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具有變形六角形結構或抗轉動特征或兩者的支架基座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背景種類繁多的支架使用在娛樂業界以及在它領域,用來支撐麥克風、播音喇叭、燈具、樂器、樂譜等等。一麥克風支架的工業標準系使用一圓形、砂模鑄造之基座,該基座直徑大約10英寸重約6磅,有一軸桿與該基座以螺紋旋轉方式來組裝。該軸桿通常是以由兩個伸縮的管狀段所組成,借由一中央離合器有效地相互嚙合以容許調整高度,最廣泛使用的離合器形成是借由旋轉接合到下軸桿段的一軸環來操作。
現有的圓形基座支架有一些缺陷,最主要的是穩定性不足。因此這些支架通常使用一些分布在該基座邊之下方的離散的接地構件,向下的力量(例如,使用者踏在該支架之基座上),特別是在鄰近接觸構件之間的割線外面之區域,會傾向導致支架翻倒。而且,圍繞該基座的上邊緣結構通常是這種形式,向下的力量傾向于產生樞轉力矩,因而有助于不穩定性,而且在已知的基座結構中相當高的高度的外形與均勻的金屬厚度無法提供一最佳的重心或重量分布。
使這些因素惡化的是許多表演者偏好站在十分接近于支撐之麥克風。不僅由于不易容納使用者的腳,因為標準圓形基座妨礙如此密切接近,也使得經常用在舞臺上與錄音室中的一些麥克風(或其它設備)無法側向密集地堆積起來。
確實,這螺栓式特征,將慣用的支架組件擰緊在一起的本性也造成一些困難。首先,因為在該軸桿上之離合器通常設計用于借由旋轉一軸環來松開(總是與軸桿從基座松開的方向相同),有一慢性的傾向是在正常使用狀態下會發生松脫。其它組件中同樣的困擾當然原本也存在,其中一軸桿或柱與一基座借由一具有顯著的旋轉組件之運動來嚙合。此外,由于所使用螺紋的精密度,不僅軸桿與基座的相互嚙合是既困難又耗時(因為難以將部件從一站立位置與放在地板上的基座適當的對齊,同時也因為想要完全鎖緊需要將軸桿旋轉許多圈),而且此外螺紋本身經常由于橫放或無法對齊、或簡單的物理沖擊而受損。
發明內容
于是,本發明的一廣義目的是為支架提供一種新穎之基座,及使用這種基座的新型的支架組件,其中可獲得一高度的穩定性并且能夠密切接近并容易側向堆積。
本發明的一目的還在于提供一種基座與支架組件,其中組裝與拆解相當迅速與容易,其中特別是對螺紋構件,部件發生受損的傾向顯著減少。
本發明的另一個廣泛目的是提供一種新穎的支架組件,及一新穎的基座適合使用于該處中,其中因而可借由一自動操作的抗轉動特征之機構來防止不經意的脫落。
本發明的進一步目的是提供一種支架組件及具有一抗轉動特征的基座,其中不需要任何附帶的手動扣件,如慣用的蝶形螺栓與輔助的波紋或折痕設計。
為實現本發明的上述目的,本發明提供了一種接地基座,包括一個變形六角形周邊結構之基座構件,該基座構件相對相互間隔120°角的三個軸線中每個對稱,和該周邊結構包括有第一長度的三個較長邊,及有第二長度的三個介于中間之較短邊,所述的較長邊之一與相對的較短邊大致與所述的軸線之每一個垂直。
該第一長度對該第二長度的比率(也就是分別是較長的與較短的邊的比率)大約是2.5∶1到4.5∶1,優選地大約是3∶1到4∶1,而且最好是3.5∶1。在大多數的情形下,多個接地構件會在一基座的底部平面的下方處向下伸出,這些構件的其中之一大致被裝置在若干個周邊邊緣相交處的各頂邊處。雖然一離散組件可當作每個接地的構件,優選地一伸長的腳件沿著該基座構件的周邊伸展,鄰近每個較短的邊,以提供一對如此構件。
該上邊緣結構沿著每個較長的周邊伸展(并且通常也沿著較短的邊),將有助于向內的斜角將向下的力量施加在其上,而導致該基座的傾倒之可能性降至最低。該基座構件的一腹板部分之頂側(也就是內部部分,由所述的周邊與邊緣的結構所圍繞)將有利地設有一凸出的脊部結構向外伸展,沿著三個隔120°角間隔的軸線中每一個,從鄰近軸線的相交處到一最近相對應較短的邊之一的位置。這種脊部結構通常是倒置V型剖面并成向外的錐形,因而增加該基座構件的質量以及一種大致有益于安定性之重量分布。
為實現本發明的目的,本發明還提供了一種支架組件,包含一接地的基座、一軸桿、及用于將該軸桿接合到所述的基座之機構,所述的基座包括一變形六角形周邊構形之基座構件,相對三個相互間隔120°角的軸線之每一個成對稱,和該周邊結構包括有第一長度的三個較長邊,及有第二長度的三個介于中間的較短邊,所述的較長邊之一及相對的較短邊之一大致與所述的軸線之每一個垂直。
在這一個實施例中,該軸桿的端部分與界定該基座開孔之側壁將在螺紋配合,優選地節距為每英寸不超過12個螺紋,最好每英寸少于12個螺紋。該軸桿有螺紋的端部分最好有一實心金屬塞頭,該實心金屬塞頭固定到一包含在金屬軸桿管件之一段。在某些較佳實施例中,該支架組件包括抗轉動機構,其最好能自動地操作以禁止該軸桿與該基座之間相對旋轉,因而防止不經意的脫落。
一棘輪機件,其有效地以可松開之方式與該支架的軸桿相互嚙合,制止從該基座構件處松開螺栓,將有助于提供抗轉動機構,其機件將可用腳操作之方式來松開。該軸桿通常包含有多個套筒伸縮式相互嚙合之管狀段,用于以可松開方式固定在相對伸展位置的管狀段之離合器機構,后者包括有一置于該等軸桿管狀段上之操作組件,并在該軸桿從該基座處松開的方向是可以旋轉的,以為了松開這些管狀段作相對套筒的伸縮運動。
另一種抗轉動機構可能包含有一鎖緊設計,其具有容許該軸桿以一相對該基座的方向插入之特征,而在一第二方向鎖住該軸桿,所述的軸桿兩個方向以一角距離不大于該軸桿的半圈(也就是180°)相互偏開,而且較佳地不大于1/4圈。此一鎖緊設計可能更特定包含有一沿著該基座構件開孔的側壁伸展之連續溝槽,和一螺樁從該軸桿側向伸出(也就是放射狀),所設定的寸與構造用于在該溝槽中可滑動的接合。一溝槽,其入口區段從該開孔之口部向內伸展進入到該基座構件,和該溝槽之一段盲段被連接到一入口區段之內端,通常朝向該開孔口部向外伸展但在其短邊處終止;例如,該溝槽可能最好通常是J型結構。
此一鎖緊設計通常還包括偏壓機構,有效地安裝用來迫使該軸桿到開孔的外面。此外,該軸桿(和/或界定該開孔的基座側壁結構)可能具有在其上界定一向外傾斜到開孔外面,并朝向該軸桿的軸線之斜表面的機構,用于與一構造并裝置成用于嚙合該斜表面的側壁結構上(和/或在該軸桿上)的構件合作,軸桿與基座位在“相對的”方向,和當軸桿被偏壓機構推壓到孔外面時,用以產生一嵌入的動作。
附圖的簡單說明
圖1是一具體體現本發明的某些概念的一支架組件圖的局部的側視圖;圖2是圖1之組件的正視圖;圖3是一個可伸長軸桿的立體圖,適合用作該支架組件之組件;圖4是一圖3之軸桿底端部分的局部的側視圖,以一較大的放大尺寸繪制;圖5是具體體現本發明某些概念的支架基座之第二種形式的一平面視圖;圖6是圖5之基座的一片段視圖,以局部剖面顯示;圖7是圖5與6之基座的一片段剖面視圖,其中部示出的軸桿組合,只顯示其下端部分;圖8是沿著其線8-8的切取的圖7之組件的頂視圖;圖9是一正視圖,顯示支架基座之一種進一步的形式,其以部分剖開來表現內部特征;圖10是圖9之基座的一局部頂視圖;圖11是一局部的正視圖,以局部剖面表示,其顯示一軸桿適合與圖9與10之基座一起使用;圖12是一片段視圖顯示一改型的軸桿之底端部分,類似圖11的軸桿;圖13是一片段剖面視圖顯示基座之一部分,圖12的軸桿可以與該部分裝配在一起;和圖14是圖13基座一部分之一局部頂視圖。
較佳的圖示的實施例的詳細說明首先參照圖1與2,其中示出一個適合用于支撐一麥克風之支架組件,并且該組件至少具體體現本發明的某些概念,其包括一基座,通常以標號10標示,和一圓柱或軸桿通常標示以標號12。該基座包含有一變形六角形周邊結構之基座構件,該構件包括一上面具有三個向上突起的脊部16之內腹板部分14,脊部從一圓形轂盤部分18以120°角的間隔沿徑向伸展。每一脊部16是倒置的V-型剖面并且(在高度與寬度)相對于該轂盤部分18以向外的方向成錐形。
該基座構件之周邊由三個相對較長的邊20及三個被插入之相對較短邊22限定,具有分別相對應的邊界表面24與26,其向內并向上傾斜(在支架組件的正常設置時)。相鄰邊20、22,及邊界表面24、26,在頂邊28處相交,并且每一較長的邊20及一平行的相對的較短邊22垂直于設有突起脊部16之一的軸線延伸。如此,該基座構件對相互間隔120°的三個軸線成對稱。
該基座10也包括有三個細長的、矩形剖面之條狀腳30,腳30通常以一種耐用的天然或合成橡膠材質制造,并且大致沿著該基座構件每個較短邊22的長度方向上在下方伸展,并與較短邊22直接相鄰。因此,每一只腳30在該基座構件的周邊上兩相鄰頂邊28之間有效伸展,并在該處形成一接地構件,每個脊部16將腳30的其中之一對分,達成希望的重量分布。
該支架組件之軸桿12包括一較小直徑(通常為5/8″內徑)的管狀段32,在其上端具有一連結件34,以及一較大直徑(通常為7/8″內徑)之管狀段36,該段32以套管伸縮式地被收納在管狀段36中,這些管狀段32、36通常以整段鋼管制成。一慣用的摩擦離合器安排包括可旋轉的軸環38,位在管狀段36的上端用于保持內管狀段32相對該處的伸展位置。一實心塞頭,通常以標號40標示而且一般也是鋼制品,其包括有一圓柱形螺樁部分42接在該管狀元件36的下端內并固定到該處(如用焊接方式),一有螺紋之接合部分44及一環狀之凸緣部分46置于其間并緊靠該管狀段36之端部。該塞頭40有螺紋的部分44通常為一英寸長,直徑為11/16″,以提供該軸桿12與該基座10組裝之機構,基座的轂盤部分18理所當然形成有一帶有螺紋的、軸向伸展的開孔19以符合組裝之目的。
應注意到該塞頭40之接合部分44上及(盡管未顯示)在開孔19的側壁上之螺紋是粗牙而且每英寸有11到12個螺紋。與普通組件對比極具易于組裝與拆解并能促進耐久性,普通組件通常每英寸有27個螺紋(美國標準)直接形成在管狀構件之端部上。更具體來說,這些地件可以從一站立的位置處“盲目地”組裝無需握住它們來詳細檢視以避免無法對準,同時使得因將其橫放或經過沖擊造成螺紋損壞的可能性降低(不僅因為螺紋是粗牙并且因其設在實心金屬塞頭上)。
圖5到8示出之支架組件包含自動抗轉動機構,與本發明的某些實施例一致,用來鎖緊軸桿抵抗相對于基座之旋轉以防止不經意的松脫,當軸桿段以一具有可旋轉操作的軸環38的離合器機件具固定時可能發生這種松脫,如圖3中所示。同時可以發現,該離合器借由沿把軸桿本身從基座旋開的方向轉動軸環38來松開。
更具體地,在圖6中可以最清楚看到,該鎖緊機件裝在基座構件上,(該基座構件通常以標號11標示),并由一U型操作桿組成,該U型操作桿通常以標號48標示,其具有一較長的臂56及一較短的臂58。較長的臂56伸展穿過一小孔54,鄰接并與該基座構件11轂盤部分51中的有螺紋的開孔50平行,同時較短的臂58伸展穿過焊接在腹板部分15的下方的小杯狀的罩殼66,及一個上面的孔62。一螺帽或螺栓頭64以螺紋鎖在較短的臂58端上,以便有效提供一腳踏板來操作鎖緊機件,而桿48被圈簧68(以剖面表示)偏壓到一個升高的位置,圈簧設在罩殼66內并支撐在其端壁上及螺栓頭64的底部上。通道54開到與在該轂盤部分51的開孔50同圓心的一淺環狀凹部52,臂56的上端倒45°斜角以提供一基本平的平面70,該平面通常與從該開孔50的軸線延伸的半徑平行。
如圖7與8所示,一塞頭插件(通常以標號41標示),固定在通常示為13之軸桿底端內,和包括有一棘輪43,其設在有螺紋的端部分45與環狀凸緣47之間。同時可以發現,當U型桿48在其上升的位置時(如圖6中所示),臂56的尖端處在凹部52內。其上的平面70之斜角,及該桿48的彈性可撓曲性,使棘輪43旋轉,并由于軸桿13只向一方旋轉;也就是,當軸桿沿順時針方向轉轉時(如圖8所示)棘輪43壓在平面70上,然而當沿反方向旋轉時,棘輪43的齒在臂56的尖端上卡住上肩部的后方。向下的力量作用在螺栓頭64上當然會將臂56縮回到一完全低于棘輪43的位置,以便容許軸桿13逆時針方向旋轉,因而在需要時可使其從該基座處拆解。
另一種抗轉動的安排示于圖9到11中。基座構件(通常標示為17)之轂盤部分60,有一向上開啟的井孔76,該井孔沿著其大部分的長度是均勻的圓形剖面但在底部稍微成錐狀。一金屬套筒78固定在該井孔76內并被排定形成一J型長度,該J型長孔包括一相對較長的、軸向伸展的足部72,一相對于較短傾斜的腿部74(在其上端看不見,因此實際不可見,而在圖10中圖解示出),及一圓周連接的區段73。一軸承板82(其一小部分被剖去)可滑動地裝在該套筒78內,并由一圈簧84(也是部分剖去)向上偏壓,該圈簧作用在其上及在該轂盤部分60的端壁面上。
描繪于圖11中并通常以標號80標示之配合軸桿包括一管狀段37及通常以標號39標示的一實心塞頭;雖然未顯示于圖中,如前所述,將會發現該軸桿80通常包括一套筒伸縮式地承接的上區段,與一操作時插入的離合器機件。該塞頭39的插入部分87與一對在相對方向的、裝在彈簧的棘爪85相配合,該棘爪設成嚙合在小孔88內,小孔沿直徑方向穿過該管狀區段37的壁面,而且一螺樁90從一在塞頭的相對端之間的位置沿徑向延伸。
通過塞頭39插入該套筒78使軸桿80與基座17裝配起來,該螺樁90與該J型長孔較長的足部72對齊以容許導入。軸承板82借由軸桿抵住圈簧84的力量向下偏移;當螺樁90到達該足部72底部的圓周區段73時,軸桿80可被輕微旋轉來達到相互嚙合,并將該螺樁90與彎角較短的足部74對齊。當向下的力量釋放時,該凸出部90傾斜地向上滑進腿部74(假設以一相對于導入方向偏轉角度α的方向),因而自動鎖緊該軸桿抵抗雙向的旋轉,也抵抗軸向位移。軸桿拆解的方法不言而喻的。
顯示于圖9到11中一設計的改型描繪在圖12到14,并包含設在該套筒79中的一附加的J-型長孔,和一個第二配合螺樁92固定在軸桿83上。如圖12中所示,第二螺樁92置于螺樁90的徑向位置并且從那里沿著塞頭81的長度向上,同時其具有一斜角的端面94,端面向軸桿83的軸線傾斜。
附加的J型長孔同樣位于與第一長孔成180°的位置,并從那里沿著該套筒插件79的長度向上。該J型長孔分別包括相對較長及相對較短的足部96、98,由一個圓周區段100相連結(其當然比該第一J型長孔的相對應區段73更靠近套筒79的開口)。該較短足部98的外在的限制(沿徑向的方向)是由一小斜構件來限定,該構件提供一表面99,該表面向內及向上傾斜。當螺樁沿著那里向上移動時螺樁92的端面94楔形嚙合斜表面99,扣緊接頭并用來固定該軸桿防止不希望的運動。
現在要仔細思考的是,雖然實施本發明的最佳模式使用整件金屬結構的基座,該基座具有懸下的橡膠來接地,還有一空心橡膠體,其裝滿水、沙或其它鎮重物,并設計來直接放置在地板上,例如可能在適當的情況下被替換。其它用于增加及分散重量之構件可用來代替所述的三點的星狀結構,雖然所揭示的抗轉設計視為最佳化,并且構成本發明實行某種實施例的最佳模式,功能上等同的機構可能為本專業技術人員所想到并且被認為是落在本發明的廣義范圍內。同樣地,所使用之軸桿的性質,任何結合的離合器的性質,不打算受所提供的說明書所限制,雖然當離合器由一旋轉的軸環或相類似之組件操作時,一抗轉動特征被運用有特定優點。其它落入申請權利要求精神范圍內所做之改型毫無疑問可為本專業技術人員所想到。
如此可以看到,本發明提供了一個新穎的支架的基座,和利用此一基座的一新穎的支架組件,其中可有高度的穩定性(在某些情況下,足以使一短吊桿或側臂借由該支架組件來支撐),密切接近,及能夠輕易側向堆積。缺乏任何實質的外延,伸展超過由該基座的接地構件所界定的封閉想象幾何圖式,是提供穩定性的基礎。在該基座上較短的及較長的周緣容許舒適的間隔,及方便容納一使用者的腳來叉開支架組件,容許密切接近,和它們能夠獨特地緊密堆積抵住鄰近如此基座以符合最佳的組合設計。一軸桿與基座的裝配與從該基座拆下是相當快速與容易,并且部件,特別是對螺紋構件,發生損壞傾向明顯地降低。可借由一自動地操作抗轉動特征的輔助手段有效地防止軸桿不經意地從基座處脫落。
權利要求
1.一種接地基座,包括一個變形六角形周邊結構之基座構件,該基座構件相對相互間隔120°角的三個軸線中每個對稱,和該周邊結構包括有第一長度的三個較長邊,及有第二長度的三個介于中間之較短邊,所述的較長邊之一與相對的較短邊大致與所述的軸線之每一個垂直。
2.如權利要求1的基座,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長度對所述的第二長度的比率大約是2.5∶1到4.5∶1。
3.如權利要求2的基座,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比率大約3∶1到4∶1。
4.如權利要求1的基座,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基座構件具有六個頂邊,所述的周邊在該處相交,和還包括多個接地組件,向下伸出到所述的基座構件的底部平面之下方,所述的接地組件之一大致配置在所述的頂邊之一。
5.如權利要求4的基座,其特征在于一伸長的腳沿著所述的基座構件之周邊伸展,鄰近所述的較短邊之每一個,提供其中兩個所述的接地組件。
6.如權利要求1的基座,其特征在于至少沿著所述的較長之每一個的周邊之所述的基座構件上邊緣的結構向內傾斜,施加在該邊緣的結構上之向下的力量將導致所述的基座傾倒的可能性降至最低。
7.如權利要求6的基座,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上邊緣的結構包括有一斜角。
8.如權利要求1的基座,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基座構件包含一腹板部分,其具有一附有凸起脊部結構之頂側向外伸展,沿著所述的軸線中每一個,從所述的軸線的鄰近相交處到一鄰近相對應所述的較短一邊的位置。
9.如權利要求8的基座,其特征在于每個所述的脊部結構通常是倒置的V型剖面,并沿向外方向成錐形。
10.一種支架組件,包含一接地的基座、一軸桿、及用于將該軸桿接合到所述的基座之機構,所述的基座包括一變形六角形周邊構形之基座構件,相對三個相互間隔120°角的軸線之每一個成對稱,和該周邊結構包括有第一長度的三個較長邊,及有第二長度的三個介于中間的較短邊,所述的較長邊之一及相對的較短邊之一大致與所述的軸線之每一個垂直。
11.如權利要求10的支架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用于接合的機構包含一通常向上開啟的開孔,大致在所述的軸線之相交處,其限定于該基座構件中,并且所述的軸桿的端部分所設定的尺寸與構造用于接合在所述的基座構件開孔內。
12.如權利要求11的支架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軸桿之端部分,以及限定所述的開孔的所述的基座構件的側壁結構與一每英寸不超過12個螺紋節距相配合螺紋接合。
13.如權利要求12的支架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軸桿包含一管狀構件及一有螺紋的金屬塞頭,所述的塞頭被固定在所述的管狀構件中以提供所述的端部部分。
14.如權利要求12的支架組件,其特征在于包括抗轉動機構,其用于以可松開式地與所述的軸桿相互嚙合,制止其從所述的基座構件處擰下。
15.如權利要求14的支架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抗轉動機構包括一單向的棘輪機件,其包括一手動操作釋放致動之構件,可在該基座構件上觸及。
16.如權利要求14的支架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軸桿包含多個套筒伸縮式地相互嚙合之管狀段與離合器機構,所述的離合器機構用于以可松開式地在相對伸展位置處與該管狀段固定,該離合器機構包括一可旋轉操作的構件,在所述的軸桿管狀段上,沿從所述的基座上將所述的軸桿擰松的方向轉動,用于松開所述的部分作相對的套筒伸縮運動。
17.如權利要求10的支架組件,其特征在于用于接合的機構包含一鎖緊設計,其具有使軸桿沿軸桿相對于基座之一個方向插入之特征,并且使軸桿鎖緊在相對軸桿的第二方向,所述的兩個方向相互間以一角距離不大于該軸桿的半圈偏開。
18.如權利要求17的支架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鎖緊設計特征包含有至少一連續溝槽,其設在界定該基座構件之向上開啟的開孔之側壁結構中,和至少一個螺樁在所述的軸桿上側向伸出,該螺樁所設定的尺寸與構造用于在該溝槽中以可滑動的方式接合,所述的溝槽包括一入口區段,向內伸展從該開孔之口部進入所述的基座構件,以及一盲區段連接到一該溝槽入口區段的內端,并且通常朝向該開孔口部向外伸展并在其短邊終止。
19.如權利要求18的支架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連續溝槽通常是J型結構。
20.一種支架組件,包括一接地基座、一軸桿、及用于將該軸桿接合到該基座之機構,該用于接合的機構包括一通常在所述的基座界定向上開啟的開孔,所述的軸桿的一端部部分所設定的寸與構造借由一具有旋轉部件的相對運動用于接合在該基座開孔內,和自動操作抗轉動機構用于制止所述的軸桿相對于對所述的基座旋轉,因而防止不經意的脫落。
21.如權利要求20的支架組件,其特征在所述的軸桿之端部部分,與界定所述的開孔的所述的基座側壁結構以螺紋配合,和所述的抗轉動機構包括用于松開式地相互嚙合所述的軸桿制止其從該基座松開之機構。
22.如權利要求21的支架組件,特征在于所述的軸桿與側壁結構以一每英寸不超過12個螺紋的節距螺紋配合。
23.如權利要求21的支架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抗轉動機構包含一單向的棘輪機件,該棘輪機件包括一手動操作之釋放-致動構件。
24.如權利要求21的支架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軸桿包括多個套筒伸縮式地相互嚙合之管狀段,和用于松開式地在相對伸展的位置該管狀段的離合器機構,該離合器機構包括一置于所述的軸桿的管狀段上的操作構件,其在所述的軸桿從所述的基座松開的方向上可以旋轉,用于放松該管狀段以便做相對的套筒伸縮運動。
25.如權利要求20的支架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抗轉動機構包含一鎖緊設計,其具有沿該軸桿相對于該基座的方向使軸桿插入的特征,和使軸桿在相對該軸桿之第二方向鎖緊,所述的兩方向以一大于約180°角相互間隔偏開。
26.如權利要求25的支架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鎖緊設計特征包含有至少一連續的溝槽,設在界定該向上開啟該基座開孔的側壁結構,和至少一螺樁在該軸桿上側向伸出,螺樁所設定的寸與構造用于接合在該溝槽內可滑動,該溝槽包括一入口區段,從該開孔的口部向內伸展進入該基座,以及一盲區段連接到該溝槽該入口區段之內端,同時通常朝向該開孔口部向外伸展并在其短邊終止。
27.如權利要求26的支架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連續溝槽通常是J型結構。
28.如權利要求26的支架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鎖緊設計還包括偏壓機構,其有效地配置以頂壓軸桿到開孔外面。
29.如權利要求28的支架組件,其特征在于至少所述的軸桿之一與該基座界定開孔的側壁結構具有界定所述的開孔的向外傾斜并朝向該軸桿的軸線的斜表面之機構,和所述的軸桿與所述的側壁結構的另一部分上具有一元件,其被制作與裝置成當裝置在該第二相對方向的軸桿被所述的偏壓機構推壓到該開孔外面時,以楔形嚙合該斜表面。
30.一種支架組件,包括一接地基座、一軸桿、以及用于將該軸桿接合到所述的基座之機構;所述的基座包括一變形六角形周邊構形之基座構件,相對三個大約相互間隔120°角之軸線的每一個對稱,并且該周邊結構包括有第一長度的三個較長邊,及有第二長度的三個介于其中的較短邊,所述的較長邊與相對的較短邊大致與所述的軸線之每一個垂直;同時該用于接合的機構包含一界定在該基座內通常向上開啟的開孔,所述的軸桿的一端部部分所設定的尺寸與構造成借由具有一旋轉組件的相對運動接合在所述的基座開孔內,和自動操作的抗轉動機構用于制止所述的軸桿相對于對所述的基座旋轉,因而防止不經意的脫落。
全文摘要
一麥克風支架組件,其利用一低高度的變形六角形周邊構型之基座,及一可調整高度的擰入式軸桿。一粗牙螺紋方便裝配與拆解,和一抗轉之配置,與該基座結構配合以提供穩定性及使用的方便性,避免軸桿不經意地從基座脫落。
文檔編號F16M11/28GK1636118SQ02801797
公開日2005年7月6日 申請日期2002年5月9日 優先權日2001年5月22日
發明者詹姆斯·R·亨尼西 申請人:詹姆斯·R·亨尼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