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臥式八軸手扶拖拉機變速箱體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臥式八軸手扶拖拉機變速箱體,屬于機械領域。
背景技術:
目前,在我國農業機械領域中,大量使用一種中等功率(5.88-7.35KW)手扶拖拉機機型,其變速箱體為臥式六軸變速箱體,I軸位置偏低,對旱田作業實用性較強,對于水田作業卻不方便,且轉向力太大。以上問題直接影響農田作業,用戶意見很大,急需改進。
發明內容
本實用新型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適用于中等功率(5.88-7.35KW)手扶拖拉機的臥式八軸變速箱體。本實用新型將手扶拖拉機變速箱體改進設計為八軸結構,將變速箱體的I軸孔、II軸孔、III軸孔、IV軸孔、轉向軸孔、VI軸孔、驅動輪軸孔按臥式重新排列,調整加大了變速箱體驅動輪軸孔與VI軸孔、VI軸孔與轉向軸孔、驅動輪軸孔與I軸孔之間的距離。由于本實用新型采取了上述結構,變速箱體呈臥式排列,重心后移,柴油機裝上后手扶拖拉機平衡性好,且傳動比配置合理,使得轉向更加省力,各檔速度適合水旱田作業要求。操作靈活、可靠,滿足了廣大用戶的迫切需要。
圖1為本實用新型主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變速箱體軸孔位置,按以下尺寸確定驅動輪軸孔(1)中心與VI軸孔(2)中心距離為103.5mm,水平距離為27.72mm;VI軸孔(2)中心與轉向軸孔(3)中心距離為93mm,水平距離為32.419mm;轉向軸孔(3)中心與IV軸孔(4)中心距離為88mm,水平距離為84.842;IV軸孔(4)中心與III軸孔(5)中心距離為76mm,水平距離為75.974mm;III軸孔(5)中心與I軸孔(6)中心距離為76mm,水平距離為13.802mm;II軸孔(7)中心與I軸孔(6)中心的中心距離為76mm,水平距離為71.624mm;II軸孔(7)中心與III軸孔(5)的中心距離為76mm;III軸孔(5)中心與輸出軸孔(8)的中心距離為70mm,水平距離為56.789mm。
權利要求1.一種臥式八軸手扶拖拉機變速箱體,其特征是變速箱體驅動輪軸孔(1)、VI軸孔(2)、轉向軸孔(3)、IV軸孔(4)、III軸孔(5)、II軸孔(7)、I軸孔(6)、輸出軸孔(8)的位置按臥式排列。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臥式八軸手扶拖拉機變速箱體,其特征是驅動輪軸孔(1)中心與VI軸孔(2)中心距離為103.5mm,水平距離為27.72mm;VI軸孔(2)中心與轉向軸孔(3)中心距離為93mm,水平距離為32.419mm;轉向軸孔(3)中心與IV軸孔(4)中心距離為88mm,水平距離為84.842;IV軸孔(4)中心與III軸孔(5)中心距離為76mm,水平距離為75.974mm;III軸孔(5)中心與I軸孔(6)中心距離為76mm,水平距離為13.802mm;II軸孔(7)中心與I軸孔(6)中心的中心距離為76mm,水平距離為71.624mm;II軸孔(7)中心與III軸孔(5)的中心距離為76mm;III軸孔(5)中心與輸出軸孔(8)的中心距離為70mm,水平距離為56.789mm。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適用于水田及旱田作業的臥式八軸手扶拖拉機變速箱體,變速箱體驅動輪軸孔、VI軸孔、轉向軸孔、IV軸孔、III軸孔、II軸孔、I軸孔、輸出軸孔的位置按臥式排列,其特征是將變速箱體的I軸孔、II軸孔、III軸孔、IV軸孔、轉向軸孔、VI軸孔、驅動輪軸孔按臥式重新排列,調整加大了變速箱體驅動輪軸孔與VI軸孔、VI軸孔與轉向軸孔、驅動輪軸孔與I軸孔之間的距離。由于本實用新型采用以上結構,變速箱體各孔呈臥式排列,重心后移,柴油機裝上后,手扶拖拉機平衡性好,I軸位置高度適中,且傳動比配置合理,使得轉向更加省力,各檔速度符合水旱田作業要求。
文檔編號F16H3/08GK2670676SQ20032010762
公開日2005年1月12日 申請日期2003年12月16日 優先權日2003年12月16日
發明者張義華, 胡尊云, 吳靜, 孟凡昂, 初志寬, 姚芳, 王興云 申請人:張義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