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一種齒輪箱,具體為一種汽車散熱齒輪箱,屬于汽車零部件領域。
背景技術:
齒輪是依靠齒的嚙合傳遞扭矩的輪狀機械零件。齒輪通過與其他齒狀機械零件(如另一齒輪、齒條、蝸桿)可實現改變轉速與扭矩、改變運動方向和改變運動形式等功能。由于傳動效率高、傳動比準確、功率范圍大等優點,齒輪機構在工業產品中廣泛應用,其設計與制造水平可直接影響到工業產品的質量。齒輪在汽車行業中是主要的基礎傳動元件,齒輪的質量直接影響汽車的噪聲、平穩性及使用壽命。變速箱齒輪為汽車發動機的重要部件,用于改變發動機曲軸和傳動軸的速度比。變速箱齒輪在工作過程中,通過齒面的接觸傳遞動力,兩齒面在嚙合接觸過程中,既有滾動也有滑動,存在較大的壓應力和摩擦力。然而在兩個相嚙合齒輪的齒面在嚙合接觸過程中,特別是在變速箱這種高速重載的齒輪傳動中,由于嚙合齒面間的摩擦力較大,相對速度大,致使嚙合區溫度高。一般會在齒輪上涂有潤滑油,使齒面間形成油膜,減少磨損。但是由于嚙合齒面間的摩擦導致溫度過高,又容易使潤滑油變質,不能給齒輪潤滑,使齒面間的磨損更加嚴重。另外,在多個汽車齒輪安裝在同一軸上時,特別是兩個齒輪貼合在一起時,由于齒輪的同軸轉動,齒輪之間也會產生熱量,這些熱量不散除都會導致給齒輪潤滑的潤滑油變質。因此有必要設計一種汽車齒輪,使嚙合齒輪的齒面的溫度降低,同時帶走齒輪之間摩擦產生的熱量,消除齒輪內部的熱應力,減少齒輪的磨損,延長汽車內潤滑油的使用時間。
為解決上述問題,因此我們提出一種汽車散熱齒輪箱。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克服現有技術的缺陷,提供一種汽車散熱齒輪箱。
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明提供了如下的技術方案:
本發明提供一種汽車散熱齒輪箱,包括齒輪箱本體,所述齒輪箱本體內設置有齒輪箱內腔,所述齒輪箱內腔中設置有傳動齒輪,所述齒輪箱內腔上側設置有上空腔,所述齒輪箱內腔一側設置有側空腔,所述上空腔內設置有導線,所述上空腔上對稱安裝有兩個散熱裝置,所述散熱裝置外設置有隔塵板,所述側空腔上設置有溫度感應器,所述側空腔內設置有溫度控制器,所述側空腔內設置有導線。
進一步的,所述溫度感應器通過導線與溫度控制器連接,所述溫度控制器通過導線與散熱裝置連接。
進一步的,所述散熱裝置內包括小型電機、導線、風扇和散熱網,所述導線一端與小型電機連接,所述導線另一端與風扇連接。
進一步的,所述齒輪箱本體上設置有若干個散熱孔。
本發明所達到的有益效果是:該種汽車散熱齒輪箱結構簡單、造型獨特,通過溫度感應器的感應作用,由溫度控制器控制散熱裝置的啟動與關閉,從而使嚙合齒輪的齒面的溫度降低,帶走齒輪之間摩擦產生的熱量,消除齒輪內部的熱應力,防止輪齒變形,延長汽車內潤滑油的使用時間,因此其應用前景十分廣闊。
附圖說明
附圖用來提供對本發明的進一步理解,并且構成說明書的一部分,與本發明的實施例一起用于解釋本發明,并不構成對本發明的限制。在附圖中:
圖1是本發明一種汽車散熱齒輪箱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1、齒輪箱本體;2、齒輪箱內腔;3、傳動齒輪;4、上空腔;5、散熱裝置;51、隔塵板;6、溫度感應器;7、側空腔;71、溫度控制器;8、導線。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發明的優選實施例進行說明,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優選實施例僅用于說明和解釋本發明,并不用于限定本發明。
實施例1
如圖1所示,一種汽車散熱齒輪箱,包括齒輪箱本體1,所述齒輪箱本體1內設置有齒輪箱內腔2,所述齒輪箱內腔2中設置有傳動齒輪3,所述齒輪箱內腔2上側設置有上空腔4,所述齒輪箱內腔2一側設置有側空腔7,所述上空腔4內設置有導線8,所述上空腔4上對稱安裝有兩個散熱裝置5,所述散熱裝置5外設置有隔塵板51,所述側空腔7上設置有溫度感應器6,所述側空腔7內設置有溫度控制器71,所述側空腔7內設置有導線8。
所述溫度感應器6通過導線8與溫度控制器71連接,所述溫度控制器71通過導線8與散熱裝置5連接,實現溫度感應器6、溫度控制器71和散熱裝置5工作一體化,保證齒輪箱本體1內正常的工作溫度,所述散熱裝置5內包括小型電機、導線8、風扇和散熱網,所述導線8一端與小型電機連接,所述導線8另一端與風扇連接,實現散熱裝置5快速對嚙合齒輪齒面的溫度散熱,避免由于溫度過高,導致齒輪的失效,所述齒輪箱本體1上設置有若干個散熱孔,快速將齒輪箱本體1內的溫度散發出去,為齒輪箱本體1提供一個適宜的工作環境。
需要說明的是,該種汽車散熱齒輪箱在投入使用的時候,溫度感應器6感應齒輪箱本體1內的溫度變化,當齒輪箱本體1內的溫度過高時,溫度控制器71就會通過導線8啟動散熱裝置5工作,對傳動齒輪3表面進行散熱,熱量通過散熱孔散發出去,當溫度達到適宜的情況下,溫度感應器6就會使得溫度控制器71通過導線8關閉散熱裝置5。
最后應說明的是: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的優選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發明,盡管參照前述實施例對本發明進行了詳細的說明,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技術特征進行等同替換。凡在本發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明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