幕板支架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提供一種幕板支架,其包括:上立桿和下立桿,所述上立桿一端收容于所述下立桿中,并可沿所述下立桿滑動,所述下立桿的一端固定有定位裝置,所述定位裝置包括固定于所述下立桿端部上的固定座、以及與所述固定座樞軸連接的第一調節扳手,所述第一調節扳手位于初始位置時,所述第一調節扳手鎖緊所述上立桿;把手定位裝置,所述把手定位裝置滑動設置于所述下立桿上;折疊支座,其設置于所述下立桿的下端。本發明的幕板支架可靈活調節投影屏幕的高度,其牢固可靠,使用場所廣泛,攜帶使用方便。
【專利說明】幕板支架
【技術領域】
[0001 ] 本發明涉及投影設備領域,尤其涉及一種用于幕板支架。
【背景技術】
[0002]投影裝置一般包括投影儀、以及投影屏幕。其中,投影儀又稱投影機,是一種可以將圖像或視頻投射到投影屏幕上進行展示的設備,其廣泛應用于會議、教學、廣告、展覽等諸多領域。由于,投影儀在投影屏幕上進行投影時,二者具有一定投影位置關系。從而,在進行投影時,往往需要對投影屏幕的位置進行調節,從而給使用者帶來一定的不便。
[0003]因此,有必要提出一種用于支撐上述投影屏幕的幕板支架。
【發明內容】
[0004]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幕板支架。
[0005]為實現上述發明目的,本發明的一種幕板支架,其包括:
[0006]上立桿和下立桿,所述上立桿一端收容于所述下立桿中,并可沿所述下立桿滑動,所述下立桿的一端固定有定位裝置,所述定位裝置包括固定于所述下立桿端部上的固定座、以及與所述固定座樞軸連接的第一調節扳手,所述第一調節扳手位于初始位置時,所述第一調節扳手鎖緊所述上立桿;
[0007]把手定位裝置,所述把手定位裝置滑動設置于所述下立桿上,其包括:定位軸、把手、支撐架、以及第二調節扳手,所述把手包括握持部和位于所述握持部兩端的連接部,所述支撐架的兩端分別與所述連接部的兩端相連接,所述定位軸兩端穿置于所述連接部中,所述第二調節扳手與所述定位軸樞軸連接,所述第二調節扳手位于初始位置時,所述把手定位裝置位置固定;
[0008]折疊支座,其設置于所述下立桿的下端。
[0009]作為本發明的進一步改進,所述上立桿的端部還設置有長掛桿和上端頭,所述上端頭至少部分收容于所述上立桿中。
[0010]作為本發明的進一步改進,所述長掛桿和上端頭上設置有懸掛凹槽。
[0011]作為本發明的進一步改進,所述上端頭的端部設置有滑塊,所述上立桿和長掛桿的側壁上開設有滑槽,所述滑塊可沿所述滑槽滑動。
[0012]作為本發明的進一步改進,所述折疊支座包括上支桿和下支桿,所述上支桿的端部樞軸連接于所述下立桿上,所述下支桿的兩端分別于所述下立桿的端部、以及上支桿進行樞軸連接。
[0013]作為本發明的進一步改進,所述上支桿另一端設置有橡皮腳。
[0014]作為本發明的進一步改進,所述連接部上還設置有位于所述定位軸上方的襯套。
[0015]作為本發明的進一步改進,所述下立桿的下端還設置有下堵頭。
[0016]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本發明的幕板支架可靈活調節投影屏幕的高度,其牢固可靠,使用場所廣泛,攜帶使用方便。【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7]圖1為本發明的幕板支架的一【具體實施方式】的立體示意圖;
[0018]圖2為圖1中定位裝置的分解放大示意圖;
[0019]圖3為圖1中把手定位裝置的分解放大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20]下面結合附圖所示的各實施方式對本發明進行詳細說明,但應當說明的是,這些實施方式并非對本發明的限制,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根據這些實施方式所作的功能、方法、或者結構上的等效變換或替代,均屬于本發明的保護范圍之內。
[0021]如圖1所示,本發明的幕板支架100包括:上立桿10和下立桿11,所述上立桿10一端收容于所述下立桿11中,并可沿所述下立桿11滑動,所述下立桿11的一端固定有定位裝置12,所述定位裝置12包括固定于所述下立桿11端部上的固定座121、以及與所述固定座121樞軸連接的第一調節扳手122,所述第一調節扳手122位于初始位置時,所述第一調節扳手122鎖緊所述上立桿10,并使其位置固定無法滑動。當旋轉所述第一調節扳手122時,則可調節所述上立桿10的高度。此外,所述下立桿11的下端還設置有下堵頭(未標號)。
[0022]本發明的幕板支架100還包括:把手定位裝置13,所述把手定位裝置13滑動設置于所述下立桿11上,其包括:定位軸131、把手132、支撐架133、以及第二調節扳手134。其中,所述把手132具體包括:握持部1321和位于所述握持部1321兩端的連接部1322,所述支撐架133的兩端分別與所述連接部1322的兩端相連接,所述定位軸131兩端穿置于所述連接部1322中,且所述連接部1322上還設置有位于所述定位軸131上方的襯套17。進一步地,所述第二調節扳手134與所述定位軸131樞軸連接,所述第二調節扳手134位于初始位置時,所述把手定位裝置13位置固定。所述把手定位裝置13可與投影屏幕相固定,當松開上述第二調節扳手134時,握住所述握持部1321可將投影屏幕展開。
[0023]其中,所述上立桿10的端部還設置有長掛桿14和上端頭15,所述上端頭15至少部分收容于所述上立桿10中。此外,所述上端頭15的端部設置有滑塊(未圖示),所述上立桿10和長掛桿14的側壁上開設有滑槽(未圖示),所述滑塊可沿所述滑槽滑動。從而在使用時,可將上端頭15抽出,并與上立桿10呈90 °,此時可將投影屏幕的上端懸掛于其上。優選地,所述長掛桿14和上端頭15上設置有懸掛用的凹槽。所述下立桿11的下端還設置有折疊支座16。具體地,該折疊支座16包括上支桿161和下支桿162,所述上支桿161的端部樞軸連接于所述下立桿11上,所述下支桿162的兩端分別與所述下立桿11的端部、以及上支桿161進行樞軸連接。當使用時,可展開所述折疊支座16,從而所述上支桿161支撐在地面上。此外,所述上支桿161另一端還設置有橡皮腳。
[0024]綜上所述,本發明的幕板支架可靈活調節投影屏幕的高度,其牢固可靠,使用場所廣泛,攜帶使用方便。
[0025]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發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發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發明。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發明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發明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0026]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
【權利要求】
1.一種幕板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幕板支架包括: 上立桿和下立桿,所述上立桿一端收容于所述下立桿中,并可沿所述下立桿滑動,所述下立桿的一端固定有定位裝置,所述定位裝置包括固定于所述下立桿端部上的固定座、以及與所述固定座樞軸連接的第一調節扳手,所述第一調節扳手位于初始位置時,所述第一調節扳手鎖緊所述上立桿; 把手定位裝置,所述把手定位裝置滑動設置于所述下立桿上,其包括:定位軸、把手、支撐架、以及第二調節扳手,所述把手包括握持部和位于所述握持部兩端的連接部,所述支撐架的兩端分別與所述連接部的兩端相連接,所述定位軸兩端穿置于所述連接部中,所述第二調節扳手與所述定位軸樞軸連接,所述第二調節扳手位于初始位置時,所述把手定位裝置位置固定; 折疊支座,其設置于所述下立桿的下端。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幕板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上立桿的端部還設置有長掛桿和上端頭,所述上端頭至少部分收容于所述上立桿中。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幕板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長掛桿和上端頭上設置有懸掛凹槽。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幕板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上端頭的端部設置有滑塊,所述上立桿和長掛桿的側壁上開設有滑槽,所述滑塊可沿所述滑槽滑動。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幕板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折疊支座包括上支桿和下支桿,所述上支桿的端部樞軸連接于所述下立桿上,所述下支桿的兩端分別于所述下立桿的端部、以及上支桿進行樞軸連接。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幕板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上支桿另一端設置有橡皮腳。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幕板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部上還設置有位于所述定位軸上方的襯套。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幕板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下立桿的下端還設置有下堵頭。
【文檔編號】F16M11/28GK103791208SQ201410049555
【公開日】2014年5月14日 申請日期:2014年2月13日 優先權日:2014年2月13日
【發明者】姜國梁, 沈瑜, 沈姣, 陶春燕, 姜茂德, 陳浩 申請人:江蘇紅葉視聽器材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