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液體樣品光學檢測的比色皿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液體樣品光學檢測的比色皿,特別涉及一種用于盛載微量液體樣品進行光學檢測的比色皿。
背景技術:
采用光學檢測來分辨物質的技術手段是微觀檢測中常用的。現有的技術方案是先將待測樣品溶液置于杯狀盛液容器中,后通過光學檢測裝置進行光學檢測,最后判定所測樣品的物質種類。該方案的不足之處在于所需樣品量較多,至少需要20至30微升樣品溶液;同時,在檢測后需要對所述杯狀容器進行手工清洗,使用不便。
為解決上述常規技術中的問題,美國專利6,809,826公開了一種利用液體表面張力和光譜學的測量原理對微量液體樣品進行測量的裝置,該裝置具有兩個檢測平臺,下檢測平臺固定在裝置上,上檢測平臺固定在旋轉臂上;旋轉臂一端與裝置絞接,旋轉臂可旋至閉合位置和打開位置。上、下檢測平臺上具有相對設置的發射光纖和接收光纖。發射光纖的另一端連接有光發射頭;接收光纖的另一端連接有光接收器。測量時,將液體樣品通過自身的液面張力夾于兩個檢測平臺面之間;光發射頭的光通過發射光纖射出,穿過液體樣品射入接收光纖中,最后進入光接收器。這種利用上、下檢測平臺及液體的表面張力將液體樣品保持在檢測位置的方式,具有檢測所需的液體樣品用量少,而且用后對上、下檢測平臺的清理也很方便,只需要進行簡單的擦拭即可。然而其不足之處在于在上、下檢測平臺之間的液體樣品液柱是靠其自身的液面張力而形成的,故而所形成的液柱高度受很大限制,而光線透射液體樣品的距離決定檢測的精度,故而不利于吸光度低或低濃度的液體樣品的測量和判定。
另外,上述技術方案中的上、下檢測平臺需要手工擦拭的方式來進行清洗,對于含有有害物質的液體樣品來說,則對操作人員具有一定的危險性。
實用新型的技術內容為此,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在于提出一種檢測所需的液體樣品用量少,并且清理方便、安全的比色皿;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解決的技術問題是能滿足吸光度低或低濃度的液體樣品檢測的比色皿。
為解決實用新型的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的液體樣品光學檢測的比色皿,具有盛載體;其特征在于盛載體具有相對位置固定的前板和后板,所述的前、后板之間具有一可穿透光線的縫槽,所述縫槽的寬度適于被檢測的液體樣品在其中因毛細現象原理而將縫槽基本填滿。
其中一種實施方式,所述縫槽在所述比色皿上是通透的。
在另一種實施方式中,所述縫槽在所述比色皿上,是上下通透的。
上述各實施方式中,所述前、后板透明且內壁為光潔的平面。
在另一種實施方式中,所述前、后板非透明且內壁為光潔的平面。
上述各實施方式中,所述前、后板的內壁相互平行。
上述各實施方式中,盛載體上所述縫槽的兩側端分別設有透明側板,盛載體的前、后板通過所述側板固定相對位置。
上述實施方式中,所述側板的內壁為光潔的平面。
在另一種實施方式中,所述盛載體的上端兩側設有一對連接梁,所述盛載體的前、后板通過所述的一對連接梁固定相對位置。
本實用新型的上述技術方案相比現有技術具有以下優點(1)本實用新型中,根據毛細現象的原理將液體樣品置于盛載體的縫槽中,減少了液體樣品的用量。另外,采用現有的光學檢測裝置進行檢測時,光線透射液體樣品的距離也即縫槽的長度理論上不受限制,因而能滿足吸光度低或低濃度的液體樣品的檢測。(2)本實用新型中,清理時,可以采用氣體或液體,或者氣液混合體對縫槽進行沖吹即可完成,方便安全,避免了直接接觸。縫槽在所述比色皿上是通透的,尤其是上下通透,便于加注液體樣品,也更加利于清理。(3)本實用新型中,前、后板的內壁平行設置,利于提高光學檢測的精度。(4)本實用新型中,前、后板為透明或非透明且其內壁為光潔的平面,以滿足各種檢測方式的需要,還利于液體樣品滲入縫槽,防止殘留氣泡的存在對光學檢測的影響,也利于之后對盛載體的清洗。(5)本實用新型中,盛載體縫槽兩側端分別設置透明的側板,以固定相對位置并便于檢測。(6)本實用新型中,側板的內壁為光潔的平面利于提高檢測精度。(7)本實用新型中,盛載體的上端兩側設有一對連接梁,實現了縫槽在左右方向及上下方通透,防止側板對檢測精度的影響,既便于添加液體樣品,又便于清洗。
為了使本實用新型的內容更容易被清楚的理解,下面根據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例并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詳細的說明,其中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實施方式的立體視圖;圖2是圖1所示實施例中,所述盛載體的俯視圖;圖3是圖2中的A-A剖視圖;圖4本實用新型的另一種實施方式的立體視圖;圖5是圖4所示實施例中,所述盛載體的右視圖;圖6是圖5中的C-C剖視圖。
圖7本實用新型的另一種實施方式的立體視圖;圖8本實用新型的另一種實施方式的立體視圖;具體實施方式
實施例一參見圖1至圖3所示,本實用新型的液體樣品光學檢測的比色皿的一種實施方式,具有玻璃材料的長方體形盛載體1;盛載體1由前板11、左側板、后板12和右側板依次熔接而成,并在上述各板的內側形成一直線形的縫槽2,且縫槽2在所述盛載體1上,是上下通透的。縫槽2的寬度越窄,毛細現象就越明顯。故根據不同需要,縫槽2的寬度可設置在0.01至1毫米之間,其高度可設置在3至10毫米之間。光線透射液體樣品的距離也即縫槽的長度可設置在3至10毫米之間,甚至更長,以滿足吸光度低或低濃度的液體樣品的檢測。本實施例中,縫槽2的寬度為0.03毫米,長度為3毫米,高度為3.5毫米。其中盛載體1的前板11和后板12為黑色玻璃,左側板和右側板為無色透明玻璃。前板11、后板12、左側板和右側板的內壁均為光潔的平面,前板11和后板12的內壁相互平行,左側板和右側的內壁相互平行。
使用時,將待測液體樣品置于比色皿的縫槽2的上端,液體樣品便滲入縫槽2。見圖2,進行光學檢測時,將現有的光學檢測裝置的光發射頭和光接收器分別置于盛載體1上所述縫槽2的左右兩側端,光發射頭射出的光線分別穿過左側板、縫槽內2的液體樣品和右側板后進入光接收器,最后光學檢測裝置對液體樣品所含的物質進行分析判定。清理時,用設置在盛載體1下方的吸氣裝置將縫槽內的液體樣品從其下端抽出。
本實用新型在實施例1的基礎上還可以有如下變型實施例二為便于檢測高濃度測液體樣品,用無色透明玻璃制成盛載體1的前板11和后板12,用黑色玻璃制成左側板和右側板,將光學檢測裝置的光發射頭和光接收器分別置于盛載體1的前板11和后板12的兩側,光發射頭射出的光線分別穿過前板11、縫槽內2的液體樣品和后板12,最后進入光接收器,然后光學檢測裝置對液體樣品所含的物質進行分析判定。
實施例三見圖4至圖6,作為實用新型的液體樣品光學檢測的比色皿另一種實施方式,其與實施例1的不同之處在于,盛載體1由前板11、后板12和設置在所述縫槽2的上側并位于所述前板11、后板12之間的連接件3相互熔接而成。在此結構中,所述縫槽2的左右方向及下方通透。本實施例中,縫槽2的寬度為0.01毫米,長度為5毫米,高度為10毫米。其中盛載體1的前板11、上側板3和后板12為黑色玻璃。前板11和后板12內壁均為光潔的平面且其內壁相互平行。
使用時,將比色皿置于待測液體樣品的上端,液體樣品浸潤盛載體1底部后便沿著縫槽2上升至足夠高度。光學檢測時,將光學檢測裝置的光發射頭和光接收器分別置于盛載體1的縫槽2兩端,光發射頭射出的光線穿過縫槽2內的液體樣品后進入光接收器,最后光學檢測裝置對液體樣品所含的物質進行判定。清理時,用設置在盛載體1左側的鼓風裝置將縫槽內的液體樣品吹出。
為便于檢測高濃度測液體樣品,盛載體1的前板11和后板12選擇無色透明玻璃,將光學檢測裝置的光發射頭和光接收器分別置于盛載體1的前板11和后板12的兩側端,光發射頭射出的光線分別穿過前板11、縫槽內2的液體樣品和后板12,最后進入光接收器,然后光學檢測裝置對液體樣品所含的物質進行分析判定。
當然,在上述實施例中,前板11和后板12內壁之間的斷面形狀可以是上大下小的梯形形狀,或者為縱向的彎曲形狀等等。
實施例四見圖7,作為實用新型的另一種實施方式,其與實施例3的不同之處在于,盛載體1由前板11、后板12和設置在所述盛載體1的上端兩側的一對連接梁13相互熔接而成。
在此結構中,所述縫槽2的左右方向及上下方通透。其中盛載體1的前板11和后板12為黑色玻璃。
使用時,將待測液體樣品置于盛載體1的縫槽2的上端,根據毛細現象的原理,液體樣品逐漸將縫槽2填滿。見圖7,光學檢測時,將光學檢測裝置的光發射頭和光接收器分別置于盛載體1的縫槽2兩端,光發射頭射出的光線穿過縫槽內2的液體樣品后進入光接收器,最后光學檢測裝置對液體樣品所含的物質進行判定。清理時,用設置在盛載體1左側的鼓風裝置將縫槽內的液體樣品吹出。
為便于檢測較高濃度的液體樣品,盛載體1的前板11和后板12選擇無色透明玻璃,將光學檢測裝置的光發射頭和光接收器分別置于盛載體1的前板11和后板12兩側,光發射頭射出的光線分別穿過前板11、縫槽內2的液體樣品和后板12,最后進入光接收器,然后光學檢測裝置對液體樣品所含的物質進行判定。
當然,在上述實施例中,前板11和后板12內壁之間的斷面形狀可以是上大下小的梯形形狀,或者為縱向的彎曲形狀等等。
實施例五圖8是在實施例4基礎上的另一變形,其結構和使用方法與實施例4基本相同。
顯然,本實用新型的上述實施例僅僅是為清楚地說明本實用新型所作的舉例,而并非是對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式的限定。對于所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上述說明的基礎上還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變化或變動。這里無需也無法對所有的實施方式予以窮舉。而這些屬于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所引伸出的顯而易見的變化或變動仍處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中。
權利要求1.一種液體樣品光學檢測的比色皿,具有盛載體(1);其特征在于盛載體(1)具有相對位置固定的前板(11)和后板(12),所述的前、后板之間具有一可穿透光線的縫槽(2),所述縫槽(2)的寬度適于被檢測的液體樣品在其中因毛細現象原理而將縫槽(2)基本填滿。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液體樣品光學檢測的比色皿,其特征在于所述縫槽(2)在所述盛載體(1)上是通透的。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液體樣品光學檢測的比色皿,其特征在于所述縫槽(2)在所述盛載體(1)上,是上下通透的。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液體樣品光學檢測的比色皿,其特征在于所述前、后板透明且內壁為光潔的平面。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液體樣品光學檢測的比色皿,其特征在于所述前、后板非透明且內壁為光潔的平面。
6.根據權利要求1至5之一所述液體樣品光學檢測的比色皿,其特征在于所述前、后板的內壁相互平行。
7.根據權利要求1至5之一所述液體樣品光學檢測的比色皿,其特征在于盛載體(1)上所述縫槽(2)的兩側端分別設有透明側板,盛載體(1)的前、后板通過所述側板固定相對位置。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液體樣品光學檢測的比色皿,其特征在于所述側板的內壁為光潔的平面。
9.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液體樣品光學檢測的比色皿,其特征在于盛載體(1)的上端兩側設有一對連接梁(13),所述盛載體(1)的前、后板通過所述的一對連接梁(13)固定相對位置。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液體樣品光學檢測的比色皿。其具有盛載體(1);盛載體(1)具有相對位置固定的前板(11)和后板(12),所述的前、后板之間具有一可穿透光線的縫槽(2),所述縫槽(2)的寬度適于被檢測的液體樣品在其中因毛細現象原理而將縫槽基本填滿。采用本實用新型的比色皿進行液體樣品光學檢測時,所需的液體樣品用量少,并且清理方便、安全;同時還能滿足吸光度低或低濃度的液體樣品的檢測。
文檔編號G01N21/03GK2898814SQ200620022840
公開日2007年5月9日 申請日期2006年3月17日 優先權日2006年3月17日
發明者賀乾, 朱麗成, 楊立文, 盧高波, 童高明, 李宗升 申請人:北京華大基因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