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汽車變速操縱系統及其換檔軟軸接頭組件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屬于汽車制造領域,具體涉及一種用于汽車變速操縱系統的換檔軟軸接頭組件。本實用新型還提供一種包括上述換檔軟軸接頭組件的汽車變速操縱系統。
【背景技術】
[0002]在汽車變速操縱系統包括軟軸推桿、操縱座以及用于連接軟軸推桿和操縱座的換擋軟軸接頭組件,以實現換檔力的傳遞。現有的換檔軟軸接頭組件包括與換檔搖臂連接的接頭本體、和通過拉絲與接頭本體固接的軟軸安裝護管,通過接頭本體將操縱桿上的作用力傳遞至軟軸,實現換檔操作。但是,由于操縱桿的自身重力分力以及軟軸的摩擦阻力,使得操縱桿在空檔位置的檔位清晰度較差,在駕駛員摘檔時可能并未完全將操縱桿置于空檔位置,而誤認為已經到達空檔位置,使得變速器的同步器產生滑摩而導致同步器燒蝕。
[0003]因此,提供一種用于汽車變速操縱系統的換檔軟軸接頭,以期避免操縱桿重力分力和軟軸摩擦阻力對操縱感覺的誤導,以便提高空檔位置的檔位清晰度,避免在摘檔時發生誤操作,延長同步器使用壽命,就成為本領域技術人員亟待解決的問題。
【實用新型內容】
[0004]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用于汽車變速操縱系統的換檔軟軸接頭,以期避免操縱桿重力分力和軟軸摩擦阻力對操縱感覺的誤導,以便提高空檔位置的檔位清晰度,避免在摘檔時發生誤操作,延長同步器使用壽命。本實用新型還提供一種包括上述換檔軟軸接頭的汽車變速操縱系統。
[0005]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用于汽車變速操縱系統的換檔軟軸接頭組件,包括與換檔搖臂相連接的接頭本體,和與軟軸相連接的安裝護管,還包括復位部件,所述復位部件的一端固接于所述接頭本體,其另一端固接于所述安裝護管,且在所述接頭本體至所述安裝護管的方向上,所述復位部件處于軸向壓縮狀態。
[0006]優選地,所述復位部件為彈簧,所述彈簧套設于所述接頭本體與所述安裝護管之間的軟軸上,且所述彈簧的第一端固接于所述接頭本體,其第二端固接于所述安裝護管。
[0007]優選地,所述第一端的外徑小于所述第二端的外徑,且所述彈簧在自所述第一端至所述第二端的方向上外徑漸縮。
[0008]優選地,所述接頭本體朝向所述彈簧的端面開設有卡槽,所述第一端卡接于所述卡槽內。
[0009]優選地,所述第二端套接固定于所述安裝護管的外周。
[0010]本實用新型還提供一種汽車變速操縱系統,包括軟軸、換檔搖臂和連接所述軟軸與所述換檔搖臂的換檔軟軸接頭組件,所述換檔軟軸接頭組件為如上所述的換檔軟軸接頭組件。
[0011]本實用新型提供的換檔軟軸接頭組件用于汽車變速操縱系統,該換檔軟軸接頭組件包括與換檔搖臂相連接的接頭本體、與軟軸相連接的安裝護管,以及復位部件,所述復位部件的一端固接于所述接頭本體,其另一端固接于所述安裝護管,且在所述接頭本體至所述安裝護管的方向上,所述復位部件處于軸向壓縮狀態;由于在安裝時復位部件處于壓縮狀態,其向軟軸接頭施加彈性力,該彈性力通過軟軸接頭傳遞至換檔搖臂,從而克服操作桿和換檔搖臂的自重在接頭本體上產生的軸向分離以及軟軸摩擦力,進而避免了操縱桿重力分力和軟軸摩擦阻力對操縱感覺的誤導,提高了空檔位置的檔位清晰度,避免了在摘檔時發生誤操作,延長了同步器使用壽命。
[0012]在一種優選的實施方式中,本實用新型提供的換檔軟軸接頭組件中,其復位部件為彈簧,該彈簧套設于所述接頭本體與所述安裝護管之間的軟軸上,且所述彈簧的第一端固接于所述接頭本體,其第二端固接于所述安裝護管;采用彈簧充當復位部件,結構簡單,便于安裝布置,且能夠提供的彈性力的調整范圍較大,能夠適應不同規格操縱系統對彈性力的要求。
[0013]在另一種優選的實施方式中,本實用新型提供的換檔軟軸接頭組件中,彈簧第一端的外徑小于其第二端的外徑,且所述彈簧在自所述第一端至所述第二端的方向上外徑漸縮,采用這種塔形結構的彈簧,能夠提高彈簧的結構穩定性。
【附圖說明】
[0014]圖1為本實用新型所提供的換檔軟軸接頭組件一種【具體實施方式】的結構示意圖;
[0015]圖2為圖1所示換檔軟軸接頭組件的使用狀態圖。
[0016]附圖標記:
[0017]1-接頭本體2-安裝護管3-彈簧4-換檔搖臂5-操作桿
【具體實施方式】
[0018]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汽車制動防抱死裝置的齒圈,以期簡化加工工藝,滿足零件輕量化要求,進而提高生產效率、降低制造成本。本實用新型還提供一種包括上述齒圈的汽車制動防抱死裝置。
[0019]請參考圖1-圖2,圖1為本實用新型所提供的換檔軟軸接頭組件一種【具體實施方式】的結構示意圖;圖2為圖1所示換檔軟軸接頭組件的使用狀態圖。
[0020]在一種【具體實施方式】中,本實用新型提供的換檔軟軸接頭組件用于汽車變速操縱系統,該換檔軟軸接頭組件包括與換檔搖臂相連接的接頭本體1、與軟軸相連接的安裝護管2,以及復位部件,所述復位部件的一端固接于所述接頭本體1,其另一端固接于所述安裝護管2,且在所述接頭本體1至所述安裝護管2的方向上,所述復位部件處于軸向壓縮狀態;由于在安裝時復位部件處于壓縮狀態,其向軟軸接頭施加彈性力,該彈性力通過軟軸接頭傳遞至換檔搖臂4,從而克服操作桿5和換檔搖臂4的自重在接頭本體1上產生的軸向分離以及軟軸摩擦力,進而避免了操縱桿重力分力和軟軸摩擦阻力對操縱感覺的誤導,提高了空檔位置的檔位清晰度,避免了在摘檔時發生誤操作,延長了同步器使用壽命。
[0021]具體地,該復位部件為彈簧3,該彈簧3套設于所述接頭本體1與所述安裝護管2之間的軟軸上,且所述彈簧3的第一端固接于所述接頭本體1,其第二端固接于所述安裝護管2 ;采用彈簧3充當復位部件,結構簡單,便于安裝布置,且能夠提供的彈性力的調整范圍較大,能夠適應不同規格操縱系統對彈性力的要求。
[0022]從理論上來講,復位部件不局限于為彈簧3,其只要能夠提供回復力,以克服重力分力以及摩擦阻力即可,例如復位部件也可以為具有足夠彈性系數的橡膠管或者鋼絲管等。
[0023]進一步地,彈簧3之第一端的外徑小于其第二端的外徑,且所述彈簧3在自所述第一端至所述第二端的方向上外徑漸縮,采用這種塔形結構的彈簧3,能夠提高彈簧3的結構穩定性。顯然地,彈簧3也不局限于上述結構形式,只要能夠提供足夠的回復力即可,例如也可以為直線彈簧。為了提高彈簧3與接頭本體1的安裝便利性和可靠性,所述接頭本體1朝向所述彈簧3的端面開設有卡槽,所述第一端卡接于所述卡槽內。顯然地,彈簧3也可以采用其他固接方式安裝于接頭本體1,例如焊接固定或者套接固定等。
[0024]上述彈簧3的第二端套接固定于所述安裝護管2的外周,以提高彈簧3與安裝護管2間的連接便利性。也可以在安裝護管2的端面上開設卡槽,彈簧3的第二端卡接在安裝護管2的卡槽內。
[0025]需要指出的是,文中所述“第一、第二”等序數詞,是為了區分相同名稱的不同結構,僅為了描述方便,不表示某種順序,更不應理解為任何限定。
[0026]除了上述換檔軟軸接頭組件,本實用新型還提供一種包括上述換檔軟軸接頭組件的汽車變速操縱系統,該汽車變速操縱系統的其他各部分結構請參考現有技術,在此不做贅述。
[0027]以上只通過說明的方式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某些示范性實施例,毋庸置疑,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在不偏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圍的情況下,可以用各種不同的方式對所描述的實施例進行修正。因此,上述附圖和描述在本質上是說明性的,不應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權利要求保護范圍的限制。
【主權項】
1.一種用于汽車變速操縱系統的換檔軟軸接頭組件,包括與換檔搖臂相連接的接頭本體(I),和與軟軸相連接的安裝護管(2),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復位部件,所述復位部件的一端固接于所述接頭本體(I),其另一端固接于所述安裝護管(2),且在所述接頭本體(I)至所述安裝護管(2)的方向上,所述復位部件處于軸向壓縮狀態。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換檔軟軸接頭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復位部件為彈簧(3),所述彈簧(3)套設于所述接頭本體(I)與所述安裝護管(2)之間的軟軸上,且所述彈簧(3)的第一端固接于所述接頭本體(I),其第二端固接于所述安裝護管(2)。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換檔軟軸接頭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端的外徑小于所述第二端的外徑,且所述彈簧(3)在自所述第一端至所述第二端的方向上外徑漸縮。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換檔軟軸接頭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接頭本體(I)朝向所述彈簧(3)的端面開設有卡槽,所述第一端卡接于所述卡槽內。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換檔軟軸接頭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端套接固定于所述安裝護管(2)的外周。6.一種汽車變速操縱系統,包括軟軸、換檔搖臂和連接所述軟軸與所述換檔搖臂的換檔軟軸接頭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換檔軟軸接頭組件為如權利要求1-5任一項所述的換檔軟軸接頭組件。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汽車變速操縱系統及其換檔軟軸接頭組件,該換檔軟軸接頭組件包括與換檔搖臂相連接的接頭本體、與軟軸相連接的安裝護管,以及復位部件,所述復位部件的一端固接于所述接頭本體,其另一端固接于所述安裝護管,且在所述接頭本體至所述安裝護管的方向上,所述復位部件處于軸向壓縮狀態;由于在安裝時復位部件處于壓縮狀態,其向軟軸接頭施加彈性力,該彈性力通過軟軸接頭傳遞至換檔搖臂,從而克服操作桿和換檔搖臂的自重在接頭本體上產生的軸向分離以及軟軸摩擦力,進而避免了操縱桿重力分力和軟軸摩擦阻力對操縱感覺的誤導,提高了空檔位置的檔位清晰度,避免了在摘檔時發生誤操作,延長了同步器使用壽命。
【IPC分類】F16C1/14, F16H61/36, F16H59/02
【公開號】CN204985677
【申請號】CN201520772366
【發明人】岳麗姣, 喻少高, 楊允輝, 鄒文迅, 陸靜靜, 陳健
【申請人】安徽江淮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6年1月20日
【申請日】201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