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玩偶連接支座的制作方法
引用的相關申請本發明根據35 U.S.C 119(e),要求申請號為60/473,907、于2003年5月27日提交的名稱為“玩偶連接支座”的美國臨時申請,及申請號為60/484,624,于2003年7月2日提交的名稱為“玩偶連接支座”的美國臨時申請的優先權,上述申請公開的內容在此引用作為參考。
背景技術:
本發明一般涉及玩偶或活動圖案的展示支座,更具體地,涉及一種用戶使用的展示支座。有關節的活動圖案和玩偶是為很多兒童提供了有想象樂趣的經典玩具。使玩偶能支撐在其自己的支座上使得兒童能同時玩耍多個玩偶,這是因為在游戲過程中兒童不需要抓住每個玩偶。這種公知玩偶展示支座的例子如美國專利4,706,915,5,378,187,5,551,656和6,264,525中所公開的,上述專利公開的內容在此引用作為參考。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展示系統使用兩件式接頭作為支撐結構,以支撐展示支座旁邊的玩偶。接頭的第一部分通常在制造時與支座相連,而接頭的第二部分穿過支座與第一部分結合。展示支座上印有圖案,以向玩偶提供場景。因此公開的支座和接頭對于消費者來說,在玩耍玩偶時是有用的。
通過附圖和詳細說明,將更容易理解本發明的優點。
圖1表示一個根據本發明的玩偶和支座系統的實施例,包括一個示例性展示支座,一個錨定件,和一個支撐件。
圖2表示示例性錨定件和支撐件的詳細結構,包括圖2A中的前視圖和圖2B中的后視圖。
圖3表示圖2中所示展示系統的總成,包括圖3A中的展示系統組裝前的俯視圖,和展示系統安裝后的圖3B中的俯視圖和圖3C中的側視圖。
圖4表示錨定件和支撐件的另一個實施例,包括圖4A中的前視圖和圖4B中的后視圖。
圖5表示一個由展示系統支撐的玩偶。
圖6表示多個彼此相鄰的展示支座組以形成連續的場景。
發明詳述所公開的展示系統可以用于被支撐玩偶或活動圖案的游戲、展示,或存儲。通過提供一個結構簡單的與展示支座相連的兩件式接頭,一旦包裝被打開,則兒童可以快速地組裝展示系統。
盒子10通常用于容納玩偶12,以保護玩偶不受損壞。如圖1中所示,盒子10容納一個插入件或展示支座14,玩偶12通常預先與該插入件或展示支座相連以防止移動和運輸過程中的玩偶損壞。該連接采用常用的方法,例如扭繩。提供支撐件,或展示鉤16,使用戶可以按下文中說明的方式連接到支座上。
一旦從支座14上拆除玩偶12,則支座可以為運輸后的展示作準備。如圖1中所示,支座14具有前部18和后部20。錨定件22可以連接到支座上,以容納支撐件16并將支撐件固定到支座14上。如圖2A和2B中所示,錨定件22具有前部24和后部26。錨定件24的后部可以用膠水、雙面膠帶、鉤、維可牢尼龍搭扣(Velcro),或其它合適的固定方法固定到支座上。在一些實施例中,錨定件22還包括孔28,該孔在其側面與兩個邊緣30相連。孔28構造成容納支撐件16的一部分,下文中將詳細說明。
在一些實施例中,如圖1所示,至少一個孔32穿過支座14。在這種構造中,錨定件22的孔28可以與展示支座中的孔32對準。然后支撐件16可以穿過孔32與錨定件22結合。為了使支座14能支撐多個玩偶,或使用戶在支座14上的不同位置中選擇,支座14可以具有多個孔32。此外,根據支撐玩偶或附件,孔32可以位于多個方向上。
如圖2A和2B中所示,支撐件16具有前部34和后部36。突起38從后部36上伸出。將支座14上的孔32和錨定件22上的孔28的尺寸設置為允許突起38穿過展示支座并穿入錨定件22中。在圖2B所示的實施例中,突起具有一個擴大的,或球狀部分,例如在邊緣30的間穿過并將支撐件固定到錨定件上的圓柱端40。該構造提供了一種具有足夠強度的連接以承受玩偶12的重量,但能夠允許用戶從錨定件22上拆除支撐件16。如圖3A,3B和3C中所示,支撐件16與錨定件22互鎖以提供一種方法,該方法能可選地連接和分離支撐件,同時能防止不必要的分離。這樣,接頭的第一部分,即錨定件,通常在制造時與支座相連,而接頭的第二部分,即支撐件,當準備展示玩偶時,穿過支座與第一部分結合。在一些實施例中,單獨的邊緣30可以是U形的,從而在結合時,包圍突起38的一部分。
圖中所示的實施例僅作為一個例子,也可以使用其它能可選地將支撐件16連接到錨定件22上的構造,這些構造可以包括但不限于可互換壓入配合(press-fit)構造、按扣、鉤子、膠帶、膠水等類似手段,并可以為支撐件提供永久的或可拆除的連接。錨定件22也可以與支座14一體地形成。
延伸部分44從支撐件16的前部34向外延伸。延伸部分44具有弓形邊緣46,通過如抓取在玩偶12臂下,以助于支撐玩偶12。在一些實施例中,延伸部分44可以包括附加機構,例如扣子或Velcro,以助于支撐玩偶12或任何玩偶附件。
支撐件16的一部分可以形成盤42,以防止支座14的環繞區域損壞或有助于支撐件16的連接或分離。可以理解盤42可以采用多種構造,從而圖中所示僅作為一個例子。在一些實施例中,該加寬區域可以通過防止支撐件相對于支座運動,從而有助于防止展示支座14損壞。由于一些支座由紙板制成,限制圍繞孔32的運動可以減少支座的磨損。通過提供可以用作把手的結構,加寬區域還有助于用戶將支撐件16從錨定件22上拆除,從而用戶不會損壞延伸部分44。
可以向用戶提供多個支撐件16。在這種情況中,支座14也可以包括多個孔32,以連接多個錨定件22和支撐件16。從而用戶可以在這些附加的組裝位置中選擇,以實現玩偶更復雜的姿勢或布置玩偶附件。從而支撐件16和匹配的錨定件22可以具有多種尺寸和多種形狀的延伸部分44,以提供合適的支撐。
如圖4中所示,在一些實施例中,每一錨定件22都可以包括多個孔或形狀復雜的孔28和邊緣30。這種構造允許多個支撐件方向。從而,在一些實施例中,錨定件中的孔適于容納以不同方向的支撐件的突出。在圖中所示的實施例中,孔形成十字交叉形,并適于容納至少朝向第一方向和第二方向的突起,其中第一方向和第二方向大致彼此垂直。圖4A和4B中所示的實施例表示展示鉤的臂42角度對稱,從而用戶在每個方向上都能將支撐件固定到支座上。這樣,為了保持其功能,用戶無需以特定的方式連接支撐件。該特征使兒童無需成人的幫助就能使用該裝置。
在展示支座的前部18,后部20,或這兩者上都可以至少布置一個活葉48。如圖5中所示,活葉48與后部20相連。活葉48可以從支座14上折疊起來,從而可以提供延伸表面,例如玩偶12站立的底面空間。這些活葉可以具有任何數目并可以連接到展示支座的任何位置上,以提供更多的游戲選項和位置以連接支撐件16。
參考圖5和6,在前部18,后部20,或這兩者上具有場景50。場景50通常和與支座14包裝在一起的玩偶12類型有關。從而活葉48可以設計成在任何適于擴展場景50的方向上延伸。根據支座場景50位于哪一側,錨定件22可以與前部18或后部20相連。例如,如果場景印在后部上,那么錨定件22通常與前部相連。可以采用多種場景50,且可以結合多種場景,以在玩偶12后方形成一個連續場景50,這種場景如圖6中所示。此外,如前所述,為支撐件16提供多個位置,從而兒童可以將玩偶放在其它玩偶的支座上,以改變用于更多的游戲選項的場景。
在使用過程中,將盒子10打開,以拆除容納玩偶12的支座14和其他任何容納在盒子10中的部件,如衣服、背包、毛刷、廣播,和卡片套件。拆除支座14后,通常將其翻轉,使印在后部20上的場景50顯露出來。然后如前所述,將支撐件16連接到錨定件22上。
可選擇地,盒子10和支座14可以完全制成一體,使得盒子10可以再折疊或將一個部分拆除以使盒子10變成支座14。錨定件22和支撐件16可以具有其它結構以將容納裝置連接到除孔28和突起38以外的展示鉤上,例如如前所述的Velcro、按扣,或膠水。此外,錨定件22可以在賣給用戶前與展示支座相連,從而用戶可以選擇他或她的優選位置,以連接容納裝置和展示鉤。從而,本發明為使用展示支座支撐玩偶提供了多種選擇。
可以確信,公開的內容在上文建立了多個具有獨立用途的獨特發明。盡管這些發明中的每一個已經在其優選實施例中公開,但不應該將本文公開和圖示的特定實施例看作限定性的概念,其可以具有多種變化。本發明的主要內包括各種本文所公開元件、特征、功能和/或性質的全部新穎和非顯而易見的組合。相似地,在任何敘述“一個”或“一個第一”元件或其等價物的權利要求中,這樣的權利要求應該理解成包括一個或多個這樣的元件,即不需要也不排除兩個或三個這樣的元件。
在各種元件、特征、功能和/或性質的組合中實施的本發明可以通過相關申請中的新權利要求表現。這種新權利要求,無論它們對應于一個不同的發明還是對應于相同的發明,無論是變難、變寬、變窄或與原有權利要求范圍相等,都可以被認為包括在本文所公開的發明實質內容中。
權利要求
1.一種用于玩具的展示系統,包括一個具有前部和后部的展示支座;一個安裝到展示支座前部和后部的一上的錨定件,其中錨定件具有一個被至少一個邊緣包圍的孔;及一個適于支撐玩具的支撐件,其中支撐件具有一個突起,該突起適于穿過錨定件中的孔以與錨定件選擇性地結合。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展示系統,其中突起具有一個適于與至少一個邊緣結合的增大部分從而將支撐件固定到錨定件上。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展示系統,其中支撐件還包括至少一個適于支撐玩具的延伸部分。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展示系統,其中延伸部分是弓形的。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展示系統,其中錨定件可以選擇性地從展示支座上分離。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展示系統,其中展示支座至少印有場景的一部分。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展示系統,其中展示支座適于位于其它展示支座旁邊以形成一個完整的場景。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展示系統,其中展示支座還包括至少一個適于延伸展示支座的活葉。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展示系統,其中錨定件中的孔適于容納在多個方向的支撐件的突起。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展示系統,其中孔形成十字形,并適于至少在彼此大致垂直的第一方向和第二方向上容納突起。
11.一種用于玩具的展示系統,包括一個具有孔的展示支座;一個錨定件,其在孔附近與展示支座相連;及一個支撐件,其適于通過穿過孔以選擇性地與錨定件結合,其中支撐件至少包括一個適于支撐玩具的延伸部分。
12.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展示系統,其中至少一個延伸部分沿著至少一個邊緣是弓形的。
13.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展示系統,其中錨定件包括一個被至少一個邊緣包圍的孔。
14.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展示系統,其中支撐件還包括一個突起,所述突起適于穿過展示支座中的孔和錨定件中的孔以選擇性地與錨定件結合。
15.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展示系統,其中突起具有一個適于與至少一個邊緣結合的增大部分。
16.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展示系統,其中錨定件中的孔形成能在多個方向容納支撐件。
17.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展示系統,其中展示支座至少印有場景的一部分。
18.如權利要求17所述的展示系統,其中展示支座還包括至少一個適于延伸場景的活葉。
19.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展示系統,其中支撐件位于展示支座對著錨定件主要部分的那一側。
20.一種用于相對于基座支撐物體的支撐裝置,該支撐裝置包括一個支撐件,其適于支撐物體并包括至少一個從其上延伸的突起且形成一個球形部分;及一個錨定件在孔附近與展示支座相連;及一個錨定件,其選擇性地與基座連接并適于通過錨定件中的孔容納突起;其中錨定件至少具有至少一個位于突起的側面的在孔相對側附近延伸的邊緣從而限制至少一個邊緣與突起的間的相對運動。
21.如權利要求20所述的支撐裝置,其中突起的球形部分延伸超過邊緣。
22.如權利要求20所述的支撐裝置,其中支撐件還包括一個適于支撐物體的延伸部分。
23.如權利要求22所述的支撐裝置,其中至少一個延伸部分是弓形的。
24.如權利要求20所述的支撐裝置,其中基座形成一個其上至少印有一部分場景的展示支座。
25.如權利要求24所述的支撐裝置,其中基座還包括至少一個適于延伸場景的活葉。
全文摘要
用于玩具的展示系統。該展示系統包括一個具有孔的展示支座。一個錨定件安裝到展示支座上并具有一個由至少一個邊緣包圍的孔。還包括一個支撐件,并適于支撐玩具。支撐件具有一個突起,適于穿過展示支架中的孔及錨定件以選擇性與錨定件結合。在一些實施例中,支撐件具有支撐玩具的弓形延伸部分。
文檔編號F16B15/00GK1795337SQ200480014603
公開日2006年6月28日 申請日期2004年5月26日 優先權日2003年5月27日
發明者C·摩蒂斯特 申請人:馬特爾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