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水壓試驗工裝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公開了一種靜水壓試驗工裝,用于便攜式防爆燈具,其與靜水壓儀器連接進行靜水壓試驗,包括用于收容所述便攜式防爆燈具的殼身、與所述殼身密封配合的殼蓋、壓縮于所述殼身與所述殼蓋之間的第一密封圈、用于將所述殼身與所述殼蓋密封并鎖緊的鎖緊結構,所述殼蓋設有一用于與靜水壓儀器連接的通孔。本發明提供的靜水壓試驗工裝通過所述鎖緊件將所述殼蓋與殼身鎖緊住,且將具有防水密封作用的第一密封圈壓縮于所述殼身與所述殼蓋之間的簡單結構來專門對所述便攜式防爆燈具進行靜水壓試驗,以使得所述便攜式防爆燈具的防爆性能的測試準確且高效。
【專利說明】靜水壓試驗工裝
【技術領域】
[0001] 本發明涉及照明領域,尤其涉及一種用于便攜式防爆燈具的靜水壓試驗工裝。
【背景技術】
[0002] 便攜式防爆燈具,其攜帶方便、可在各種可燃氣體的地方使用,而在各種可燃氣體 中使用,對其防爆性能要求就非常高,而現有技術中做防爆性能試驗的壓力罐較大,也因為 要適應各種防爆燈具的使用,結構往往比較復雜,體積比較龐大,用其來做便攜式防爆燈具 的防爆試驗,就會導致測試效率低,不能提供準確有效的數據,給產品的開發、生產帶來麻 煩。
【發明內容】
[0003]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結構簡單、操作方便、以及測試效率高的用于便攜式 防爆燈具的靜水壓試驗工裝。
[0004] 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明提供了一種靜水壓試驗工裝,用于便攜式防爆燈 具,其與靜水壓儀器連接進行靜水壓試驗,包括用于收容所述便攜式防爆燈具的殼身、與所 述殼身密封配合的殼蓋、壓縮于所述殼身與所述殼蓋之間的第一密封圈、用于將所述殼身 與所述殼蓋密封并鎖緊的鎖緊結構,所述殼蓋設有一用于與靜水壓儀器連接的通孔。
[0005] 其中,所述殼體包括相對設置的開口端與封閉端,所述開口端設有一環形凹槽,所 述殼蓋包括第一端,所述第一端設有環形凸起,所述環形凸起與所述環形凹槽相配合,所述 第一密封圈壓縮于所述環形凸起與所述環形凹槽之間。
[0006] 其中,所述第一端設有凸起,所述凸起嵌套于所述殼身內腔中,所述靜水壓試驗工 裝還包括第二密封圈,所述第二密封圈位于所述凸起與所述環形凸起之間,且壓縮于所述 第一端與所述開口端之間。
[0007] 其中,所述第一密封圈為氯丁材料或者橡膠材料制成。
[0008] 其中,所述第二密封圈為氯丁材料或者橡膠材料制成。
[0009] 其中,所述殼蓋和所述殼身皆為鋼材料制成。
[0010] 其中,所述鎖緊結構包括至少兩個第一凸起、至少兩個第二凸起以及至少兩個鎖 緊件,至少兩個所述第一凸起沿著所述殼蓋周向均勻設置,至少兩個所述第二凸起沿著所 述殼身周向均勻設置,各所述第二凸起與各所述第一凸起相對應,每個所述鎖緊件用于將 一個所述第一凸起鎖緊于一個所述第二凸起上。
[0011] 其中,所述第一凸起和所述第二凸起橫截面為U型,所述鎖緊件包括螺桿和蝶形 螺母,所述螺桿包括依次連接的鉸接部、卡扣部和螺紋部,所述鉸接部轉動連接于所述第一 凸起內,所述卡扣部卡扣連接于所述第二凸起內,所述蝶形螺母與所述螺紋部螺紋連接,所 述第二凸起夾置于所述第一凸起與所述蝶形螺母之間。
[0012] 其中,所述第一凸起和所述第二凸起皆設有連接孔,所述連接孔中心軸與所述殼 蓋中心軸相互平行,所述鎖緊件包括螺釘和螺母,所述螺釘依次穿過所述第一凸起和所述 第二凸起,所述螺母螺紋連接于所述螺釘上,所述第二凸起夾置于所述第一凸起與所述螺 母之間。
[0013] 其中,所述殼體厚度為6mm,直徑為500mm。
[0014] 本發明提供的靜水壓試驗工裝通過所述鎖緊件將所述殼蓋與殼身鎖緊住,且將具 有防水密封作用的第一密封圈壓縮于所述殼身與所述殼蓋之間的簡單結構來專門對所述 便攜式防爆燈具進行靜水壓試驗,以使得所述便攜式防爆燈具的防爆性能的測試準確且高 效。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5]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發明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方式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 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發明的一些實施方式,對于本領域普 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0016] 圖1是本發明實施方式提供的靜水壓試驗工裝的示意圖; 圖2是圖1的靜水壓試驗工裝的爆炸圖; 圖3是圖2的靜水壓試驗工裝的另一視圖的爆炸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7] 下面將結合本發明實施方式中的附圖,對本發明實施方式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 楚、完整地描述。
[0018] 請一并參閱圖1至圖3,本發明實施方式提供的一種靜水壓試驗工裝1,用于便攜 式防爆燈具,其與靜水壓儀器連接進行靜水壓試驗。
[0019] 所述靜水壓試驗工裝1包括用于收容所述便攜式防爆燈具的殼身10、與所述殼身 10密封配合的殼蓋20、壓縮于所述殼身10與所述殼蓋20之間的第一密封圈30、用于將所 述殼身10與所述殼蓋20密封并鎖緊的鎖緊結構40。
[0020] 所述殼身10使用穩定性高的鋼材料制成,保證了所述靜水壓試驗工裝1在進行靜 水壓試驗時比較安全可靠,所述殼身10為柱體,其直徑為500mm,厚度為6mm,其大小適用于 所述便攜式防爆燈具,且方便攜帶,所述殼身10包括相對設置的開口端11和封閉端12,所 述便攜式防爆燈具位于所述殼身10內。
[0021] 所述殼蓋20密封配合于所述殼身10上,所述殼蓋20設有一用于與靜水壓儀器連 接的通孔22a。在本實施例中,所述殼蓋20亦為鋼材料制成,相對應的,所述殼蓋20為柱 體,所述殼蓋20包括相對設置的第一端21和第二端22,所述第一端21以面貼合的方式固 定安裝于所述開口端11上,所述殼蓋20第二端22設有一通孔22a,所述通孔22a中心軸與 所述殼蓋20中心軸相互平行,所述通孔22a中心軸與所述殼蓋20中心軸重合。
[0022] 由于靜水壓試驗需要將所述便攜式防爆燈具收容于一個密閉的空間來進行靜水 壓測試,故所述靜水壓試驗工裝1還包括有所述鎖緊結構40,其用于將所述殼身10和殼蓋 20密封并鎖緊,使得所述便攜式防爆燈具能夠收容于一個密閉的空間。所述鎖緊結構40包 括至少兩個第一凸起41、至少兩個第二凸起42以及至少兩個鎖緊件43,至少兩個所述第一 凸起41沿著所述殼蓋20周向均勻設置,至少兩個所述第二凸起42沿著所述殼身10周向 均勻設置,各所述第二凸起42與各所述第一凸起41相對應,每個所述鎖緊件43用于將一 個所述第一凸起41鎖緊于一個所述第二凸起42上。在本實施例中,所述鎖緊結構40包括 四個所述第一凸起41、四個所述第二凸起42以及四個鎖緊件43。當然,在其它實施例中, 所述第一凸起41、所述第二凸起42以及所述鎖緊件43的數量可以為兩個、三個或者更多。
[0023] 所述第一凸起41和所述第二凸起42橫截面為U型,所述鎖緊件43包括螺桿431 和蝶形螺母432,所述螺桿431包括依次連接成一體的鉸接部431a、卡扣部431b和螺紋部 431c,所述鉸接部431a鉸接于所述第一凸起41內,所述卡扣部431b卡扣連接于所述第二 凸起42內,所述蝶形螺母432與所述螺紋部431c螺紋連接,所述第二凸起42夾置于所述 第一凸起41與所述蝶形螺母432之間。當所述殼蓋20相對所述殼身10密封連接在所述 殼身10上時,所述螺桿431卡扣部431b與所述第二凸起42發生細微形變,使得所述卡扣 部431b位于所述第二凸起42內,再用所述蝶形螺母432將所述第一凸起41與所述第二凸 起42鎖緊在一起;當所述殼蓋20相對所述殼身10打開時,所述螺柱鉸接部431a鉸接于所 述第一凸起41內,所述卡扣部431b由所述第二凸起42內脫離,使得所述殼蓋20能夠相對 所述殼身10打開。當然,在其它實施例中,所述第一凸起41和所述第二凸起42皆設有連 接孔,所述連接孔中心軸與所述殼蓋20中心軸相互平行,所述鎖緊件43包括螺釘和螺母, 所述螺釘依次穿過所述第一凸起41和所述第二凸起42,所述螺母螺紋連接于所述螺釘上, 所述第二凸起42夾置于所述第一凸起41與所述螺母之間。
[0024] 所述靜水壓試驗工裝1進行靜水壓試驗時,對密封性的要求非常高,因為一旦發 生漏氣漏水,就會使得所述便攜式防爆燈具所測試出來的數據不準確,故所述靜水壓試驗 工裝1還包括壓縮于所述殼身10與所述殼蓋20之間的第一第一密封圈30,其用于保證所 述殼蓋20與所述殼身10之間的密封,以及對所述殼身10與所述殼蓋20之間的鎖緊加強。 在本實施例中,所述殼身10開口端11設有一環形凹槽11a,所述殼蓋20第一端21設有環 形凸起21a,所述環形凸起21a長度方向沿著遠離所述開口端11的方向延伸,所述環形凸起 21a與所述環形凹槽1 la相配合,所述第一密封圈31壓縮于所述環形凸起21a與所述環形 凹槽11a之間。
[0025] 所述第一密封圈31采用有彈性的氯丁材料制成,所述殼蓋20與所述殼身10通過 所述鎖緊件43鎖緊連接在一起時,壓縮于所述殼蓋20與所述殼身10之間的所述第一密封 圈31由于是有彈性的氯丁材料制成的,會產生遠離所述開口端11方向的力,從而使得所述 蝶形螺母432將所述殼蓋20與所述殼身10鎖得更緊,從而加強所述殼身10與所述殼蓋20 之間的鎖緊,使得所述靜水壓試驗進行時,不會由于壓力過大而使所述殼蓋20飛離所述殼 身10,保證了所述靜水壓試驗工裝1的操作安全性。當然,在其它實施例中,所述第一密封 圈30也可由橡膠材料制成。
[0026] 為了進一步加強所述殼蓋20與所述殼身10之間的密封,所述第一端21設有凸起 21b,所述凸起21b為圓柱凸起,其直徑與所述殼身10內腔直徑一致,所述凸起21b嵌套于 所述殼身10內腔中,所述靜水壓試驗工裝1還包括第二密封圈31,所述第二密封圈31位于 所述凸起21b與所述環形凸起21a之間,且壓縮于所述第一端21與所述開口端11之間,通 過所述第一密封圈31和所述第二密封圈31可有效保證所述靜水壓試驗工裝1的密封。
[0027] 所述第二密封圈31采用有彈性的氯丁材料制成,所述殼蓋20與所述殼身10通過 所述鎖緊件43鎖緊連接在一起時,擠壓于所述殼蓋20與所述殼身10之間的所述第二密封 圈31由于是有彈性的氯丁材料制成的,會產生遠離所述開口端11方向的力,從而使得所述 蝶形螺母432將所述殼蓋20與所述殼身10鎖得更緊,從而加強所述殼身10與所述殼蓋20 之間的鎖緊,使得所述靜水壓試驗進行時,不會由于壓力過大而使所述殼蓋20飛離所述殼 身10,保證了所述靜水壓試驗工裝1的操作安全性。當然,在其它實施例中,所述第一密封 圈30也可由橡膠材料制成。
[0028] 當所述靜水壓試驗工裝1開始對所述便攜式防爆燈具進行靜水壓試驗時,需首將 所述便攜式防爆燈具放入所述殼身10內腔中,接著將用于防水密封的所述第一密封圈31 和所述第二密封圈31分別套設于所述環形凹槽11a內和所述凸起21b上,再將所述殼蓋20 相對于所述殼身10用所述鎖緊件43鎖緊,使得所述第一密封圈31和所述第二密封圈31 壓縮于所述殼身10與所述殼蓋20之間,再將所述靜水壓儀器與所述殼蓋20上設有的通孔 22a相連接,并通過該靜水壓儀器往所述殼身10內注入水,從而來對所述便攜式防爆燈具 進行靜水壓試驗。
[0029] 本發明提供的靜水壓試驗工裝1通過所述鎖緊件43將所述殼蓋20與殼身10鎖 緊住,且將具有防水密封作用的第一密封圈30壓縮于所述殼身10與所述殼蓋20之間的簡 單結構來專門對所述便攜式防爆燈具進行靜水壓試驗,以使得所述便攜式防爆燈具的防爆 性能的測試準確且高效。
[0030] 以上所述是本發明的優選實施方式,應當指出,對于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 來說,在不脫離本發明原理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改進和潤飾,這些改進和潤飾也視為 本發明的保護范圍。
【權利要求】
1. 一種靜水壓試驗工裝,用于便攜式防爆燈具,其與靜水壓儀器連接進行靜水壓試驗, 其特征在于,包括用于收容所述便攜式防爆燈具的殼身、與所述殼身密封配合的殼蓋、壓縮 于所述殼身與所述殼蓋之間的第一密封圈、用于將所述殼身與所述殼蓋密封并鎖緊的鎖緊 結構,所述殼蓋上設有一用于與靜水壓儀器連接的通孔。
2.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靜水壓試驗工裝,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包括相對設置的開 口端與封閉端,所述開口端設有一環形凹槽,所述殼蓋包括第一端,所述第一端設有環形凸 起,所述環形凸起與所述環形凹槽相配合,所述第一密封圈壓縮于所述環形凸起與所述環 形凹槽之間。
3. 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靜水壓試驗工裝,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端設有凸起,所述凸 起嵌套于所述殼身內腔中,所述靜水壓試驗工裝還包括第二密封圈,所述第二密封圈位于 所述凸起與所述環形凸起之間,且壓縮于所述第一端與所述開口端之間。
4.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靜水壓試驗工裝,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密封圈為氯丁材料 或者橡膠材料制成。
5. 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靜水壓試驗工裝,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密封圈為氯丁材料 或者橡膠材料制成。
6.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靜水壓試驗工裝,其特征在于,所述殼蓋和所述殼身皆為鋼 材料制成。
7.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靜水壓試驗工裝,其特征在于,所述鎖緊結構包括至少兩個 第一凸起、至少兩個第二凸起以及至少兩個鎖緊件,至少兩個所述第一凸起沿著所述殼蓋 周向均勻設置,至少兩個所述第二凸起沿著所述殼身周向均勻設置,各所述第二凸起與各 所述第一凸起相對應,每個所述鎖緊件用于將一個所述第一凸起鎖緊于一個所述第二凸起 上。
8. 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靜水壓試驗工裝,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凸起和所述第二凸 起的橫截面均為U型,所述鎖緊件包括螺桿和蝶形螺母,所述螺桿包括依次連接的鉸接部、 卡扣部和螺紋部,所述鉸接部轉動連接于所述第一凸起內,所述卡扣部卡扣連接于所述第 二凸起內,所述蝶形螺母與所述螺紋部螺紋連接,所述第二凸起夾置于所述第一凸起與所 述蝶形螺母之間。
9. 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靜水壓試驗工裝,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凸起和所述第二凸 起皆設有連接孔,所述連接孔中心軸與所述殼蓋中心軸相互平行,所述鎖緊件包括螺釘和 螺母,所述螺釘依次穿過所述第一凸起和所述第二凸起,所述螺母螺紋連接于所述螺釘上, 所述第二凸起夾置于所述第一凸起與所述螺母之間。
10.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靜水壓試驗工裝,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厚度為6mm,直徑為 500mm〇
【文檔編號】G01M11/00GK104062093SQ201310087924
【公開日】2014年9月24日 申請日期:2013年3月19日 優先權日:2013年3月19日
【發明者】周明杰, 汪輝 申請人: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