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接鎖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連接鎖,包括底座、第一轉軸及鎖鉤,所述鎖鉤連接在第一轉軸上,所述底座上開設第一軸孔,所述第一軸孔的內壁面上設置有伸縮舌;所述第一轉軸沿周向開設多個齒牙,所述第一轉軸穿設在第一軸孔內且齒牙與所述伸縮舌相適配。本實用新型可根據具體的轉動到的角度,保持鎖鉤處于該角度位置,由于伸縮舌兩側為凸起的齒牙,因此即便是輕微晃動鎖鉤也不會產生擺動,方便安裝及運輸。
【專利說明】
連接鎖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固定連接裝置領域,尤其涉及一種連接鎖。
【背景技術】
[0002]LED顯示屏是由多個LED箱體拼接而成的,由于LED箱體重量比較重,通常采用連接鎖將多個LED箱體拼接起來。
[0003]目前LED箱體之間的拼接一般都是通過強度較高的鎖扣裝置進行連接與鎖緊,市場上的鎖扣裝置一般包括金屬固定片及螺釘,其中金屬片的兩端分別通過螺釘固定在兩個相鄰的LED箱體上,從而達到固定連接的目的。但這種LED箱體的連接方式在實際操作過程中比較費時費力,效率較低。
[0004]申請號為201410155096.9,名稱為鎖扣機構的中國專利公開了一種用于LED箱體中顯示屏支架連接的鎖扣,其在兩個顯示屏框架上對應設置第一鎖扣主體及第二鎖扣主體,其中第二鎖扣主體包括一牽拉鎖緊件,該牽拉鎖緊件是通過樞軸與把手連接,在需要鎖緊時將牽拉鎖緊件扣至第二鎖扣主體的槽位內,之后轉動把手完成鎖緊。該種結構的主要缺點在于,由于牽拉鎖緊件與把手之間只采用樞軸連接,因此在將牽拉鎖緊件調整到一個角度位置時,牽拉鎖緊件因無法保持該角度位置,并會在有輕微晃動時產生擺動,這不利于安裝及運輸。
【實用新型內容】
[0005]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可實現鎖鉤在轉動過程定位于指定角度的連接鎖。
[0006]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采用的技術方案為:提供一種連接鎖,包括底座、第一轉軸及鎖鉤,所述鎖鉤連接在第一轉軸上,所述底座上開設第一軸孔,所述第一軸孔的內壁面上設置有伸縮舌;
[0007]所述第一轉軸沿周向開設多個齒牙,所述第一轉軸穿設在第一軸孔內且齒牙與所述伸縮舌相適配。
[0008]進一步地,還包括鎖柄;所述底座包括環形本體及設置在環形本體上的轉動柱,所述第一軸孔開設在轉動柱上;
[0009]所述轉動柱上還開設有第二軸孔,所述第二軸孔內穿設第二轉軸,所述鎖柄分別與第一轉軸及第二轉軸相連。
[0010]進一步地,所述鎖柄包括把手及設置在把手一端的兩連接臂,兩所述連接臂呈U型,兩所述連接臂之間的間距與環形本體相適配,所述連接臂上開設有第一連接孔及第二連接孔,所述第一轉軸連接在第一連接孔內,所述第二轉軸連接在第二連接孔內。
[0011]進一步地,所述轉動柱上開設有收容槽,所述收容槽與第一軸孔連通,所述伸縮舌設置在收容槽內且伸縮舌伸出收容槽并插在齒牙間。
[0012]進一步地,所述伸縮舌包括柱狀基部、設置在柱狀基部一端的凸起及設置在柱狀基部另一端的彈性件。
[0013]進一步地,所述柱狀基部上開設長槽,所述轉動柱上開設有通孔,所述通孔與所述長槽相對,所述通孔內設置限位件,所述限位件的端部插接在長槽內。
[0014]進一步地,所述環形本體的外壁面設置有第一限位部,所述連接臂上設置有與所述第一限位部相適配的限位機構。
[0015]進一步地,所述限位機構包括連接兩所述連接臂上的銷軸、套設在所述銷軸上的按鈕及套設在銷軸上用于控制所述按鈕回位的扭簧。
[0016]進一步地,所述環形本體的兩側設置第二限位部,所述第二限位部朝向環形本體兩側凸起。
[0017]進一步地,還包括鎖鉤座,所述鎖鉤座上開設有多條與所述鎖鉤相適配的凹槽。
[0018]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本實用新型的連接鎖在底座上開設第一軸孔,第一軸孔內設置有伸縮舌,第一轉軸插接在第一軸孔內并與伸縮舌相適配,該伸縮舌在第一轉軸轉動時,伸縮舌會插入相應的兩個齒牙槽內,從而可根據具體的轉動到的角度,保持鎖鉤處于該角度位置,由于伸縮舌兩側為凸起的齒牙,因此即便是輕微晃動鎖鉤也不會產生擺動,方便安裝及運輸。
【附圖說明】
[0019]圖1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連接鎖的結構示意圖;
[0020]圖2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連接鎖的結構分解圖;
[0021]圖3為圖2的A部放大圖;
[0022]圖4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連接鎖的剖視圖;
[0023]圖5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連接鎖的鎖緊時的側視圖;
[0024]圖6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連接鎖打開時的結構示意圖;
[0025]圖7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連接鎖與顯示屏支架安裝配合的結構示意圖。
[0026]標號說明:
[0027]1、底座;11、環形本體;111、第一限位部;112、第二限位部;12、轉動柱;121、第一軸孔;122、第二軸孔;123、收容槽;2、第一轉軸;21、齒牙;3、鎖鉤;4、鎖柄;41、把手;42、連接臂;43、第一連接孔;44、第二連接孔;45、限位機構;451、銷軸;452、扭簧;453、按鈕;5、伸縮舌;51、凸起;52、柱狀基部;53、彈性件;54、長槽;6、第二轉軸;7、限位件;8、鎖鉤座;81、凹槽;100、顯示屏支架。
【具體實施方式】
[0028]為詳細說明本實用新型的技術內容、構造特征、所實現目的及效果,以下結合實施方式并配合附圖詳予說明。
[0029]本實用新型最關鍵的構思在于:本實用新型的底座I上開設第一軸孔121且第一軸孔121的內壁面上設置有伸縮舌5,第一轉軸2開設多個齒牙21且第一轉軸2穿設在軸孔內,本實用新型可有根據具體的轉動到的角度,有效保持鎖鉤3的定位。
[0030]請參閱圖1至圖4,本實用新型連接鎖,包括底座1、第一轉軸2及鎖鉤3,所述鎖鉤3連接在第一轉軸2上,所述底座I上開設第一軸孔121,所述第一軸孔121的內壁面上設置有伸縮舌5;
[0031]所述第一轉軸2沿周向開設多個齒牙21,所述第一轉軸2穿設在第一軸孔121內且齒牙21與所述伸縮舌5相適配。
[0032]從上述描述可知,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本實用新型的連接鎖在底座I上開設第一軸孔121,第一軸孔121內設置有伸縮舌5,第一轉軸2插接在第一軸孔121內并與伸縮舌5相適配,該伸縮舌5在第一轉軸2轉動時,伸縮舌5會插入相應的兩個齒牙21之間的槽內,從而可根據具體的轉動到的角度,保持鎖鉤3處于該角度位置,由于伸縮舌5兩側為凸起51的齒牙21,因此即便是輕微晃動鎖鉤3也不會產生擺動,方便安裝及運輸。
[0033]進一步的,還包括鎖柄4;所述底座I包括環形本體11及設置在環形本體11上的轉動柱12,所述第一軸孔121開設在轉動柱12上;
[0034]所述轉動柱12上還開設有第二軸孔122,所述第二軸孔122內穿設第二轉軸6,所述鎖柄4分別與第一轉軸2及第二轉軸6相連。
[0035]—同參閱圖5及圖6,本實施例中,底座I包括環形本體11,在環形本體11的底部設置固定部,轉動柱12為轉動設置在環形本體11的中心孔內的。本實施例中,在鎖柄4與鎖鉤3在處于完全打開狀態時,即兩者具有較大夾角時,將鎖鉤3卡入到一卡扣座上,此時扳動鎖柄4使其朝鎖鉤3—側轉動,轉動柱12會隨著鎖柄4轉動,至鎖柄4處于鎖鉤3上方時,本實施例中,即兩者處于0°夾角時,鎖鉤3鎖緊到一卡扣座上。
[0036]進一步地,所述鎖柄4包括把手41及設置在把手41 一端的兩連接臂42,兩所述連接臂42呈U型,兩所述連接臂42之間的間距與環形本體11相適配,所述連接臂42上開設有第一連接孔43及第二連接孔44,所述第一轉軸2連接在第一連接孔43內,所述第二轉軸6連接在第二連接孔44內。
[0037]進一步的,所述轉動柱12上開設有收容槽123,所述收容槽123與第一軸孔121連通,所述伸縮舌5設置在收容槽123內且伸縮舌5伸出收容槽123并插在齒牙21間。
[0038]如圖所示,該轉動柱12為圓柱體,收容槽123為沿轉動柱12的徑向開設并使其與第一軸孔121連通。
[0039]進一步地,所述伸縮舌5包括柱狀基部52、設置在柱狀基部52—端的凸起51及設置在柱狀基部52另一端的彈性件53。
[0040]伸縮舌5設置在收容槽123內,其凸起51的端部朝第一通孔伸出,而柱狀基部52及彈性件53則位于槽位內。
[0041 ]進一步的,所述柱狀基部52上開設長槽54,所述轉動柱12上開設有通孔,所述通孔與所述長槽54相對,所述通孔內設置限位件7,所述限位件7的端部插接在長槽54內。
[0042]該通孔沿轉動柱12的軸向開設,柱狀基部52上開設有長槽54,通孔內設置一螺釘使得螺釘的端部插入長槽54內,由于收容槽123沿徑向方向開設,因此,在第一轉軸2轉動時,伸縮舌5會沿收容槽123滑動,從而使伸縮舌5伸縮,而長槽54與螺釘的端部配合,從而使得伸縮舌5的伸縮長度限定在長槽54的長度范圍內。
[0043]進一步地,所述環形本體11的外壁面設置有第一限位部111,所述連接臂42上設置有與所述第一限位部111相適配的限位機構45。
[0044]由上述描述可知,環形本體11的外壁面設置第一限位部111,并使其與第一限位機構45相適配,使得鎖柄4可進一步地達到預定位置后進行固定。本實施例中,該第一限位部111設置在鎖柄4鎖緊后的可達最大位置處。
[0045]進一步的,所述限位機構45包括連接兩所述連接臂42上的銷軸451、套設在所述銷軸451上的按鈕453及套設在銷軸451上用于控制所述按鈕453回位的扭簧452。
[0046]進一步地,所述環形本體11的兩側設置第二限位部112,所述第二限位部112朝向環形本體11兩側凸起51,所述第二限位部112與所述連接臂42相適配。
[0047]由上述描述可知,環形本體11的外壁面設置第二限位部112,并使其與連接臂42相適配,該第二限位部112設置在鎖柄4鎖緊后的可達最大位置處。
[0048]進一步地,一同參閱圖7,還包括鎖鉤座8,所述鎖鉤座8上開設有多條與所述鎖鉤3相適配的凹槽81。如圖,鎖鉤座8與底座I分別對應連接在顯示屏支架100的左右兩側,該鎖鉤座8上開設有三條凹槽81,該三條凹槽81間隔設置,使得鎖鉤與鎖鉤座8具有不同的連接角度。
[0049]請參照圖1至圖7,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一為:本實施例連接鎖,包括底座1、第一轉軸2、鎖鉤3、鎖柄4、第二轉軸6、伸縮舌5及鎖鉤座8,鎖鉤座8上開設有與鎖鉤3相對應的凹槽81,凹槽81的數量為3條,鎖鉤3連接到不同凹槽81后并使得顯示屏支架可具有不同的連接角度。
[0050]該底座I包括環形本體11及轉動柱12,轉動柱12轉動設置在環形本體11的中心孔內。轉動柱12上沿軸向開設有第一軸孔121及第二軸孔122,轉動柱12沿徑向反向開設有收容槽123,收容槽123與第一軸孔121連通。
[0051]該伸縮舌5包括柱狀基部52、設置在柱狀基部52—端的凸起51及設置在柱狀基部52另一端的彈簧,柱狀基部52及彈簧設置在收容槽123內。該柱狀基部52上開設長槽54,轉動柱12上開設有通孔,通孔與長槽54相對,通孔內設置限位件7,限位件7的端部插接在長槽54內。
[0052]該第一轉軸2包括沿軸向設置在第一轉軸2外壁面上的一圈齒牙21,該第一轉軸2穿設在第一軸孔121內,且伸縮舌5的凸起51插在齒牙21間。
[0053]該鎖柄4包括把手41及設置在把手41 一端的兩連接臂42,兩連接臂42呈U型,兩連接臂42之間的間距與環形本體11相適配,所述環形本體設置在兩連接臂之間,連接臂42上開設有第一連接孔43及第二連接孔44,第一轉軸2連接在第一連接孔43內,所述第二轉軸6連接在第二連接孔44內。
[0054]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二為,與實施例一的不同之處在于,環形本體11的外壁面還設置有第一限位部111,連接臂42上設置有與第一限位部111相適配的限位機構45,并且環形本體11的兩側設置第二限位部112,第二限位部112朝向環形本體11外側凸起51,第二限位部112與連接臂42相適配。
[0055]該限位機構45包括連接兩所述連接臂42上的銷軸451、套設在所述銷軸451上的按鈕453及套設在銷軸451上用于控制所述按鈕453回位的扭簧452。
[0056]綜上所述,本實用新型提供的連接鎖,可有根據具體的轉動到的角度,保持鎖鉤處于該角度位置,方便安裝及運輸,并且該連接鎖還可調節連接角度。
[0057]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并非因此限制本實用新型的專利范圍,凡是利用本實用新型說明書及附圖內容所作的等同變換,或直接或間接運用在相關的技術領域,均同理包括在本實用新型的專利保護范圍內。
【主權項】
1.一種連接鎖,包括底座、第一轉軸及鎖鉤,所述鎖鉤連接在第一轉軸上,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上開設第一軸孔,所述第一軸孔的內壁面上設置有伸縮舌; 所述第一轉軸沿周向開設多個齒牙,所述第一轉軸穿設在第一軸孔內且齒牙與所述伸縮舌相適配。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連接鎖,其特征在于,還包括鎖柄;所述底座包括環形本體及設置在環形本體上的轉動柱,所述第一軸孔開設在轉動柱上; 所述轉動柱上還開設有第二軸孔,所述第二軸孔內穿設第二轉軸,所述鎖柄分別與第一轉軸及第二轉軸相連。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連接鎖,其特征在于,所述鎖柄包括把手及設置在把手一端的兩連接臂,兩所述連接臂呈U型,兩所述連接臂之間的間距與環形本體相適配,所述連接臂上開設有第一連接孔及第二連接孔,所述第一轉軸連接在第一連接孔內,所述第二轉軸連接在第二連接孔內。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連接鎖,其特征在于,所述轉動柱上開設有收容槽,所述收容槽與第一軸孔連通,所述伸縮舌設置在收容槽內且伸縮舌伸出收容槽并插在齒牙間。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連接鎖,其特征在于,所述伸縮舌包括柱狀基部、設置在柱狀基部一端的凸起及設置在柱狀基部另一端的彈性件。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連接鎖,其特征在于,所述柱狀基部上開設長槽,所述轉動柱上開設有通孔,所述通孔與所述長槽相對,所述通孔內設置限位件,所述限位件的端部插接在長槽內。7.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連接鎖,其特征在于,所述環形本體的外壁面設置有第一限位部,所述連接臂上設置有與所述第一限位部相適配的限位機構。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連接鎖,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機構包括連接兩所述連接臂上的銷軸、套設在所述銷軸上的按鈕及套設在銷軸上用于控制所述按鈕回位的扭簧。9.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連接鎖,其特征在于,所述環形本體的兩側設置第二限位部,所述第二限位部朝向環形本體兩側凸起。10.根據權利要求1-8任一項所述的連接鎖,其特征在于,還包括鎖鉤座,所述鎖鉤座上開設有多條與所述鎖鉤相適配的凹槽。
【文檔編號】F16B1/02GK205559439SQ201620271156
【公開日】2016年9月7日
【申請日】2016年4月1日
【發明人】蔡丹虎, 李展強, 張洪, 蔣旭華
【申請人】深圳市雷迪奧視覺技術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