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車載設備及語音提示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車載技術領域,特別涉及一種車載設備及一種語音提示方法。
背景技術:
使用車載設備進行車載導航時,在汽車行駛過程中,如出現路口轉彎、高速公路出入口等標志性目標點時,車載設備都會提前用語音進行提示。例如,公開號為CN101561290A的中國專利申請公開一種導航設備和導航方法,所述導航設備包括:路徑計算模塊,用于根據出發地和目的地信息,計算導航路徑;定位模塊,用于通過導航衛星定位導航對象的當前位置;判斷模塊,用于根據所述導航對象的當前位置,判斷是否到達預設交通路口提示點,并生成判斷結果,所述預設交通路口位于所述導航路徑上;語音提示模塊,用于在所述判斷結果為到達所述預設交通路口提示點時,語音提示所述預設交通路口在所述導航路徑上的出口標識信息,所述出口標識信息為出口方向的道路名稱或者出口附近的標志性建筑名稱。采用該專利申請可以準確地弓I導用戶通過預設交通路口。目前車載設備多采用下列兩種提示方式中的一種:距離目標地點為500米、300米、100米各提示一次,或者距離目標地點為300米、100米、50米各提示一次。但是,車速很快時,采用任意一種提示方式都會發生播報過早或者來不及播報的問題。
發明內容
本發明技術方案解決的是現有車載設備的語音提示方式存在播報過早或者來不及播報的問題。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明提供一種車載設備,包括:獲取單元,適于獲取當前位置與第一目標點之間的行駛距離,第一目標點與第二目標點之間的目標距離,以及當前車速;時間確定單元,適于基于所述行駛距離和所述當前車速,獲得行駛時間;切換單元,適于當所述行駛時間小于或等于時間閾值時,發送使能信號至第一提示單元,當所述行駛時間大于所述時間閾值時,發送使能信號至第二提示單元;所述第一提示單元,適于基于所述使能信號,在所述行駛距離等于第一預定距離、第二預定距離或第三預定距離時,分別執行與所述第一預定距離、所述第二預定距離或所述第三預定距離相對應的語音提示;當所述目標距離小于距離閾值,在執行與所述第三預定距離相對應的語音提示后,還執行與所述目標距離相對應的語音提示;所述第二提示單元,適于基于所述使能信號,在所述行駛距離等于所述第二預定距離、所述第三預定距離或第四預定距離時,分別執行與所述第二預定距離、所述第三預定距離或所述第四預定距離相對應的語音提示;其中,所述第一預定距離大于所述第二預定距離,所述第二預定距離大于所述第三預定距離,所述第三預定距離大于所述第四預定距離,所述時間閾值關聯于所述第二提示單元執行語音提示所需的時間。
本發明還提供一種語音提示方法,包括:獲取當前位置與第一目標點之間的行駛距離,第一目標點與第二目標點之間的目標距離,以及當前車速;基于所述行駛距離和所述當前車速,獲得行駛時間;當所述行駛時間小于或等于時間閾值時,發送使能信號至第一提示單元,當所述行駛時間大于所述時間閾值時,發送使能信號至第二提示單元;所述第一提示單元基于所述使能信號,在所述行駛距離等于第一預定距離、第二預定距離或第三預定距離時,分別執行與所述第一預定距離、所述第二預定距離或所述第三預定距離相對應的語音提示;當所述目標距離小于距離閾值,在執行與所述第三預定距離相對應的語音提示后,還執行與所述目標距離相對應的語音提示;所述第二提示單元基于所述使能信號,在所述行駛距離等于所述第二預定距離、所述第三預定距離或第四預定距離時,分別執行與所述第二預定距離、所述第三預定距離或所述第四預定距離相對應的語音提示;其中,所述第一預定距離大于所述第二預定距離,所述第二預定距離大于所述第三預定距離,所述第三預定距離大于所述第四預定距離,所述時間閾值關聯于所述第二提示單元執行語音提示所需的時間。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明技術方案的車載設備可以綜合汽車行駛速度以及距離目標點之間的行駛距離確定語音提示方式,從而解決語音提示播報過早或者來不及播報的問題。并且,本發明技術方案的車載設備在車速過快而兩個目標點之間的距離過小的情況下,將與所述兩個目標點相關的語音提示一并執行,這樣可以避免汽車通過第一個目標點之后車載設備來不及執行與第二個目標點相關的語音提示。
圖1為本發明車載設備的實施例結構示意圖;圖2為本發明技術方案的語音提示方法的實施例流程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明的具體實施方式
做詳細的說明。在下列段落中參照附圖以舉例方式更具體地描述本發明。根據下列說明,本發明的優點和特征將更清楚。如圖1所示,本發明一實施例的車載設備包括:獲取單元1,適于獲取當前位置與第一目標點之間的行駛距離,第一目標點與第二目標點之間的目標距離,以及當前車速;時間確定單元2與所述獲取單元I相連接,適于基于所述行駛距離和所述當前車速,獲得行駛時間;切換單元3與所述時間確定單元2相連接,適于當所述行駛時間小于或等于所述時間閾值時,發送使能信號至第一提示單元,當所述行駛時間大于所述時間閾值時,發送使能信號至第二提示單元;所述第一提示單元4與所述獲取單元1、所述切換單元3相連接,適于基于所述使能信號,在所述行駛距離等于第一預定距離、第二預定距離或第三預定距離時,分別執行與所述第一預定距離、所述第二預定距離或所述第三預定距離相對應的語音提示;當所述目標距離小于距離閾值,在執行與所述第三預定距離相對應的語音提示后,還執行與所述目標距離相對應的語音提示;所述第二提示單元5與所述獲取單元1、所述切換單元3相連接,適于基于所述使能信號,在所述行駛距離等于所述第二預定距離、所述第三預定距離或第四預定距離時,分別執行與所述第二預定距離、所述第三預定距離或所述第四預定距離相對應的語音提示;其中,所述第一預定距離大于所述第二預定距離,所述第二預定距離大于所述第三預定距離,所述第三預定距離大于所述第四預定距離,所述時間閾值關聯于所述第二提示單元執行語音提示所需的時間。所述獲取單元I適于從CAN總線獲取所述當前車速。所述獲取單元I還適于從車載設備的導航裝置獲取當前位置與第一目標點之間的行駛距離以及第一目標點與第二目標點之間的目標距離。從CAN總線獲取當前車速以及從導航裝置獲取當前位置與第一目標點之間的行駛距離、第一目標點與第二目標點之間的目標距離為本領域技術人員所公知的技術手段,此處不再贅述。所述獲取單元I可以定時獲取所述當前車速和行駛距離,也可以不定時獲取所述當前車速和行駛距離,其中,獲取間隔可以與當前車速有關,例如當前車速越快獲取間隔越小。所述獲取間隔還可以與行駛距離有關,例如與目標點之間的行駛距離越小獲取間隔越小。獲取單元I可以在第一提示單元4執行與所述第三預定距離相對應的語音提示前獲取目標距離。所述切換單元3發送使能信號至第一提示單元4可以使得第一提示單元4工作,同時停止第二提示單元5工作。類似的,所述切換單元3發送使能信號至第二提示單元5可以使得第二提示單元5工作,同時停止第一提示單元4工作。所述切換單元3適于比較所述行駛時間與時間閾值,依據比較結果發送使能信號至第一提示單元4或第二提示單元
5。所述時間閾值與所述第二提示單元5執行語音提示的次數相關聯。例如,第二提示單元5執行一次語音提示,則時間閾值為執行一次語音提示所需的時間,第二提示單元5執行兩次語音提示,則時間閾值為執行兩次語音提示所需的時間之和,以此類推。所述時間閾值還與第二提示單元5執行語音提示的內容相關聯,例如,第二提示單元5執行七個字符的語音提示,則時間閾值為執行七個字符語音提示所需的時間。所述第一提示單元4包括第一指令生成子單元和第一播報子單元。所述第一指令生成子單元適于基于所述使能信號,在所述行駛距離等于第一預定距離、第二預定距離或第三預定距離時生成與所述第一預定距離、所述第二預定距離或所述第三預定距離相對應的播報指令,當所述目標距離小于距離閾值,在生成與所述第三預定距離相對應的播報指令后,還生成與所述目標距離相對應的播報指令。所述第一播報子單元適于基于所述第一指令生成子單元生成的所述播報指令,生成語音提示數據并將其輸出。所述第二提示單元5包括第二指令生成子單元和第二播報子單元。所述第二指令生成子單元適于基于所述使能信號,在所述行駛距離等于所述第二預定距離、所述第三預定距離或第四預定距離時生成與所述第二預定距離、所述第三預定距離或所述第四預定距離相對應的播報指令。所述第二播報子單元適于基于所述第二指令生成子單元生成的所述播報指令,生成語音提示數據并將其輸出。具體的,所述第一預定距離、第二預定距離、第三預定距離、第四預定距離可以分別為500m、300m、100m、50m。所述距離閾值可以為300m或100m。在本實施例中,所述切換單元3適于當所述行駛時間小于或等于所述時間閾值且所述行駛距離小于所述第一預定距離大于所述第二預定距離時,發送使能信號至所述第一提示單元4,當所述行駛時間大于所述時間閾值且所述行駛距離小于所述第一預定距離大于所述第二預定距離時,發送使能信號至所述第二提示單元5 ;所述第一提示單元4,適于基于所述使能信號,在所述行駛距離等于所述第二預定距離或所述第三預定距離時,分別執行與所述第二預定距離或第三預定距離相對應的語音提示;當所述目標距離小于距離閾值,在執行與所述第三預定距離相對應的語音提示后,還執行與所述目標距離相對應的語音提示;所述時間閾值為所述第二提示單元5執行與所述第二預定距離、第三預定距離和第四預定距離相對應的語音提示所需的時間之和。所述切換單元3還適于當所述行駛時間小于或等于所述時間閾值且所述行駛距離小于所述第二預定距離大于所述第三預定距離時,發送使能信號至第一提示單元4,當所述行駛時間大于所述時間閾值且所述行駛距離小于所述第二預定距離大于所述第三預定距離時,發送使能信號至第二提示單元5 ;所述第一提示單元4,適于基于所述使能信號,在所述行駛距離等于所述第三預定距離時,執行與所述第三預定距離相對應的語音提示;當所述目標距離小于距離閾值,在執行與所述第三預定距離相對應的語音提示后,還執行與所述目標距離相對應的語音提示;所述第二提示單元5,還適于基于所述使能信號,在所述行駛距離等于所述第三預定距離或第四預定距離時,分別執行與所述第三預定距離或所述第四預定距離相對應的語音提示;所述時間閾值為所述第二提示單元5執行與所述第三預定距離和第四預定距離相對應的語音提示所需的時間之和。所述切換單元3還適于當所述行駛時間小于或等于所述時間閾值且所述行駛距離小于所述第三預定距離大于所述第四預定距離時,發送使能信號至第一提示單元4,當所述行駛時間大于所述時間閾值且所述行駛距離小于所述第三預定距離大于所述第四預定距離時,發送使能信號至第二提示單元5 ;所述第一提示單元4,適于基于所述使能信號,不執行任何語音提示;所述第二提示單元5,還適于基于所述使能信號,在所述行駛距離等于所述第四預定距離時,執行與所述第四預定距離相對應的語音提示;所述時間閾值為所述第二提示單元5執行與所述第四預定距離相對應的語音提示所需的時間。下面以圖1為例,簡述本發明技術方案的車載設備的工作過程。假設獲取單元I每隔Is采樣獲取一次當前車速和行駛距離,所述第一預定距離、第二預定距離、第三預定距離、第四預定距離分別為500m、300m、100m、50m。所述距離閾值為IOOm0第一提示單元4基于使能信號,在行駛距離等于500m、300m或IOOm時執行相對應的語音提示。第二提示單元5基于使能信號,在行駛距離等于300m、IOOm或50m時執行相對應的語音提示。第一提示單元4執行500m、300m或IOOm語音提示所需的時間均為7s。第二提示單元5執行300m、IOOm或50m語音提示所需的時間均為7s。用戶駕駛汽車以72km/h的速度行駛,IOOs的采樣時間內獲取單元I獲取到的當前車速約為72km/h、目標距離為80m,行駛距離逐漸減小。在IOls時,獲取單元I獲取到所述當前車速仍為72km/h、目標距離為80m、行駛距離為600m。時間確定單元2基于當前車速為72km/h和行駛距離為600m,獲得行駛時間為30s。切換單元3基于行駛時間30s大于第二提示單元5執行300m、IOOm和50m語音提示所需的時間之和21s,發送使能信號至第二提示單元5。如果汽車持續以72km/h的速度行駛至下一個轉彎路口(第一目標點),則第二提示單元5基于所述該使能信號,在行駛距離等于300m、IOOm或50m時,分別執行與所述300m、IOOm或50m相對應的語音提示。經過IOs的采樣,獲取單元I獲取到的當前車速約為72km/h、目標距離為80m,行駛距離逐漸減小。在112s時,獲取單元I獲取到所述當前車速變為60km/h、目標距離為80m、行駛距離為400m。時間確定單元2基于當前車速60km/h和行駛距離400m,獲得行駛時間為24s。切換單元3基于行駛時間24s大于第二提示單元5執行300m、IOOm和50m語音提示所需的時間之和21s,以及所述行駛距離400m小于第一預定距離500m大于第二預定距離300m,發送使能信號至第二提示單元5。如果汽車持續以60km/h的速度行駛至下一個轉彎路口,則第二提示單元5基于所述該使能信號,在行駛距離等于300m、IOOm或50m時,分別執行與所述300m、IOOm或50m相對應的語音提示。又經過3s的采樣,獲取單元I獲取到的當前車速約為60km/h、目標距離為80m,行駛距離逐漸減小。在115s時,獲取單元I獲取到所述當前車速變為80km/h、目標距離為80m、行駛距離為350m。時間確定單元2基于當前車速增加為80km/h和行駛距離為350m,獲得行駛時間約為16s。切換單元3基于行駛時間約16s小于第二提示單元5執行300m、IOOm和50m語音提示所需的時間之和21s,以及所述行駛距離350m小于第一預定距離500m大于第二預定距離300m,發送使能信號至第一提示單元4。如果用戶駕駛汽車繼續以80km/h的速度行駛至下一個轉彎路口,則第一提示單元4基于所述該使能信號,在行駛距離等于300m時,執行與所述300m相對應的語音提示;在行駛距離等于IOOm時,先執行與所述IOOm相對應的語音提示,然后執行與所述目標距離80m相對應的語音提示。例如,第一提示單元4在行駛距離等于300m時,執行的語音提示為“前方300m處請左轉”;在行駛距離等于IOOm時,執行的語音提示為“前方IOOm處先左轉,隨后80m處請左轉”。這樣可以防止車載設備來不及執行與所述300m、IOOm或50m相對應的語音提示,以及避免汽車通過第一目標點之后車載設備來不及執行與所述目標距離80m相對應的語音提示。獲取單元I繼續每隔Is采樣一次,經過4s的采樣,獲取單元I獲取到的當前車速約為80km/h、目標距離為80m,行駛距離逐漸減小。在119s時獲取單元I獲取到所述當前車速又減為60km/h、目標距離為80m、行駛距離約為261m。時間確定單元2基于當前車速為60km/h和行駛距離為261m,獲得行駛時間約為16s。切換單元3基于行駛時間16s大于第二提示單元5執行IOOm和50m語音提示所需的時間之和14s,以及所述行駛距離261m小于第二預定距離300m大于第三預定距離IOOm,發送使能信號至第二提示單元5。如果汽車持續以60km/h的速度行駛至下一個轉彎路口,則第二提示單元5基于所述該使能信號,在行駛距離等于IOOm或50m時,分別執行與所述IOOm或50m相對應的語音提示。又經過6s的采樣,獲取單元I獲取到的當前車速約為60km/h、目標距離為80m,行駛距離逐漸減小。在125s時獲取單元I獲取到所述當前車速為72km/h、目標距離為80m、行駛距離為161m。時間確定單元2基于當前車速為72km/h和行駛距離為161m,獲得行駛時間約為9s。切換單元3基于行駛時間9s小于第二提示單元5執行IOOm和50m語音提示所需的時間之和14s,以及所述行駛距離161m小于第二預定距離300m大于第三預定距離100m,發送使能信號至第一提示單元4。如果用戶駕駛汽車繼續以72km/h的速度行駛至下一個轉彎路口,則第一提示單元4基于所述該使能信號,在行駛距離等于IOOm時,先執行與所述IOOm相對應的語音提示,然后執行與所述目標距離80m相對應的語音提示。例如,第一提示單元4在行駛距離等于IOOm時,執行的語音提示為“前方IOOm處先左轉,隨后80m處請左轉”。這樣可以防止車載設備來不及執行與所述IOOm或50m相對應的語音提示,以及避免汽車通過第一目標點之后車載設備來不及執行與所述目標距離80m相對應的語音提示。
又經過4s的采樣,獲取單元I獲取到的當前車速約為72km/h、目標距離為80m,行駛距離逐漸減小。在129s時獲取單元I獲取到所述當前車速為40km/h、目標距離為80m、行駛距離為81m。時間確定單元2基于當前車速為40km/h和行駛距離為81m,獲得行駛時間為約為7.3s。切換單元3基于行駛時間7.3s大于第二提示單元5執行50m語音提示所需的時間7s,以及所述行駛距離81m小于第三預定距離IOOm大于第四預定距離50m,發送使能信號至第二提示單元5。如果汽車持續以40km/h的速度行駛至下一個轉彎路口,則第二提示單元5基于所述該使能信號,在行駛距離等于50m時執行與所述50m相對應的語音提示。又經過2s的采樣,獲取單元I獲取到的當前車速約為40km/h、目標距離為80m,行駛距離逐漸減小。在131s時獲取單元I獲取到所述當前車速為50km/h、目標距離為80m、行駛距離為59m。時間確定單元2基于當前車速為50km/h和行駛距離為59m,獲得行駛時間約為4s。切換單元3基于行駛時間4s小于第二提示單元5執行50m語音提示所需的時間7s,以及所述行駛距離59m小于第三預定距離IOOm大于第四預定距離50m,發送使能信號至第一提示單元4。如果用戶駕駛汽車繼續以50km/h的速度行駛至下一個轉彎路口,則第一提示單元4基于所述該使能信號,不執行任何語音提示。這樣可以防止車載設備來不及執行與所述50m相對應的語音提示。在上述的例子中,若獲取單元I獲取到所述目標距離為200m,在115s時,切換單元3發送使能信號至第一提示單元4,如果用戶駕駛汽車繼續以80km/h的速度行駛至下一個轉彎路口,第一提示單元4在行駛距離等于300m時,執行與所述300m相對應的語音提示;在行駛距離等于IOOm時,執行與所述IOOm相對應的語音提示。在125s時,切換單元3發送使能信號至第一提示單元4,如果用戶駕駛汽車繼續以72km/h的速度行駛至下一個轉彎路口,第一提示單元4在行駛距離等于IOOm時,執行與所述IOOm相對應的語音提示。如圖2所示,在一實施例中,本發明技術方案還提供一種語音提示方法包括:SI,獲取當前位置與第一目標點之間的行駛距離,第一目標點與第二目標點之間的目標距離,以及當前車速;S2,基于所述行駛距離和所述當前車速,獲得行駛時間;S3,當所述行駛時間小于或等于所述時間閾值時,發送使能信號至第一提示單元,當所述行駛時間大于時間閾值時,發送使能信號至第二提示單元;S4,所述第一提示單元基于所述使能信號,在所述行駛距離等于第一預定距離、第二預定距離或第三預定距離時,分別執行與所述第一預定距離、所述第二預定距離或所述第三預定距離相對應的語音提示;當所述目標距離小于距離閾值,在執行與所述第三預定距離相對應的語音提示后,還執行與所述目標距離相對應的語音提示;S5,所述第二提示單元基于所述使能信號,在所述行駛距離等于所述第二預定距離、所述第三預定距離或第四預定距離時,分別執行與所述第二預定距離、所述第三預定距離或所述第四預定距離相對應的語音提示。其中,所述第一預定距離大于所述第二預定距離,所述第二預定距離大于所述第三預定距離,所述第三預定距離大于所述第四預定距離,所述時間閾值關聯于所述第二提示單元執行語音提示所需的時間。可選擇的,所述第一預定距離、第二預定距離、第三預定距離、第四預定距離分別為 500m、300m、100m、50m。所述距離閾值為 300m 或 100m。在本實施例中,當所述行駛時間小于或等于所述時間閾值且所述行駛距離小于所述第一預定距離大于所述第二預定距離時,發送使能信號至所述第一提示單元,當所述行駛時間大于所述時間閾值且所述行駛距離小于所述第一預定距離大于所述第二預定距離時,發送使能信號至所述第二提示單元;所述第一提示單元基于所述使能信號,在所述行駛距離等于所述第二預定距離或所述第三預定距離時,分別執行與所述第二預定距離或第三預定距離相對應的語音提示;當所述目標距離小于距離閾值,在執行與所述第三預定距離相對應的語音提示后,還執行與所述目標距離相對應的語音提示;所述時間閾值為所述第二提示單元執行與所述第二預定距離、第三預定距離和第四預定距離相對應的語音提示所需的時間之和。可選擇的,當所述行駛時間小于或等于所述時間閾值且所述行駛距離小于所述第二預定距離大于所述第三預定距離時,發送使能信號至第一提示單元,當所述行駛時間大于所述時間閾值且所述行駛距離小于所述第二預定距離大于所述第三預定距離時,發送使能信號至第二提示單元;所述第一提示單元基于所述使能信號,在所述行駛距離等于所述第三預定距離時,執行與所述第三預定距離相對應的語音提示;當所述目標距離小于距離閾值,在執行與所述第三預定距離相對應的語音提示后,還執行與所述目標距離相對應的語音提示;所述第二提示單元基于所述使能信號,在所述行駛距離等于所述第三預定距離或第四預定距離時,分別執行與所述第三預定距離或所述第四預定距離相對應的語音提示;所述時間閾值為所述第二提示單元執行與所述第三預定距離和第四預定距離相對應的語音提示所需的時間之和。可選擇的,當所述行駛時間小于或等于所述時間閾值且所述行駛距離小于所述第三預定距離大于所述第四預定距離時,發送使能信號至第一提示單元,當所述行駛時間大于所述時間閾值且所述行駛距離小于所述第三預定距離大于所述第四預定距離時,發送使能信號至第二提示單元;所述第一提示單元基于所述使能信號,不執行任何語音提示;所述第二提示單元基于所述使能信號,在所述行駛距離等于所述第四預定距離時,執行與所述第四預定距離相對應的語音提示;所述時間閾值為所述第二提示單元執行與所述第四預定距離行對應的語音提示所需的時間。雖然本發明已以較佳實施例披露如上,但本發明并非限定于此。任何本領域技術人員,在不脫離本發明的精神和范圍內,均可作各種更動與修改,因此本發明的保護范圍應當以權利要求所限定范圍。
權利要求
1.一種車載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 獲取單元,適于獲取當前位置與第一目標點之間的行駛距離,所述第一目標點與第二目標點之間的目標距離,以及當前車速; 時間確定單元,適于基于所述行駛距離和所述當前車速,獲得行駛時間; 切換單元,適于當所述行駛時間小于或等于時間閾值時,發送使能信號至第一提示單元,當所述行駛時間大于所述時間閾值時,發送使能信號至第二提示單元; 所述第一提示單元,適于基于所述使能信號,在所述行駛距離等于第一預定距離、第二預定距離或第三預定距離時,分別執行與所述第一預定距離、所述第二預定距離或所述第三預定距離相對應的語音提示;當所述目標距離小于距離閾值,在執行與所述第三預定距離相對應的語音提示后,還執行與所述目標距離相對應的語音提示; 所述第二提示單元,適于基于所述使能信號,在所述行駛距離等于所述第二預定距離、所述第三預定距離或第四預定距離時,分別執行與所述第二預定距離、所述第三預定距離或所述第四預定距離相對應的語音提示; 其中,所述第一預定距離大于所述第二預定距離,所述第二預定距離大于所述第三預定距離,所述第三預定距離大于所述第四預定距離,所述時間閾值關聯于所述第二提示單元執行語音提示所需的時間。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載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預定距離、第二預定距離、第三預定距離、第四預定距離分別為500m、300m、100m、50m。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車載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距離閾值為300m。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車載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距離閾值為100m。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載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切換單元,適于當所述行駛時間小于或等于所述時間閾值且所述行駛距離小于所述第一預定距離大于所述第二預定距離時,發送使能信號至所述第一提示單元,當所述行駛時間大于所述時間閾值且所述行駛距離小于所述第一預定距離大于所述第二預定距離時,發送使能信號至所述第二提示單元; 所述第一提示單元,適于基于所述使能信號,在所述行駛距離等于所述第二預定距離或所述第三預定距離時,分別執行與所述第二預定距離或第三預定距離相對應的語音提示;當所述目標距離小于距離閾值,在執行與所述第三預定距離相對應的語音提示后,還執行與所述目標距離相對應的語音提示; 所述時間閾值為所述第二提示單元分別執行與所述第二預定距離、第三預定距離和第四預定距離相對應的語音提示所需的時間之和。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載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切換單元,適于當所述行駛時間小于或等于所述時間閾值且所述行駛距離小于所述第二預定距離大于所述第三預定距離時,發送使能信號至第一提示單元,當所述行駛時間大于所述時間閾值且所述行駛距離小于所述第二預定距離大于所述第三預定距離時,發送使能信號至第二提示單元;所述第一提示單元,適于基于所述使能信號,在所述行駛距離等于所述第三預定距離時,執行與所述第三預定距離相對應的語音提示;當所述目標距離小于所述距離閾值,在執行與所述第三預定距離相對應的語音提示后,還執行與所述目標距離相對應的語音提示;所述第二提示單元,適于基于所述使能信號,在所述行駛距離等于所述第三預定距離或第四預定距離時,分別執行與所述第三預定距離或所述第四預定距離相對應的語音提示; 所述時間閾值為所述第二提示單元分別執行與所述第三預定距離和所述第四預定距離相對應的語音提示所需的時間之和。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載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切換單元,適于當所述行駛時間小于或等于所述時間閾值且所述行駛距離小于所述第三預定距離大于所述第四預定距離時,發送使能信號至第一提示單元,當所述行駛時間大于所述時間閾值且所述行駛距離小于所述第三預定距離大于所述第四預定距離時,發送使能信號至第二提示單元; 所述第一提示單元,適于基于所述使能信號,不執行任何語音提示; 所述第二提示單元,適于基于所述使能信號,在所述行駛距離等于所述第四預定距離時,執行與所述第四預定距離相對應的語音提示; 所述時間閾值為所述第二提示單元執行與所述第四預定距離相對應的語音提示所需的時間。
8.一種語音提示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獲取當前位置與第一目標點之間的行駛距離,第一目標點與第二目標點之間的目標距離,以及當前車速; 基于所述行駛距離和所述當前車速,獲得行駛時間; 當所述行駛時間小于或等于時間閾值時,發送使能信號至第一提示單元,當所述行駛時間大于所述時間閾值時,發送使能信號至第二提示單元; 所述第一提示單元基于所述使能信號,在所述行駛距離等于第一預定距離、第二預定距離或第三預定距離時,分別執行與所述第一預定距離、所述第二預定距離或所述第三預定距離相對應的語音提示;當所述目標距離小于距離閾值,在執行與所述第三預定距離相對應的語音提示后,還執行與所述目標距離相對應的語音提示; 所述第二提示單元基于所述使能信號,在所述行駛距離等于所述第二預定距離、所述第三預定距離或第四預定距離時,分別執行與所述第二預定距離、所述第三預定距離或所述第四預定距離相對應的語音提示; 其中,所述第一預定距離大于所述第二預定距離,所述第二預定距離大于所述第三預定距離,所述第三預定距離大于所述第四預定距離,所述時間閾值關聯于所述第二提示單元執行語音提示所需的時間。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語音提示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預定距離、第二預定距離、第三預定距離、第四預定距離分別為500m、300m、100m、50m。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語音提示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距離閾值為300m。
11.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語音提示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距離閾值為100m。
12.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語音提示方法,其特征在于,當所述行駛時間小于或等于所述時間閾值且所述行駛距離小于所述第一預定距離大于所述第二預定距離時,發送使能信號至所述第一提示單元,當所述行駛時間大于所述時間閾值且所述行駛距離小于所述第一預定距離大于所述第二 預定距離時,發送使能信號至所述第二提示單元; 所述第一提示單元基于所述使能信號,在所述行駛距離等于所述第二預定距離或所述第三預定距離時,分別執行與所述第二預定距離或第三預定距離相對應的語音提示;當所述目標距離小于距離閾值,在執行與所述第三預定距離相對應的語音提示后,還執行與所述目標距離相對應的語音提示; 所述時間閾值為所述第二提示單元分別執行與所述第二預定距離、第三預定距離和第四預定距離相對應的語音提示所需的時間之和。
13.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語音提示方法,其特征在于,當所述行駛時間小于或等于所述時間閾值且所述行駛距離小于所述第二預定距離大于所述第三預定距離時,發送使能信號至第一提示單元,當所述行駛時間大于所述時間閾值且所述行駛距離小于所述第二預定距離大于所述第三預定距離時,發送使能信號至第二提示單元; 所述第一提示單元基于所述使能信號,在所述行駛距離等于所述第三預定距離時,執行與所述第三預定距離相對應的語音提示;當所述目標距離小于距離閾值,在執行與所述第三預定距離相對應的語音提示后,還執行與所述目標距離相對應的語音提示; 所述第二提示單元基于所述使能信號,在所述行駛距離等于所述第三預定距離或第四預定距離時,分別執行與所述第三預定距離或所述第四預定距離相對應的語音提示; 所述時間閾值為所述第二提示單元分別執行與所述第三預定距離和所述第四預定距離相對應的語音提示所需的時間之和。
14.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語音提示方法,其特征在于,當所述行駛時間小于或等于所述時間閾值且所述行駛距離小于所述第三預定距離大于所述第四預定距離時,發送使能信號至第一提示單元,當所述行駛時間大于所述時間閾值且所述行駛距離小于所述第三預定距離大于所述第四預定距離時,發送使能信號至第二提示單元; 所述第一提示單元基于所述使能信號,不執行任何語音提示; 所述第二提示單元基于所述使能信號,在所述行駛距離等于所述第四預定距離時,執行與所述第四預定距離相對應的語音提示; 所述時間閾值為所述第 二提示單元執行與所述第四預定距離相對應的語音提示所需的時間。
全文摘要
本發明技術方案提供一種車載設備和語音提示方法,語音提示方法包括獲取當前位置、行駛距離、目標距離、當前車速;獲得行駛時間;當行駛時間小于或等于時間閾值時,發送使能信號至第一提示單元,當行駛時間大于時間閾值時,發送使能信號至第二提示單元;第一提示單元在行駛距離等于第一預定距離、第二預定距離或第三預定距離時,執行與第一預定距離、第二預定距離或第三預定距離相對應的語音提示;當目標距離小于距離閾值,在執行與第三預定距離相對應的語音提示后,執行與目標距離相對應的語音提示;第二提示單元在行駛距離等于第二預定距離、第三預定距離或第四預定距離時,執行與第二預定距離、第三預定距離或第四預定距離相對應的語音提示。
文檔編號G01C21/34GK103162695SQ20111041885
公開日2013年6月19日 申請日期2011年12月14日 優先權日2011年12月14日
發明者王軍 申請人:上海博泰悅臻電子設備制造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