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具有設置在方向盤上的換擋元件的汽車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按照權利要求1前序部分所述的汽車。
背景技術:
現代的跑車,例如寶馬(BMW)品牌的一些汽車,除了具有設置在中間支架區域內的換擋元件之外,還具有所謂的“控制搖動件(Schaltwippen,換擋撥片)”,用于順序地拉高變速器擋位或者拉低變速器擋位。“控制搖動件”應理解為這樣一種操作元件,該操作元件可以例如具有杠桿的形式或者構造為類似于板片,并且可擺動地設置在方向盤上,也就是說,在轉向時所述操作元件與方向盤一起轉動。在寶馬汽車中,所述控制搖動件是設置在方向盤的背向司機的一側上。其設置得在人體工程學上十分有利,因為其按鍵區域或者手柄區域向上突伸超過上方的方向盤輪輻,故而位于司機的直接視野中,并且能夠非常容易地用手夠到。這種設置在方向盤上的控制搖動件能夠實現特別是跑車式的駕駛,因為司機可以“手動”地換擋,而無需將手離開方向盤。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具有至少一個可擺動地設置在方向盤上的換擋元件的汽車,特別是具有“控制搖動件”的汽車,該換擋元件或者該“控制搖動件”相對傳統的控制搖動件而言具備拓展了的功能。上述目的通過權利要求1的特征來實現。在從屬權利要求中可以得知本發明有利的設計方案和改進方案。本發明的出發點是這樣一種汽車,其具有變速器和至少一個可擺動地設置在汽車方向盤上的換擋元件。通過操作所述換擋元件,所述變速器能夠以電控方式從一個變速器擋位轉換到下一更高的或者下一更低的變速器擋位。本發明的核心在于,在所述換擋元件上設置至少一個(附加的)電氣的控制元件和/或至少一個光學的顯示裝置。因此,在按照本發明的換擋元件中,涉及到一種多功能的控制和/或顯示元件,該元件除了用于變速器的換擋操控,還設定為至少用于另一功能的控制和/或用于顯示狀態、行駛狀況參數、換擋狀態等。優選的是,所述至少一個(附加的)控制元件如此構造和設置使得為操作所述控制元件而施加的力不操作所述換擋元件。這樣可以規定所述換擋元件能夠在行駛方向上和/或逆對行駛方向操作,特別是能夠偏轉。例如可以規定為了轉換到更低的變速器擋位,必須依行駛方向按壓所述換擋元件,而為了拉高排擋到更高的變速器擋位,則必須向后拉動,也就是說逆著行駛方向、朝司機的方向拉動所述換擋元件。為了避免由于操作所述附加的控制元件而無意地觸發換擋過程,可以規定所述至少一個附加的控制元件的操作方向基本上橫向于汽車縱向或者在汽車的高度方向(豎向)上或者接近平行于汽車的高度方向。為操作所述控制元件所需要的力應該沒有或者只有很小的、平行于換擋元件操作力方向的分力。
為了實現這一點,所述附加的控制元件可以設置在一邊緣區域中,特別是在所述換擋元件的側向的邊緣,也就是說,面向所述汽車側面的邊緣上。作為另一選擇方案,所述控制元件也可以設置在所述換擋元件的上部的邊緣,也就是說,面向汽車頂部的邊緣上,或者設置在所述換擋元件的下部的邊緣,也就是說,面向汽車底部的邊緣上。所說“控制元件”的概念可以理解得非常寬泛。對于該控制元件,可以涉及例如一種簡單的按鍵或者一種雙鍵,或一種控制搖動件。這種雙鍵或者說控制搖動件可以在例如寶馬汽車的多功能方向盤上見到,在那里,它用于調節高保真音響設備(Hi-Fi-Anlage)的音量。作為另一選擇方案,對于該控制元件,也可以涉及例如滾花輪或者滾花輪節段。當然也可以設想另樣構造的控制元件。可以規定通過多次操作所述控制元件,能夠調出電子的選擇系統和/或信息系統的不同選擇菜單或者信息菜單。根據本發明的一種改進方案,所述顯示裝置具有發光二極管;或者作為選擇,所述顯示裝置也可以直接就是由一個或者多個發光二極管構成。這里可以使用傳統的發光二極管或者所謂的有機發光二極管(OLED)。可選地或者補充地,所述顯示裝置也可以具有一顯示器,特別是有機發光二極管顯示器(0LED顯示器)或者發光薄膜,可以借其顯示不同的符號。所述顯示裝置也可以整合在所述控制元件中,例如一按鍵中。優選的是,所述顯示裝置設置在所述換擋元件的或者所述附加的控制元件的面向司機的正面上。例如,顯示裝置可以用于顯示換擋建議,例如顯示當前特別經濟的變速器擋位等等。或者作為選擇,也可以顯示各種不同的其他行駛狀況參數,如當前所置入的變速器擋位。此外,可以在所述換擋元件上設置多個附加的控制元件和多個顯示裝置。給單個的或者所有的附加的控制元件可以分別配置其中剛好一個顯示裝置,這個顯示裝置例如顯示通過操作相關的附加控制元件所觸發的功能。如果有一顯示裝置作為“換擋點指示(Schaltpunktanzeige) ”使用,也可以采用例如彩色的符號。這樣,可以例如執行如下的邏輯-“綠色”指示意為達到了最優轉數/轉速;-“黃色”指示意為現在開始可以合理地換擋;-“紅色”指示意為臨界的轉數/轉速范圍,請盡快轉換到更高的擋位。此外,在方向盤上可以設置一個左邊的換擋元件和一個右邊的換擋元件,其中,所述左邊的換擋元件例如用于拉低排擋,而右邊的換擋元件例如用于拉高排擋,或者反過來。 相應地,可以在所述左邊的換擋元件上設置一顯示裝置,借助該顯示裝置敦促司機在必要時拉低排擋,并且在所述右邊的換擋元件上設置一顯示裝置,借助該顯示裝置敦促司機在必要時拉高排擋。概括地說,本發明實現了對傳統的、設置在方向盤上的換擋元件的功能擴展,而且是在人體工程學上最優的能夠夠到以及看到的位置。對司機來說,在方向盤區域內對操縱元件進行操縱是有利的,因為他幾乎不需要從路況上分散注意力。通過一種“可變的符號表示”,在換擋元件上附加設置的控制元件也可以具備多種不同的功能,其中要為司機顯示出哪一功能正在起作用。
以下借助附圖更詳細地闡述本發明。圖1至圖4示出按照本發明的不同實施例。
具體實施例方式圖1示出一個控制搖動件(khaltwippe,換擋撥片)1。所述控制搖動件1的下部區域Ia固定在此處沒有更詳盡地示出的方向盤的“中央部分”的或者輪輻的背向司機的一側上。所述控制搖動件1可擺動地設置在方向盤上。可以規定所述控制搖動件1能夠在行駛方向上,也就是說遠離司機,和/或逆著行駛方向,也就是說朝向司機,進行偏轉。所述控制搖動件的上部區域Ib突伸超過所述方向盤輪輻,并因此對于司機來說能夠最佳地看到。在圖1示出的實施例中,在所述控制搖動件1的側向的邊緣2上設置了三個附加的控制元件3a、3b、3c。所述附加的控制元件3a、3b、3c在這里是涉及按鍵。為操作控制搖動件1,必須施加一個基本上垂直于圖紙平面定向的操作力。而為操作所述附加的控制元件3a、3b、3c則要施加一個基本上與之橫向定向的壓力。這樣就幾乎杜絕了由于操作所述控制元件3a、3b、3c而無意地操作所述控制搖動件。圖2示出了圖1所示實施例的一種變型方案,其中,給所述三個附加的控制元件 3a、3b、3c分別配置一個相配的顯示裝置乜、4b、如。這里,兩個指示標4b、4c組成了一個共同的顯示器。圖3示出控制搖動件1的另一種變型方案,其中設置一個滾花輪5以及一個雙鍵 6 (控制搖動件/搖臂開關)代替按鍵。借助所述滾花輪5能夠改變例如高保真音響設備的首量。圖4示出這樣一個實施例,其中,在方向盤(未示出)上設置一個左邊控制搖動件 11和一個右邊控制搖動件Ir。所述右邊控制搖動件Ir此外還具有一個顯示器7,該顯示器上顯示出當前所置入的變速器擋位。兩個控制搖動件此外還具有多個發光二極管8、9,它們例如通過一種色彩邏輯可用作換擋點指示。
權利要求
1.汽車,具有-變速器,-可擺動地設置在汽車方向盤上的換擋元件(1),其中,通過操作所述換擋元件(1),所述變速器能夠以電控方式從一個變速器擋位轉換到下一更高的或者下一更低的變速器擋位,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換擋元件(1)上設置有至少一個電氣的控制元件(3a,北,3c,5,6) 和/或至少一個光學的顯示裝置Ga,4b,4c,7)。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元件(3a,北,3c,5,6)構造和設置為使得為操作所述控制元件(3a,北,3c,5,6)而施加的力不操作所述換擋元件(1)。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汽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為操作所述控制元件(3a,北, 3c,5,6)而施加的力的方向垂直于或者盡可能地垂直于為操作所述換擋元件(1)而施加的力的方向。
4.根據權利要求1至3之一所述的汽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元件(3a,北,3c,5,6) 設置在一邊緣區域O)中,特別是在所述換擋元件(1)的側向的、上部的或者下部的邊緣上。
5.根據權利要求1至4之一所述的汽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元件(3a,北,3c,5,6) 是按鍵(3a,3b,3c)。
6.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汽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元件(3a,北,3c,5,6)是控制搖動件(6),該控制搖動件形成兩個按鍵。
7.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汽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元件(3a,北,3c,5,6)是滾花輪或者滾花輪節段(5)。
8.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汽車,其特征在于,通過多次操作所述控制元件(3a, 3b, 3c)能夠調出電子的選擇系統和/或信息系統的不同選擇菜單或者信息菜單。
9.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汽車,其特征在于,所述顯示裝置具有發光二極管 (9)或者由發光二極管構成。
10.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汽車,其特征在于,所述顯示裝置具有顯示器Ga, 4b,k),特別是OLED顯示器或者發光薄膜。
11.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汽車,其特征在于,所述顯示裝置Ga,4b,4c,8,9) 設置在所述換擋元件(1)的面向司機的正面上。
12.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汽車,其特征在于,所述顯示裝置整合在所述控制元件中。
13.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汽車,其特征在于,設有用于顯示換擋建議的顯示裝置(8,9) 0
14.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汽車,其特征在于,設有多個控制元件(3,3b,3c,5, 6),其中,給單個的或者所有的控制元件(3a,北,3c,5,6)合乎邏輯地分別配置所述顯示裝置(4a,4b,4c)中的剛好一個。
15.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汽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換擋元件(1)能夠在兩個相逆的方向上偏轉,特別是在汽車的行駛方向上和逆對行駛方向的方向上。
全文摘要
本發明涉及一種汽車,具有變速器和可擺動地設置在汽車方向盤上的換擋元件(1),其中,通過操作所述換擋元件,所述變速器能夠以電控方式從一個變速器擋位轉換到下一更高的或者下一更低的變速器擋位,其中,在所述換擋元件上設置至少一個電氣的控制元件(3a,3b,3c,5,6)和/或至少一個光學的顯示裝置(4a,4b,4c,7)。
文檔編號F16H59/02GK102470753SQ201080029186
公開日2012年5月23日 申請日期2010年9月23日 優先權日2009年10月17日
發明者M·瓦爾特, T·蒂勒 申請人:寶馬股份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