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燈夾具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LED燈夾具,包括支架和設置在所述支架上的夾持部,所述夾持部內設置有金屬彈件,用于將LED燈的燈腳夾持在所述支架上。實施本發(fā)明的LED燈夾具,通過裝設有金屬彈件的夾持部,夾持LED燈的燈腳,在進行LED燈測試時,安裝方便快捷,工作效率高,耗費時間少,此外也無需額外的螺釘進行固定,降低了制造成本。
【專利說明】LED燈夾具
【技術領域】
[0001]本發(fā)明涉及LED燈具【技術領域】,特別是涉及LED燈夾具。
【背景技術】
[0002]目前,在積分球內檢測LED燈的各種光學參數(shù)時,需用螺釘將LED燈固定在夾具上,然后將夾具安裝到積分球內進行測試。
[0003]但是上述夾具固定的LED燈,一次只能測試一個LED燈,在夾具安裝和固定時工序繁雜、耗時費力,工作效率低。
【發(fā)明內容】
[0004]基于此,有必要針對現(xiàn)有測試LED燈所用的夾具,安裝和固定LED燈時工序繁雜、耗時費力,工作效率低的問題,提供一種LED燈夾具。
[0005]一種LED燈夾具,包括支架和設置在所述支架上的夾持部,所述夾持部內設置有金屬彈件,用于將LED燈的燈腳夾持在所述支架上。
[0006]本發(fā)明的LED夾具,通過裝設有金屬彈件的夾持部,夾持LED燈的燈腳,在進行LED燈測試時,安裝方便快捷,工作效率高,耗費時間少,此外也無需額外的螺釘進行固定,降低了制造成本。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07]圖1-5是本發(fā)明LED燈夾具第一實施方式的結構圖;
[0008]圖6-9是本發(fā)明LED燈夾具第二實施方式的結構圖;
[0009]圖10為與圖1-5中LED燈夾具匹配的插腳式燈腳;
[0010]圖11為與圖6-9中LED燈夾具匹配的平腳式燈腳。
【具體實施方式】
[0011]請參閱圖1至圖5,圖1至圖5是本發(fā)明LED燈夾具第一實施方式的結構示意圖。
[0012]本實施方式的LED燈夾具包括支架和設置在所述支架上的夾持部,所述夾持部內設置有金屬彈件,用于將LED燈的燈腳夾持在所述支架上。
[0013]本發(fā)明的LED燈夾具,通過裝設有金屬彈件的夾持部,夾持LED燈的燈腳,在進行LED燈測試時,安裝方便快捷,工作效率高,耗費時間少,此外也無需額外的螺釘進行固定,降低了制造成本。
[0014]其中,對于所述夾持部,如圖1-5所示,優(yōu)選地可包括插孔210和插孔220,沿插孔210和/或插孔220的內壁設有金屬彈件300,用于夾持所述LED燈的插腳610和620。
[0015]如圖4和圖10所示,所述LED燈的插腳610和插腳620與插孔210和插孔220匹配,插孔210或插孔220與內部的金屬彈件300配合將圖10所示的LED燈的插腳610或620緊固。[0016]如圖5所示,金屬彈件300優(yōu)選地為弧形彈片,使插孔210和/或插孔220上端的空間大于下端的空間,方便LED燈的插腳610或620插入。在其他實施方式中,金屬彈件300的形狀還可以為本領域技術人員慣用的其他形狀。
[0017]優(yōu)選地,每個插孔210或220內設有至少兩個金屬彈件300,各金屬彈件300可沿插孔210或220的內壁排列一圈,還可以其他形式設置在插孔210或220內。金屬彈件300優(yōu)選地為金屬彈片或本領域技術人員慣用的其他彈性件。
[0018]優(yōu)選地,金屬彈件300可與電極連接,用于通過導線將所述LED燈與電子控制單元連接。
[0019]優(yōu)選地,所述支架上設有至少兩個所述夾持部。所述夾持部的金屬彈件300通過接線與電子控制單元連接,在進行LED測試時,可根據(jù)需要控制指定的積分球內LED燈夾具夾持的多個LED燈中任意一個或多個通電或斷電,并對通電的LED燈進行測試,從而提高LED燈裝夾、測試、拆卸等的一系列工作效率,節(jié)省工作時間,降低制造成本。
[0020]優(yōu)選地,所述支架為圓盤支架110、半球體支架120或球體支架130。半球體支架120或球體支架130可增大用于安裝夾持部的安裝面積,與圓盤支架110相比,可以在半球體支架120或球體支架130上裝設更多的夾持部,夾持更多的LED燈。多個所述夾持部在圓盤支架110、半球體支架120或球體支架130上,以陣列形式排列設置。
[0021]進一步地,圓盤支架110、半球體支架120、球體支架130和所述夾持部上可噴涂漫反射涂層。半球體支架120可包括半球體基板121和圓筒支架122,半球體基板121用于裝設所述夾持部,圓筒支架122用于支撐半球體基板121,半球體基板121通過四枚螺釘與圓筒支架122連接固定在一起。所述的螺釘可均勻分布在半球體基板121與支圓筒支架122的外側。支圓筒支架122的端面外徑與半球體基板121的直徑一致,半球體基板121的壁厚比螺釘外徑要大,以確保能攻螺紋并保證結構的穩(wěn)固性。支圓筒支架122的端面可安裝插腳引線板,其引線插腳數(shù)目與半球體基板121上裝設的所有夾持部的插孔的數(shù)目一致。
[0022]在一個實施例中,球體支架130包括上半球體基板131、下半球體基板132和圓柱支架133,下半球基板132與圓柱支架133為一體,上半球體基板131和下半球體基板132用于裝設所述夾持部,圓柱支架133用于支撐上半球體基板131和下半球體基板132,上半球體基板131可通過兩枚螺釘與下半球體基板132連接成一體。所述螺釘均勻分布在上半球體基板131與下半球體基板132外圓的外側。所述的下半球體圓截面外徑與上半球體圓截面直徑一致,半球體的壁厚設計比螺釘外徑要大,確保能鉆孔和攻螺紋并保證結構的穩(wěn)固性。
[0023]在另一個實施例中,圓盤支架110包括圓盤基板111和圓筒支架112,圓盤基板111通過兩枚螺釘與圓筒支架112連接固定成一體,圓盤基板111用于裝設所述夾持部,圓筒支架112用于支撐圓盤基板111。所述螺釘可均勻分布在圓盤基板111圓盤面的外側。
[0024]進一步地,設置在半球體支架120或球體支架130上的任意兩個相鄰的所述夾持部的垂線的夾角可為45度。
[0025]請參閱圖6至圖9,圖6至圖9是本發(fā)明LED燈夾具第二實施方式的結構示意圖。
[0026]本實施方式與第一實施方式的不同之處在于,所述夾持部包括卡槽230和卡槽240,卡槽230或卡槽240的至少一個側壁上設有金屬彈件400,用于夾持所述LED燈的兩個平腳。[0027]如圖9和圖11所示,所述LED燈的平腳630和平腳640與卡槽230和卡槽240匹配,卡槽230和卡槽240與內部的金屬彈件400配合將所示的LED燈的平腳630和平腳640緊固。兩個卡槽間的間距與LED燈匹配。
[0028]優(yōu)選地,卡槽230或卡槽240內設有至少兩個金屬彈件400,如圖9所示,金屬彈件400可為半球型的金屬彈片,半球型的金屬彈片的切面與所述卡槽的一個側壁貼合,球面與另一側壁間的間距小于LED燈的平腳的厚度。在本發(fā)明的其他實施方式中,金屬彈件400的形狀還可以是本領域技術人員慣用的其他形狀。
[0029]優(yōu)選地,金屬彈件400可與電極連接,用于通過導線將所述LED燈與電子控制單元連接。
[0030]優(yōu)選地,所述支架上設有至少兩個所述夾持部。所述夾持部的金屬彈件400通過接線與電子控制單元連接,在進行LED測試時,可根據(jù)需要控制指定的積分球內LED燈夾具夾持的多個LED燈中任意一個或多個通電或斷電,并對通電的LED燈進行測試,從而提高LED燈裝夾、測試、拆卸等的一系列工作效率,節(jié)省工作時間,降低制造成本。
[0031]優(yōu)選地,所述支架為圓盤支架110、半球體支架120或球體支架130。半球體支架120或球體支架130可增大用于安裝夾持部的安裝面積,與圓盤支架110相比,可以在半球體支架120或球體支架130上裝設更多的夾持部,夾持更多的LED燈。
[0032]優(yōu)選地,圓盤支架110、半球體支架120或球體支架130的具體結構與第一實施方式中相同。
[0033]在其他實施方式中,裝設在所述支架上的多個所述夾持部中,部分數(shù)目的夾持部可包括插孔,剩余部分的夾持部可包括卡槽。
[0034]以上所述實施例僅表達了本發(fā)明的幾種實施方式,其描述較為具體和詳細,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為對本發(fā)明專利范圍的限制。應當指出的是,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發(fā)明構思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變形和改進,這些都屬于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因此,本發(fā)明專利的保護范圍應以所附權利要求為準。
【權利要求】
1.一種LED燈夾具,其特征在于,包括支架和設置在所述支架上的夾持部,所述夾持部內設置有金屬彈件,用于將LED燈的燈腳夾持在所述支架上。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LED燈夾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夾持部包括兩個插孔,沿所述插孔的內壁設有所述金屬彈件,用于夾持所述LED燈的兩個插腳式燈腳。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LED燈夾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金屬彈件為金屬彈片,每個所述插孔內設有至少兩個所述金屬彈片。
4.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LED燈夾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金屬彈件與電極連接,用于通過導線將所述LED燈與電子控制單元連接。
5.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LED燈夾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夾持部包括兩個卡槽,所述卡槽的至少一個側壁上設有所述金屬彈件,用于夾持所述LED燈的兩個平腳式燈腳。
6.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的LED燈夾具,其特征在于,每個所述卡槽內設有至少兩個所述金屬彈件。
7.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的LED燈夾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金屬彈件為半球型的金屬彈片,所述半球型的金屬彈片的切面與所述卡槽的一個側壁貼合。
8.根據(jù)權利要求1至7中任意一項所述的LED燈夾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上設有至少兩個所述夾持部,用于將至少兩個LED燈的燈腳夾持在所述支架上。
9.根據(jù)權利要求8所述的LED燈夾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為圓盤支架、半球體支架或球體支架。
10.根據(jù)權利要求9所述的LED燈夾具,其特征在于,設置在所述半球體支架或所述球體支架上的任意兩個相鄰的所述夾持部的垂線的夾角為45度。
【文檔編號】G01M11/02GK103753446SQ201310740762
【公開日】2014年4月30日 申請日期:2013年12月27日 優(yōu)先權日:2013年12月27日
【發(fā)明者】潘嘉強, 黃永峰, 張世誠 申請人:廣東威創(chuàng)視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