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角尺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一種直角尺,主要用于模具及其制品的測量,包括X軸尺和Y軸尺,所述的X軸尺和Y軸尺內均嵌設有折疊扇形尺,X軸尺和Y軸尺的交點與折疊扇形尺的頂點重合。本實用新型克服了現有的直角尺僅能測量工件是否垂直,當直角尺與工件之間有間隙時,需借助塞尺測量間隙的角度,操作麻煩的缺點,提供一種可測量間隙角度、操作方便的直角尺。
【專利說明】直角尺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測量用具領域,主要用于模具及其制品的測量,特別是一種直角尺。
【背景技術】
[0002]直角尺是工業劃線和檢驗工件的常用量具,可在工件上劃垂直線段,可檢驗工件的直角,也可用來檢驗弓箭的垂直度等。在測量直角時,使直角尺短邊貼在被測表面或平板上,并輕輕壓住,然后再使直角尺的另一工作面與被測表面接觸,靠好后,根據直角尺與被測表面間隙的大小來判斷被測直角是否正確,當直角尺與北側表面的間隙大于0.02mm時,可借助塞尺測量間隙的數值,然后計算出被測角的偏差,操作麻煩。
實用新型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針對現有的直角尺僅能測量工件是否垂直,當直角尺與工件之間有間隙時,需借助塞尺測量間隙的角度,操作麻煩的缺點,提供一種可測量間隙角度、操作方便的直角尺。
[0004]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是:直角尺,包括X軸尺和Y軸尺,所述的X軸尺和Y軸尺內均嵌設有折疊扇形尺,X軸尺和Y軸尺的交點與折疊扇形尺的頂點重合,折疊扇形尺上標有角度刻度。
[0005]采用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的直角尺,X軸尺與Y軸尺呈90°,兩個直角尺的抵靠面,與測量被測面是否為90°,將一邊貼在被測表面或平板上,另一邊與被測表面接觸;所述的X軸尺和Y軸尺內均嵌設有折疊扇形尺,X軸尺和Y軸尺的交點與折疊扇形尺的頂點重合,折疊扇形尺上標有角刻度,折疊扇形尺外形為扇形,扇形上標有角刻度且折疊扇形尺可折疊,不使用時折疊收縮在X軸尺和Y軸尺內,X軸尺和Y軸尺的交點與折疊扇形尺的頂點重合,使用時,折疊扇形尺可圍繞頂點展開,因此,當被測角度或者被側面大于90°的情況下,直接展開折疊扇形尺,測量其間隙,相比現有的使用塞尺來測量間隙的方式而言,操作方便簡單。
[0006]進一步,所述的折疊扇形尺包括一組扇片,相鄰兩個扇片之間滑動連接。滑動連接收縮自如,可折疊可展開,操作方便。
[0007]進一步,還包括有Z軸尺,Z軸尺與X軸尺和Y軸尺的交點重合。Z軸尺的設置保證在測量時,直角尺的放置規范,因Z軸尺、X軸尺和Y軸尺兩兩垂直,因此只要保證其中兩個緊貼被測表面,即可確定直角尺的放置規范。
[0008]進一步,所述的折疊扇形尺上設有把手。利于收縮、展開折疊扇形尺的操作。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09]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進一步說明:
[0010]圖1是本實用新型直角尺實施例的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1 ] 如圖1所示,本實用新型直角尺,包括X軸尺1和Y軸尺2,所述的X軸尺1和Y軸尺2內均嵌設有折疊扇形尺3,X軸尺1和Y軸尺2的交點與折疊扇形尺3的頂點重合,折疊扇形尺3上標有角刻度;所述的折疊扇形尺3包括一組扇片4,相鄰兩個扇片4之間滑動連接;還包括有Z軸尺,Z軸尺與X軸尺1和Y軸尺2的交點重合;所述的折疊扇形尺3上設有把手6。
[0012]在具體實施過程中,折疊扇形尺3采用五個扇片4組成,相鄰的兩個扇片4的其中一個扇片4的下表面設有凹槽,另一個扇片4的上表面設有凸起,凸起和凹槽相互配合,凸起可在凹槽內滑動,依此類推;把手6采用軟質布條制成;測試樣品為夾角。在操作時,使X軸尺1緊貼構成夾角的下被測面,Z軸尺緊貼上被測面與下被側面的連接線,此時,Y軸尺2若緊貼上被測面,則可判定角度為90°,若Y軸尺2與上被測面之間有間隙,則拉動把手6,使Y軸尺2內的折疊扇形尺3展開,直至折疊扇形尺3的邊緣緊貼上被測面,即可讀取折疊扇形尺3的角刻度,確定間隙的角度大小,當收取時,滑動相鄰扇片4,使其收縮在Y軸尺2內即可。
[0013]若使Y軸尺2緊貼被測表面,X軸尺1內的折疊扇形尺3操作相同。
[0014]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結構的前提下,還可以作出若干變形和改進,這些也應該視為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這些都不會影響本實用新型實施的效果和專利的實用性。
【權利要求】
1.直角尺,包括X軸尺和Y軸尺,其特征在于:所述的X軸尺和Y軸尺內均嵌設有折疊扇形尺,X軸尺和Y軸尺的交點與折疊扇形尺的頂點重合,折疊扇形尺上標有角刻度;所述的折疊扇形尺包括一組扇片,相鄰兩個扇片之間滑動連接;還包括有Z軸尺,Z軸尺與X軸尺和Y軸尺的交點重合。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直角尺,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折疊扇形尺上設有把手。
【文檔編號】G01B3/06GK204043547SQ201320772797
【公開日】2014年12月24日 申請日期:2013年11月29日 優先權日:2013年11月29日
【發明者】張毅 申請人:重慶峰瑞塑料制品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