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條角接合結構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家具領域,具體涉及一種板條角接合結構。
【背景技術】
[0002]目前,隨著現代審美的變化,各類高檔家具出現在人們的生活中。對于高檔家具而言,其材料、外觀、制作工藝、使用壽命等因數均是考量家具檔次的重要指標。家具通過各種平板件、曲板件、方材件、圓材件等相互拼裝,上述家具零部件的組合方式包括各類榫結構。當前,板條角接合結構廣泛應用于各類高檔家具的制作工藝當中。然而,現有技術中板條角接合結構普遍存在結合牢固性差、易斷裂、使用壽命低的缺陷。鑒于此,有必要提供一種新的板條角接合結構以改善以上問題。
【發明內容】
[0003]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板條角接合結構,以解決現有技術中板條角接合結構普遍存在結合牢固性差、易斷裂、使用壽命低的問題。
[0004]本發明解決以上技術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板條角接合結構,其包括第一板條件、第二板條件以及連接所述第一、第二板條件的連接構件,所述第一板條件包括第一連接端,所述第二板條件包括與所述第一連接端相互拼合的第二連接端,所述第一板條件具有第一側面和第二側面,所述第一連接端向內凹陷形成從第一側面延伸到第二側面的第一狹縫,所述第二板條件具有第三側面和第四側面,所述第二連接端向內凹陷形成從第三側面延伸到第四側面的第二狹縫,所述連接構件安置于所述第一、第二狹縫共同拼合的空間內,所述第一、第二狹縫呈三角狀,所述連接構件呈三角薄片狀。
[0005]作為本發明進一步的改進,所述板條角接合結構上固定所述連接構件的方式包括強力膠或者自上而下貫穿的釘。
[0006]作為本發明進一步的改進,所述第一側面和第二側面所成夾角介于30° ~50°之間,所述第三側面和第四側面所成夾角介于30° ~50°之間。
[0007]作為本發明進一步的改進,所述第一側面和第二側面所成夾角是45°,所述第三側面和第四側面所成夾角是45°。
[0008]作為本發明進一步的改進,所述連接構件的厚度大于所述第一、第二狹縫的間隙大小。
[0009]作為本發明進一步的改進,所述連接構件的厚度與所述第一、第二狹縫的間隙大小的差值介于l~2mm之間。
[0010]相較于現有技術,本發明的板條角接合結構設計更為巧妙,相互結合牢固性強、不易斷裂,從而使得家具使用壽命更久,且加工難度小,成本低,便于拆卸組裝。
【附圖說明】
[0011]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申請實施例或現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或現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申請中記載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0012]圖1是本發明實施例中板條角接合結構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3]為使本發明的目的、技術方案和優點更加清楚明了,下面結合【具體實施方式】并參照附圖,對本發明進一步詳細說明。應該理解,這些描述只是示例性的,而并非要限制本發明的范圍。此外,在以下說明中,省略了對公知結構和技術的描述,以避免不必要地混淆本發明的概念。
[0014]參照圖1所示,本發明具體實施例中,一種板條角接合結構,其包括第一板條件10、第二板條件20以及連接所述第一板條件10、第二板條件20的連接構件30,所述第一板條件10包括第一連接端11,所述第二板條件20包括與所述第一連接端11相互拼合的第二連接端21,所述第一板條件10具有第一側面14和第二側面15,所述第一連接端11向內凹陷形成從第一側面14延伸到第二側面15的第一狹縫13,所述第二板條件20具有第三側面和第四側面,所述第二連接端21向內凹陷形成從第三側面延伸到第四側面的第二狹縫23,所述第二側面15在安裝時與第三側面相互抵靠,所述連接構件30安置于所述第一狹縫13、第二狹縫23共同拼合的空間25內,所述第一狹縫13、第二狹縫23大致呈三角狀,所述連接構件30呈二角薄片狀。
[0015]為了更好地實現本發明,在本發明優選的實施例中,所述板條角接合結構上固定所述連接構件的方式可包括強力膠或者自上而下貫穿的各類釘結構。所述第一側面14和第二側面15所成夾角介于30° ~50°之間,所述第二側面和第四側面所成夾角介于30° ~50°之間。在優選的特定實施例中,所述第一側面14和第二側面15所成夾角是45°,同樣地,所述第三側面和第四側面所成夾角也是45°,從而確保兩個板條件呈90°組裝。優選地,所述連接構件30的厚度大于所述第一狹縫13、第二狹縫23的間隙大小。更優選地,所述連接構件30的厚度與所述第一狹縫13、第二狹縫23的間隙大小的差值介于l~2mm之間。
[0016]相較于現有技術,本發明的板條角接合結構設計更為巧妙,相互結合牢固性強、不易斷裂,從而使得家具使用壽命更久,且加工難度小,成本低,便于拆卸組裝。
[0017]需要說明的是,在本文中,諸如第一和第二等之類的關系術語僅僅用來將一個實體或者操作與另一個實體或操作區分開來,而不一定要求或者暗示這些實體或操作之間存在任何這種實際的關系或者順序。而且,術語“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變體意在涵蓋非排他性的包含,從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過程、方法、物品或者設備不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還包括沒有明確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還包括為這種過程、方法、物品或者設備所固有的要素。在沒有更多限制的情況下,由語句“包括一個……”限定的要素,并不排除在包括所述要素的過程、方法、物品或者設備中還存在另外的相同要素。
[0018]以上述依據本發明的理想實施例為啟示,通過上述的說明內容,相關工作人員完全可以在不偏離本項發明技術思想的范圍內,進行多樣的變更以及修改。本項發明的技術性范圍并不局限于說明書上的內容,必須要根據權利要求范圍來確定其技術性范圍。
【主權項】
1.一種板條角接合結構,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板條件、第二板條件以及連接所述第一、第二板條件的連接構件,所述第一板條件包括第一連接端,所述第二板條件包括與所述第一連接端相互拼合的第二連接端,所述第一板條件具有第一側面和第二側面,所述第一連接端向內凹陷形成從第一側面延伸到第二側面的第一狹縫,所述第二板條件具有第三側面和第四側面,所述第二連接端向內凹陷形成從第三側面延伸到第四側面的第二狹縫,所述連接構件安置于所述第一、第二狹縫共同拼合的空間內,所述第一、第二狹縫呈三角狀,所述連接構件呈三角薄片狀。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板條角接合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板條角接合結構上固定所述連接構件的方式包括強力膠或者自上而下貫穿的釘。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板條角接合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側面和第二側面所成夾角介于30° ~50°之間,所述第三側面和第四側面所成夾角介于30° ~50°之間。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板條角接合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側面和第二側面所成夾角是45°,所述第二側面和第四側面所成夾角是45°。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板條角接合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構件的厚度大于所述第一、第二狹縫的間隙大小。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板條角接合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構件的厚度與所述第一、第二狹縫的間隙大小的差值介于1~2_之間。
【專利摘要】本發明涉及一種板條角接合結構,其包括第一板條件、第二板條件以及連接所述第一、第二板條件的連接構件,所述第一板條件包括第一連接端,所述第二板條件包括與所述第一連接端相互拼合的第二連接端,所述第一板條件具有第一側面和第二側面,所述第一連接端向內凹陷形成從第一側面延伸到第二側面的第一狹縫,所述第二板條件具有第三側面和第四側面,所述第二連接端向內凹陷形成從第三側面延伸到第四側面的第二狹縫,所述連接構件安置于所述第一、第二狹縫共同拼合的空間內。本發明的板條角接合結構設計更為巧妙,相互結合牢固性強、不易斷裂,從而使得家具使用壽命更久,且加工難度小,成本低,便于拆卸組裝。
【IPC分類】F16B5/00
【公開號】CN104895879
【申請號】CN201510226555
【發明人】史志曄
【申請人】吳中區光福明仕閣古典家具廠
【公開日】2015年9月9日
【申請日】201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