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卻水泵吸水室排空結構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冷卻水泵吸水室排空結構,它是設在泵體內部的卸流通道。所述泵體包括壓水室、隔板、吸水室和軸座。隔板位于壓水室與吸水室之間,處在隔板外側的壓水室為朝外的敞口腔體,吸水室為處于隔板與軸座之間的腔體,吸水室底部設有積液凹槽,隔板的內孔尺寸小于吸水室的腔體內壁形成堰堤。所述隔板底部設有Φ3mm~Φ5mm的通孔,通孔溝通吸水室的積液凹槽構成卸流通道,在作壓水室排空時一并將吸水室排空,不會發生吸水室殘留水不能排掉的問題,所以不會發生因殘留水而發生泵體凍裂事故。
【專利說明】 冷卻水泵吸水室排空結構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水泵防凍結構,具體地講,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配套內燃機的冷卻水泵吸水室排空結構。
【背景技術】
[0002]內燃機通常配套冷卻水泵,運轉時利用冷卻水泵作水循環冷卻機身。按照操作規程規定,寒冷地區在冬季必須將停用的內燃機作防凍處理,首先是排空冷卻水泵中的水。現有商品冷卻水泵的壓水室位于吸水室外側,壓水室為敞口結構。此結構簡單、排空容易,完全能夠做到壓水室無殘留水。但是,現實中常見已作殘留水排空的冷卻水泵仍可能發生凍裂事故。究其原因,是壓水室另一側的吸水室底部為凹腔,該凹腔中殘留一定數量的水,結冰后易誘發冷卻水泵凍裂事故。
實用新型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主要針對現有技術的不足,提出一種冷卻水泵吸水室排空結構,該結構簡單、制作容易,能夠做到吸水室與壓水室同步排空殘留水,確保排空后的冷卻水泵不發生凍裂事故。
[0004]本實用新型通過下述技術方案實現技術目標。
[0005]冷卻水泵吸水室排空結構,它是設在泵體內部的卸流通道。所述泵體為臥式結構,它包括同軸依次排列的壓水室、隔板、吸水室和軸座,隔板位于壓水室與吸水室之間,處在隔板外側的壓水室為朝外的敞口腔體,吸水室為處于隔板與軸座之間的腔體,吸水室底部設有積液凹槽,隔板的內孔尺寸小于吸水室的腔體內壁形成堰堤。其改進之處在于:所述隔板底部設有通孔溝通吸水室的積液凹槽構成卸流通道。
[0006]上述通孔為O 3mm?O 5mm。
[0007]本實用新型與現有技術相比,具有以下積極效果:
[0008]1、在隔板底部制作通孔容易,基本上不增加生產成本;
[0009]2、貫穿隔板底部的通孔使壓水室與吸水室局部聯通,在作壓水室排空時一并將吸水室排空,不會發生因吸水室內殘留水排不凈而發生的泵體凍裂事故。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0]圖1是本實用新型結構示意圖。
[0011]圖2是圖1局部放大示意圖,圖中展示通孔溝通隔板。
【具體實施方式】
[0012]下面根據附圖并結合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說明。
[0013]圖1所示配套485型柴油機的冷卻水泵吸水室排空結構,該結構是設在泵體內的卸流通道。所述泵體為臥式結構,它包括同軸依次排列的壓水室1、隔板2、吸水室3和軸座4。隔板2位于壓水室I與吸水室3之間,處在隔板2外側的壓水室I為朝外的敞口腔體,壓水室I用于配裝葉輪,葉輪的吸水口與隔板2的內孔配合。吸水室3為處于隔板2與軸座4之間的腔體,吸水室底部設有積液凹槽3.1。因隔板2的內孔與葉輪吸水口配合,故隔板2的內孔尺寸遠小于吸水室3的腔體內壁,隔板2在壓水室I與吸水室3之間起到堰堤作用,柴油機停機后作防凍處理時,處在隔板2外側的壓水室I很容易排空,而吸水室3內因隔板2的存在,在吸水室3的底部仍存留一些水,該處殘留水結冰后易誘發泵體凍裂事故。為了避免泵體凍裂,本實用新型在隔板2底部設有通孔5溝通吸水室3的積液凹槽3.1,貫穿隔板2底部的通孔5使壓水室I與吸水室3局部聯通,在作壓水室I排空時一并將吸水室3排空,不會發生吸水室3殘留水不能排掉的問題。另一方面,隔板2上設置通孔5會造成一些返流問題,降低泵效率。為了盡量減少此方面的副作用,本實施例中的通孔5僅為05mm,所產生的返流量很微小,與通孔5所起到積極作用相比,微量返流損失的效率可忽略。但是,通孔5的直徑不能太小,小于03_易發生因水垢或污物堵塞使通孔失效。
【權利要求】
1.一種冷卻水泵吸水室排空結構,它是設在泵體內部的卸流通道;所述泵體為臥式結構,它包括同軸依次排列的壓水室(I)、隔板(2)、吸水室(3)和軸座(4),隔板(2)位于壓水室⑴與吸水室⑶之間,處在隔板⑵外側的壓水室⑴為朝外的敞口腔體,吸水室(3)為處于隔板⑵與軸座⑷之間的腔體,吸水室⑶底部設有積液凹槽(3.1),隔板⑵的內孔尺寸小于吸水室(3)的腔體內壁形成堰堤;其特征在于:所述隔板(2)底部設有通孔(5)溝通吸水室(3)的積液凹槽(3.1)構成卸流通道。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冷卻水泵吸水室排空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孔(5)為O 3mm ?O 5mm。
【文檔編號】F04D29/40GK203500113SQ201320324769
【公開日】2014年3月26日 申請日期:2013年6月3日 優先權日:2013年6月3日
【發明者】林文清, 楊立山 申請人:高郵市高農機械配件有限公司