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機具輸出分動機構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出了一種農機具輸出分動機構,用以解決現有技術中驅動農機具換向的機構結構較復雜的問題。該農機具輸出分動機構包括動力源軸,其一端伸入變速箱內,另一端固定安裝有主動錐齒輪;動力輸出軸,與所述動力源軸垂直設置,所述動力輸出軸連接農機具,所述動力輸出軸上通過軸承套設有兩個可自由轉動的從動錐齒輪,兩個所述的從動錐齒輪均與所述主動錐齒輪嚙合;換向塊,所述換向塊與所述動力輸出軸之間鍵連接,所述換向塊可沿所述動力輸出軸的軸向往復直線運動,兩個所述從動錐齒輪的端面上均固定有與所述換向塊卡合的卡合部。該分動機構結構簡單,操作方便,能夠有效地提高拖拉機的工作效率,具有很好的實用性。
【專利說明】農機具輸出分動機構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拖拉機【技術領域】,特別是指一種結構簡單的農機具輸出分動機構。
【背景技術】
[0002]拖拉機是一種用于牽引和驅動作業機械完成各項移動式作業的自走式動力機,廣泛應用于我國農村地區,代替人工完成播種、收割等重型勞動。其一般都是將發動機輸出的動力經變速箱減速后傳至后橋,驅動拖拉機行走實現作業。
[0003]現有技術的拖拉機在機體后面一般都附帶有播種機或收割機等農機具設備,由變速箱內的動力輸出軸驅動農機具作業,由于在拖拉機行進過程中,農機具會根據實際需要進行正轉、停止,甚至有些特殊情況還需要進行反轉(例如農機具內卡塞需要清理雜物時),這就需要驅動農機具的動力輸出軸能夠實現換向轉動,但現有技術中控制動力輸出軸換向的機構結構較復雜,而且操作麻煩,大大影響了拖拉機的工作效率。
實用新型內容
[0004]本實用新型提出一種農機具輸出分動機構,解決了現有技術中驅動農機具換向的機構結構較復雜的問題。
[0005]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是這樣實現的:農機具輸出分動機構,包括:
[0006]動力源軸,其一端伸入變速箱內,另一端固定安裝有主動錐齒輪;
[0007]動力輸出軸,與所述動力源軸垂直設置,所述動力輸出軸連接農機具,所述動力輸出軸上通過軸承套設有兩個可自由轉動的從動錐齒輪,兩個所述的從動錐齒輪均與所述主動錐齒輪嚙合;
[0008]換向塊,所述換向塊與所述動力輸出軸之間鍵連接,所述換向塊可沿所述動力輸出軸的軸向往復直線運動,兩個所述從動錐齒輪的端面上均固定有與所述換向塊卡合的卡合部。
[0009]作為一種優選的實施方式,所述換向塊為一個并位于兩個所述的從動錐齒輪之間,所述卡合部位于兩個所述從動錐齒輪相對的端面上。
[0010]作為另一種優選的實施方式,所述換向塊為兩個并分別位于兩個所述從動錐齒輪的外側,所述卡合部位于兩個所述從動錐齒輪相背的端面上。
[0011]作為一種優選的實施方式,所述換向塊與所述動力輸出軸之間花鍵連接。
[0012]采用了上述技術方案后,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該分動機構將變速箱內的動力通過動力源軸傳遞至主動錐齒輪上從而帶動主動錐齒輪旋轉,進而由主動錐齒輪帶動兩個從動錐齒輪旋轉,而且這兩個從動錐齒輪的旋轉方向是相反的,工作人員操作時,調整換向塊的位置,使其與其中一個從動錐齒輪端面上的卡合部卡合,這個從動錐齒輪即驅動換向塊同步旋轉,最后在鍵連接的作用下,換向塊再驅動動力輸出軸同步旋轉,實現農機具的工作。當調整換向塊的位置至與另一個從動錐齒輪端面上的卡合部卡合時,農機具即反向工作。當調整換向塊的位置至不與任何一個卡合部卡合時,農機具即不工作。這樣就實現了控制農機具的換向,而且整個機構結構簡單,操作方便。
[0013]通過在兩個從動錐齒輪之間設置一個換向塊,可大大減小整個分動機構的操作復雜度,只需對這一個換向塊的位置進行調整即可實現農機具的換向。
[0014]換向塊與動力輸出軸之間采用花鍵連接的結構形式可以大大提高動力輸出軸的承載能力,而且花鍵連接導向性好、應力集中小。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5]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或現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或現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性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0016]圖1為本實用新型一種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
[0017]圖2為本實用新型另一種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
[0018]圖中:1_動力源軸;2_主動錐齒輪;3_動力輸出軸;4-軸承;5_從動錐齒輪;6-換向塊;7_卡合部。
【具體實施方式】
[0019]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作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0020]實施例一:
[0021]如圖1所示,為本實用新型農機具輸出分動機構一種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其包括一根動力源軸1,該動力源軸I的一端伸入到變速箱內以獲取動力(圖中并未示出該變速箱),該動力源軸I的另一端固定安裝有主動錐齒輪2,這樣,變速箱內的動力即可通過動力源軸I驅動主動錐齒輪2旋轉。
[0022]該分動機構還包括一根動力輸出軸3,該動力輸出軸3與動力源軸I垂直設置,而且農機具即連接在該動力輸出軸3上,由動力輸出軸3驅動進行工作。因此,當動力輸出軸3正轉時,農機具即正轉;當動力輸出軸3反轉時,農機具即反轉;當動力輸出軸3停止轉動時,農機具即停止工作。在動力輸出軸3上通過軸承4套設有兩個從動錐齒輪5,因此,這兩個從動錐齒輪5可以在動力輸出軸3上自由轉動,而且這兩個從動錐齒輪5均與主動錐齒輪2嚙合,在主動錐齒輪2旋轉的同時,會驅動這兩個從動錐齒輪5同步旋轉,而且這兩個從動錐齒輪5之間的轉向相反。
[0023]在兩個從動錐齒輪5之間的動力輸出軸3上套設有一個換向塊6,該換向塊6與動力輸出軸3之間花鍵連接而且能夠沿動力輸出軸3往復直線運動,當然,其他能夠實現換向塊6與動力輸出軸3同步轉動的鍵連接也可以。換向塊6的左端和右端并不是整齊的平面,而是帶有一定曲面的形狀,在兩個從動錐齒輪5相對的端面上固定有能夠與換向塊6相卡合的卡合部7,即左邊從動錐齒輪5的卡合部7位于其右端面上,而且該卡合部7能夠與換向塊6的左端卡合;右邊從動錐齒輪5的卡合部7位于其左端面上,而且該卡合部7能夠與換向塊6的右端卡合。
[0024]該實施例中的換向塊6具有三個工作位置:一是與左邊的卡合部7卡合,二是與右邊的卡合部7卡合,三是位于中間位置不與任何一個卡合部7卡合。
[0025]當處于第一個工作位置時,動力的傳遞方向是:動力源軸I —主動錐齒輪2 —從動錐齒輪5 (左邊)一換向塊6—動力輸出軸3。
[0026]當處于第二個工作位置時,動力的傳遞方向是:動力源軸I —主動錐齒輪2 —從動錐齒輪5 (右邊)一換向塊6—動力輸出軸3。
[0027]動力輸出軸3的上述兩種轉向是相反的,因此,工作人員只需控制換向塊6的上述三個工作位置即可控制動力輸出軸3的正轉、反轉和停止,進而控制農機具的正轉、反轉和停止。
[0028]實施例二:
[0029]如圖2所示,為本實用新型農機具輸出分動機構另一種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該實施例與圖1的區別在于:該實施例中換向塊6的個數為兩個分別位于從動錐齒輪5的外偵U,即一個換向塊6位于左邊從動錐齒輪5的左側,另一個換向塊6位于右邊從動錐齒輪5的右側。
[0030]當左邊的換向塊6與左邊的卡合部7卡合,右邊的換向塊6與右邊的卡合部7不卡合時,動力的傳遞方向是:動力源軸I —主動錐齒輪2 —從動錐齒輪5 (左邊)一換向塊6 —動力輸出軸3。
[0031]當右邊的換向塊6與右邊的卡合部7卡合,左邊的換向塊6與左邊的卡合部7不卡合時,動力的傳遞方向是:動力源軸I —主動錐齒輪2 —從動錐齒輪5 (右邊)一換向塊6 —動力輸出軸3。
[0032]動力輸出軸3的上述兩種轉向是相反的,因此,工作人員只需控制兩個換向塊6的工作位置即可控制動力輸出軸3的正轉、反轉,進而控制農機具的正轉、反轉。
[0033]當左邊的換向塊6與左邊的卡合部7不卡合,右邊的換向塊6與右邊的卡合部7也不卡合時,動力輸出軸3不轉動,農機具停止工作。
[0034]整體來說,上述實施例一的可操作性要優于實施例二,但兩種實施例的分動機構結構簡單,操作方便,均能夠有效地提高拖拉機的工作效率,具有很好的實用性。
[0035]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實用新型,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
【權利要求】
1.農機具輸出分動機構,其特征在于,包括: 動力源軸,其一端伸入變速箱內,另一端固定安裝有主動錐齒輪; 動力輸出軸,與所述動力源軸垂直設置,所述動力輸出軸連接農機具,所述動力輸出軸上通過軸承套設有兩個可自由轉動的從動錐齒輪,兩個所述的從動錐齒輪均與所述主動錐齒輪嚙合; 換向塊,所述換向塊與所述動力輸出軸之間鍵連接,所述換向塊可沿所述動力輸出軸的軸向往復直線運動,兩個所述從動錐齒輪的端面上均固定有與所述換向塊卡合的卡合部。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農機具輸出分動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換向塊為一個并位于兩個所述的從動錐齒輪之間,所述卡合部位于兩個所述從動錐齒輪相對的端面上。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農機具輸出分動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換向塊為兩個并分別位于兩個所述從動錐齒輪的外側,所述卡合部位于兩個所述從動錐齒輪相背的端面上。
4.如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農機具輸出分動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換向塊與所述動力輸出軸之間花鍵連接。
【文檔編號】F16H3/14GK203686007SQ201320774640
【公開日】2014年7月2日 申請日期:2013年11月28日 優先權日:2013年11月28日
【發明者】閆洪春 申請人:濰坊海天農業機械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