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新型沖壓外圈滿滾針軸承內襯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軸承領域,尤其涉及一種新型沖壓外圈滿滾針軸承內襯。
【背景技術】
[0002]目前沖壓外圈滿滾針軸承內襯結構較為簡單,為封底型直筒結構,如圖1、圖2所示,此種內襯由于壁厚較薄,外徑尺寸容易變形,裝配時會出現內襯無法與軸承緊配,導致沖壓外圈滿滾針軸承的滾針容易散落,影響整體產品質量。
【實用新型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為了克服現有技術的不足,提供一種新型沖壓外圈滿滾針軸承內襯,在壁厚不變的情況下,增加了內襯的輕度,減少外徑變形,更好的控制內襯與沖壓外圈滾針軸承的配合性。
[0004]本實用新型解決其技術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新型沖壓外圈滿滾針軸承內襯,包括圓筒型內襯本體,所述圓筒型內襯本體內腔一體設置有環形支撐圈,環形支撐圈將圓筒型內襯本體內腔分隔為左腔及右腔,環形支撐圈中心開設有連通腔,左腔及右腔之間通過連通腔連通。
[0005]在本實用新型一較佳實施例中,所述左腔和右腔的直徑相同。
[0006]在本實用新型一較佳實施例中,所述連通腔的直徑為左腔或右腔直徑的2/3_3/4。
[0007]在本實用新型一較佳實施例中,所述環形支撐圈厚度為內襯本體壁厚的2倍。
[0008]在本實用新型一較佳實施例中,所述內襯本體兩端設有導向角度。
[0009]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實用新型的新型沖壓外圈滿滾針軸承內襯強度較好,外徑變形小,有利于安裝尺寸控制;內襯兩端帶有安裝導向角度,有利于裝配,裝配方向上無需認面裝配;內襯有利于客戶處裝配工裝的設計。
【附圖說明】
[0010]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一步說明。
[0011]圖1是現有技術中沖壓外圈滿滾針軸承內襯的結構示意圖;
[0012]圖2是現有技術中沖壓外圈滿滾針軸承內襯的剖視圖;
[0013]圖3是本實用新型的新型沖壓外圈滿滾針軸承內襯的結構示意圖;
[0014]圖4是本實用新型的新型沖壓外圈滿滾針軸承內襯的剖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5]現在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詳細的說明。這些附圖均為簡化的示意圖,僅以示意方式說明本實用新型的基本結構,因此其僅顯示與本實用新型有關的構成。
[0016]如圖3、圖4所示,一種新型沖壓外圈滿滾針軸承內襯,包括圓筒型內襯本體1,所述圓筒型內襯本體I內腔一體設置有環形支撐圈2,環形支撐圈2將圓筒型內襯本體I內腔分隔為左腔3及右腔4,環形支撐圈2中心開設有連通腔5,左腔3及右腔4之間通過連通腔5連通。
[0017]作為優選,所述左腔3和右腔4的直徑相同,所述連通腔5的直徑為左腔3或右腔4直徑的2/3-3/4。
[0018]為了進一步提高強度,所述環形支撐圈2厚度為圓筒型內襯本體I壁厚的2倍。
[0019]為了便于裝配,所述圓筒型內襯本體I兩端設有導向角度。
[0020]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新型沖壓外圈滿滾針軸承內襯強度較好,外徑變形小,有利于安裝尺寸控制;內襯兩端帶有安裝導向角度,有利于裝配,裝配方向上無需認面裝配;內襯有利于客戶處裝配工裝的設計。
[0021]以上述依據本實用新型的理想實施例為啟示,通過上述的說明內容,相關工作人員完全可以在不偏離本項實用新型技術思想的范圍內,進行多樣的變更以及修改。本項實用新型的技術性范圍并不局限于說明書上的內容,必須要根據權利要求范圍來確定其技術性范圍。
【主權項】
1.一種新型沖壓外圈滿滾針軸承內襯,其特征在于:包括圓筒型內襯本體,所述圓筒型內襯本體內腔一體設置有環形支撐圈,環形支撐圈將圓筒型內襯本體內腔分隔為左腔及右腔,環形支撐圈中心開設有連通腔,左腔及右腔之間通過連通腔連通。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沖壓外圈滿滾針軸承內襯,其特征在于:所述左腔和右腔的直徑相同。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新型沖壓外圈滿滾針軸承內襯,其特征在于:所述連通腔的直徑為左腔或右腔直徑的2/3-3/4。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沖壓外圈滿滾針軸承內襯,其特征在于:所述環形支撐圈厚度為圓筒型內襯本體壁厚的2倍。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沖壓外圈滿滾針軸承內襯,其特征在于:所述圓筒型內襯本體兩端設有導向角度。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新型沖壓外圈滿滾針軸承內襯,包括圓筒型內襯本體,所述圓筒型內襯本體內腔一體設置有環形支撐圈,環形支撐圈將圓筒型內襯本體內腔分隔為左腔及右腔,環形支撐圈中心開設有連通腔,左腔及右腔之間通過連通腔連通。該新型沖壓外圈滿滾針軸承內襯強度較好,外徑變形小,有利于安裝尺寸控制;內襯兩端帶有安裝導向角度,有利于裝配,裝配方向上無需認面裝配;內襯有利于客戶處裝配工裝的設計。
【IPC分類】F16C33/30
【公開號】CN204716764
【申請號】CN201520460772
【發明人】韋磊, 王子銘
【申請人】常州光洋軸承股份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5年10月21日
【申請日】201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