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電梯臺階塞尺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測量工具,尤其涉及一種電梯臺階塞尺。
背景技術:
因電梯的質量與乘員的生命安全息息相關,因此電梯的生產要求極其嚴格,電梯生產過程中牽涉到較多尺寸,有些尺寸因電梯本身的結構,處于較難測量的部位,如電梯的層門或轎門與門框間隙、廳門和轎門地坎間隙、平層精度等尺寸。傳統的測量間隙的工具往往采用鋼板尺,讀數較難,極易產生視角誤差,且誤差范圍往往在1匪以上,而電梯的生產標準要求的尺寸精度就在毫米以下,因此視角誤差極其嚴重;而測量平層精度時,需要采用高度尺或多把鋼板尺配合使用,測量極為繁瑣,同時也會有視角誤差的產生。
實用新型內容本實用新型為解決現有技術問題,提供測量方便、讀數準確、多功能的電梯臺階塞尺。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是一種電梯臺階塞尺,包括尺身,所述尺身上包括直尺部和塞尺部,所述塞尺部包括地坎測量部和嚙合測量部;所述塞尺部設置有數個依次排列的臺階,所述臺階的階面上標注有刻度;所述尺身上還設置有高度測量部。嚙合測量部和地坎測量部自端部向后設置有數個依次排列的臺階,在每一個臺階的端面上,標注有與該臺階高度對應的刻度值;自動扶梯中,國標要求梳齒板與梯級踏板嚙合深度不能小于6毫米,將嚙合測量部塞入細槽的底部,從臺階端面上的刻度值即可直接讀出間隙的具體尺寸,傳統的鋼板尺需要將尺身塞入細槽的底部,讀數非常不方便;當需要測量轎廂地坎與廳門地坎間隙時,以轎廂或廳門地坎的邊為基準,將地坎測量部插入間隙,即可從臺階端面上的刻度值即可直接讀出間隙的具體尺寸;高度測量部用于測量平層精度。作為優選,所述地坎測量部和嚙合測量部的臺階數量均為5 20個,相鄰臺階之間的高度差為0. 5 1. 5MM。作為優選,所述地坎測量部最低的臺階高度為20 27MM,所述嚙合測量部最低的臺階高度為0.5 1匪。根據電梯和自動扶梯的國家標準確定的測量精度以及測量范圍。作為優選,所述直尺部和高度測量部均標注有刻度。直尺部可直接替代傳統鋼板尺使用,以適應某些傳統鋼板尺更便于測量的場合,高度測量部可直接用于測量平層精度, 刻度可使讀數精確。綜上所述,本實用新型具有以下優點1、能測量電梯和自動扶梯生產過程中的各種間隙尺寸以及平層精度,功能豐富;2、測量精度高,不易產生視角誤差。
圖1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一結構示意圖;圖2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一立體結構示意圖。圖中,1、直尺部,2、地坎測量部,3、嚙合測量部,4、刻度。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以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說明。實施例一一種電梯臺階塞尺,包括尺身,如圖1、2所示,尺身上包括直尺部1和塞尺部,塞尺部包括地坎測量部2、嚙合測量部3和高度測量部;直尺部1上標注有刻度4,臺階的階面上標注有刻度尺寸;地坎測量部2的臺階數量為10個,嚙合測量部3的臺階數量為15個, 相鄰臺階之間的高度差均為IMM ;地坎測量部2最低的臺階高度為沈匪,嚙合測量部3最低的臺階高度為1匪。實施例二一種電梯臺階塞尺,包括尺身,尺身上包括直尺部1和塞尺部,塞尺部包括地坎測量部2、嚙合測量部3和高度測量部;直尺部1上標注有刻度4,臺階的階面上標注有刻度尺寸;地坎測量部2和嚙合測量部3的臺階數量均為20個,相鄰臺階之間的高度差為1. 5MM ; 地坎測量部2最低的臺階高度為27MM,嚙合測量部3最低的臺階高度為1MM。實施例三一種電梯臺階塞尺,包括尺身,尺身上包括直尺部1和塞尺部,塞尺部包括地坎測量部2、嚙合測量部3和高度測量部;直尺部1上標注有刻度4,臺階的階面上標注有刻度尺寸;地坎測量部2和嚙合測量部3的臺階數量均為5個,相鄰臺階之間的高度差為0. 5MM ; 地坎測量部2最低的臺階高度為20MM,嚙合測量部3最低的臺階高度為0. 5MM。
權利要求1.一種電梯臺階塞尺,包括尺身,其特征在于所述尺身上包括直尺部和塞尺部,所述塞尺部包括地坎測量部和嚙合測量部;所述塞尺部設置有數個依次排列的臺階,所述臺階的階面上標注有刻度;所述尺身上還設置有高度測量部。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電梯臺階塞尺,其特征在于所述地坎測量部和嚙合測量部的臺階數量均為5 20個,相鄰臺階之間的高度差為0. 5 1. 5MM。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電梯臺階塞尺,其特征在于所述地坎測量部最低的臺階高度為20 27匪,所述嚙合測量部最低的臺階高度為0. 5 1匪。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電梯臺階塞尺,其特征在于所述直尺部和高度測量部均標注有刻度。
專利摘要一種電梯臺階塞尺,包括尺身,所述尺身上包括直尺部和塞尺部,所述塞尺部包括地坎測量部和嚙合測量部;所述塞尺部設置有數個依次排列的臺階,所述臺階的階面上標注有刻度;所述尺身上還設置有高度測量部。本實用新型能測量電梯和自動扶梯生產過程中的各種間隙尺寸以及平層精度,功能豐富;測量精度高,不易產生視角誤差。
文檔編號G01B3/04GK201955028SQ20102069425
公開日2011年8月31日 申請日期2010年12月31日 優先權日2010年12月31日
發明者劉旭, 徐義鳴 申請人:巨人通力電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