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調式軸承內圈加工設備的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一種可調式軸承內圈加工設備,涉及生產設備技術領域。包括機架、固定裝置、轉軸和加工裝置,所述固定裝置設置在機架下端,所述轉軸設置在機架中部,所述加工裝置設置在機架上端,所述轉軸上設置有固定套筒和限位套筒,所述固定套筒和限位套筒依沿軸向次設置在轉軸上,所述固定套筒包括絲杠和卡環,所述卡環通過絲杠設置在轉軸上;所述固定裝置包括底座、卡爪和推桿,所述卡爪通過推桿設置在底座上端的凹槽中。設置的固定裝置和轉軸相互配合,能夠自動進行拆卸工作,提高企業效率降低成本。
【專利說明】
可調式軸承內圈加工設備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生產設備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可調式軸承內圈加工設備。
【背景技術】
[0002]軸承是當代機械設備中一種重要零部件。它的主要功能是支撐機械旋轉體,降低其運動過程中的摩擦系數,并保證其回轉精度。
[0003]軸承零件的質量控制在整個機械行業是最為嚴格的,軸承圈與滾軸配合部分的質量往往決定住軸承的質量和使用壽命了,現有的技術沒有對軸承圈與滾軸配合部分做特殊的加工,強度和質量都和軸承圈的其他部分一樣。
[0004]在實際使用用由于摩擦和擠壓導致軸承圈與滾軸配合部分變形、變粗糙等導致軸承使用壽命縮短。
【實用新型內容】
[0005]針對現有技術的不足,本實用新型公開一種可調式軸承內圈加工設備,能夠解決軸承圈加工不便的問題。
[0006]為實現以上目的,本實用新型通過以下技術方案予以實現:
[0007]—種可調式軸承內圈加工設備,包括機架、固定裝置、轉軸和加工裝置,所述固定裝置設置在機架下端,所述轉軸設置在機架中部,所述加工裝置設置在機架上端,所述轉軸上設置有固定套筒和限位套筒,所述固定套筒和限位套筒依沿軸向次設置在轉軸上,所述固定套筒包括絲杠和卡環,所述卡環通過絲杠設置在轉軸上;所述固定裝置包括底座、卡爪和推桿,所述卡爪通過推桿設置在底座上端的凹槽中。
[0008]優選的,所述機架還設置有滑槽,所述滑槽設置在機架下端上表面。
[0009]優選的,所述固定裝置底座下端具有滑口,所述滑口與滑槽連接。
[0010]優選的,所述卡爪和推桿均設置有兩個。
[0011]優選的,所述卡爪和卡環均為弧形。
[0012]優選的,所述凹槽為半圓形。
[0013]本實用新型公開一種可調式軸承內圈加工設備,設置的固定裝置和轉軸相互配合,能夠自動進行拆卸工作,提高企業效率降低成本。
【附圖說明】
[0014]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或現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或現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0015]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結構不意圖;
[0016]圖2是本實用新型的局部放大結構示意圖;
[0017]圖3是本實用新型的局部放大結構示意圖。
[0018]圖中1、機架,2、固定裝置,3、轉軸,4、加工裝置,101、滑槽,201、底座,202、卡爪,203、推桿,301、固定套筒,302、限位套筒,303、絲杠。
【具體實施方式】
[0019]為使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目的、技術方案和優點更加清楚,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作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0020]如圖1至圖3所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所述一種可調式軸承內圈加工設備,包括機架、固定裝置、轉軸和加工裝置,所述固定裝置設置在機架下端,所述轉軸設置在機架中部,所述加工裝置設置在機架上端,所述轉軸上設置有固定套筒和限位套筒,所述固定套筒和限位套筒依沿軸向次設置在轉軸上,所述固定套筒包括絲杠和卡環,所述卡環通過絲杠設置在轉軸上;所述固定裝置包括底座、卡爪和推桿,所述卡爪通過推桿設置在底座上端的凹槽中。
[0021]所述機架還設置有滑槽,所述滑槽設置在機架下端上表面。所述固定裝置底座下端具有滑口,所述滑口與滑槽連接。所述卡爪和推桿均設置有兩個。所述卡爪和卡環均為弧形。所述凹槽為半圓形。
[0022]綜上所述本實用新型公開一種可調式軸承內圈加工設備,設置的固定裝置和轉軸相互配合,能夠自動進行拆卸工作,提高企業效率降低成本。
[0023]需要說明的是,在本文中,術語“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變體意在涵蓋非排他性的包含,從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過程、方法、物品或者設備不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還包括沒有明確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還包括為這種過程、方法、物品或者設備所固有的要素。在沒有更多限制的情況下,由語句“包括一個……”限定的要素,并不排除在包括所述要素的過程、方法、物品或者設備中還存在另外的相同要素。
[0024]以上實施例僅用以說明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而非對其限制;盡管參照前述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了詳細的說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應當理解: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技術特征進行等同替換;而這些修改或者替換,并不使相應技術方案的本質脫離本實用新型各實施例技術方案的精神和范圍。
【主權項】
1.一種可調式軸承內圈加工設備,包括機架、固定裝置、轉軸和加工裝置,所述固定裝置設置在機架下端,所述轉軸設置在機架中部,所述加工裝置設置在機架上端,其特征在于:所述轉軸上設置有固定套筒和限位套筒,所述固定套筒和限位套筒依沿軸向次設置在轉軸上,所述固定套筒包括絲杠和卡環,所述卡環通過絲杠設置在轉軸上;所述固定裝置包括底座、卡爪和推桿,所述卡爪通過推桿設置在底座上端的凹槽中。2.如權利要求1所述可調式軸承內圈加工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機架還設置有滑槽,所述滑槽設置在機架下端上表面。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可調式軸承內圈加工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裝置底座下端具有滑口,所述滑口與滑槽連接。4.如權利要求1所述可調式軸承內圈加工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卡爪和推桿均設置有兩個。5.如權利要求1所述可調式軸承內圈加工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卡爪和卡環均為弧形。6.如權利要求1所述可調式軸承內圈加工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凹槽為半圓形。
【文檔編號】B23Q1/00GK205478959SQ201620071466
【公開日】2016年8月17日
【申請日】2016年1月22日
【發明人】胡衛國
【申請人】張家港市弘揚金屬制品制造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