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密封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單向油封鉚緊結構。
背景技術:
在單筒高壓減振器的高壓密封時,一般使用y形的單密封件對活塞桿進行導向和密封,其一般無固定件,進而導致在阻尼油的高壓作用下產生較大磨損,而且安裝較為麻煩。
技術實現要素:
為解決上述問題,本發明致力于提供一種單向油封鉚緊結構,使其在具有較好的密封效果的同時安裝較為方便。
本發明提供的一種單向油封鉚緊結構,其包括:導向器,導向器內開設有階梯形的導向孔,導向孔的遠端孔徑大于近端孔徑;設置在導向孔內的導向器襯套,導向器襯套位于導向孔的近端一側;設置在導向孔內的導向限位器,導向限位器位于導向孔的遠端一側,導向限位器上開設有多個鉚釘孔,鉚釘孔內設有鉚釘;設置在導向孔內的油封組件,油封組件位于導向孔的遠端一側;及套設在導向器近端外的密封墊。
優選地,油封組件包括第一密封圈及套設在第一密封圈內的第二密封圈,第一密封圈的近端面抵接于階梯孔的階梯面上,第一密封圈的遠端面抵接于導向限位器的近端面上,第一密封圈的遠端面上開設有環形凹槽,環形凹槽在徑向上與鉚釘孔相正對。
優選地,第一密封圈的近端上形成有定位臺階,第二定位圈上對應形成環形凸部,定位臺階的近端面抵接在環形凸部的遠端面上。
優選地,所述單向油封鉚緊結構還包括套設在導向器外的彈性卡圈及o形密封圈。
附圖說明
圖1為一優選實施例的單向油封鉚緊結構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一優選實施例的第一密封圈的結構示意圖;
圖3為一優選實施例的第二密封圈的結構示意圖。
優選地,所述單向油封鉚緊結構還包括套設在導向器外的彈性卡圈及o形密封圈。
附圖標記說明:
51、導向器;55、o形密封圈;562、環形凸部;
510、導向孔;56a、第一密封圈;57、導向限位器;
52、密封墊;56b、第二密封圈;570、鉚釘孔。
53、導向器襯套;560、環形凹槽;
54、彈性卡圈;561、定位臺階;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附圖對本發明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在本發明的描述中,需要說明的是,術語“中心”、“上”、“下”、“左”、“右”、“豎直”、“水平”、“內”、“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為基于附圖所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僅是為了便于描述本發明和簡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裝置或元件必須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構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為對本發明的限制。此外,術語“第一”、“第二”、“第三”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為指示或暗示相正對地重要性。
在本發明的描述中,需要說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確的規定和限定,術語“安裝”、“相連”、“連接”應做廣義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連接,也可以是可拆卸連接,或一體地連接;可以是機械連接,也可以是電連接;可以是直接相連,也可以通過中間媒介間接相連,可以是兩個元件內部的連通。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具體情況理解上述術語在本發明中的具體含義。
請結合參閱圖1至圖3。
本發明的一種單向油封鉚緊結構,其包括:導向器51、密封墊52、導向器襯套53、油封組件(未標記)及導向限位器57。其中,導向器51內開設有階梯形的導向孔510。導向孔510的遠端孔徑大于近端孔徑。其中,遠端對應于圖1、圖中2中的右端,近端對應于圖1、圖中2中的左端。
導向器襯套53設置在導向孔510內,且導向器襯套53位于導向孔510的近端一側。導向限位器57設置在導向孔510內,且位于導向孔510的遠端一側。導向限位器57上開設有多個鉚釘孔570,鉚釘孔570內設有鉚釘(未示出)。油封組件設置在導向孔510內,且位于導向孔510的遠端一側。密封墊52套設在導向器51近端外。
本發明的單向油封鉚緊結構,通過設置一個導向限位器57及在導向限位器57上開設有多個鉚釘孔570,可以將油封組件通過鉚釘固定在導向孔510內,因此可以進行方便地安裝。
在其他的一些實施例中,優選地,油封組件包括第一密封圈56a及套設在第一密封圈56a內的第二密封圈56b。第一密封圈56a的近端面抵接于階梯孔510的階梯面上,第一密封圈56a的遠端面抵接于導向限位器57的近端面上。第一密封圈56a的遠端面上開設有環形凹槽560,環形凹槽560在徑向上與鉚釘孔570相正對。
這樣,在陰尼油的高壓作用下,導向限位器57朝近端一側壓緊油封組件。第一密封圈56a的環形凹槽560兩側變形進而朝外抵緊導向器51,朝內抵緊第二密封圈56b,因而密封效果較好。由于設置環形凹槽560,進而使第一密封圈56a具有較好的變形能力與密封能果。
在其他的一些實施例中,優選地,第一密封圈56a的近端上形成有定位臺階561,第二定位圈56b上對應形成環形凸部562,定位臺階561的近端面抵接在環形凸部562的遠端面上。這樣可以使第一密封圈56a和第二密封圈56b之間結合、密封效果較好。
在其他的一些實施例中,優選地,單向油封鉚緊結構還包括套設在導向器51外的彈性卡圈54及o形密封圈55,以實現導向器51與減振器筒體的密封。
本發明中其他未詳述部分均屬于現有技術,故在此不再贅述。
最后應說明的是:以上各實施例僅用以說明本發明的技術方案,而非對其限制;盡管參照前述各實施例對本發明進行了詳細的說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應當理解: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或者全部技術特征進行等同替換;而這些修改或者替換,并不使相應技術方案的本質脫離本發明各實施例技術方案的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