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盤式制動器防塵罩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一種盤式制動器防塵罩,涉及制動器的部件或零件領域。在防塵罩本體的左自由端設置有第一安裝孔、第二安裝孔和第三安裝孔,與左自由端對稱的右自由端上設置有與第一安裝孔對稱的第六安裝孔、與第二安裝孔對稱的第五安裝孔、與第三安裝孔對稱的第四安裝孔,該防塵罩可與分別與左側制動器和右側制動器連接,只需一套模具既實現通用化生產,降低了開發成本。
【專利說明】
一種盤式制動器防塵罩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制動器的部件或零件領域,特別涉及一種盤式制動器防塵罩。
【背景技術】
[0002]目前現有汽車所使用的盤式制動器防塵罩為左右對稱件,在制作過程中,需開發兩套模具,無法實現通用化,導致生產周期長、成本相對較高、無法進行大批量生產。
【發明內容】
[0003]針對現有技術存在的缺陷,本實用新型提出一種盤式制動器防塵罩,其結構簡單、設計合理、便于實現。
[0004]本發明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盤式制動器防塵罩,包括防塵罩本體,其技術要點是:所述的防塵罩本體為對稱結構,在防塵罩本體的左自由端設置有第一安裝孔、第二安裝孔和第三安裝孔,與左自由端對稱的右自由端上設置有與第一安裝孔對稱的第六安裝孔、與第二安裝孔對稱的第五安裝孔、與第三安裝孔對稱的第四安裝孔,防塵罩通過第一安裝孔、第三安裝孔、第五安裝孔與左側轉向節固定連接,或通過第二安裝孔、第四安裝孔、第六安裝孔與右側轉向節固定連接。
[0005]螺栓分別通過第一安裝孔、第三安裝孔、第五安裝孔使防塵罩與左側轉向節固定連接。
[0006]螺栓分別通過第二安裝孔、第四安裝孔、第六安裝孔使防塵罩與右側轉向節固定連接。
[0007]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及優點是:該盤式制動器防塵罩,在防塵罩本體的左自由端設置有第一安裝孔、第二安裝孔和第三安裝孔,與左自由端對稱的右自由端上設置有與第一安裝孔對稱的第六安裝孔、與第二安裝孔對稱的第五安裝孔、與第三安裝孔對稱的第四安裝孔,該防塵罩可與分別與左側制動器和右側制動器連接,只需一套模具既實現通用化生產,降低了開發成本。
【附圖說明】
[0008]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或現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0009]圖1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供的盤式制動器防塵罩結構示意圖;
[0010]圖中序號說明如下:1防塵罩本體、11左自由端、12右自由端、2第一安裝孔、3第二安裝孔、4第三安裝孔、5第四安裝孔、6第五安裝孔、7第六安裝孔。
【具體實施方式】
[0011]使本實用新型的上述目的、特征和優點能夠更加明顯易懂,下面結合附圖1和【具體實施方式】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詳細的說明。
[0012]本實施例的盤式制動器防塵罩,包括防塵罩本體I,防塵罩本體I為C型對稱結構,其左自由端11和右自由端12以X軸為對稱軸對稱設置。在防塵罩本體I的左自由端11設置有第一安裝孔2、第二安裝孔3和第三安裝孔4,與左自由端11對稱的右自由端12上設置有與第一安裝孔2對稱的第六安裝孔7、與第二安裝孔3對稱的第五安裝孔6、與第三安裝孔4對稱的第四安裝孔5,螺栓分別通過通過第一安裝孔2、第三安裝孔4、第五安裝孔6使防塵罩本體I與左側轉向節固定連接,或螺栓分別通過第二安裝孔3、第四安裝孔5、第六安裝孔7使防塵罩本體I與右側轉向節固定連接。該防塵罩結構在制作過程中僅需一套模具即可,方便實現通用化,極大的降低了開發成本。
[0013]雖然以上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但是本領域內的熟練的技術人員應當理解,這些僅是舉例說明,可以對這些實施方式做出多種變更或修改,而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原理和實質。本實用新型的范圍僅由所附權利要求書限定。
【主權項】
1.一種盤式制動器防塵罩,包括防塵罩本體,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防塵罩本體為對稱結構,在防塵罩本體的左自由端設置有第一安裝孔、第二安裝孔和第三安裝孔,與左自由端對稱的右自由端上設置有與第一安裝孔對稱的第六安裝孔、與第二安裝孔對稱的第五安裝孔、與第三安裝孔對稱的第四安裝孔,防塵罩通過第一安裝孔、第三安裝孔、第五安裝孔與左側轉向節固定連接,或通過第二安裝孔、第四安裝孔、第六安裝孔與右側轉向節固定連接。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盤式制動器防塵罩,其特征在于:螺栓分別通過第一安裝孔、第三安裝孔、第五安裝孔使防塵罩與左側轉向節固定連接。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盤式制動器防塵罩,其特征在于:螺栓分別通過第二安裝孔、第四安裝孔、第六安裝孔使防塵罩與右側轉向節固定連接。
【文檔編號】F16D65/00GK205503816SQ201620144589
【公開日】2016年8月24日
【申請日】2016年2月26日
【發明人】由佳, 田明, 由冰全
【申請人】華晨汽車集團控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