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車輛用儀表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提高計量儀器的配置的自由度的車輛用儀表裝置。
背景技術:
為了減少儀表裝置的成本,如下述專利文獻1所示,已知有通過共用的光源對燃料計和速度計的表盤進行照射的技術。專利文獻1日本專利第33(^604號公報然而,在上述專利文獻1記載的技術中,為了充分地照射各計量儀器的表盤,必須將燃料計和速度計接近配置,并將光源配置在燃料計與速度計之間,因此各計量儀器的配置、設計的自由度受到限制。另一方面,當燃料計與速度計的配置間隔變長時,在距光源遠的位置上光減弱,因此會發生亮度不均。
發明內容
因此,本發明鑒于上述現有的問題點而提出,其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減少亮度不均, 且提高計量儀器的配置的自由度的車輛用儀表裝置。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的第一方面涉及一種車輛用儀表裝置10,其配置有 上方開口的箱形狀的儀表殼體130 ;在該儀表殼體130的開口部安裝的表盤132 ;在由該表盤132的背面側和所述儀表殼體130形成的收納空間中配置的光源148和多個運轉機構 136、138,所述車輛用儀表裝置10的特征在于,所述多個運轉機構136、138包括第一運轉機構136和第二運轉機構138,在所述表盤132上包括通過所述第一運轉機構136指示的第一刻度區域144和通過所述第二運轉機構138指示的第二刻度區域146,所述光源148配置在接近所述第一運轉機構136的位置,來照射所述第一刻度區域144,在所述儀表殼體130上的所述第二運轉機構138的周圍形成有第一反射部150,來自所述光源148的照明光被所述第一反射部150向所述表盤132方向反射。本發明的第二方面以第一方面所述的車輛用儀表裝置10為基礎,其特征在于,在來自一個所述光源148的照明光被位于所述第二運轉機構138的左右側的所述第一反射部 150反射的位置上配置所述光源148。本發明的第三方面以第一或第二方面所述的車輛用儀表裝置10為基礎,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148具有多個,在接近所述第一運轉機構136左右的位置分別各配置有一個,以從左右的各所述光源148到所述第二運轉機構138的中心的距離彼此相等的方式配置左右的各所述光源148。本發明的第四方面以第一至第三方面中任一方面所述的車輛用儀表裝置10為基礎,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反射部150以與所述光源148對置的方式呈階梯狀地形成有多個。本發明的第五方面以第四方面所述的車輛用儀表裝置10為基礎,其特征在于,配置在所述第二運轉機構138的左右側的位置上的階梯狀的多個所述第一反射部150距所述第一運轉機構136越遠,其反射面積形成得越大。本發明的第六方面以第一至第五方面中任一方面所述的車輛用儀表裝置10為基礎,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光源148與所述第一反射部150之間配置警告燈118,該警告燈118 具有警告燈用的光源152和覆蓋該光源152周圍的圍壁154,所述圍壁IM為不會遮擋從所述光源148向所述第一反射部150照射的光的形狀。本發明的第七方面以第六方面所述的車輛用儀表裝置10為基礎,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148在接近所述第一運轉機構136左右的位置分別各配置有一個,所述第一反射部 150分別配置在所述第二運轉機構138的左右側,所述警告燈118具有多個,分別配置在所述第一運轉機構136的左側的所述光源148與所述第二運轉機構138的左側的所述第一反射部150之間、以及所述第一運轉機構136的右側的所述光源148與所述第二運轉機構138 的右側的所述第一反射部150之間,左側的所述警告燈118的所述圍壁IM具有不會遮擋從所述第一運轉機構136的左側的所述光源148向所述第二運轉機構138的左側的所述第一反射部150照射的光的形狀,右側的所述警告燈118的所述圍壁IM具有不會遮擋從所述第一運轉機構136的右側的所述光源148向所述第二運轉機構138的右側的所述第一反射部150照射的光的形狀。本發明的第八方面以第一至第七方面中任一方面所述的車輛用儀表裝置10為基礎,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儀表殼體130的開口周邊設置邊框構件134,在該邊框構件134上形成有將所述第一反射部150反射的照明光向所述表盤132的表面側反射的第二反射部156, 并且該邊框構件134配置在所述第一反射部150的上方。本發明的第九方面以第八方面所述的車輛用儀表裝置10為基礎,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邊框構件134上設有限制窗部160,該限制窗部160將由所述第二反射部156反射的照明光的照射范圍限制在所述第二刻度區域146中的規定范圍內。本發明的第十方面以第九方面所述的車輛用儀表裝置10為基礎,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反射部156與所述限制窗部160對置而形成,以使反射光向所述限制窗部160聚光。本發明的第十一方面以第一至第十方面中任一方面所述的車輛用儀表裝置10為基礎,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刻度區域144通過由作為背光燈(back light)而發揮功能的所述光源148照射出的光透過該第一刻度區域144而被顯示,所述第二刻度區域146通過所述光源148的反射光向所述表盤132的表面照射而被顯示。發明效果根據本發明的第一方面,由于在接近第一運轉機構的位置配置光源,因此能夠明亮地照射表盤的第一刻度區域,另一方面,由于在第二運轉機構的周圍形成第一反射部,因此能夠積極地反射來自光源的光而明亮地照射表盤的第二刻度區域,即使在第二運轉機構從第一運轉機構及光源離開配置的情況下,也能夠明亮地照射第一刻度區域及第二刻度區域。因此,能夠明亮地照射各個表盤的第一刻度區域及第二刻度區域并同時能夠提高各運轉機構的配置的自由度。由此,能夠減少亮度不均,并能夠提高包括第一運轉機構及第一刻度區域的第一計量儀器和包括第二運轉機構及第二刻度區域的第二計量儀器的配置的自由度。根據本發明的第二方面,通過以使光向第二運轉機構的兩側照射的方式配置光源,能夠明亮地照射第二刻度區域,能夠防止發生亮度不均。
根據本發明的第三方面,第一運轉機構的左右的光源能夠朝向位于第二運轉機構左右的第一反射部均勻地照射光,能夠防止發生亮度不均,并同時能夠更加明亮地照射第二刻度區域。根據本發明的第四方面,能夠增加與光源對置的第一反射部的面積,能夠進行更積極的光源的反射。因此,能夠更加明亮地照射第二刻度區域。根據本發明的第五方面,由于距第一運轉機構越遠,第一反射部的反射面積越大, 因此能夠積極地反射因距光源遠而發散、減弱的光,從而能夠防止亮度不均。根據本發明的第六及第七方面,即使在將警告燈設置在光源與第一反射部之間的情況下,通過變更警告燈的圍壁的形狀,也能夠使光源的光向第一反射部入射,從而能夠提高警告燈的配置的自由度。根據本發明的第八方面,通過第二反射部能夠將光向表盤的表面側引導,能夠明亮地照射表盤的第二刻度區域。而且,通過第二反射部,能夠防止第一反射部所反射出的反射光向駕駛員側照射的情況,能夠提高表盤的視認性。根據本發明的第九方面,能夠對第二刻度區域中的規定范圍進行點照射,能夠提高第二刻度區域的視認性并提高外觀性。而且,即使第二反射部的反射光為弱光,也可以通過限制窗部有意圖地作出表盤表面的明亮度的明暗,從而能夠使亮度不均更加不明顯。根據本發明的第十方面,能夠將反射光向限制窗部聚光,即使第二反射部的反射光為弱光,也能夠高效率地向限制窗部引導光,從而能夠明亮地照射第二刻度區域的規定范圍。根據本發明的第十一方面,以光源為背光燈而照射第一刻度區域,并利用光源的反射光照射第二刻度區域,因此例如即使為一個光源,也能夠看起來像存在兩個光源那樣, 從而能夠抑制成本并提高外觀性。
圖1是搭載有實施方式涉及的車輛用儀表裝置的作為跨騎型車輛的一種的小型摩托車型機動二輪車的簡要左側視圖。圖2是圖1的小型摩托車型機動二輪車的主要部分放大圖。圖3是車輛用儀表裝置的主視圖。圖4是圖1的車輛用儀表裝置的分解立體圖。圖5是圖3的V-V線剖視圖。圖6是圖3的車輛量儀表裝置的儀表殼體的主視圖。圖7是圖3的車輛用儀表裝置的邊框構件的背面圖。圖8是圖6的A-A線的車輛用儀表裝置的剖視圖。符號說明10…車輛用儀表裝置112…速度表114…燃料表116…旅程表118…警告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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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儀表殼體
132. 表盤
134. 邊框構件
136..第— 運轉機構
138..第二.運轉機構
140..第— 指針
142..第二.指針
144..第— 刻度區域
146..第二.刻度區域
148. 燈泡
150..第一 反射部
152. 光源
154..圍壁
156..第二.反射部
158. 遮蔽部
160. 限制窗部
具體實施例方式以下,列舉優選的實施方式,并參照附圖對本發明的車輛用儀表裝置進行詳細地說明。圖1是搭載有實施方式涉及的車輛用儀表裝置10的作為跨騎型車輛的一種的小型摩托車型機動二輪車12的簡要左側視圖,圖2是圖1的小型摩托車型機動二輪車12的主要部分放大圖。在本實施方式中,例示出小型摩托車型機動二輪車12而說明了本發明, 但本發明并不局限于此,當然可以適用于其它種類的機動二輪車或帶發動機的自行車等。 需要說明的是,在小型摩托車型機動二輪車(以下,簡稱為機動二輪車)12中,對于在車身的左右各對稱地設置一個的機構或構成要素,在左側的機構或構成要素的參照符號后附加 “L”,在右側的機構或構成要素的參照符號后附加“R”。而且,為了容易理解發明,只要未作特別指示,在圖1、圖2中,就以圖1所示的箭頭方向為基準來說明前后及上下的方向,而且, 按照從就座于車身上的駕駛員觀察的方向,來說明左右的方向。如圖1所示,機動二輪車12具備作為轉向輪的前輪14、使該前輪14轉向的車把 16、構成車身的車架18、作為驅動源的單元擺動式發動機20 (unit swing engine)、作為驅動輪的后輪22、及座椅M等。前輪14設置在車身的前方,由從轉向軸沈的下端側延伸出的一對前叉觀軸支承為旋轉自如。在該前叉觀上安裝有覆蓋前輪14上方的前擋泥板30。轉向軸沈在上端側連結有車把16,且其大致中間部由設置在車架18上的頭管32保持成轉動自如。車把16以與轉向軸沈連結的連結部分為中心沿著車寬方向呈左右對稱地延伸設置(參照圖2)。在車把16的兩端部安裝有駕駛員所抓握的把手16a。車把16通過被駕駛員操作,而改變經由轉向軸26及前叉28連結的前輪14的方向。車架18包括前方側框架36,其從頭管32向下側后方延伸到車身底部,并從車身
7底部彎曲而延伸至車身的前后方向大致中間部的支承軸34 ;后方側框架38,其由支承軸34 軸支承為能夠擺動,且向車身的上側后方延伸。在該車身前后方向的大致中間部,單元擺動式發動機20由車架18支承為能夠上下擺動。而且,在車身的后方部,向單元擺動式發動機 20供給燃料(汽油)的燃料箱40保持于車架18。單元擺動式發動機20包括氣缸軸線形成為大致水平的水冷式的發動機42 ;通過傳送帶(未圖示)及可動帶輪(未圖示)對該發動機42的輸出進行無級變速并向后輪22 傳遞的帶式的無級變速器44。無級變速器44根據變速用的電動機(未圖示)的動作驅動可動帶輪,從而使變速比無級地變化。而且在無級變速器44的外周面覆蓋有變速器殼體 44a ο后輪22在無級變速器44的后方,由后緩沖器46及擺臂48軸支承為旋轉自如,通過從該無級變速器44傳遞旋轉驅動力而進行旋轉,作為驅動輪而推動車身前進。座椅M從車身的前后方向大致中間部設置到車身后方。本實施方式的座椅M采用由駕駛員所就座的前座椅2 及在該前座椅2 的后方且供同乘者就座的后座椅24b構成的所謂串列型的座椅。在該座椅M的下方設有用于收容物品的收納箱50。座椅M兼作為覆蓋該收納箱50上表面的蓋,通過將該座椅M向前方拉起而露出該收納箱50的內部的空間。另外,在收納箱50的后方配置有燃料箱40,在收納箱50的下方配設有對發動機 42的廢氣進行凈化的空氣濾清器52。此外,機動二輪車12在收納箱50的右側面(即,圖1的機動二輪車12的相反側) 的車架18上搭載有用于實施單元擺動式發動機20等的驅動控制的各種電裝部件。機動二輪車12中,在單元擺動式發動機20的下方的車架18上支承有能夠轉動的主停車架M。在行駛時,主停車架M被收納成與路面大致平行,在停車時,主停車架M立起成與路面大致正交,使后輪22抬起而使機動二輪車12自行豎立。并且,機動二輪車12中,在車身前后方向上構成該車身的圖案設計面(外觀)的車身罩56安裝于車架18、轉向軸沈等。該車身罩56例如由丙烯腈 丁二烯·苯乙烯(ABS)、 纖維強化塑料(FRP)或聚丙烯(PP)等高分子材料形成,覆蓋車把16、電裝部件、單元擺動式發動機20的前部及燃料箱40等車身各部分。本實施方式的車身罩56具備對轉向軸沈的前部及前輪14的上部進行覆蓋的前罩58 ;在該前罩58的上方對車把16進行覆蓋的車把罩60 ;在該前罩58的后方形成底踏板 62a的底板中心罩62 ;配置在座椅M的下方,并與底板中心罩62連設而向后方延伸的主體罩64 ;在該主體罩64的后方連設的后罩66。在前罩58配設有一對具有閃爍式的方向指示功能的前方向指示燈68L、68R。另外,車把罩60覆蓋轉向軸沈的上部及車把16的中央部分,在其后方上表面接合有后述的用于顯示速度等的車輛用儀表裝置10 (參照圖2)。車把罩60與前罩58為了美觀而一起形成。在車把罩60的前方形成有開口部70,在該開口部70安裝有后述的前照燈 72。底板中心罩62呈平坦狀地形成底踏板62a,以便于在行駛中供駕駛員放置腳。而且,主體罩64從底板中心罩62向上方及后方延伸設置,對配設在座椅M下方的單元擺動式發動機20的前部、電裝部件、收納箱50等進行覆蓋,從而防止各部件向外部露出。
后罩66在車身的后方對燃料箱40等進行覆蓋,在該后罩66的下部安裝有后擋泥板74,該后擋泥板74從后方覆蓋后輪22,且該后擋泥板74上配置有車牌照等。而且,在后罩66的后方配設有尾燈76及一對后方向指示燈78L、78R。該尾燈76對應于駕駛員的制動操作而進行點亮及熄滅。另一方面,一對后方向指示燈78L、78R與一對前方向指示燈68L、 68R同樣地具有閃爍式的方向指示功能。圖3是車輛用儀表裝置10的主視圖,圖4是圖3的車輛用儀表裝置10的分解立體圖,圖5是圖3的V-V線剖視圖,圖6是圖3的車輛用儀表裝置10的儀表殼體130的主視圖,圖7是圖3的車輛用儀表裝置10的邊框構件134的背面圖,圖8是圖6的A-A線的車輛用儀表裝置10的剖視圖。而且,為了容易理解發明,只要未作特別指示,在圖3 圖8 中,就以圖4所示的箭頭方向為基準,來說明前后、上下及左右的方向。車輛用儀表裝置10設有表示車速的速度表(第一計量儀器)112、表示燃料剩余量的燃料表(第二計量儀器)114、表示行駛距離的旅程表116、警告燈(方向指示燈、FI指示燈、遠光指示燈)118。如圖5所示,在車輛用儀表裝置10的上部設有透明的罩120(在圖 3、圖4、圖8中未圖示)。在車輛用儀表裝置10設有用于將車輛用儀表裝置10安裝于車把罩60的安裝構件122。車輛用儀表裝置10具有上方形成開口的箱形狀的儀表殼體130 ;在儀表殼體 130的開口上配置的表盤132 ;設置在儀表殼體130的開口周邊,且設置在表盤132的上方的邊框構件134。在由儀表殼體130和表盤132的背面側形成的收納空間中配置有用于表示車速的第一運轉機構136和用于表示燃料剩余量的第二運轉機構138。第二運轉機構138配置在第一運轉機構136的前方。第一指針140從表盤132的上方安裝在第一運轉機構136的軸上,第一運轉機構136使第一指針140轉動。第二指針142從表盤132的上方安裝于在第二運轉機構138的中心設置的軸上,第二運轉機構138使第二指針142轉動。表盤132包括在表面顯示有通過第一運轉機構136指示的刻度(速度刻度)的第一刻度區域144和在表面顯示有通過第二運轉機構138指示的刻度(燃料刻度)的第二刻度區域146。速度表112由第一運轉機構136、第一指針140及第一刻度區域144構成,燃料表114由第二運轉機構138、第二指針142、第二刻度區域146構成。第一運轉機構136 根據當前的車速而使第一指針140轉動,從而速度表112能夠將當前的車速顯示給駕駛員。 而且,第二運轉機構138根據當前的燃料剩余量而使第二指針142轉動,從而燃料表114能夠將當前的燃料剩余量顯示給駕駛員。在位于第一運轉機構136的左右且接近第一運轉機構136的位置(能夠以規定的亮度以上來照射第一刻度區域144的位置)分別配置有燈泡148、148,該燈泡148、148是用于對第一刻度區域144的刻度顯示及第二刻度區域146的刻度顯示進行照射的光源。為了防止亮度不均的發生且明亮地照射第二刻度區域146,而以從左右的燈泡148、148到第二運轉機構138的中心的距離彼此相等的方式分別配置左右的燈泡148、148。第一刻度區域144由使光透過的透過構件形成,左右的燈泡148、148所照射出的光(照射光)從表盤132的背面向第一刻度區域144入射,該入射的光透過第一刻度區域 144。即,左右的燈泡148、148作為速度表112的背光燈而發揮功能。由此,駕駛員即使在夜間也能夠視認速度表112所顯示的車速。
在第二運轉機構138的周圍且在第二運轉機構138的左右形成有多個第一反射部 150,第一反射部150將燈泡148、148的照射光向表盤132方向反射。位于第一運轉機構 136的左側的燈泡148配置在自身的照射光被位于第二運轉機構138左右的各個第一反射部150向表盤132方向反射的位置上。位于第一運轉機構136右側的燈泡148也同樣,配置在自身的照射光被位于第二運轉機構138左右的各個第一反射部150向表盤132方向反射的位置上。即,以使光向第二運轉機構138的兩側照射的方式配置燈泡148、148,因此能夠增加第一反射部150的反射光的光量,能夠防止發生亮度不均。通過使用該第一反射部 150的反射光來照射第二刻度區域146,而能夠明亮地照射第二刻度區域146。多個第一反射部150以與位于第一運轉機構136左右的燈泡148、148對置的方式形成為階梯狀。即,各第一反射部150與相鄰的第一反射部150設有高低差地配置。由此, 能夠增加與左右的燈泡148、148對置的反射部的面積,能夠積極地反射燈泡148、148的照射光。而且,從燈泡148到第一反射部150的距離越長,向第一反射部150入射的光的光量越少,因第一反射部150的位置的不同而第一反射部150反射的光量產生變動,從而發生亮度不均。因此,使距燈泡148、148之間的中心遠的第一反射部150的反射面積比距燈泡 148、148之間的中心(距第一運轉機構136)近的第一反射部150的反射面積大。由此,能夠使距燈泡148、148之間的中心遠的第一反射部150反射的光量與距燈泡148、148之間的中心近的第一反射部150反射的光量相同,或接近該光量。在第一運轉機構136的右后方配置警告燈118a,該警告燈118a具有警告燈用的光源15 和覆蓋該光源15 周圍的圍壁15如。而且,在位于第一運轉機構136左右的燈泡 148、148與位于第二運轉機構138左右的第一反射部150之間配置有警告燈lMbUlSc,所述警告燈118b、118c具有光源152b、152c和覆蓋該光源152b、152c周圍的圍壁154b、lMc。 即,在第一運轉機構136的左側的燈泡148與第二運轉機構138的左側的第一反射部150 之間配置警告燈118b,在第一運轉機構136的右側的燈泡148與第二運轉機構138的右側的第一反射部150之間配置警告燈118c。將警告燈118a、118b、118c總稱為警告燈118,將光源152a、152b、152c總稱為光源152,將圍壁154a、154b、154c總稱為圍壁154。警告燈118b的圍壁154b具有不會遮擋從第一運轉機構136的左側的燈泡148向第二運轉機構138的左側的第一反射部150照射的光的形狀,警告燈118c的圍壁15 具有不會遮擋從第一運轉機構136的右側的燈泡148向第二運轉機構138的右側的第一反射部150照射的光的形狀。由此,即使在燈泡148與第一反射部150之間設置警告燈118的情況下,僅通過變更警告燈118的圍壁IM的形狀,就能夠使燈泡148、148的照射光向第一反射部150入射,從而能夠提高警告燈118的配置的自由度。在邊框構件134的第一反射部150的上方形成有第二反射部156,該第二反射部156將第一反射部150所反射的照明光向表盤132的表面側反射。由此,通過第二反射部156能夠將光向表盤132的表面側引導,從而能夠明亮地照射表盤132的第二刻度區域 146。在邊框構件134設有對第二運轉機構138的軸進行遮蓋的遮蔽部158,在該遮蔽部 158設有限制窗部160。第二指針142在限制窗部160的范圍內移動。而且,限制窗部160 將由第二反射部156反射的照明光的照射范圍限制在第二刻度區域146中的規定范圍內。 由此,能夠對第二刻度區域146中的規定范圍進行點照射,從而能夠提高第二刻度區域146的視認性,并且能夠提高外觀性。而且,通過限制窗部160能夠有意圖地作出表盤132表面的明亮度的明暗,從而可以使亮度不均不那么明顯。第二反射部156以與限制窗部160對置的方式形成于邊框構件134,以明亮地照射第二刻度區域146,并且對第一反射部150所反射的光進行反射,以使該光向限制窗部160聚光。車輛用儀表裝置10由于具有這樣的結構,因此燈泡148、148照射的光透過表盤 132的第一刻度區域144,能夠明亮地照射第一刻度區域144,難以發生亮度不均。而且,如圖8所示,燈泡148、148照射的光被第一反射部150向表盤132方向反射,該反射的光被第二反射部156向表盤132的表面側反射。由此,利用燈泡148、148能夠明亮地照射第二刻度區域146,難以發生亮度不均。如此,根據本實施方式的車輛用儀表裝置10,在接近第一運轉機構136的位置配置燈泡148,在第二運轉機構138的周圍形成第一反射部150,在第一反射部150的上方形成第二反射部156,因此即使在將第二運轉機構138從第一運轉機構136及燈泡148離開配置的情況下,也能夠明亮地照射第一刻度區域144及第二刻度區域146,并能夠減少亮度不均。因此,能夠明亮地照射第一刻度區域144及第二刻度區域146,并同時能夠提高速度表 112及燃料表114的配置的自由度。在上述實施方式中,第二反射部156將第一反射部150所反射出的光向表盤132 的表面側反射,但也可以不設置第二反射部156。即,也可以在邊框構件134上不形成第二反射部156。這種情況下,通過使光透過的透過構件來形成第二刻度區域146,第一反射部 150對燈泡148、148的照射光進行反射而使其從表盤132的背面向第二刻度區域146入射。 由此,第一反射部150所反射的光透過第二刻度區域146,透過第二刻度區域146后的光由駕駛員進行視認。即使在這樣構成的情況下,也能夠明亮地照射第一刻度區域144及第二刻度區域146,并同時能夠提高速度表112及燃料表114的配置的自由度。以上,使用優選的實施方式說明了本發明,但本發明的技術范圍并未限定為上述實施方式所記載的范圍。本領域技術人員可知可以對上述實施方式進行各種變更或改良。 根據權利要求書的范圍的記載可知進行了這樣的變更或改良的方式也包含在本發明的技術范圍中。而且,權利要求書的范圍所記載的帶括弧的符號是為了容易理解本發明而按照附圖中的符號進行標注的符號,不應該解釋為將本發明限定為該帶符號的要素。
權利要求
1.一種車輛用儀表裝置(10),其配置有上方開口的箱形狀的儀表殼體(130);在該儀表殼體(130)的開口部安裝的表盤(13 ;在由該表盤(132)的背面側和所述儀表殼體 (130)形成的收納空間中配置的光源(148)和多個運轉機構(136、138),所述車輛用儀表裝置(10)的特征在于,所述多個運轉機構(136、138)包括第一運轉機構(136)和第二運轉機構(138),在所述表盤(13 上包括通過所述第一運轉機構(136)指示的第一刻度區域(144)和通過所述第二運轉機構(138)指示的第二刻度區域(146),所述光源(148)配置在接近所述第一運轉機構(136)的位置,來照射所述第一刻度區域(144),在所述儀表殼體(130)上的所述第二運轉機構(138)的周圍形成有第一反射部(150),來自所述光源(148)的照明光被所述第一反射部(150)向所述表盤(132)方向反射。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用儀表裝置(10),其特征在于,在來自一個所述光源(148)的照明光被位于所述第二運轉機構(138)的左右側的所述第一反射部(150)反射的位置上配置所述光源(148)。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車輛用儀表裝置(10),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148)具有多個,在接近所述第一運轉機構(136)左右的位置分別各配置有一個,以從左右的各所述光源(148)到所述第二運轉機構(138)的中心的距離彼此相等的方式配置左右的各所述光源(148)。
4.根據權利要求1 3中任一項所述的車輛用儀表裝置(10),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反射部(150)以與所述光源(148)對置的方式呈階梯狀地形成有多個。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車輛用儀表裝置(10),其特征在于,配置在所述第二運轉機構(138)的左右側的位置上的階梯狀的多個所述第一反射部 (150)距所述第一運轉機構(136)越遠,其反射面積形成得越大。
6.根據權利要求1 5中任一項所述的車輛用儀表裝置(10),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光源(148)與所述第一反射部(150)之間配置警告燈(118),該警告燈(118)具有警告燈用的光源(152)和覆蓋該光源(152)周圍的圍壁(IM),所述圍壁(154)為不會遮擋從所述光源(148)向所述第一反射部(150)照射的光的形狀。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車輛用儀表裝置(10),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148)在接近所述第一運轉機構(136)左右的位置分別各配置有一個,所述第一反射部(150)分別配置在所述第二運轉機構(138)的左右側,所述警告燈(118)具有多個,分別配置在所述第一運轉機構(136)的左側的所述光源 (148)與所述第二運轉機構(138)的左側的所述第一反射部(150)之間、以及所述第一運轉機構(136)的右側的所述光源(148)與所述第二運轉機構(138)的右側的所述第一反射部 (150)之間,左側的所述警告燈(118)的所述圍壁(154)具有不會遮擋從所述第一運轉機構(136) 的左側的所述光源(148)向所述第二運轉機構(138)的左側的所述第一反射部(150)照射的光的形狀,右側的所述警告燈(118)的所述圍壁(154)具有不會遮擋從所述第一運轉機構(136) 的右側的所述光源(148)向所述第二運轉機構(138)的右側的所述第一反射部(150)照射的光的形狀。
8.根據權利要求1 7中任一項所述的車輛用儀表裝置(10),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儀表殼體(130)的開口周邊設置邊框構件(134),在該邊框構件(134)上形成有將所述第一反射部(150)反射的照明光向所述表盤(132)的表面側反射的第二反射部 (156),并且該邊框構件(134)配置在所述第一反射部(150)的上方。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車輛用儀表裝置(10),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邊框構件(134)上設有限制窗部(160),該限制窗部(160)將由所述第二反射部 (156)反射的照明光的照射范圍限制在所述第二刻度區域(146)中的規定范圍內。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車輛用儀表裝置(10),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反射部(156)與所述限制窗部(160)對置而形成,以使反射光向所述限制窗部(160)聚光。
11.根據權利要求1 10中任一項所述的車輛用儀表裝置(10),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刻度區域(144)通過由作為背光燈而發揮功能的所述光源(148)照射出的光透過該第一刻度區域(144)而被顯示,所述第二刻度區域(146)通過所述光源(148)的反射光向所述表盤(13 的表面照射而被顯示。
全文摘要
本發明提供一種減少亮度不均,且提高計量儀器的自由度的車輛用儀表裝置。車輛用儀表裝置(10)配置有上方開口的箱形狀的儀表殼體(130);在儀表殼體(130)的開口部安裝的表盤(132);在由表盤(132)的背面側和儀表殼體形成的收納空間中配置的光源(148)和多個運轉機構,其中,多個運轉機構包括第一運轉機構(136)和第二運轉機構(138),表盤(132)包括通過第一運轉機構(指示的第一刻度區域(144)和通過第二運轉機構(138)指示的第二刻度區域(146),光源配置在接近第一運轉機構(136)的位置,以照射第一刻度區域(144),在儀表殼體上的第二運轉機構的周圍形成有第一反射部(150),來自光源的照明光被第一反射部(150)向表盤方向反射。
文檔編號G01D11/28GK102416873SQ20111026544
公開日2012年4月18日 申請日期2011年9月8日 優先權日2010年9月14日
發明者川隅慎司, 森和彥, 瀧本幸子, 豬瀨幸司, 高石雄介 申請人:本田技研工業株式會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