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同時固定氧氣瓶和乙炔瓶的固定裝置的制造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工裝,具體涉及一種同時固定氧氣瓶和乙炔瓶的固定裝置。
【背景技術】
[0002]在焊接作業中,存放氧氣、乙炔等氣體的氣瓶為高壓密封容器,屬于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嚴格按氣瓶安全技術規范存儲和使用。但大多數企業對氣瓶的使用、存放等沒有嚴格的安全技術措施,例如,大多數企業僅是把氣瓶隨意放置,沒有專門的庫房和固定支架,氣瓶的擺放不規范、不固定,還有即使有氣瓶支架,但該氣瓶支架由于設計上的缺陷,支撐不穩,多使用鐵鏈、鋼絲繩或其他緊固件,經常發生氣瓶倒地、氣壓表損壞、氣體泄露、砸傷人員或工件的問題,嚴重的可能引起火災或爆炸事故,給企業造成了不必要的損耗。
【發明內容】
[0003]針對現有技術的不足,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同時固定氧氣瓶和乙炔瓶的固定裝置,結構簡單、使用安全方便、支撐穩定牢靠,能夠避免由于氣瓶支撐不穩而引發的安全事故,降低企業財產損失和人員傷害。
[0004]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是這樣實現的:一種同時固定氧氣瓶和乙炔瓶的固定裝置,包括底座,與底座固定連接的支架,所述的支架的頂部與橫板固定相連接,橫板的兩側均設置有擋板,其中一個擋板的外側的兩端均設置有固定框,且兩個固定框的中心距離不小于5米。
[0005]所述的固定框包括與擋板垂直連接的兩個連桿,兩個連桿的端部分別與活動桿的兩端活動相連接。
[0006]所述的擋板的外側設置有繞線桿,且繞線桿與固定框在同側。
[0007]所述的繞線桿設置在兩個固定框之間,且繞線桿的數量至少為2個。
[0008]所述的底座的數量至少為2個。
[0009]所述的支架的數量至少為2個。
[0010]本實用新型具有如下的有益效果:結構簡單,容易操作,兩個固定框之間至少5米的距離保證了氧氣瓶和乙炔瓶分別放在兩個固定框里時的安全;支撐穩定牢靠,能夠避免由于氣瓶支撐不穩而引發的安全事故,降低企業財產損失和人員傷害;使用時橫板與兩個擋板連接形成的凹槽里可以放置扳手等工件,方便使用;該固定裝置可以利用施工現場廢棄的槽鋼、工字鋼和角鋼等來焊接,減少了浪費,也改善了施工環境。
【附圖說明】
[0011]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2]如圖1所示,一種同時固定氧氣瓶和乙炔瓶的固定裝置,包括底座1,與底座1固定連接的支架2,所述的支架2的頂部與橫板3固定相連接,橫板3的兩側均設置有擋板4,其中一個擋板4的外側的兩端均設置有固定框,且兩個固定框的中心距離不小于5米。所述的固定框包括與擋板4垂直連接的兩個連桿5,兩個連桿5的端部分別與活動桿6的兩端活動相連接。所述的擋板4的外側設置有繞線桿8,且繞線桿8與固定框在同側。所述的繞線桿8設置在兩個固定框之間,且繞線桿8的數量至少為2個。所述的底座1的數量至少為2個。所述的支架2的數量至少為2個。
[0013]本實用新型在使用時:先將活動桿6拆開,分別將氧氣瓶和乙炔瓶分開放在橫板3兩端的固定框里,然后將活動桿6通過螺栓10和螺母與連桿5連接起來,再連接好氧氣管、乙炔管和焊接噴嘴,然后根據需要只開氧氣瓶或乙炔瓶,也可兩個同時開,使用時凹槽9里可以放置扳手等工件,方便使用。
【主權項】
1.一種同時固定氧氣瓶和乙炔瓶的固定裝置,包括底座(1),與底座(1)固定連接的支架(2),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支架(2)的頂部與橫板(3)固定相連接,橫板(3)的兩側均設置有擋板(4),其中一個擋板(4)的外側的兩端均設置有固定框,且兩個固定框的中心距離不小于5米。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同時固定氧氣瓶和乙炔瓶的固定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固定框包括與擋板(4)垂直連接的兩個連桿(5),兩個連桿(5)的端部分別與活動桿(6)的兩端活動相連接。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同時固定氧氣瓶和乙炔瓶的固定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擋板(4)的外側設置有繞線桿(8),且繞線桿(8)與固定框在同側。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同時固定氧氣瓶和乙炔瓶的固定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繞線桿(8)設置在兩個固定框之間,且繞線桿(8)的數量至少為2個。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同時固定氧氣瓶和乙炔瓶的固定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底座(1)的數量至少為2個。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同時固定氧氣瓶和乙炔瓶的固定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支架(2)的數量至少為2個。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工裝,具體涉及一種同時固定氧氣瓶和乙炔瓶的固定裝置,包括底座,與底座固定連接的支架,所述的支架的頂部與橫板固定相連接,橫板的兩側均設置有擋板,其中一個擋板的外側的兩端均設置有固定框,且兩個固定框的中心距離不小于5米,結構簡單、使用安全方便、支撐穩定牢靠,能夠避免由于氣瓶支撐不穩而引發的安全事故,降低企業財產損失和人員傷害。
【IPC分類】F17C13/08
【公開號】CN205001848
【申請號】CN201520715252
【發明人】韓紅軍
【申請人】河南巨人起重機集團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6年1月27日
【申請日】201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