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拖鏈保護結構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提供了一種拖鏈保護結構,其包括用于連接拖鏈與移動設備的連接臂,驅動板、用于容納拖鏈的地槽、多個蓋板,所述地槽的頂端具有開口,所述蓋板覆蓋所述開口并與所述地槽的一側鉸接,所述連接臂自所述地槽的另一側伸出,所述驅動板與所述連接臂或所述拖鏈固定連接;當所述移動設備帶動拖鏈運動時,所述驅動板與所述蓋板接觸,所述蓋板上翻,所述蓋板避開所述連接臂。該拖鏈保護結構結構簡單,能夠防止操作者掉入地槽,去除了安全隱患,同時對拖鏈整體形成了保護。
【專利說明】一種拖鏈保護結構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一種拖鏈的輔助結構,尤其涉及一種拖鏈保護結構。
【背景技術】
[0002]拖鏈常用于往復運動的場合,能夠對內置的電纜、油管、氣管、水管等起到牽引和保護作用,進而保證移動裝備的正常運轉。拖鏈在機械設備上應用廣泛,在地坪上設有開放式地槽,很多設備的拖鏈都放置在地槽內,拖鏈的一端與移動裝備固定連接,另一端固定在地槽內,拖鏈隨著移動裝備一起運動。操作者在操作時,容易掉入地槽中,出現扭傷腳踝的問題;同時,還容易出現落入灰塵,地槽和拖鏈不易清潔的問題。
【發明內容】
[0003]為了解決上述問題,本發明提供了一種拖鏈保護結構,該拖鏈保護結構結構簡單,能夠防止操作者掉入地槽,去除了安全隱患,同時對拖鏈整體形成了保護。
[0004]解決上述問題的技術方案:
[0005]一種拖鏈保護結構,其包括用于連接拖鏈與移動設備的連接臂、驅動板、用于容納拖鏈的地槽、多個蓋板,所述地槽的頂端具有開口,所述蓋板覆蓋所述開口并與所述地槽的一側鉸接,所述連接臂自所述地槽的另一側伸出,所述驅動板與所述連接臂或所述拖鏈固定連接;當所述移動設備帶動拖鏈運動時,所述驅動板與所述蓋板接觸,所述蓋板上翻,所述蓋板避開所述連接臂。
[0006]可選擇的,所述驅動板為平板,所述驅動板與所述蓋板接觸處的輪廓形狀為兩端低、中間高。
[0007]可選擇的,所述驅動板與所述蓋板接觸處的輪廓形狀符合正弦曲線。
[0008]可選擇的,所述驅動板的兩端相對所述驅動板的中間更靠近所述蓋板與所述地槽鉸接的一端,所述驅動板在所述蓋板未翻開時與所述蓋板的夾角為大于或等于45度的銳角。
[0009]可選擇的,所述地槽的兩個相對側具有角鋼加強板,所述蓋板一端與地槽一側的角鋼加強板鉸接,另一端蓋在地槽另一側的角鋼加強板上。
[0010]可選擇的,所述拖鏈保護結構包括上安裝板、下安裝板,所述連接臂通過所述上安裝板與所述移動設備固定連接,所述連接臂通過所述下安裝板與所述拖鏈固定連接、所述驅動板固定在所述連接臂上。
[0011]可選擇的,所述上安裝板、所述下安裝板與所述連接臂連接處設有加強筋。
[0012]可選擇的,所述蓋板與所述地槽的鉸接處具有限位結構。
[0013]本發明的有益效果:
[0014]本發明的拖鏈保護結構,采用蓋板將地槽上方的空間填補,進而避免了人掉入地槽內;而移動設備運動時,蓋板與連接臂會發生干涉,因此采用采用特定輪廓形狀的驅動板來推動蓋板的上下翻動,避免蓋板與連接臂發生干涉,實現了拖鏈保護結構的自動開閉。該拖鏈保護結構不僅完全解決了現場操作者易踩入地槽中、扭傷腳踝的問題,而且對拖鏈整體形成了封閉保護,使拖鏈能長期保持清潔,降低了現場清潔的工作量。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5]圖1為本發明實施例的拖鏈保護結構的結構示意圖。
[0016]圖2為本發明實施例的自動開閉時拖鏈保護結構與拖鏈配合使用時的結構示意圖。
[0017]圖3為本發明實施例的自動開閉時拖鏈保護結構與拖鏈配合使用時的結構示意圖(蓋板未示出)。
[0018]圖4示為圖3中A處的立體分解圖;
[0019]圖5為本發明實施例的蓋板與限位結構的立體結構圖。
[0020]附圖標記說明:1-拖鏈保護結構,11-連接臂,12-驅動板,121-輪廓形狀,13-地槽,131-開口,132-限位結構,14-蓋板,15-角鋼加強板,16-上安裝板,17-下安裝板,18-加強筋,19-支撐板,2-拖鏈。
【具體實施方式】
[0021]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明的具體實施例進行詳細描述。
[0022]如圖1?3所示,拖鏈保護結構I包括用于連接拖鏈2與移動設備的連接臂11,驅動板12、用于容納拖鏈2的地槽13、多個蓋板14,地槽13的頂端具有開口 131,蓋板14覆蓋開口 131并與地槽13的一側鉸接,連接臂11自地槽13的另一側伸出,驅動板12與連接臂11或拖鏈2固定連接;當移動設備帶動拖鏈2運動時,驅動板12與蓋板14接觸,蓋板14上翻,蓋板14避開連接臂11。蓋板14的鉸接軸平行于拖鏈2的運動方向,所有蓋板14并排形成封閉面,各個蓋板14可以是形狀、尺寸相同的板;各個蓋板14也可以是形狀尺寸不同的板,只要能滿足相鄰兩蓋板14互相配合而無間隙即可。
[0023]驅動板12可以是平板、彎板,驅動板12的位置也可以根據需要設置,只要能夠推動蓋板14翻起及落下即可。優選的,驅動板12為平板,驅動板12與蓋板14接觸處的輪廓形狀為兩端低、中間高。采用上述結構的驅動板12能逐步推動與其接觸的每個蓋板14,使蓋板14穩定的抬起;還能保證蓋板14被翻到最大角度后平穩落下,使驅動板12與蓋板14運動流暢,同時降低了蓋板14翻動的噪聲。驅動板12與蓋板14接觸處的輪廓形狀只要能夠使蓋板14平穩翻動即可,優選的,驅動板12與蓋板14接觸處的輪廓形狀121符合正弦曲線。輪廓形狀121采用正弦曲線使蓋板14運動更加平穩,且便于加工。驅動板12與蓋板鉸接端的距離越近,驅動板12與蓋板14的角度越大,蓋板14的翻動角度越明顯,優選的,驅動板12的兩端相對驅動板12的中間更靠近蓋板14與地槽13鉸接的一端,驅動板12在蓋板14未翻開時與蓋板14的角度為大于或等于45度的銳角。采用該結構使驅動板12采用較小尺寸就能輕易將蓋板14翻動至指定角度。驅動板12可以與下安裝板17固定連接,也可以通過支撐板19與連接臂11固定連接。
[0024]地槽13可以是長方體形、梯形等形狀,地槽13可以是車間的地坑,也可以是一個殼體內的凹槽,地槽13的開口處可以增加加強板來增強開口處的受力強度。優選的,地槽13的兩個相對側具有角鋼加強板15,蓋板14 一端與地槽一側的角鋼加強板15鉸接,另一端蓋在地槽另一側的角鋼加強板15上。采用角鋼加強板15,不僅增強了開口處的強度,同時角鋼加強板方便了蓋板的安裝固定。
[0025]如圖4所示,連接臂11可以是空心彎管,也可以是實心桿、連接支架等。連接臂11可以直接與拖鏈2、移動設備連接,或者通過安裝板16與拖鏈、移動設備連接,優選的,拖鏈保護結構I包括上安裝板16、下安裝板17,連接臂11通過上安裝板16與移動設備固定連接,連接臂11通過下安裝板17與拖鏈2固定連接、驅動板12固定在連接臂11上,便于裝拆。優選的,上安裝板16、下安裝板17與連接臂11連接處設有加強筋18。加強筋18能夠增強連接臂11整體的結構強度。
[0026]如圖5所示,蓋板14在快速翻轉時,有可能出現翻轉角度為鈍角的情況,導致蓋板14無法自行回位,不能遮擋開口。優選的,蓋板14與地槽13的鉸接處具有限位結構132。限位結構132能夠保證蓋板14翻轉角度小于90度,因而不會出現蓋板14翻轉過度、無法回位的情況。限位結構132的形狀可以是庫安裝、桿狀等形狀,例如,限位結構為彎桿狀,限位結構132的一端可以固定在地槽13上或者固定在蓋板14的固定端,限位結構132的另一端在蓋板翻轉至大于或等于85度時與蓋板14接觸并阻擋蓋板14翻轉過度。
[0027]當移動裝備帶動連接臂11和拖鏈2移動時,驅動板12依次推動各個蓋板14做上翻運動,蓋板14到達驅動板12的頂點后,蓋板14依靠自身重力做下翻運動,從而實現蓋板14的自動開閉。
[0028]雖然本發明是結合以上實施例進行描述的,但本發明并不限定于上述實施例,而只受所附權利要求的限定,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能夠容易地對其進行修改和變化,但并不離開本發明的實質構思和范圍。
【權利要求】
1.一種拖鏈保護結構,其特征在于,其包括用于連接拖鏈與移動設備的連接臂、驅動板、用于容納拖鏈的地槽、多個蓋板,所述地槽的頂端具有開口,所述蓋板覆蓋所述開口并與所述地槽的一側鉸接,所述連接臂自所述地槽的另一側伸出,所述驅動板與所述連接臂或所述拖鏈固定連接;當所述移動設備帶動拖鏈運動時,所述驅動板與所述蓋板接觸,所述蓋板上翻,所述蓋板避開所述連接臂。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拖鏈保護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板為平板,所述驅動板與所述蓋板接觸處的輪廓形狀為兩端低、中間高。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拖鏈保護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板與所述蓋板接觸處的輪廓形狀符合正弦曲線。
4.根據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拖鏈保護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板的兩端相對所述驅動板的中間更靠近所述蓋板與所述地槽鉸接的一端,所述驅動板在所述蓋板未翻開時與所述蓋板的夾角為大于或等于45度的銳角。
5.根據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拖鏈保護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地槽的兩個相對側具有角鋼加強板,所述蓋板一端與一側的角鋼加強板鉸接,另一端蓋在另一側的角鋼加強板上。
6.根據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拖鏈保護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拖鏈保護結構包括上安裝板、下安裝板,所述連接臂通過所述上安裝板與所述移動設備固定連接,所述連接臂通過所述下安裝板與所述拖鏈固定連接、所述驅動板固定在所述連接臂上。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拖鏈保護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上安裝板、所述下安裝板與所述連接臂連接處設有加強筋。
8.根據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拖鏈保護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蓋板與所述地槽的鉸接處具有限位結構。
【文檔編號】F16G13/12GK103603921SQ201310617150
【公開日】2014年2月26日 申請日期:2013年11月27日 優先權日:2013年11月27日
【發明者】桂方亮 申請人:安徽江淮汽車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