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導航方法及導航設備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實施例涉及導航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導航方法及導航設備。
背景技術:
導航設備是指設備本身具備位置相關的各種功能或者設備通過遠端在線方式向用戶提供位置服務及其相關功能的設備。導航設備可以是電腦、手機、車載終端、便攜式導航儀等。導航對象可以是車輛、行人等。其工作原理為導航設備確定特定位置的位置坐標,將其與自身儲存的電子地圖中記載的位置坐標進行匹配,以此來確定搭載該導航設備的導航對象在電子地圖中的準確位置。在用戶設定好出發地和目的地之后,導航設備會根據自身儲存的電子地圖數據計算導航路徑,并依據算得的導航路徑為用戶導航。現有的導航設備在為用戶提供導航服務的時候,通常只能在到達需要轉彎的路口前作出提示,而現實駕駛過程中經常會遇到不能從道路主道直接轉彎進入目標道路路口,而是需要先進入道路輔道才能轉入路口的情形,那么在到達實際路口前才進行提示會導致用戶已經錯過進入輔道的時機。
發明內容
本發明實施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導航方法及導航設備,提供進入輔路提示。本發明實施例的目的是通過以下技術方案實現的一種導航方法,包括確定導航路徑中需要從主道進入輔道再轉向的路口,以及確定從所述主道進入所述輔道的出口;根據所述導航路徑進行導航時,在所述主道上行駛的當前位置與所述出口的距離滿足預定要求時,提示用戶從所述主道進入所述輔道。一種導航設備,包括路口確定單元,用于確定導航路徑中需要從主道進入輔道再轉向的路口,以及確定從所述主道進入所述輔道的出口 ;提示單元,用于根據所述導航路徑進行導航時,在所述主道上行駛的當前位置與所述出口的距離滿足預定要求時,提示用戶從所述主道進入所述輔道。由上述本發明提供的技術方案可以看出,本發明實施例的導航方法及導航設備,可以實現在到達實際路口前就提示用戶需要從主道進入輔道再轉向,避免用戶錯過進入輔道的時機。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發明實施例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發明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附圖。圖1為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導航方法的流程示意圖。圖2為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導航設備的構成示意圖。圖3為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導航方法的應用流程示意圖一。圖4為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導航方法的應用流程示意圖二。
具體實施例方式下面結合本發明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 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發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 發明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 例,都屬于本發明的保護范圍。如圖1所示,本發明實施例提供一種導航方法,包括步驟11、確定導航路徑中需要從主道進入輔道再轉向的路口,以及確定從所述主 道進入所述輔道的出口。步驟12、根據所述導航路徑進行導航時,在所述主道上行駛的當前位置與所述出 口的距離滿足預定要求時,提示用戶從所述主道進入所述輔道。本發明實施例導航方法的執行主體可以是導航設備。其中,需要從主道進入輔道再轉向的路口可以包括駛出立交、閘口或其他道路的 情形。從主道進入輔道的出口的也可以理解為路口,不受限制。本發明實施例的導航方法,可以實現在到達實際路口前就提示用戶需要從主道進 入輔道再轉向,避免用戶錯過進入輔道的時機。具體而言,步驟11確定導航路徑中需要從主道進入輔道再轉向的路口,可以包 括根據導航電子地圖中路口處主道的行駛標識信息和輔道的行駛標識信息,確定導 航路徑中需要從主道進入輔道再轉向的路口,其中,所述主道的行駛標識信息為直行,所述 輔道的行駛標識信息為轉向。或者,步驟11確定導航路徑中需要從主道進入輔道再轉向的路口,可以包括根據導航電子地圖中路口的標識信息,確定導航路徑中需要從主道進入輔道再轉 向的路口,所述路口的標識信息為從主道進入輔道再轉向。可選的,可以根據電子眼、收費站或不能左轉等路口屬性,對路口作出標識得到標 識息。具體而言,步驟12在所述主道上行駛的當前位置與所述出口的距離滿足預定要 求時,提示用戶從所述主道進入所述輔道,可以包括從所述主道進入所述輔道的出口為多個時,在所述主道上行駛的當前位置與所述 多個出口中可選出口的距離滿足預定要求時,提示用戶所述可選出口可進入所述輔道,其 中,所述可選出口為所述多個出口中按行駛方向的非最后一個出口。進一步的,步驟12在所述主道上行駛的當前位置與所述出口的距離滿足預定要 求時,提示用戶從所述主道進入所述輔道,還可以包括在所述主道上行駛的當前位置與所述多個出口中按行駛方向的最后一個出口的距離滿足預定要求時,提示用戶所述最后一個出口為必選出口,僅所述最后一個出口可進入所述輔道。如圖2所示,本發明實施例提供一種導航設備,包括路口確定單元21,用于確定導航路徑中需要從主道進入輔道再轉向的路口,以及確定從所述主道進入所述輔道的出口。提示單元22,用于根據所述導航路徑進行導航時,在所述主道上行駛的當前位置與所述出口的距離滿足預定要求時,提示用戶從所述主道進入所述輔道。其中,需要從主道進入輔道再轉向的路口可以包括駛出立交、閘口或其他道路的情形。從主道進入輔道的出口的也可以理解為路口。本發明實施例的導航設備,可以實現在到達實際路口前就提示用戶需要從主道進入輔道再轉向,避免用戶錯過進入輔道的時機。具體而言,路口確定單元21,具體可以用于根據導航電子地圖中路口處主道的行駛標識信息和輔道的行駛標識信息,確定導航路徑中需要從主道進入輔道再轉向的路口,其中,所述主道的行駛標識信息為直行,所述輔道的行駛標識信息為轉向。或者,路口確定單元,具體可以用于根據導航電子地圖中路口的標識信息,確定導航路徑中需要從主道進入輔道再轉向的路口,所述路口的標識信息為從主道進入輔道再轉向。可選的,可以根據電子眼、收費站或不能左轉等路口屬性,對路口作出標識得到標識息。具體而言,提示單元22,具體可以用于從所述主道進入所述輔道的出口為多個時,在所述主道上行駛的當前位置與所述多個出口中可選出口的距離滿足預定要求時,提示用戶所述可選出口可進入所述輔道,其中,所述可選出口為所述多個出口中按行駛方向的非最后一個出口。提示單元22,還具體可以用于在所述主道上行駛的當前位置與所述多個出口中按行駛方向的最后一個出口的距離滿足預定要求時,提示用戶所述最后一個出口為必選出口,僅所述最后一個出口可進入所述輔道。實施例一如圖3所示,本發明實施例提供一種導航方法,包括步驟31 :根據預先規劃得到的導航路徑以及用戶當前位置為用戶提供行駛導航。步驟32 :檢測前方需轉向的路口是否只能從輔道進入。本實施例中,導航電子地圖中能夠將道路中的主道和輔道分為兩條同向平行的道路,那么在規劃路徑時導航設備就能夠判斷是否不能從道路主道轉向進入目標道路,而只能從輔道轉向進入目標道路。步驟33 :根據規劃得到的導航路徑,在到達從主道進入輔道的路口前一定距離內,對用戶做出提示,提示內容包括請用戶轉向,否則將不能進入前方目標道路。由上述本發明提供的技術方案可以看出,實現在到達實際路口前就提示用戶需要從主道進入輔道再轉向,避免用戶錯過進入輔道的時機。實施例二如圖4所示,本發明實施例提供一種導航方法,包括
步驟41 :根據預先規劃得到的導航路徑以及用戶當前位置為用戶提供行駛導航。步驟42 :檢測前方需轉向的路口是否只能從輔道進入。本實施例中,導航電子圖中對此類僅能從輔道轉向的路口做出標記(類似于電子眼、收費站或不能左轉等路口屬性),包括只能從輔道轉向駛入或駛出立交、閘口或其他道路的情形,當規劃得到的導航路徑中有經過此類路口時就能夠根據道路的標記被檢測出來。步驟43 :檢測在到達所述只能從輔道進入的路口之前,從主道進入輔道的路口,在到達所述從主道進入輔道的路口前一定距離內,對用戶做出提示。進一步,在到達所述從主道進入輔道的路口前一定距離內,對用戶做出提示可以分為兩種,例如當從主道進入輔道的路口 A只是可選路口,即使錯過了路口 A也可以從前方的路口 B進入輔道,然后再轉向進入目標道路,那么提示內容可以僅包括建議用戶轉向進入輔道,還可以包括前方的可選轉向進入輔道的路口距離,如“前方右轉進入輔道,或從前方500米處右轉進入輔道”;而若路口 A已經是在到達所述只能從輔道進入的路口之前最后一個從主道進入輔道的路口了,那么提示內容包括“請用戶轉向,否則將不能進入前方目標道路”。由上述本發明提供的技術方案可以看出,實現在到達實際路口前就提示用戶需要從主道進入輔道再轉向,避免用戶錯過進入輔道的時機。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較佳的具體實施方式
,但本發明的保護范圍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在本發明披露的技術范圍內,可輕易想到的變化或替換,都應涵蓋在本發明的保護范圍之內。因此,本發明的保護范圍應該以權利要求書的保護范圍為準。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可以理解實現上述實施例方法中的全部或部分流程,是可以通過計算機程序來指令相關的硬件來完成,所述的程序可存儲于一計算機可讀取存儲介質中,該程序在執行時,可包括如上述各方法的實施例的流程。其中,所述的存儲介質可為磁碟、光盤、只讀存儲記憶體(Read-Only Memory, ROM)或隨機存儲記憶體(Random AccessMemory, RAM)等。
權利要求
1.一種導航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確定導航路徑中需要從主道進入輔道再轉向的路口,以及確定從所述主道進入所述輔道的出口 ;根據所述導航路徑進行導航時,在所述主道上行駛的當前位置與所述出口的距離滿足預定要求時,提示用戶從所述主道進入所述輔道。
2.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導航方法,其特征在于,確定導航路徑中需要從主道進入輔道再轉向的路口,包括根據導航電子地圖中路口處主道的行駛標識信息和輔道的行駛標識信息,確定導航路徑中需要從主道進入輔道再轉向的路口,其中,所述主道的行駛標識信息為直行,所述輔道的行駛標識信息為轉向。
3.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導航方法,其特征在于,確定導航路徑中需要從主道進入輔道再轉向的路口,包括根據導航電子地圖中路口的標識信息,確定導航路徑中需要從主道進入輔道再轉向的路口,所述路口的標識信息為從主道進入輔道再轉向。
4.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導航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主道上行駛的當前位置與所述出口的距離滿足預定要求時,提示用戶從所述主道進入所述輔道,包括從所述主道進入所述輔道的出口為多個時,在所述主道上行駛的當前位置與所述多個出口中可選出口的距離滿足預定要求時,提示用戶所述可選出口可進入所述輔道,其中,所述可選出口為所述多個出口中按行駛方向的非最后一個出口。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導航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主道上行駛的當前位置與所述出口的距離滿足預定要求時,提示用戶從所述主道進入所述輔道,還包括在所述主道上行駛的當前位置與所述多個出口中按行駛方向的最后一個出口的距離滿足預定要求時,提示用戶所述最后一個出口為必選出口,僅所述最后一個出口可進入所述輔道。
6.—種導航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路口確定單元,用于確定導航路徑中需要從主道進入輔道再轉向的路口,以及確定從所述主道進入所述輔道的出口;提示單元,用于根據所述導航路徑進行導航時,在所述主道上行駛的當前位置與所述出口的距離滿足預定要求時,提示用戶從所述主道進入所述輔道。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導航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路口確定單元,具體用于根據導航電子地圖中路口處主道的行駛標識信息和輔道的行駛標識信息,確定導航路徑中需要從主道進入輔道再轉向的路口,其中,所述主道的行駛標識信息為直行,所述輔道的行駛標識信息為轉向。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導航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路口確定單元,具體用于根據導航電子地圖中路口的標識信息,確定導航路徑中需要從主道進入輔道再轉向的路口,所述路口的標識信息為從主道進入輔道再轉向。
9.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導航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提示單元,具體用于從所述主道進入所述輔道的出口為多個時,在所述主道上行駛的當前位置與所述多個出口中可選出口的距離滿足預定要求時,提示用戶所述可選出口可進入所述輔道,其中,所述可選出口為所述多個出口中按行駛方向的非最后一個出口。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導航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提示單元,還具體用于在所述主道上行駛的當前位置與所述多個出口中按行駛方向的最后一個出口的距離滿足預定要求時,提示用戶所述最后一個出口為必選出口,僅所述最后一個出口可進入所述輔道。
全文摘要
本發明實施例公開了一種導航方法及導航設備,其中,導航方法包括確定導航路徑中需要從主道進入輔道再轉向的路口,以及確定從所述主道進入所述輔道的出口;根據所述導航路徑進行導航時,在所述主道上行駛的當前位置與所述出口的距離滿足預定要求時,提示用戶從所述主道進入所述輔道。本發明實施例的導航方法及導航設備,可以實現在到達實際路口前就提示用戶需要從主道進入輔道再轉向,避免用戶錯過進入輔道的時機。
文檔編號G01C21/26GK102944242SQ20121044754
公開日2013年2月27日 申請日期2012年11月9日 優先權日2012年11月9日
發明者張文星 申請人:深圳市凱立德欣軟件技術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