷在所述車輛行駛時是否檢測 到移動終端的開關power鍵和/或主頁home鍵被按壓、和/或在所述車輛行駛時是否檢測 到對移動終端的觸摸屏的操作。
10. 根據權利要求6或7所述的移動終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判斷單元還用于根據 在所述車輛行駛時所述移動終端的陀螺儀或重力傳感器輸出的數據計算得到所述移動終 端的晃動幅度。
【文檔編號】G01C21/26GK104154921SQ201410359325
【公開日】2014年11月19日 申請日期:2014年7月25日 優先權日:2014年7月25日
【發明者】張 杰 申請人:惠州Tcl移動通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