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折疊臺面承托機構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出可折疊臺面承托機構,包括一對橫向撐桿,橫向撐桿之間由若干連桿相連,各橫向撐桿兩端分別連接有彈性弧形撐板,各弧形撐板向橫向撐桿下方伸出,弧形撐板末端設有彈性豎向撐板,豎向撐板頂端與橫向撐桿底部相連,豎向撐板之間設有承托管,承托管中設有轉桿,承托管內兩端分別設有軸承,轉桿通過軸承設于承托管中,轉桿中部設有一對翼片,承托管側壁具有開口,開口位于承托管內側及下側,其弧度占承托管圓周的二分之一,翼片從開口中伸出,翼片連接有一對支桿,支桿頂端伸入翼片之間,翼片之間設有銷軸,由銷軸將支桿與翼片相連,使支桿之間可通過銷軸開合,承托管外部兩端分別設有限位塊,限位塊向承托管下方凸起。
【專利說明】可折疊臺面承托機構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可折疊臺面承托機構。
【背景技術】
[0002]在一種設備的使用過程中,需要將其置于臺面上進行操作,由于這種設備在生產過程中不需要經常使用,而常用的臺面承托機構為固定結構,其占用體積較大,不便于存儲。因此,有必要對這種臺面承托機構進行結構優化,以克服上述缺陷。
實用新型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可折疊臺面承托機構,便于折疊后進行存儲。
[0004]本實用新型為解決其技術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
[0005]可折疊臺面承托機構,包括一對橫向撐桿,橫向撐桿之間相互平行,橫向撐桿之間由若干連桿相連,各橫向撐桿兩端分別連接有彈性弧形撐板,各弧形撐板向橫向撐桿下方伸出,并朝橫向撐桿中部彎折,弧形撐板末端設有彈性豎向撐板,豎向撐板底端與弧形撐板末端相連,其頂端與橫向撐桿底部相連,豎向撐板之間設有承托管,承托管兩端分別與豎向撐板底端相連,承托管與橫向撐桿平行,承托管中設有轉桿,承托管內兩端分別設有軸承,轉桿通過軸承設于承托管中,使轉桿可在承托管中轉動,轉桿中部設有一對翼片,翼片向轉桿外側延伸,并與轉桿相互垂直,翼片之間具有間隙,承托管側壁具有開口,開口位于承托管內側及下側,其弧度占承托管圓周的二分之一,翼片從開口中伸出,翼片連接有一對支桿,支桿頂端伸入翼片之間,翼片之間設有銷軸,該銷軸貫穿翼片與支桿,由銷軸將支桿與翼片相連,使支桿之間可通過銷軸開合,承托管外部兩端分別設有限位塊,限位塊向承托管下方凸起,對支桿的開合角度進行限制。
[0006]本實用新型的優點在于,該承托機構在使用時可將支桿打開,使橫向撐桿及連桿保持懸空,然后在橫向撐桿及連桿上設置臺面,收納時可將支桿合上,并轉動轉桿,使支桿朝連桿底部收攏,將承托機構折疊,便于進行收納,橫向撐桿上設置的弧形撐板及豎向撐板采用彈性材料制作,使承托機構對臺面上的物品具有一定的緩沖作用,有利于操作的順利進行。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07]圖1是本實用新型提出的可折疊臺面承托機構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08]為了使本實用新型實現的技術手段、創作特征、達成目的與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結合圖示與具體實施例,進一步闡述本實用新型。
[0009]如圖1所示,本實用新型提出的可折疊臺面承托機構包括一對橫向撐桿1,橫向撐桿之間相互平行,橫向撐桿之間由若干連桿2相連,各橫向撐桿兩端分別連接有彈性弧形撐板3,各弧形撐板向橫向撐桿下方伸出,并朝橫向撐桿中部彎折,弧形撐板末端設有彈性豎向撐板4,豎向撐板底端與弧形撐板末端相連,其頂端與橫向撐桿底部相連,豎向撐板之間設有承托管5,承托管兩端分別與豎向撐板底端相連,承托管與橫向撐桿平行,承托管中設有轉桿6,承托管內兩端分別設有軸承,轉桿通過軸承設于承托管中,使轉桿可在承托管中轉動,轉桿中部設有一對翼片7,翼片向轉桿外側延伸,并與轉桿相互垂直,翼片之間具有間隙,承托管側壁具有開口 8,開口位于承托管內側及下側,其弧度占承托管圓周的二分之一,翼片從開口中伸出,翼片連接有一對支桿9,支桿頂端伸入翼片之間,翼片之間設有銷軸10,該銷軸貫穿翼片與支桿,由銷軸將支桿與翼片相連,使支桿之間可通過銷軸開合,承托管外部兩端分別設有限位塊11,限位塊向承托管下方凸起,對支桿的開合角度進行限制。
[0010]該承托機構在使用時可將支桿打開,支桿外側靠緊限位塊時,支桿的打開角度達到最大,翼片外側靠緊開口底側邊緣,使橫向撐桿及連桿保持懸空,然后在橫向撐桿及連桿上設置臺面,收納時可將支桿合上,并轉動轉桿,翼片靠緊開口頂側邊緣,使支桿朝連桿底部收攏,將承托機構折疊,便于進行收納,橫向撐桿上設置的弧形撐板及豎向撐板采用彈性材料制作,使承托機構對臺面上的物品具有一定的緩沖作用,有利于操作的順利進行。
[0011]以上顯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本實用新型的優點。本行業的技術人員應該了解,本實用新型不受上述實施例的限制,上述實施例和說明書中描述的只是說明本實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精神和范圍的前提下本實用新型還會有各種變化和改進,這些變化和改進都落入要求保護的本實用新型范圍內。本實用新型要求保護范圍由所附的權利要求書及其等同物界定。
【權利要求】
1.可折疊臺面承托機構,其特征在于,包括一對橫向撐桿,橫向撐桿之間相互平行,橫向撐桿之間由若干連桿相連,各橫向撐桿兩端分別連接有彈性弧形撐板,各弧形撐板向橫向撐桿下方伸出,并朝橫向撐桿中部彎折,弧形撐板末端設有彈性豎向撐板,豎向撐板底端與弧形撐板末端相連,其頂端與橫向撐桿底部相連,豎向撐板之間設有承托管,承托管兩端分別與豎向撐板底端相連,承托管與橫向撐桿平行,承托管中設有轉桿,承托管內兩端分別設有軸承,轉桿通過軸承設于承托管中,使轉桿可在承托管中轉動,轉桿中部設有一對翼片,翼片向轉桿外側延伸,并與轉桿相互垂直,翼片之間具有間隙,承托管側壁具有開口,開口位于承托管內側及下側,其弧度占承托管圓周的二分之一,翼片從開口中伸出,翼片連接有一對支桿,支桿頂端伸入翼片之間,翼片之間設有銷軸,該銷軸貫穿翼片與支桿,由銷軸將支桿與翼片相連,使支桿之間可通過銷軸開合,承托管外部兩端分別設有限位塊,限位塊向承托管下方凸起,對支桿的開合角度進行限制。
【文檔編號】F16F15/04GK203836525SQ201420234896
【公開日】2014年9月17日 申請日期:2014年5月8日 優先權日:2014年5月8日
【發明者】朱正陽 申請人:嘉善天慧光電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